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尽职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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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行分行尽职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目 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检查分类4第三章 职责分工5第四章检查管理6第五章检查程序8第一节 现场检查8第二节 非现场检查12第六章质量控制13第七章检查监督14第八章附则15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健全中国银行分行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推动各部室、支行认真履行尽职检查职责,及时排查、发现和有效化解风险,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尽职检查,是指各部室、支行为实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目标,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规章制度的健全性、业务操作的合规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的各类监督检查和评价。不包括纪检监察和党群部门开展的检查。第三条 尽职检

2、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覆盖。尽职检查应当涵盖所有条线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实现检查范围无盲点、全覆盖。(二)突出重点。尽职检查应当围绕各条线主要工作,将外部监管部门关注事项、关键岗位、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和案件防控薄弱环节作为检查重点。(三)统筹安排。各条线应当结合自身经营管理进行尽职检查,也可以由多个部门联合检查,协调安排时间,防止尽职检查工作可能出现的漏查。 (四)务求实效。尽职检查应当权衡检查成本和预期效果,充分运用计算机系统数据分析结果和风险预警提示,有的放矢地开展现场检查。尽量做到共享检查成果,以适当成本实现有效风险控制目标。 (五)持续跟进。尽职检查应注重查后跟进工作,不断

3、督促所查机构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整改目标的实现。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部室、支行,邮政代理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第二章检查分类第五条 各部室、支行尽职检查按检查内容,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一) 综合检查是指部室、支行对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开展的全面性检查;(二) 专项检查是指部室、支行对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特定对象、特定事项、特定环节开展的针对性检查。第六条 各部室、支行尽职检查按检查主体数量,分为联合检查和单独检查。(一)联合检查是指两个及以上职能部门共同实施的检查;(二)单独检查是指某个职能部门独立实施的检查。第七条 各级部室尽职检查按是否进驻被检查机构,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一)

4、现场检查是指进驻被检查单位,对其经营管理进行的监督、核查、验证、测试、询问等活动;(二) 非现场检查是指不进驻被检查单位,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核查系统信息、调阅视频监控系统信息、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的监督、核查及监测等活动。 第三章 职责分工第八条 市行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是尽职检查工作的直接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 负责审定全行尽职检查各项制度办法;(二) 负责审议本行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及联合检查实施方案;(三) 负责听取尽职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相应整改建议;(四) 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重大问题的整改。 第九条 部室、支行尽职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条线尽职检查工作制度;

5、 (二)制定本条线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三)监督控制本条线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内部缺陷和风险; (四)监督、指导下级机构尽职检查职责的履行; (五)对尽职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 (六)监督、落实内外部各类检查发现相关问题的整改; (七)尽职检查其他相关工作。第十条 法律与合规部门作为尽职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 拟定全行尽职检查工作管理制度;(二) 提出本级机构年度现场检查计划整合方案;(三) 协助牵头部门制定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四) 跟踪、通报本级机构年度现场检查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五) 协助牵头部门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六) 协

6、助职能部门对尽职检查发现的需追责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七) 案防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尽职检查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根据职能部门尽职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我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职能部门尽职检查履职情况作为部门、支行负责人年度考核和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第四章检查管理第十三条 各部室、支行应以风险为导向,兼顾重要性、前瞻性和时效性,于每年年末拟定本条线下一年度现场检查计划(见附件1),并于下一年度1月20日前报送法律与合规部门。第十四条 法律与合规部门应对各类检查计划的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和

7、检查时间等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应归并整合,统筹制定本级机构年度现场检查计划,报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第十五条 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编制:(一) 内容整合原则。在检查内容上,凡部门内部、部门之间检查内容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应当进行整合;近半年内,上级行、外部监管部门已检查的内容,原则上不再安排相同或相近的检查。(二) 数量精简原则。在检查方式上,能联合检查的,不组织分头单独检查;能合并为综合检查的,不多头组织专项检查;能利用非现场手段或调研方式开展的,不安排现场检查。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现场检查时间。(三) 均衡覆盖原则。在检查时间和对象上,对于不同的检查项目,同一

8、时间段原则上不安排同一个检查对象,避免出现同一机构反复接受检查的现象。各类尽职检查在一定周期内要实现对辖属机构和业务的基本覆盖。第十六条 各部门按照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开展检查,年度现场检查计划以外,职能部门临时需要开展的现场检查,应和法律与合规部门协商。检查通知应经法律与合规部门会签后下发。第十七条 各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的,由牵头部门与参与部门共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法律与合规部。第十八条 部门、支行应将合规检查管理相关系统作为尽职检查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全流程的各类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尽职检查信息的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第十九条 部门、支行应当在检查结束后

9、,即工作报告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报送法律与合规部门备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案防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十条 部门应当总结、分析本部门现场检查工作,形成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并于下一年度1月20日前报送上级机构对口部门,并同时反馈法律与合规部门。第五章检查程序第一节 现场检查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查工作包括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档案整理五个阶段。第二十二条 检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一)成立检查组 现场检查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检查组,明确组长及组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各项检查内容均有适当形式的复核和监督。(二)下发检查通知书 对下级单位进

10、行检查,应提前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书(见附件2),要求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并保证检查期间被检查岗位人员在岗。(三)开展查前调研 1.收集相关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权限情况;业务经营及管理状况;内控规章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以往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系统预警及模型分析筛选相关风险信息。 2.审核、分析相关资料,对被查单位管理状况作出初步判断,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检查方案的重要依据。 (四)制定检查方案 检查方案中应包括项目名称、检查目的、检查重点、组织分工、检查对象、检查方法、检查工作起止时间、检查依据、检查要求等内容。

11、(五)组织查前培训根据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检查项目的风险程度、风险识别的难度等确定是否进行查前培训。查前培训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 学习、讨论检查方案。2. 讲解、讨论现场检查操作表格。3. 学习与检查项目有关的政策法规依据,金融、财会、法律等业务知识,检查方法和技巧等。4. 介绍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历次检查情况。5. 其他情况。第二十三条 检查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进场会谈根据检查的内容、范围,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座谈,说明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提出配合检查的要求。 (二)调阅资料根据检查的需要和权限,调阅规章制度、业务档案、会计账簿、账表、统计资料、工作计划、接受监管

12、机构或上级检查等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组应与被查单位做好资料交接工作,检查期间,检查人员不得将被查单位的原始资料带离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资料交还被查单位。 (三)现场检查检查组应根据检查方案(见附件3),灵活运用各种检查技术和方法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认定的事实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对,比较分析,互相印证,确定查证的问题,并留存工作底稿(见附件4)。检查方法包括核对、审阅、计算、比较分析、账户分析、绘制流程图、实地观察、询问调查等,可运用计算机等辅助技术。第二十四条 检查报告阶段的主要工作:(一)汇总检查发现问题 检查组依据相关检查资料,将检查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和事实进行分类整理和综合

13、分析,初步认定检查事实和评价。(二)与被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 检查组与被查单位就有关问题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评价结论提出意见,必要时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涉及代理网点的,应与邮政企业进行沟通。(三)形成检查意见书检查结束或收到被查单位反馈意见后,检查组应充分吸纳被查单位的合理意见,形成现场检查意见书(见附件5)。第二十五条 检查处理阶段的主要工作:(一)违规行为处理 对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实施处理、处罚的,应按照我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处理。(二)下发检查通报 职能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条线检查办法规定时限要求下发检查通报(见附件6), 没有检查办法的部门每半年至少通报 一次。对代理营业机

14、构的检查通报应抄送同级邮政企业。(三)后续跟踪整改 1.职能部门收到被检查单位整改反馈后,应逐项审核。对未按规定时限(10个工作日)回复整改情况的,职能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催办。2. 职能部门对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应进行跟踪检查。跟踪检查可采取组织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在以后的检查中进行复查。3. 被检查机构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消极抵触致使风险隐患得不到消除的,职能部门应专题向本级行行长汇报并同时抄报上级行。第二十六条 档案整理阶段的主要工作:检查组应当认真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将记录检查过程、反映检查结果、证实检查结论的各类文件、数据、资料、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检查反馈意见、检查报告等纳入尽职

15、检查归档范围,按照中国银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见邮银发201162号)等制度进行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 各部室、支行在实际检查工作当中可根据检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复杂程度选择相应的检查程序,但下发检查通知书、问题确认、编写检查方案、记录工作底稿、形成检查报告和下发检查通报不能省略。第二节 非现场检查第二十八条 非现场检查的工作程序包括信息收集与核实、信息处理与跟踪、结果反馈与通报、资料归档与管理四个阶段。第二十九条 信息收集与核实阶段的主要工作:(一) 根据非现场检查管理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及工作职责,确定被检查机构、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二) 获取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数据和信息,并进行综合

16、分析。发现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确认的,应采取系统查询、电话询问、书面询问、实地核实、约见谈话等方式进行核实。第三十条 问题处理与跟踪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检查人员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评估业务和管理中执行各类制度的合规性。 (二)检查人员根据检查事实,按照我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三)被检查机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情况。 (四)检查人员对整改资料进行审核。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应督促被检查机构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有必要,可实施跟踪复查。第三十一条 结果反馈与通报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

17、况编写非现场检查通报;各部门、支行每半年向本分行法律与合规部和上级行对口职能部门报告非现场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涉及代理网点的,应与邮政企业进行沟通。第三十二条 资料归档与管理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将记录检查过程、反映检查结果、证实检查结论的各类文件、数据、资料等纳入检查档案范围,为建立档案做好准备,并按照中国银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第六章质量控制第三十三条 尽职检查应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检查质量及后续整改效果。第三十四条 尽职检查前应当认真搜集、分析被查单位相关信息,制定科学的检查方案,确定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第三十五条 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工作纪律,认

18、真开展检查工作,充分收集检查证据,真实反映检查发现问题,并执行保密制度。第三十六条 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情况,真实、完整地记录工作底稿,确保检查“有迹可查”。第三十七条 检查意见书应包括事实和评价、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等。事实的表述应当真实准确,有充分的数据和资料支持。评价要对照适用规章制度作出评述,做到定性准确、有理有据。列举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典型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力求具体、有针对性。第三十八条 检查结束后,被查单位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第三十九条 组织检查的部门应对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第四十条 尽职检查应当注

19、重利用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非现场数据分析和监测,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四十一条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延伸检查:(一)现有的证据不能形成检查结论或支持检查结果;(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关注点或接到异常情况举报,需要与相关部门、机构或客户进行核对;(三)发现与被检查机构相关的机构存在重大资金安全风险隐患的;(四)其他需要延伸的情况。第七章检查监督第四十二条 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级机构部门尽职检查履职实际效果进行监督,并进行年度检查质量考核。第四十三条 职能部门应对本条线尽职检查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年度检查质量考核。第四十四条 部门、支行未按本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履

20、行尽职检查职责,或者履职不到位,被检查单位发生资金案件或重大风险损失的,应当按照我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由中国银行分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有关规定与上级行不一致的,以上级行为准。 附件:1.分行20XX年度现场检查项目计划 2.分行关于开展XX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3.分行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4.分行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5.分行事实确认单 6.分行现场检查意见书 7.分行关于对XX业务检查情况的通报附件1分行20XX年度现场检查项目计划序号项目类别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部门项目联系人牵头部门参与部门123

21、填写说明:项目类别,填列“联合检查”或“单独检查”。附件2分行关于开展XX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XX部室(支行):根据XXXXXX号文,XX部室(支行)定于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对你部(支)行XX业务(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检查组织二、 检查对象三、 检查内容四、 检查要求附件3 分行现场检查工作方案一、检查目的二、检查对象三、检查时间四、检查范围五、检查内容六、检查依据七、检查要求八、其它 年 月 日 附件4分行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检查项目: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检查记录第 页,共 页 附件5分行现场检查事实确认单 现检确字年第号被

22、查网点名称: 检查派出单位:(支)行确认的主要事实被查网点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被检查岗位人员意见:签名: 年 月 日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本事实确认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被检查单位留存,一份由检查派出单位留存。 第 页 共 页附件6 分行现场检查意见书根据XX要求或安排,XX部门(支行)组成检查组,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对XX分行XX业务(管理)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相关意见反馈如下:一、检查实施情况二、被查单位基本情况三、检查结论及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四、整改要求 检查组组长(签字)年 月 日附件7分行关于对XX业务检查情况的通报XX部室(支)行:依据XX要求或安排,XX部门(XX支行)组成检查组,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对你XX部(XX支行)XX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 检查实施情况二、 被查单位基本情况三、 检查总体评价四、 检查发现问题五、 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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