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科教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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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甲医院科教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科教科主任工作职责一、 在院长领导下,在分管副院长指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科研、 技术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及进修学习的管理工作。二、 组织拟定教学、科研、继续教育学习、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有关计划。经院长及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汇报,持续改进工作。三、 深入各科室,了解检查、督促各科室有关教学科研工作的落实情况。四、 负责计划组织本院医务人员进修和学习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参加院内外各种教学活动及学术活动。做好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好我院继续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做好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审核工作。五、 负责外院来院进修人员及实习人员的审核审批工作,并督促科内做好

2、相关安排。六、 负责组织医院每年科研立项申报及验收结题,科技成果鉴定的管理组织工作。七、 负责院内开展新技术的审核及管理工作。八、 经常组织科内人员学习,不断提高本科室人员的工作素质。九、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完成主任交办的事项。 科教科干事工作职责一、 在科教科主任领导下,具体分工做好医院的科研、教学管理工作,检查了解各科教研 二、 负责草拟有关科研、教学工作计划,经科主任审核、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三、 安排好来院进修生、实习生的工作,给临床实习生制定好轮科表,做好实习生、进修生的日常管理登记工作。四、 协助科主任做好外进修计划,及外出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管理

3、工作。五、 做好继续教育学分的录入及登记工作,协助科主任开展全院性学术活动。六、 协助做好每年的科研立项申报及科研结题验收、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七、 做好医务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统计存档工作。八、 做好科教工作各种档案及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分类及保管工作。樟木头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继续教育对象分级分类管理根据粤继医教20112号文件转发的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有关规定,不同职务、不同职称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形式不同,规定如下:(一)初级职称人员,可参加市级及院内继续教育的各种形式学习,以提高临床技能为重点的各种形式在岗培训。(二)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参加国家级、省级

4、、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的各种学术会议,根据会议学习内容及经费情况具体安排。(三)职能部门主任、副主任每年可公派参加1次管理知识培训学习;各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每年可公派参加1次管理知识培训学习;职能部门干事每二年可公派参加1次管理知识培训班学习。二、经费标准正高职称(含科主任)3000元年副高职称(含科副主任)2500元年中级职称(含科正副护长)2000元年初级(取得师级职称满三年以上)1000元年注:1、上述人员如果具有双重身份,可向高标准一侧靠,例如是副高职称,又是科主任级,按科主任标准。2、学习经费一年未用,可以二年累计合用,按两年周期计算,20132014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跨周

5、期不累计。3、院科教办做好相关详细登记造册。外出学习费用超出标准部份自付,公派学习不占用个人经费标准。三、申请审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医、技、药、护、中医、口腔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凭学习会议纸质通知,到院科教办领取樟木头医院外出学习申请表认真填写好,所在科室(或班、组)负责人签名同意,业务部门签字,交院科教办由科教办主任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报分管副院长及院长审批。申请表审批程序完成后,交回院科教办存档。四、东莞市医学会组织的免费学术活动会议科室合理安排人员参会,参会人员事先需到科教办审批、登记备案。本着公平原则,院科教办安排参会人员,科室需服从安排,否则扣科主任当年及次年继续教育经费30%

6、。此类免费学术活动,审批手续完善的,可报销路费及按财务规定的有关补贴,不占用个人学习经费额度。五、交通费用(一)经正常程序批准参加的各种学术会议,交通费在参会者个人的学习经费标准内包干报销,超过部份自付。(二)东莞市内学习会议:星期一至星期五,参会者在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可由主管部门申请出车,按出车程序办理派车,二人或二人以下的原则上不派车。(三)经批准登记备案的市内学习会议,如无医院车可自驾车前往,回来后报销路费及予油贴,按医院自驾车开会补助的相关规定实行。未经批准登记备案自行前往的不予报销。六、继续教育达标要求继续教育对象实行学分制,按东卫2008113号文件执行,每年学分达标要求:中级及中

7、级以上人员每年类分8分、类学分17分、总分25分,、类学分不能代替。护师及护师以上人员每年类分5分、类分20分、总分25分,类类学分不能代替。各科每年总体达标率要求90%。七、院内学习(一)医院每季度组织1-2次院级学术活动会,院级学术会授予类学分,授予标准按东卫2008113号文件相关标准执行。(二)医院安排本院中级及中级以上人员主讲(指学术活动而非行政会议)每次予主讲者补助:高级职称人员300元次、中级职称人员200元次。(三)通知要求参加学习的科室人员不参加学习的,每季度科主任考评按缺会人数扣分,扣0.3分人次。(四)科内业务学按医院规定执行,每月不少于二次,科教办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樟木

8、头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医疗队伍的结构,积极有效地做好我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 进修原则(一)根据医院实际以及学科队伍建设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分期分批派选。坚持“保证重点特色专科、兼顾一般学科专业”的原则。(二)坚持“严格选派、保证质量”的原则,选派优秀的中青年骨干。必须是条件成熟的,专业技术水平已接近我院的该专业前沿,通过进修达到使我院该专业水平在此基础上更上一层。(三)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统筹安排,不能因人员外出进修而影响科室的正常工作。二、 进修人员必需备的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

9、,作风正派,综合素质强,安心工作、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专研进取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进修学习工作。(三)取得中级或中级以上医护人员(护理专业取得师级职称四年以上)。(四)新毕业医技人员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科结束后,进入固定科室从事该专业三年以上;新聘用到我院专业人员需在我院工作满三年以上。 (五)选派进修前两年内无重大医疗差错。(六)选派进修前两年内投诉合计大于三次不能派出。(七)选派进修一年内不参加院科内业务学习大于二次不能进修。三、 进修审批程序(一)科室拟订出外派进修的计划人选,个人写好进修申请书,科室签字

10、同意后,于每年11-12月底前报院科教办。(二)科教办对拟派出进修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科教办汇总后科教办主任签署意见,报院领导审批。(三)审批后申请人填写进修申请表,按表格程序办理好,自行寄出到接收医院。(四)申请人接到进修单位回复通知后,尽快到院科教办登记备案,确定进修时间。(五)外出进修前需到院人事科签合同,确保进修后返回我院工作,承诺保证若干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具体年限视进修时间长短而定。进修一年保证6年内不得辞职。进修半年保证5年内不得辞职。进修三个月保证3年内不得辞职。否则将退回进修期间的全部费用(包括进修费、路费、各种补贴、进修期间的工资奖金)。并处违约金1

11、万元。四、 进修人员待遇(一)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工资条上工资待遇不变,月奖照发、季度奖按60%发、年终奖按月算。(二)报销进修费、住宿费及外出补贴、一次往返路程费用。五、 进修回院工作要求(一)进修结束后必须及时返院,一周之内必须报道上班,如不准时回院报道,又不说明情况者,按旷工考核。(二)进修结束返院后,必需在近期内拟定讲课题,传递新知识、新技术。根据讲课课题、专业情况,由科教办选定是院级大课或是科内小课。如果是科内小课要求至少讲两个专题。完成上述工作是报销进修费用的必需条件,否则不予报销。(三)进修期间违反纪律或各种原因被进修单位退回,除按有关政纪予处理外,不予报销一切费用,扣除外出期间月

12、份工资的一半。(四)进修学习回来后需按与院方签订合同保证服务工作年限(具体见第三条)否则以违约论处。(五)进修学习回来后医院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按程序申报备案。开展工作好的医院视情况奖励。六、 其他(一)进修学习在半年以上的当年继续教育学分按规定已达标25分(需进修结束后10日内持结业证书到科教办录入学分)。(二)进修学习在半年以上的当年继续教育经费指标不再保留。进修三个月的经费标准保留50%。樟木头医院来院进修管理制度樟木头医院是所二级甲等水平的公立性综合医院,是广东省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医院,承担部份省内外医学院校医学生的实习教学工作和全镇及周边地区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工作。为加强管理,保

13、证进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申请程序(一)申请者到科教办领取我院的进修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后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我院科教办审核、交分管院领导审批。(二)经审核同意接收后,进修人员接到我院科教办通知,需按指定时间持原单位介绍信来我院办理进修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者,必须事先与我院联系。二、医疗行为制度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处方权,临床进修医生所开具的处方及医技进修医生所发出的各种检查报告单(包括放射、影像、检验)等均需带教医生签字、盖章方有效。三、管理制度(一)进修人员经批准来院进修后实行院科两级管理,院级管理主要由院科教办和护理部具体负责。任何科室不得自行擅自

14、接收、安排外来人员在本科进修,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二)进修人员进入科室后,由科室统一管理,服从科主任安排,服从带教老师指导,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医院及所在科室的政治及业务学习。(三)进修期间执行我院现行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诊疗常规规范。(四)进修人员要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衣帽整洁,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不准在病房内吸烟和喧哗。(五)对进修期间发生医疗差错(如病人投诉),有违纪行为的进修人员,视情节轻重,医院予批评教育、警告直致停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处。(六)进修人员要爱护医院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拿走我院病例资料、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如损坏物品、贵重药

15、品和医疗器械,按有关规定处理,该贮偿的要贮偿。四、进修人员考勤制度(一)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假期,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假3天(包括3天)经所在科室主任审核批准;3天以上需到院科教办或护理部审批;请假10天以上需原单位出具证明;请假10天以上需依时补够进修时间。(二)值班休不可累计,必须在当月休完,值班休原则上不可连续休息,如需连续休息应到科教办请假,按上述原则办理。五、进修人员宿舍管理制度(一)进修人员办理进修手续和交纳进修费方可住进宿舍。(二)进修人员要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禁止私自调换宿舍,私自挪动宿舍的床位。(三)进修宿舍仅供在我院进修学习人员住宿,严禁非进修人员留宿。进

16、修人员要爱护宿舍内公共财物设备。(四)进修人员在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危险物品。(五)进修人员在宿舍内严禁私自拉电线或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宿舍内。(六)进修人员提高安全意识,管好自已的私人财物,请勿将贵重物、钱存放在宿舍内,如有贵重物品及现金遗失,院方不予负责。(七)严禁进修人员在宿舍内乱写乱划,保持环境内外的整洁。(八)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休息和学习。(九)严禁在宿舍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等影响社会治安行为。(十)进修人员要注意节约,做到人走灯灭,关空调、关电源、锁好门窗。(十一)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要遵守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十二)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违反上述规定,视

17、后果严重程度和本人的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照价赔偿,罚款直至停止其进修资格等不同程度处理惩罚。六、进修离院制度(一)进修结束前一周,到科教办领取进修人员鉴定考核表,由本人做出自我鉴定,科主任及带教老师根据进修期间的表现,如实填写进修鉴定表,做出真实的鉴定和成绩评定,进修鉴定表由进修人员带回单位存档。(二)进修结束后退还宿舍钥匙、临时胸卡。(三)进修证明办理完毕后应在三日内离开我院。教学查房制度一、教学行政查房由主管院长主持,科教科具体安排并执行,必要时可邀请院办、医务股、护理部等部门参加。二、查房内容主要为:针对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找出原因,制订改进措施予以解决。三、每次检查均

18、设立一个主题,如临床操作训练、理论复习考核、病历书写情况等,以当时实习生存在问题最突出者为重点,进行教学行政查房。四、查房后参加人员集中,反馈查房情况,总结教与学的质量,相互评比、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以期使医院整个教学工作能顺利开展,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为医学科学事业培养合格的人才。教学工作程序一、实习生进院前一周检查教学准备工作、拟定实习生岗前教育方案、实习轮转表、教学进度表、实习生住宿安排、胸卡等。二、组织实习生进实习点、学生宿舍及生活后勤安排、落实检查和督促卫生打扫,重申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三、组织岗前教育。内容包括:院情介绍- 教研室(教学小组)工作制度一、教研室是医院教学基层业务、行

19、政管理机构,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院科教学管理部门管理和指导,全面执行医院下达的各项教学工作任务和指标。二、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医疗和科研工作,三者必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三、教研室应按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实习要求结合各科实际组织好大课、小课堂讲授,安排好各科实习基本技术操作的训练,并组织临床理论考试与操作考核。四、教研室设兼职教学秘书协助教研室主任(科主任)工作,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教研室秘书应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五、教研室应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教师在完成每学年的教学任务后,应做好自我述职与鉴定,接受科教科的考核与考评,并直接与教师提级、晋升及奖金挂

20、钩。六、教研室在接到医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后,应该在一周内做好教学组织、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教学实施计划报送科教科与主管院长审定。七、教研室应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和各类教具的管理工作,凡教研室(教学小组)的教学仪器、设备、幻灯片、挂图、教学模型和教学电视片等教具均应指派专人保管,并有使用登记。八、每学年召开二次教学工作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教务活动,及时总结临床教学实习成绩、经验及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应不定期派教研室成员参加听课,评教评学,不断提高授课水平。九、教研室应建立完整的教学档案。各科教学秘书应负责管理好教学资料负责教具的准备和保管工作。根据教学任务,可安排教学秘书每季度1至2周的脱产时间从

21、事专职教学工作。十、教研室年终评选出本科优秀带教老师,报送医院教学主管部门综合审定。实习带教制度一、科室成立教研小组,配备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任教学秘书具体负责安排带教工作。每位实习生有专人负责带教。二、带教老师要求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住院医师担任。接受带教任务时,根据各院校的教学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培训计划,科室轮转表,按不同层次分别进行教学和带教。三、实习生每到各科室,科领导要先介绍病房情况、制度、常规工作方法和带教老师;护士长介绍护理常规、诊疗用品取放等情况。四、各科每两周要有一天定为教学查房时间,每两周组织一次病例讨论,有计划定期上小课,带教老师负责指导技术操作、审阅修改病历。五、

22、科教科定期对各科室教学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六、转科或实习结束,由科室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鉴定,报科教科备案,并寄回实习生相应的院(校)。七、年终结束,各科要做好教学工作总结。评教评学听课制度一、根据教学大纲的内容要求,担任讲课的教学老师必须在讲课前备好课,准备好讲稿,并交一份讲稿给科教科存档。二、主任安排好讲课计划,教学秘书做好“评教评学登记表”的填写工作三、每年评教评学活动四次,每组实习结束或不定期组织评教,征求学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四、科教科每季度集中内、外、妇、儿科主任、教学秘书开会一次,了解实习生学习情况,听取教学老师意见,并及时向学生传达。五、科教科组织内、外、妇、儿科主任、教

23、学秘书进行交叉听课,互相交流、学习教学方法、讲课经验。六、科教科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了解掌握实习生对教学的意见,了解教研室教学情况,加强教学的管理。七、在检查听课时应登记参加听课的学生人数,对无故不听课的学生提出批评。出科鉴定集体评议制度实习生出科鉴定采取集体评议制度。各位实习医生在完成一个病区实习后,由各教学组将考勤情况、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及实习评价意见报教研室,由教研室举行操作考核及理论考试,经教研室成员集体讨论后出具出科鉴定。具体细则如下:一、实习医生完成一个病历实习后,由该病区主任根据带教老师的评价意见,结合考勤情况、医德医风、病历书写和病区内其他工作人员意见,写出评价意见。二、每一组实

24、习医师出科时,由各科教研室组织理论考试、操作考核,教学秘书汇总成绩。三、教研室主任召集教研室成员举行实习鉴定集体评议会议,作出出科鉴定结论。教学病例讨论制度一、在各科实习期间每2周进行一次教学专题病例讨论。二、教学病例讨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三、要求各参加教学病例讨论的实习医师在讨论前准备发言稿。四、在病例讨论过程中,要发挥实习医师的主观能动性,多思考,多提问。五、教学病例讨论内容:实习大纲要求病种的现住病例或教学病例库内的病例。六、各科应指定人员负责记录。七、讨论结束时由主持人进行总结性发言。八、教学病例讨论记录可作为病历的一部分归档。实习生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

2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要爱护伤病员,做到关心体贴、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地为伤病员服务。遇有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防止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发生。要尊重指导教师和医院工作人员,做到谦虚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通过理论联系实践,达到实习大纲所要求掌握的知识、技能、目标,并能运用于临床操作。关心集体,与其他院校进修生、实习生搞好团结。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及物品、器材等,损坏器材应按医院规定负责赔偿。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安排,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调换实习科室。如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实习,需按求办理请假手续。党、团组织生活及实习小组活动每月一次,主要进

26、行实习小结(思想、业务上的收获及存在问题),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相互帮助,克服缺点,搞好团结,定期向医院和学校汇报。实习期间要从医院实际出发,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主动搞好宿舍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注意安全。不准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图书馆以防交叉感染。每科实习结束时,按时写好实习小结,并请带教老师写出评语。实习期间注意收集资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写好实习总结或毕业论文。示教室管理制度一、示教室专供用于教学,不得兼用,示教室及室内教具专人管理。二、借用示教室及其教具须经提前取得科室领导的同意。三、室内教具按规定摆放,用后复原。四、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五、保持室内安

27、静,不大声喧闹。六、保持室内卫生。七、离室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一、服从科教科、护理部、总务股宿舍安排,不得随意私自调换 床位,宿舍内一切用物编号配套使用,不得擅自调换及搬运。二、注意消防安全,不准私自搭、拆电线或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宿舍内,尤其不允许在房间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炒锅、热得快、取暖器等电器。三、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关电灯、关电源。四、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尤其保持洗手间清洁卫生,防止堵塞管道,不准往窗外扔果皮、杂物、倒污水、吐痰等。五、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宿舍区禁止打麻将及其他赌博活动。六、提高安全意识,保管好自己私人

28、财物,外出时锁好门窗。七、不准到院外留宿,不准将院外社会杂闲人员引入宿舍逗留。八、不准留亲友在宿舍住宿,若却又特殊情况要留宿者,必须报告医院科教办及护理部,经同意后方可留宿。九、离院前要办好一切手续,大门、宿舍钥匙交到科教办、护理 部,不准委托他人代办及代交钥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须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在院进修、实习资格。实习生考勤制度一、实习医生应严格按照医教科的实习安排进行实习,实习期间的考勤工作由实习组长和实习科室负责。二、实习期间,不放寒暑假。星期天或节假日需要跟带教老师值班。三、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必须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我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因

29、其他情况事假须提交请假条,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请假条存科室;三天以上7天以内由科教科批准备案;7天以上报分管领导及报学生学校,实习生请假必须经批准后方可离院,未写请假条和批准请假擅自离院视作旷课。并报所在学校。四、实习生上班无故迟到或早退2次按旷课1天计算,旷课2天者,该科实习评定为不及格。五、因请假而致实习时间不足所在科室安排时间的2/3以上者,所在科室不出具实习鉴定。待实习结束后补足该科实习时补写鉴定。优秀带教老师的评选条件及评选方法一、评选条件:1、教学态度积极、热心;2、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影响和教育学生;3、教学目标明确,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4、认真指导病历书写、查

30、房操作;积极做好小讲课、转科考试、实习鉴定等业务工作;5、教学体现三严作风(严格要求、严肃态度、严密作风)6、注重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教学,各项示范操作达到标准化;7、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重视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二、评选程序1、各科室推荐;2、实习组推荐;3、科教科汇总并初审;4、院长办公会审定。科研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学科研计划管理,促进医学科技发展,实施“三名”工程。根据上级计划下达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计划管理包括课题申报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 第三条科研项目

31、周期: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周期时长,由项目发布单位规定。项目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的应申请延期,一次延期在一年以内。 第四条 科学研究项目来源如下: 1、我院科研来源主要是依据省市卫计委、科技厅(局)、中医药局有关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申请立项。 2、与社会各单位合作的项目(包括委托、协作、联合、攻关、咨询等)。 3、医院自选的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院创新、攻关课题、院一般课题等)。 第二章 申报要求第六条 申请研究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研究目的明确,内容具体,题目与内容相一致。 2、先进性:研究内容新颖,有创造性,有一定技术难度。所用指标先进,研究起点高,预计可达市内首创或省内先进水平以上。 3、

32、科学性:立题有足够的信息量和充分的依据,课题设计科学严密,技术方法先进可行、实验手段、动物、试剂符合标准,样本量满足统计学要求,分析、判断、推理合乎逻辑,研究结果具有可重复性。 4、可行性:项目承担单位及协作单位的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备基本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组织措施落实。 第七条 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的选题要瞄准国际前沿,结合国情特色及学科优势,突出创新性,并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临床应用及开发研究要向高新技术、大项目及产、学、研结合方向倾斜,注重开发及推广应用。 第八条 申请者条件与资格: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药、护、技及管理人

33、员,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者不受职称限制。 2、已有1项立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厅、市级以上课题;无正当理由未执行计划进度或根本无法进行研究的课题负责人,自取消年度起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课题。 3、执行计划且完成情况好的科室和个人、各级重点学科、特色专科人员、各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具有博士学位者申报课题予以优先考虑。第三章 申报程序第十条 每年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科研任务的通知时,科教科将在全院范围内征集科研课题。申请东莞市科技局科研立项项目的,于每年3月中旬以前,将医疗卫生类科研项目申报(任务)书、项目查新报告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科教科。第十一条 申报者按照通知要

34、求规范填写好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格后,若有协作研究单位,则需该单位加盖公章或出具同意协作证明;课题组成员排序公正、合理、无纠纷,并亲笔签名,按规定截止时间提交科教办。 第十二条 课题征集完毕后,科教办组织院学术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院学术管理委员专家意见,按课题实际情况及立项部门要求择优申报。特殊情况下院部可综合决定申报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第十四条 各科室与社会企事业单位联合、协作的科研项目,双方明确承担的任务和责任,签定合同,在手续完备后由科教办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获资助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组,必须按计划规定的内容、指标和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35、各级科研项目获得立项后,在科教科及财务股监督管理下,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费有支配使用权。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具体规定见樟木头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在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若涉及改动研究内容与指标、终止计划实施、延长时间、更换题目或项目负责人变动等情况,项目组须向科教科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理由,提出调整方案或拟采取的措施,经科教科审查后上报计划下达部门,获得批准后再行变动。 第十八条 研究计划执行中,除上级立项部门要求填报的科研计划项目进度调查表外,科教科将定期对全部在研课题进行进度调查,由课题负责人如实填写科技计划项目进度调查表。调查所得结果将作为科研经费配备、是否继续支持研

36、究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无正当理由未执行计划进度或根本无法进行研究的项目组,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终止项目、撤消计划或收回已拨科研经费和科研立项奖励金等处理,三年内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课题。 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对课题的学术、技术、经费及研究任务的完成等全面负责,课题组成员做到科学分工,团结合作,按期完成科研任务。第五章 结题与验收第二十条 科研项目按计划合同时间内完成后,项目必须结题验收,或者按科研项目审批部门的要求按时验收,验收合格通过,可申请科研成果鉴定,最后申请成果评奖。第二十一条 东莞市医疗卫生类一般项目也必需按合同时间完成;按时结题、验收。如有客观因素不能如期完成的,需提出延期申

37、请并办理延期验收手续。第二十二条 对不能如期完成或立项不做工作的项目,对项目第一负责人通报批评,削减当年度本人继续教育经费指标50%。对立项后晋升职称,不完成项目的,聘回原职称直到完成项目,恢复晋升后职称。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教科负责解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实施“三名”工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经费来源 (一)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等。 1、纵

38、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3)市科技局、卫生局规划项目经费等。 2、 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 专项建设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费。 4、 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5、 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6、 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二、开支范围 (二)

39、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1、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 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专业或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40、 。 5、科研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0% 。 6、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三、管理办法 (三)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财务股、科教科公章的樟木头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办理开支手续。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财务股单独设帐核算。 1、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院财务股进行核算及监控,违犯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四)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 1. 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

41、科研材料费、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学术交流费等,按照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2. 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飞机票、出租车票等科研业务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3. 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重点研究室(所)和实验室的日常开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开支,报销程序同科研经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审计。 4. 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及院长签字审批,由总务股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实施。 (五)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

42、院有关规定由财务股登记,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医院所有,由课题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于科研工作。 (六)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七)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四、结余经费 (八)有上级资助经费的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可持樟木头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提取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酬金,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研

43、基金。 (九)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五、附 则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十一)本办法由科教办负责解释。樟木头医院科研学术论文管理规定一、医院医务人员发表论文审核管理及报销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科教办,报销最后审批为分管院长。二、对我院发表在高等级期刊的高质量论文,实行适当奖励。三、我院发表学术论文必须以樟木头医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独立完成单位)。学术论文实行院、科二级把关制度,保证学术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论文投稿前需将论文稿件交科室主任及院科教办审阅,保证论文的真实性及科学性

44、,无学术造假,必要时提交原始资料。院科两级审阅需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予作者答复,同意发表的需填写樟木头医院论文申请发表登记表留存备案。作者需要推荐证明的给予出具推荐证明。未经审阅登记自行发表的论文,医院不作为有效学术论文采用,不报销版面费。四、目前我院发表的论文分ABC、D四级:A级:“中华牌”系列杂志、SCI级期刊杂志。注明为“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或某专业类核心期刊的杂志。B级: 一般的国家级学术期刊。C级:省级学术期刊或刊物。D级:市级学术期刊或刊物。五、关于论文发表版面费的报销与奖励。A级:在A级期刊杂志上发表论著或短篇,版面费100%报销,另分别奖励每篇300元至800元。B级:在B级期刊杂志上发表论著或短篇,版面费100%报销。C级:版面费报80%。D级:版面费报50%。六、凡发表在非正规刊物和非法刊物的论文,不予报销及奖励。七、论文一经刊用,须在正式发表后3个内将发表刊物及论文复印资料交科教办,并与之前登记表对应,作为报销的佐证材料。事前没有审阅登记的不予报销。逾期只给予登记,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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