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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东莞最低工资上调最新消息 莞城5月1日起 最低工资上调至1510元近日,莞城召开劳动普法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宣讲会,针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为在场的各企业单位代表进行详细解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于2月17日公布全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于这一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宣讲会动员各企业代表要高度重视,并结合企业实际,切实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工作。莞城人力资源分局副局长汪泓认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益于增强我市的就业吸引力,能够解决部
2、分企业用工荒的难题。拓展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
3、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担当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分压低职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主动作用。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程序是: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先报劳动保障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