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岗位职责(参考) .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771062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畜牧兽医岗位职责(参考)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畜牧兽医岗位职责(参考) .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畜牧兽医岗位职责(参考) .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畜牧兽医岗位职责(参考) .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畜牧兽医岗位职责(参考) .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畜牧兽医岗位职责(参考)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畜牧兽医岗位职责(参考) .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畜牧兽医岗位职责畜牧兽医岗位职责 篇一: 畜牧站工作职责 八面通镇畜牧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辖区内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加以落实实施。同时做好全镇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及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工作的开展; 四、负责实施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

2、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五、负责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的种畜生产的管理和处罚。 六、负责辖区内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草原建设、保护、利用、管理,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平衡,对违返草原法律法规行为依法查处; 八、指导、督促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 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其他工作。 篇二: 兽医岗位职责 兽医岗位职责 一、 负责羊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和治疗,贯彻防疫制度,做好羊 群的定期检(免)疫工作。

3、 二、 每天对进出场的人员、车辆进行消毒检查,监督并做好每星期 一下午养殖场的一次大消毒工作。建立每天现场检查羊群健康的制度。 三、 制定药品和器械购置计划。 四、 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填写病历。每次上槽巡视羊群,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 配合人工授精员做好产科病的及时治疗,减少不孕羊。 六、 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预防疾病发生。 七、 掌握科技动态,开展科研工作,推广先进技术。 八、 对购进、销售活羊进行监卸监装,负责隔离观察进出场羊的健 康状况、驱虫、加施耳牌号,填写、建立羊只档案。 九、 按规定做好羊群的传染病免疫接种,并做好记录,包括免疫接 种日期、疫苗种类、免疫方式

4、、剂量,负责接种人姓名等工作。 十、 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明文规定禁用药品。将使用的 药品名称、种类、使用时间、剂量,给药方式等填入监管手册。 十 一、 十 二、 发现疫情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做好紧急防范工作。 要做到: 场内不发生严重传染病;场内每只羊的平均年医 疗费小于100元;羊群的体内外寄生虫病发病率接近零。 篇三: 畜牧兽医局职能职责 畜牧兽医局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畜牧业政策、技术政策,指导畜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畜牧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5、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畜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指导监督畜牧业开发管理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科教兴牧”工作,负责畜科研项目管理和实施,负责科技教育、培训及新技术推广。 (五)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检查工作,监督实施兽医、兽药标准,组织监督检查动物防疫、检疫工作,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并组织扑灭;对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牧草种子、兽用生物制品的登记和审核、审批。 (六)组织实施畜产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草地建设、开发利用和草原防火工作,实施草原监理。 (来自:.SmhaiDa. 海达范文网:畜牧兽医岗位职责) (七)监督管理饲料行业

6、产品质量标准,根据授权审核发放饲料生产许可证。 (八)负责收集掌握畜牧业的经济信息,指导畜牧业的经济运行情况。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畜牧兽医局设置6个股站所。 (一)综合股 按股级行政单位管理,核定行政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 老干部编1名,经费实行财政供给。股长1名。 主要职责 负责、调研、档案、法制、信访、保密、人事、党建等机关日常政务、党务和财务以及会议组织、联络接待、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监督检查内部规章制度和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负责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各站所工作。 (二)畜牧站 按股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0名,经费实行财政全供给

7、。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畜牧业生产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发展畜牧业有关政策;负责畜牧业生产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及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管理和指导,编制畜牧业生产年度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掌握畜牧业生产动态和年度的统计工作。 (三)草原站 按股级事业单位管理,内调事业编制5名(占畜牧编),经费实行财政全供给。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实施草原保护、管理、建设和利用等中长期及年度规划;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配套草原法规,依法审核草原征用、使用草原的签署及审批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指导各乡镇开展草原改良建设,草原防火、草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工

8、作;执行饲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培训、推广饲养、饲料生产新技术;根据授权审核发放饲料生产许可证。 (四)家畜牧繁育指导站 按股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财政全供给。站长1名。 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实施家畜繁育改良工作的中长期及年度规划;负责贯彻执行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负责组织指导家畜繁育改良、种畜的调剂、精氮器材的供应及站点管理等工作;负责家畜繁育改良工作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五)动物卫生监督所 按股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9名,经费实行财政供给。站长1名(行政副科级兼),副站长1名。 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实施动物疫病中长期及年度检疫监督规划;负

9、责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负责动物检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市场管理,饲养场、屠宰场等工程选址、设计审核、发证及动物防疫行政案件处理;负责对兽医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养殖场户开展防疫知识培训、疫病诊断和技术咨询;负责动物检疫、监督、兽药等兽医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审核、审批与管理。 (六)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按股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5名,经费实行财政全供给。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实施动物疫病中长期及年度防制规划;负责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依法负责生物制品(疫苗)的管理,并对国家规定的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

10、免疫制定和强制免疫;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做好国家、省规定的重点疫病的监测、检疫及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的诊断和检测。 三、下属单位 (一)兽医院 按股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9名,经费实行财政差额补贴管理。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主要职责 贯彻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对市内及乡镇的大家畜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开展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对来院的患畜进行临床治疗,做到诊治认真,护理精心,对中小家畜禽进行解剖诊断,有效防治畜禽疾病;供应全市及乡镇畜禽的饲料、兽药及添加剂;在畜牧发展中,对种畜场及个体养殖户进行指导、咨询服务。 (二)畜牧场 按副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

11、核定企业职工人数名,经费实行自筹自支管理。书记1名,场长1名,副场长2名,工会主席1名。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畜牧兽医局工作要求;保证畜牧场的社会稳定与生产;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推进民主政治、政务公开;落实粮食补贴,增加农民收入、调解民事纠纷、转移闲置劳动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生产救灾、农民生活救济、农村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退役军人安置、烈军属伤残军人优抚等;统筹规划畜牧场协调发展,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编制8名(含工勤1名,老干部编1名),事业编制36名(其中差补9人)。 领导职数

12、: 局长1名,副局长2名;站长6名,副站长4名。 非领导职数: 副主任科员1名。 五、编制分配 站所领导 6名 综合股(办公室) 3名(其中工勤编制2名) 畜牧站 10名 家畜繁育指导站 3名 动物卫生监督所 9名 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兽医院 9名名(差额) 5篇四: 畜牧技术推广站岗位职责 畜牧技术推广站岗位职责 一、畜牧技术推广工作岗位 (一)确定适宜本地畜牧生产实际的技术推广项目; (二)制定畜牧技术推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畜牧技术推广活动; (四)关注行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制定适宜当地生产实际的

13、畜牧养殖技术方案,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五)组织开展畜牧技术培训。利用学会、协会、国家现代农业技术体系等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技术权威开展技术培训和讲座; (六)提供畜牧技术、信息服务,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渠道,采取发放明白纸、科普书籍、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科技赶集、技术人员包场跟踪指导等形式,推广普及先进适用技术; (七)对确定推广的畜牧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八)积极寻求科技部门、科研院所的资金、技术支持,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 二、畜禽规模养殖工作岗位 (一)收集整理国家、省规模养殖政策; (二)制定县级规模养殖项目建设、验收、考核方案; (三)组织各级标准化示范

14、场申报创建工作; (四)组织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申报、建设项目; (五)协助完成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中规模养殖部分的制定; (六)解答有关规模养殖相关政策。 三、畜禽良繁体系建设工作岗位 (一)开展种畜禽管理工作,指导种畜禽场标准化建设,完善种畜禽生产供应体系; (二)建设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组织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质量监测工作; (三)建立健全配种服务网络,开展市级精液配送中心为体系、县级配种站位骨干、乡村配种站为基础的“市县乡”三级配种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实现猪、牛、羊人工授精网络全面覆盖,提高牛、猪、羊人工授精覆盖面; (四)推行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科学选种选配等品种改良技术,进一步优化

15、种群结构,提高畜禽生产性能; (五)组织实施奶牛、生猪等畜牧良种项目。 四、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岗位 (一)宣传贯彻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法律法规; (二)推广环保生态养殖技术; (三)做好污染普查项目的数据报告工作。 五、草地保护建设工作岗位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 (二)开展草地建设、保护、监测工作。 六、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工作岗位 (一)培育发展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提高畜牧养殖的组织化程度; (二)指导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 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岗位 (一)宣传贯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协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16、工作。篇五: 规模养殖场挂牌兽医工作职责 规模养殖场挂牌兽医工作职责 一、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关于动 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 指导、帮助和督促规模养殖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指导、帮助和督促规模养殖场认真贯彻提高健康养殖技术水平 三、 督促养殖场做好疫情的监测工作,发现疑似重大疫病,及时按规定上报区畜牧兽董主管部门。 四、 指导、帮助和督促规模养殖场建立相应的动物防疫消毒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完善动物防疫条件、科学制定免疫程序,按时进行免疫接种。 五、 督促养殖场做好畜禽进出、动物免疫接种、场舍消毒、无害

17、化处理、兽药和生物制品购进及使用、疫病诊治等记录记载。 六、 搞好自身防护、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七、 对养殖场巡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挂牌兽医: 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 养殖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 毒液,沐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二、 养殖场应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应定期 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三、 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 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生活区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进入畜(禽)舍人员必须 脚踏

18、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彻底消毒;配种怀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每周2次 四、 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 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饮料等物品、保持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 养殖场衽“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衽发酵处 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规模养殖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 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挂 牌兽医的监督下进行。 三、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

19、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 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四、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 五、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 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 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 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七、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 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规模养殖场动物免疫制度 一、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 规模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三、 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

20、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四、 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确保免疫质量。 五、 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合法渠道的佥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六、 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七、 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八、 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动物疫病综合防

21、控措施。 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一、 疫病监测。定期对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平进行监 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积极配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采样监测检查。 二、 疫情报告、义务报告人: 驻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畜 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和环境、用具进行消毒;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v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限制人员流动。报告内容: 发病的时间和地点;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报告方式 : 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 、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三、 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更不得阻 挠他人报告 。 四、 疫情报告要实行备案登记,具体责任落实到人,报告内 裤要详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