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基本公共卫生实施细则1.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775615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乡基本公共卫生实施细则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乡基本公共卫生实施细则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乡基本公共卫生实施细则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乡基本公共卫生实施细则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乡基本公共卫生实施细则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乡基本公共卫生实施细则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基本公共卫生实施细则1.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13年风水乡基本公共卫生实施细则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两年多以来,我乡居民健康档案已完成82%(任务26099份,已建完21450人份).多数档案为信息登记部分,无健康体检信息,各类慢性病未进入规范管理,随访及时率不高,随访满意度不高。按照黔卫发(2012)98号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和桐卫通2012124号关于印发桐梓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拓展工作思路,细化工作细节,使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十一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做

2、到任务与经费挂钩,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的目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 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担,统筹安排。按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的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二)分工合作,兼顾公平。村卫生室承担要求的基本公共卫生职责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与临床业务收入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所得经费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制定经费分配方案报所在乡镇卫生院审核备案。(三)统一考核,以考定补。乡卫生院建立村卫生室考核制度,每年对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与补

3、助挂钩。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全额补助;对未能完成规定任务的相应扣减补助经费。年终考核以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及完成工作的时限,做到考核检查与平时工作表现相结合,考核内容为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工作职责(一)居民健康档案1、负责全村人口信息摸底,动态掌握本村进出人口数并作好登记,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封面,作好建档人员及未建档人员信息摸底登记。(每人4元)2、乡卫生院成立体检组,村卫生室每月按时按要求协助乡镇卫生院体检组完成规定的健康档案建档任务,建档要求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进行。(每人5元)3、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4、辖区居民体检时,血糖血压异常时,村卫生室负责复核,以明

4、确诊断的,将复核结果1周内报所在乡卫生院。其他检测结果异常,需村卫生室告知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每年4次,包括测量血压;血糖;体重;身高;生活指导方式;服药情况指导等每次10元);慢性病的随访表填写和登记薄记录每人0.5元);各类随访表,检查记录表等信息收集与分析(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人数每人1.5元)。(二)健康教育1、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免费领取,并作好相应登记,按时发放到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严禁把宣传资料用于包药、作为垃圾丢弃等其他用途。(每年120元)2、健康教育宣传栏:各村卫生室负责提供2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场所,由卫生院负责专栏制作,村卫生室负责专栏的张贴、日常

5、维护、图片保存及更新。每2月更换1期。(每期100元)。3、健康教育讲座:按要求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作好通知、签到册、讲稿、总结及图片等资料的保存。每2月举办1期。每次240元。(三)预防接种1、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目标儿童的摸底和上报工作。2、每轮运转时按时通知目标儿童,认真做好接种前的预检分诊工作,同时按照最新的国家免疫规划程序,作好安全接种。(每针次5元)3、做好预防接种后异常副反应监测。4、根据传染病控制要求,协助做好查漏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村卫生室对传染病风险管理,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理每年250元),零报;漏报和迟报则按规定处理。5 可疑肺结核病人的追踪和管理每人40元。不到位病人不

6、计费,不追踪按规定处理。(四)0-6岁儿童保健1、负责收集新出生儿童基本信息,出生登记,为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填写基本信息后将保健手册交给儿童家长。(每人2元)2、负责新出生儿童出院后3-7天内家庭随访,并认真填写儿童保健手册及随访表内容,要求资料内容完整。(每人次4元)3、负责通知儿童家长,新生儿28天时,带保健手册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满月管理,以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通知单(附件5)回执为依据。(每人1元)4、儿童出生3个月起,负责通知儿童家长按规范时间要求带儿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4.2.1体检。以家长签名的儿童保健检查通知单回执为准。(每次1元)5、负责通知4-6岁儿童在规范要求的时间内到乡卫生院

7、进行健康检查。(每次1元)6、协助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检查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每次25元)7、负责儿童保健管理个案登记记录。(每人0.5元)8、协助乡卫生院对体弱儿进行追踪随访。(每人2元)9、协助镇卫生院开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每人2元)10、收集辖区内儿童出生数、儿童保健情况、儿童死亡等相关数据信息并上报。(每人1.5元)(五)孕产妇保健1、收集辖区孕产妇基本信息,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填写基本信息后将保健手册交给孕产妇,并让其在孕产妇保健随访通知单(附件6)上签名,同时做好孕产妇建册登记,并在12周前通知、督促孕产妇按时到有母婴保健服务技术资质的乡卫生院或者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做第一次检

8、查。(每人50元)2、负责通知、督促孕产妇在规范要求的时间内到乡镇卫生院进行2-5次产前检查,每次必须留存有孕产妇签名的孕产妇保健服务通知单回执。(每人次15元)3、动员并护送孕产妇住院分娩。4、负责产妇出院后3-7天内的家庭访视,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并认真填写保健手册及随访表。(每人次10元)5、负责通知辖区内产妇42天到乡镇卫生院或者分娩医院做健康检查。(每人次4元)6、负责孕产妇保健管理个案登记记录。(每人0.5元)7、负责辖区内产妇随访后保健手册的回收及送交乡镇卫生院。(每人2元)8、协助镇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每次25元)9、护送高危孕产妇到上级医院确诊及抢救。(每

9、次5元)10、收集辖区内育龄暨已婚育龄妇女数、孕产妇保健情况、孕产妇死亡相关数据信息并上报。(每人1.5元)11、开展以孕产妇为主要目标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自觉接受保健服务。(六)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对本村65岁以上体检对象进行信息摸底。(附件7)(每人1.5元)2、通知到指定地点并协助卫生院对老年人进行体检。(附件8)(每人次1.5)3、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并将体检异常的老年人通知到卫生院进行复检。(七)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1、建立管理对象情况登记本,做到对新增、外出、外迁、死亡等相关信息登记。(附件9-1、9-2)(每人1.5元)2、通知辖

10、区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到卫生院进行每年4次体检,并协助卫生院体检。(每人次2元)3、每年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根据随访情况,认真填写随访记录表,不得缺项、漏项、无逻辑性错误,对长期外出患者,必须注明外出时间和外出地点,并附病人或家属签字,于次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随访记录表上交卫生院存档。(附件10-1、10-2)(每人次15元)4、对随访对象认真做好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及时调整用药方案,调整用药方案后仍不能控制病情,填写双向转诊(转出)单,及时转诊,并做好回访记录。(每人2元)5、糖尿病患者随访时,每次免费检测血压;检测空腹血糖,并做好随访表的记录上交。(每人15元)

11、(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1、建立管理对象情况登记本,做到对新增、外出、外迁、死亡等相关信息登记。(附件9-3)(每人2元)2、通知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到卫生院进行每1次体检,并协助卫生院体检。(每人每次10元)3、每年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根据随访情况,认真填写随访记录表,不得缺项、漏项、无逻辑性错误,对长期外出患者,必须注明外出时间和外出地点,并附病人或家属签字,外出治疗患者,作好记录和追踪。随访表于次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随访记录表上交卫生院存档。(附件10-3)(每人次15元)4、对随访对象认真做好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根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进行分类干预。5、填写重性精

12、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和精神病人网络管理知情同意书装入个人档案。(每人2元)(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制(修)订。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和报告。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如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卫生院,及时作订正报告和补报。并协助上级相关单位处置好相关疫情。3、做好结核病和艾滋

13、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十)卫生监督协管(村卫生室每年800元)1、第一季度在辖区内开展一次餐饮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生活饮用水、非法行医(采供血)、学校、工矿企业等单位的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覆盖率达100%。摸底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乡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报送摸底调查统计表。2、加强餐饮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非法行医(采供血)、职业病危害、学校卫生等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巡查(1次月),发现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时,认真填写桐梓县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在2日内向乡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报告(严重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积极配合上级开展调查

14、处理,督促被监管单位按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3、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每年开展2次宣传咨询活动(宣传专栏、街头宣传咨询、知识讲座等均可)。4、积极协助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辖区居民办宴席(就餐人数100人)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做好统计登记,于下月5日前上报乡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5、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做到目录规范,内容齐全。档案内装上级文件、通知、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各类统计表、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现场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以上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资金分配参考标准,各乡镇卫生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使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的任务不少于40%,保证村卫生室所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少于40%,并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较好的,年终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于奖励,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积极性。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完成上述工作职责,每月按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数据资料,根据完成情况,相应兑现项目经费,若因各种原因,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由卫生院进行考核,核减项目经费。乡村医生不服从卫生院安排或弄虚作假的,由卫生院上报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若涉嫌违法,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桐梓县风水乡卫生院 二0一三年四月一十三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