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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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发 改 委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

2、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挂牌整治。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装备设施配备改造、“科技兴安”等,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

3、查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六、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把全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七、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支持企业进行工艺技术改造、减少危险性和有害因素较大的建设项目,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以及无法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

4、件的建设项目。八、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进行审核管理时,指导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九、负责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负责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十一、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部 门: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5、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农 委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6、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挂牌整治。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装备设施配备改造、“科技兴安”等,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完善渔船安全保障管理系统,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安全设施、设备有效。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

7、查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六、履行全县农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全县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监督全县林业防火工作。七、指导全县农药安全使用和事故防范工作。八、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九、履行全县海洋渔业(滩涂养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年度渔业(滩涂养殖)安全生产目标、

8、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海洋渔业捕捞和滩涂养殖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出港前的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三无”和“三证”不全的出海船只,保证海洋渔业捕捞和滩涂养殖作业安全。十、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常识、技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十一、负责编制海洋渔业和养殖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二、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

9、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部 门: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商 务 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

10、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挂牌整治。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装备设施配

11、备改造、“科技兴安”等,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查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六、指导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七、负责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及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商场、超市、饭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八、负责国有加油站和民营加油站的安全生

12、产监督管理。九、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部 门: 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人 社 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

13、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

14、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挂牌整治。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装备设施配备改造、“科技兴安”等,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查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

15、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六、依法查处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劳动健康的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七、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八、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九、负责直属单位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十、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

16、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部 门: 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财 政 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

17、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挂牌整治。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

18、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装备设施配备改造、“科技兴安”等,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查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六、保障财政专项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事故查处、补充装备、应急救援等,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七、配合有关部

19、门制订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安全保险费率调整等工作。八、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 部 门 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20、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科 技 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

21、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装备设施配备改造、“科技兴安”等,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四、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查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五、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全县科学技术

22、发展计划,择优给予支持。六、参与普及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对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成果的科技项目给予资助。七、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八、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 部 门: 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

23、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民 政 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

24、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挂牌整治。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装备设施配备改造、“科技兴安”等,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查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

25、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六、配合对抗灾救灾工作安全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疏散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七、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八、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

26、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部 门: 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监 察 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27、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区(镇)、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以及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约谈,直至追究相关责任。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

28、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查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六、依法对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构成安全生产违纪的案件及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七、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调查核实有关

29、监察对象的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追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全县各类重大事故或其他性质恶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问责追究工作,督促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八、会同安监部门适时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公布重特大安全事故案件责任追究情况。九、对县政府交办的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事项进行效能监察,督促监察对象自觉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十、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

30、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 部 门: 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十三、督促协调有关对重点运输车辆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十四、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部 门: 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海安县201

3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安 监 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

32、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挂牌整治。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装备设施配备改造、“科技兴安”等,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查日”和重大

33、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六、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发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34、督促、检查县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七、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分析、预测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县级权限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研究制订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和协调安

35、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九、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十、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十一、依法监督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二、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6、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公 安 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

37、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挂牌整治。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装备设施配备改造、“科技兴

38、安”等,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查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六、履行全县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工作;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督职责,并对相应持证单位及个人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及其执行

39、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八、负责公共聚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九、履行全县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的形势,提出防范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的措施和对策。十、加强全县重点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路面管控,查处重点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对重点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资质审核及安全教育,参照江苏省

40、重点车辆安全源头监管工作规范开展源头监管。按职责要求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十一、指导看守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依法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十三、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部 门: 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

41、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住 建 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

42、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挂牌整治。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装备设施配备改造、“科技兴安”等,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大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坚持每月7日“安全检查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4次带队检

43、查、分管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每年不少于12次带队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六、负责全县住建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七、负责城市供水、城市燃气(液化气)、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八、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拆除的安全。九、负责全县范围内各类房屋的安全鉴定管理。十、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一、按期保质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

44、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项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标准按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本责任书有效期从本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起到下年度签订责任书之日止。部 门: 签字人: 二一五年一月 日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明确 建 管 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

45、海安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要求,健全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警示通报,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实施挂牌整治。四、加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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