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财贸学校行政人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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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定市财贸学校行政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稿)绩效考核是学校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执行新的绩效津贴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深化改革,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保证。绩效考核依据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任务对每位行政工勤人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进行总结评鉴,为核发绩效津贴提供依据。通过考核,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逐步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行政人员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为行

2、政工勤人员发放津贴、调整职务、调岗、辞退等提供科学依据。二、基本原则和方法1、考核分为月度、学期、全年三种考核形式。2、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考查、注重实绩、奖优罚劣的原则,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学期、全年考核相结合的办法。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专业技术职称系列的行政人员(含管理岗位人员)、工人两个系列确定等级。4、由考核领导小组、主管校领导和主管科室对行政工勤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平时考核情况和民主测评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得出个人学期和全年绩效考核的综合得分,确定对应等级。5、考核结果与期末

3、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挂钩,与岗位调整、职位升降和职称评定等挂钩。6、以学校确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年初分解下达各科室年度目标任务、以及校务会、校长办公会确定的专项目标为主要考核依据。各科室将年度目标任务按月分解到个人,具体落实所属人员岗位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中层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档案,科室负责人建立本部门人员目标责任考核档案。三、考核范围和要求1、考核范围:(1)在编在岗行政工勤人员,包括教务科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和各教研室正副主任。(2)学校公派进修学习或借调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人员,在学习进修或借调单位提供的进修、借调工作情况评价的基础上,仍由原科室进行考核。2、考核要求:(1)考核工作

4、要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2)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3)被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考核,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成绩,虚心诚恳地接受评议,积极配合考核工作。(4)参加测评的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被考核对象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考核内容和标准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和上级交办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劳动纪律遵守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5、,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个人廉洁自律和中层干部所辖部门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2、量化考核内容及分值分配:考核总分为100分,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政治思想表现(10分)、工作态度(15分)、出勤(20分)、业务能力(15分)、工作实绩(40分)。考核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为基本依据,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1:行政工勤人员量化考核评分细则。3、考核重点考核以工作实绩为主。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的成效、业务技术水平、取得的工作实绩等。工勤人员:重点考核其操作技

6、能、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五、考核等次及基本标准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前15%)、合格(70分以上)、基本合格(6069.9分)、不合格(59.9分以下)四个等次。2、考核等次基本标准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性质、专业、职务、技术层次等特点,按照以下考核标准确定考核等次。(1)评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意识强。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团结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认真、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作风扎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实绩突出。模范遵守

7、党风和廉政建设各方面的规定,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不徇私情,秉公办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次不能评为优秀:因主观原因出现工作失误,如丢失重要票证、财物、档案资料,发生教学或工作事故以及在安全稳定方面出现事故的。病假累计超过10天、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包括公休日)或有旷工现象的。学校组织的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在校工作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其他不能评为优秀的情形。(2)评为合格等次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能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无旷工现象。熟悉本职业务,工作能力较强,无工作事故。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认真完成各项目标任

8、务,工作成绩较好。能够较好地遵守党风和廉政建设各方面的规定,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徇私情,秉公办事。(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评为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自身要求不严,敬业精神、服务态度较差的。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涣散,消极敷衍,缺乏团结协作精神,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不足10次或有旷工现象的。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够遵守党风和廉政建设各方面的规定,但有些方面存在不足的。(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

9、务或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因个人责任造成失火、失密、失盗等责任事故、人身伤害的。校务会、校长办公会决定的有关重要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办结,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和法纪受到处分及处理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差的;或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工2天以上的。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累计3次以上的。工作时间在微机上从事玩游戏、看网络电视电影、购物、聊天等与工作无关活动,在学期内检查中发现3次以上者。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徇私情、

10、谋私利等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或受到党纪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其他不合格行为的。六、考核程序1、月度考核程序(1)个人按月做好平时考核纪录。(2)科室负责人每周对所辖工作人员工作表现、出勤、完成工作任务的项目、数量、时效、工作成绩和差错等进行汇总梳理分析,每月予以公正评价并召开科内考核例会进行通报汇总,主管校长审查签字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中层干部由主管校长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每个人的考核结果,决定减发或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的部分(见附表2:减发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及金额)(3)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意见箱、电子信箱、来信来访等方式,接

11、受师生对全体行政人员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反映,调查核实以后按规定扣分,计入学期考核成绩。2、学期考核程序采取“自评、互评、上评下、下评上”相结合的办法,其中“互评”为科室内部人员互评;“上评下” 为主管校长评分管中层干部、科室负责人评科室人员;“下评上”为科室人员评科室负责人、服务对象评全体行政人员(服务对象根据工作性质由专职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或学生代表各若干人组成)。(1)行政人员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自评打分。(2)科室负责人根据平时考核标准和考核情况对所辖科室人员进行评分,主管校长对分管中层干部评分。(3)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科室负责人组织召开科室民主测评

12、会和服务对象测评会。(4)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对全体被考核人员进行加减分。(5)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科室负责人及所辖科室人员的考核细则逐项进行检查、核实,计算综合测评成绩。(6)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体被考核人员分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行政人员(含管理岗位人员)、工人两个系列确定等级。(7)公示考核结果。当事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办公室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一周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学期考核成绩的组成:行政科员综合成绩=测评分+加减分测评分=自评分(30%)+科室负责人评分(30%)+科室内部民主测评分(20%) +服务

13、对象民主测评分(20%)注:科室负责人有正副职的,正职占此项的60%,副职占40%(两副职的各占20%)中层干部综合成绩=测评分+加减分测评分=自评分(30%)+主管校长评分(30%)+科室内部民主测评分(20%)+服务对象民主测评分(20%) 加减分项目及标准见附表1。其中:加分项目累计超过10分按10分计,荣誉以考核期内取得的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期末考核前交校办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加分值;减分项目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部门平时考核记录为准。3、年度考核程序年度考核分数上半年考核分数50%+下半年考核分数50%年度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优秀(前15%)、合格(70分以上)、基

14、本合格(6069.9分)、不合格(59.9分以下)。七、考核结果使用1、月度和学期考核结果是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学期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考核津贴系数K依次分别为1.2、1、0.8、0。2、年度考核结果是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竞聘职务、调整工作的重要依据。八、组织领导管理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吴庆军组 员:王静波、张志民、田贺新、安国锋、杨子江、张廷艳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考核工作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 任:张志民副主任:何 芳、黄 东、曹喜春成 员:在考核期间由校长办公会确定57名教工代表参加。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15、其主要职责:1、制定学校教职工考核办法。2、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校考核工作。3、优秀名额的分配,考核结果的汇总、归档。4、对被考核人员提出的异议组织复核。九、附则1、正在接受审查未结案人员,只进行考核,暂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2、学校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学习、培训情况证明,参加考核。3、“教职工半年(期末)考核表”归入本人考核档案。4、聘任人员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考核结果与出勤津贴、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竞聘职务、调整工作、续聘解聘等挂钩。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6、本办法已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二一一年十一月开始试行。二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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