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暂行规定.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776774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暂行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公司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暂行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公司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暂行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公司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暂行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公司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暂行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司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暂行规定.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公司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第二章 细 则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各施工项目部经理、科室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确保井下24小时不间断地至少有1名下井带班领导、科室1名主要负责人在井下现场带班、跟班作业,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下井带班作业领导,是指公司及各施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公司主要负责人

2、及各施工项目部经理对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负全面责任。第五条 公司及各施工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科室负责人下井跟班制度,制定领导下井带班月度计划和领导下井带班考核奖惩办法,并建立和完善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第六条 公司及施工项目部领导在井下带班时,应当认真履行以下七项职责:1、加强对井下采矿、掘进、充填、提升、运输、通风、供(排)水、供风、供电等主要生产系统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2、加强对主提升机、主通风机、主要机械、供电设施、照明设施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止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3、加强对井下火工品管理、顶板管理、防坠落、防探水、防触电、防炮烟中毒窒息等关键环

3、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4、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5、检查已安排的各类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是否“五到位”落实完成;6、检查外包队伍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7、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第七条 实行公司领导及各施工项目部经理井下交接班制度。下井带班领导应当认真填写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并在井下当面交接班,向接班领导详细说明本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或安全隐患及其处理情况、下一个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安全注意事项等,经交接班下井带班领导签字确认后登记建档,以存档备查。第八条 公

4、司领导及各施工项目部经理下井带班应当及时将下井及升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详细记录,记录要规范完整并登记建档,以存档备查。 第九条 公司各单位及各施工项目部作业人员发现公司领导以及各施工项目部经理未按照规定执行下井带班制度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安全管理科举报和报告,对举报和报告属实的,给予奖励。举报电话:0536-2171111-9066 第十条 公司领导及各施工项目部经理应当建立下井带班月度计划,明确每个工作班次下井带班领导名单、随同下井带班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下井与升井的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与调换人员审批程序等内容。1.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与调换人员要履行审

5、批程序,必须经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当主要负责人不在单位时,主要负责人必须明确和指定具体负责人负责。审批单要及时归档,以存档备查。2.每月应当对领导下井带班情况进行考核。3.应当在每月底前将下月领导下井带班计划,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领导下井带班情况的考核结果一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同时在本公司办公楼、各矿井井口等显著位置予以公告,接受职工监督。第十一条 公司各施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齐全、规范及时归档备案,并上报安全管理科存档备查,档案记录至少保存3年。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经理下井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

6、。如发现施工项目部经理未按照规定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弄虚作假的,按照下井带班考核奖惩办法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每月1日前将上月公司领导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表和下井值班登记薄报昌邑市安监局(wb611005)备案。第三章 下井带班考核奖惩办法第十四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下井带班领导、下井跟班人员,每月给予适当的奖励;第十五条 对没有特殊原因而不按每月下井计划下井的机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项目部经理,每少下井一次罚款200元。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第十六条 对未按规定下井带班、冒名顶替下井或弄虚作假的带班领导、项目部经理,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理:发现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发现两次

7、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400元的罚款。第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填写公司领导下井值班记录、下井带班登记档案公司领导下井值班登记薄的,或弄虚作假的,或者下井带班领导未签字或代签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十八条 对下井带班,未认真履行带班、跟班职责的公司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项目部经理,一次罚款200元。第十九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各施工项目部,责令限期整改,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2.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下井带班月度计划;3.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考核奖惩办法;4.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与调换人员审批程序的;5.未建立和完善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的;6.未按照规定将领导下井带班月度计划、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交接班值班记录本、下井带班登记档案报送公司安全管理科的;7.未按照规定填写下井带班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的,或者弄虚作假的,或者下井带班领导未签字或代签的;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条 公司原下发的关于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暂行制度的通知(公司201043号)和关于对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制度进行修订的通知(公司201072号)同时废止。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