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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培养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及分配原则公示根据学校绩效考核原则和实施方案,结合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设培养单位奖励、公共课及平台课奖励。一、培养单位奖励由质量奖励和规模奖励两部分构成,其中,质量奖励和规模奖励各占该类总额的50。(一)质量奖励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分别评出一、二等奖,其中,65一等奖,35二等奖。1、自然科学培养单位质量奖励等级化学化工学院一等奖生物技术中心一等奖蚕学与系统生物学研究所一等奖食品科学学院一等奖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一等奖数学与统计学院一等奖植物保护学院一等奖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一等奖药学院、中医药学院一等奖资源环境学院一等奖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一等奖
2、材料学部一等奖园艺园林学院一等奖生命科学学院二等奖地理科学学院二等奖动物科技学院二等奖生物技术学院二等奖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二等奖纺织服装学院二等奖工程技术学院二等奖2、人文社会科学培养单位质量奖励等级心理学部一等奖教育学部一等奖文学院一等奖汉语言文献研究所一等奖外国语学院一等奖马克思主义学院一等奖新闻传媒学院一等奖历史文化学院一等奖法学院一等奖美术学院一等奖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一等奖经济管理学院二等奖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二等奖音乐学院二等奖体育学院二等奖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二等奖中国新诗研究所二等奖(二)规模奖励根据导师人数、研究生人数等人员规模确定,测算公式:培养单位规模奖励(规模奖励总额导师总额)培养单位导师数。二、研究生公共课及平台课资助根据具体课时计算,包含课时、考务管理、阅卷和相关课程改革等经费。研究生院二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