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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 1、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主动配合行业内部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设立执法执纪监督岗,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局纪检、专卖科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每季度要在12次以上。 3、严格罚没款物的交接、进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款物相符,堵塞漏洞。 4、坚持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查、处分离,加强相互制约监督。 5、案件处理由办案人员提出初步意见,再由本级案件研究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由主管局长签发意见。 6、局每月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执法执纪检查,并在各所、队公示评议情况,在专卖例会通报评议情况。同时,对违法违纪者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对当月执法考评结果纳入专卖绩效考核和红旗竞赛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