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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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物资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京人发2008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起以岗位设置管理为基础的新型用人机制,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从而为推进我校知名财经类大学的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着眼长远,将岗位设置与学校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与学校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人才队伍的近期、中期、长期建设规划,同时坚持

2、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兼顾人才队伍的结构现状,按照上级下达的全校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我校各类人才队伍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二)优化结构,处理好数量、结构和质量的关系切实把提高人才队伍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各类人员结构,强化内涵发展,着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逐步使我校人才队伍的数量、结构和质量与知名财经类大学建设需要相适应。(三)以教师为主体,处理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关系切实围绕知名财经类大学的建设目标,坚持以教师为主体,认真规划、科学制定教师队伍岗位设置方案,通过岗位设置的政策杠杆,为教师队伍质量的不断

3、提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合理配置其他人才队伍资源。统筹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三支队伍的建设。(四)保证重点,兼顾一般要优先保证重点发展学科、重要教学科研平台、高水平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需要,同时兼顾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一般学科的发展需要。(五)兼顾现状,平稳过渡要充分考虑现有人才队伍的现状,平稳过渡,使现有人员按照水平、能力、贡献、资历和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充分调动现有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六)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切实加强学校对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统一领导,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我校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平稳推进。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充分讨论,广泛征求各层面意见,不断完善方案。

4、二、实施范围学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适用本办法。学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现有正式工作人员数和学校工作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学校岗位总量。(二)岗位类别及结构比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又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根据上级有关岗位设置的文件要求,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55;管理岗位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20

5、;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10%,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要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1.专业技术岗位(1)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教师高级岗位分为6个等级,即二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二至四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副教授五级岗位、副教授六级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讲师八级岗位、讲师九级岗位、讲师十级岗位。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名称分别为助教十一级岗位、助教十二级岗位。在教学科研单位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验岗位纳入教师岗位管理,高级岗位

6、包括五至七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高级实验师五级岗位、高级实验师六级岗位、高级实验师七级岗位。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实验师八级岗位、实验师九级岗位、实验师十级岗位。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名称分别为助理实验师十一级岗位、助理实验师十二级岗位。(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0个等级。高级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三至七级,其中三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其专业技术岗位名称根据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并与学

7、校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保持一致。(3)教师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为5:4.5:0.5,其中正高级、副高级岗位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为1:3。高级岗位以教师岗位为主体。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1:3:6;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为2:7:1,其中正高级、副高级岗位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为1:3。正高级岗位中,三级、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4:6;副

8、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2.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包括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与三至九级职员岗位的对应关系如表1所示。表1 管理岗位与职员岗位的对应关系表管理岗位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职员岗位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管理三级和四级岗位数量按我校实际的校领导人数确定。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北京物资学院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函(京编办事1999126号)的要

9、求,我校管理五级和六级岗位数量为76个。管理五级和六级岗位的比例为1:1。根据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要求,对同时兼任两类岗位的人员应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对确需兼任的,要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确定并严格控制比例,同时明确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的管理岗位,对经批准同时在专业技术和管理两类岗位任职的人员,同时占专业技术和管理两类岗位职数。兼任管理职务并且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从管理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后,按照其专业技术水平参照其管理岗位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岗位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者,原则上应以工作急需为主,严格控制

10、数量。3.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二至五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二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总量要逐步控制在学校岗位总量的10%以内,二、三、四、五级技术工岗位的结构比例为0.5:3.5:4:2。4.特设岗位设置特设岗位是学校根据自身特点、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北京市教委审核批准、人事局备案设置的工作岗位,属学校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特设岗位的设置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等的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四、岗位聘用和管理(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及要求1.学校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

11、件是: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基本条件。2.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岗位的实际情况,参照现行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要求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着眼于妥善处理教职工业绩与资历、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以及学校现有工作人员平稳过渡与教职工队伍长远建设需要等关系,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要求,分别制定各类各级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3.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职员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的二至七级和其

12、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三至七级、工勤技能岗位的二至三级由学校统一组织聘用;其他各级岗位由二级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在限定的岗位数内组织聘用。(二)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学校或授权二级单位公布岗位名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任期目标等。2.申请应聘。应聘者自愿申报与他人推荐相结合。3.审核推荐。各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4.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议。5.结果公示。6.学校党委会暨校长办公会审批。7.签约上岗。(三)聘期的确定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情况的受聘人员,采用短期、中期和长期合同相结合的聘用合同管理。学校暂定短期合同的

13、聘期为1年,中期合同的聘期为3年。首次聘用暂不涉及长期合同,主要以中期合同为主,短期合同为辅。学校要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聘期。(四)聘后管理与聘用考核1.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与聘用考核原则上在学校的指导下完成,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3.聘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各聘用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以促进绩效改进和人才发展为导向,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考核办法,将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分阶段年度任务、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聘期考核重点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4、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各聘用单位根据聘期考核结果,结合平时表现,明确新一轮聘用意见,上报学校批准。4.由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聘用过程中的申诉和调解工作。(五)纪律要求1.岗位聘用涉及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及相应机构工作人员在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在岗位聘用和考核工作中凡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利益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六)其他1.专职辅导员可纳入教师岗位管理,并可根据其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其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均纳入职员管理范围。2.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同级岗位的最低等级。3.为鼓励

15、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直选条件者,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核准后可按有关规定破格聘用。4.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流动,应具备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流动到管理岗位的,应按照干部管理人事权限履行审批程序。5.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其中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6.出国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保留其岗位,逾期未归者不再保留其岗位。五、薪酬待遇薪酬由国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国家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包

16、括校内岗位津贴、岗龄津贴(原职贴)、科研奖励、超教学工作量津贴、政策性津补贴、校级先进奖励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一)总体要求1.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工作和全员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2.现有正式工作人员数和相应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的单位,要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对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的单位,要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状况逐年逐步到位。严格控制高级岗位的聘用数量,留有一定余地用于今后选拔和吸引高层次人才。3

17、.学校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以在核准的限额内对二级单位的岗位设置作出适当的调整。4.各单位在聘用工作中,应根据不同岗位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任务以及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各类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基本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本单位具体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和聘用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会成员和校长办公会成员组成,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的领导决策工作。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处负责人、院长(系主任)、教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学校岗位聘用的咨询和审议工作;委员会下设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

18、事的副校长兼任,设在人事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各二级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主要由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在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七、其他1.本办法包含四个实施细则(见附件一附件四)。2.本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3.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4.本办法经学校党委会暨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凡之前学校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5.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的

19、确定也按照本办法执行,但不占用单位岗位职数。6.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一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一、教师岗位教师岗位指从事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具备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二、教师岗位的设置原则1.教师岗位的设置应以教学科研任务和学科建设为依据,保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既要兼顾重点学科和一般学科的建设需要,又要兼顾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设需要。既要兼顾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又要兼顾基础公共教学和专业教学的需要。2.岗位设置保持相对稳定。设岗方案确定后,各院(系、部)的岗位数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不随人员的流动而增减。对成绩显著、贡献突

20、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3.聘任教师岗位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等教师岗位层级的晋升基本条件执行现行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三、教师岗位分类与比例结构1.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在教师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其中,教学为主型岗位占教师岗位的比例为25左右,主要面向承担艺术、体育、外语、两课等学科或领域和全校基础课教学的人员;科研为主型岗位占教师岗位的比例为5左右,主要面向在省部级及以上实验室、实验中心承担科研任务的人员。2.根据学校实验教学发展的实际需要,

21、在教学科研单位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验岗位纳入教师岗位管理,其任职时间和聘期同教师岗位,与在机关部处或公共服务中心承担设备保障、仪器运行维护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工程技术岗位相互区别。3.各院(系、部)的教师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学校编制与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核定。首次岗位聘用按现有人员状况确定,不涉及岗位的增减。四、教师岗位的职责与履职基本要求教师岗位职责大致可分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育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公共服务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不同等级教师岗位职责应根据不同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以及教师的优势、特长等因素,在上述六个方面有所侧重。下面制定的是各级教师岗位履职的基本要求,各院(系、部)要在

22、此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发展目标、教师队伍现状以及所承担的任务情况,按照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自身特长的原则,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各级教师岗位履职要求。各级教师岗位的履职要求从结构上可分为履职的基本要求、任期目标和承担常规工作任务要求三个层面。履职的基本要求是该级教师岗位履职的最低内涵要求,达不到履职基本要求的聘期考核为不合格,原则上不能续聘;任期目标是体现该级岗位受聘教师聘期内履职质量、水平和标志性成果与业绩的要求,聘期内不能完成岗位任期目标的,原则上聘期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职务、岗位等级一般不得晋升,工资待遇根据目标完成情况作相应程度的降低,并视其完成目标的程度决定新的聘期

23、是否能在本级岗位上续聘,原则上离完成任期目标差距较大的,不能续聘,或虽然差距不大,但连续两个聘期不能完成任期目标的,也不能续聘;承担常规工作任务要求是指受聘教师在完成履职基本要求和任期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承担本单位安排的日常教学、科研、公共服务等常规工作任务,达到单位对该级岗位满工作量的要求。承担常规工作任务是各级岗位教师履职的义务和责任,是受聘教师工作态度的体现,常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应该直接与弹性绩效工资挂钩,各单位要善于用弹性绩效工资调动教师积极承担并保质保量地完成日常教学、科研等任务的积极性。(一)教授二级岗位1.岗位职责:教授二级岗位聘期内应担任重点学科或重点发展学科主要学科方向或省

24、部级重点科研平台等责任教授,是学科、学科方向或平台建设的主要规划者、组织实施者和责任人。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聘期内负责制定所在学科、学科方向、平台的整体规划,平台建设立项,以及具体建设方案;负责学科或团队的组建、管理,以及高水平中青年学术人才、教学科研骨干的引进和培养,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优势互补、结构合理、凝聚力强的学术团队;努力跟踪学科前沿,掌握本学科领域学术动态,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学科、学科方向和平台团队争取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积极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高质量培养各类人才;积极推进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本学科的影响力;积极担任或推

25、荐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机构或学术组织中任职;承担公共服务任务,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定期举办学术讲座,推进教师间的学术交流,支持学科团队中的青年教师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出国进修或参与国际科研合作、积极争取举办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会议等。2.履职基本要求:(1)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显著进展。(2)聘期内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年本科教学总学时数不少于16学时。高质量地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3)聘期内至少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研究

26、项目2项。(4)聘期内须在本学科领域B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至少3篇、在本学科领域C类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至少3篇。编写“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5)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二)教授三级岗位1.学科建设型岗位(1)岗位职责:学科建设型三级岗位教授聘期内一般应担任重点发展学科主要学科方向、重点科研平台方向、硕士点学科等建设的责任教授或骨干成员,是学科、学科方向或平台建设在规划、组织、实施中的责任人。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负责或协助学科责任教授

27、制定所在学科、学科方向、平台的建设规划,平台建设立项,以及具体建设方案;独立负责一个学科、学科方向团队的组建、管理,以及教学科研骨干的引进和培养,形成结构合理、凝聚力强的学术团队;主动了解学术前沿,努力提升学术水平;本人或组织团队积极争取科研课题,并取得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积极推进学科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在学术机构或学术组织中任职,不断提升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承担公共服务任务,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定期举办学术讲座,推进教师间的学术交流等。(2)履职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较大进展。聘期内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

28、2学时。高质量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聘期内须在本学科领域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1篇、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3篇。编写“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2.专业建设型岗位(1)岗位职责:专业建设型三级岗位教授聘期内应担任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建设负责人,是项目建设的重

29、要规划者、组织实施者。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负责或协助制定项目建设的规划以及具体建设方案;配合院(系、部)组织教学团队的建设,参与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中青年骨干教师,定期组织或协助组织团队进行教学观摩练兵,推进教学方法研究与改革,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团队教学质量水平,创造条件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努力争取国家“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和省部级教改立项,推进精品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重点教改项目攻关,积极申报教学成果,不断提升本科专业的建设水平;积极推进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本科专业的知名度;积极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高质量培

30、养各类人才;承担公共服务任务,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2)履职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较大进展。聘期内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主干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高质量地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聘期内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1篇、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2篇。编写“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

31、超过50%。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三)教授四级岗位1.科研为主型岗位(1)岗位职责:科研为主型教授四级岗位教师聘期内应较好地融入学科团队,并成为学科团队的骨干,是学科责任教授的得力助手,在组织团队完成学科建设目标中发挥骨干作用。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参与学科规划、建设方案的制定,学科团队建设以及学科平台的立项与建设,协助责任教授完成学科建设的各项目标;积极争取并主动承担重要的科研教学任务,并取得高水平成果;积极申请高等级资助计划项目,努力跟踪学术前沿动态;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积极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争

32、取国际科研合作项目等。(2)履职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显著进展。聘期内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高质量地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聘期内在本学科领域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2篇、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4篇。编写“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2.教学科研

33、型岗位(1)岗位职责:教学科研型教授四级岗位教师聘期内应较好地融入科研、教学团队,并成为科研教学团队骨干,是学科、专业建设责任教授的得力助手,或是专业、课程建设责任人。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协助责任教授制定学科、专业规划以及具体建设方案,或负责制定课程建设规划以及具体建设方案;参与团队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努力争取并积极承担科研教学任务,取得高水平成果;积极申请高等级资助计划项目,努力跟踪学术前沿动态;积极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精品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以及教改研究,申报教学成果,始终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积极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加

34、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争取国际科研合作项目等。(2)履职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显著进展。聘期内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高质量地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聘期内须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至少4篇。编写“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3.教学为主型岗位(1)岗位职责:教学为主型教授四级岗位教师聘

35、期内应较好地融入教学团队,并成为教学团队骨干,是专业、课程组、教学基地(平台)建设责任教授的得力助手或直接责任人。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协助责任教授制定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平台)建设规划以及具体建设方案;参与教学团队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精品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努力争取并积极承担教改研究工作,力争取得高水平教学成果,始终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在建设学生创新实验平台,推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挥重要作用;争取精品课程和国家“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和省部级教改立项,积极承担日常教学科研任务;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积极参加高水平国内外教学

36、研讨会议,跟踪教学改革动态,加强与同行交流等。(2)履职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显著进展。聘期内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体育课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384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聘期内须至少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2篇,在D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编写“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各级教授

37、聘期内履职主要的基本要求如表2所示。表2 各级教授聘期内履职基本要求简表教授岗位教学科研论文二级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年本科教学总学时数不少于16学时,高质量地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至少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研究项目2项。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在本学科领域B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至少3篇、在本学科领域C类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至少3篇。三级学科建设型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高质量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

38、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在本学科领域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1篇、在本学科领域发表C类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3篇。专业建设型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主干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高质量地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在本学科领域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1篇、在本学科领域发表C类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2篇。四级科研为主型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高质量地

39、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在本学科领域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2篇、在本学科领域发表C类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教改论文至少4篇。教学科研型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高质量地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92学时。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至少4篇。教学为主型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

40、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体育课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384学时)。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至少2篇、D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注:编写“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四)副教授五级1.科研为主型岗位(1)岗位职责:科研为主型副教授五级岗位教师聘期内应较好地融入学科团队,并担任学科团队的骨干,在协助团队完成学科建设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参与学科规划、建设方案的制定,学科团队建设以及学科平台的立项与建设;积极争取并主

41、动承担重要的科研与教学任务,并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积极申请各类资助计划项目,提高学术水平;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积极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争取国际科研合作项目等。(2)履职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聘期内每年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聘期内须至少在本学科领域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1篇,至少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3

42、篇。参与编写高水平教材、“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2.教学科研型岗位(1)岗位职责:教学科研型副教授五级岗位教师聘期内应融入科研、教学团队,并成为科研教学骨干。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参与制定学科、专业或课程建设规划以及具体建设方案;参与团队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努力争取并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工作,力争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积极申请各类资助计划项目,努力了解学术前沿动态;积极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精品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以及教改研究,申报教学成果,始终保持良好的教

43、学质量;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积极争取出国进修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等。(2)履职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聘期内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96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聘期内须至少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3篇。参与编写高水平教材、“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3.教

44、学为主型岗位(1)岗位职责:教学为主型副教授五级岗位教师聘期内应融入教学团队,并担任教学骨干。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参与制定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平台)建设规划以及具体建设方案;参与教学团队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精品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努力争取并积极承担教改研究工作,力争取得高水平教学成果,始终保持良好的教学质量;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积极参加高水平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跟踪教学改革动态,加强与同行交流等。(2)履职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聘期内每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

45、堂教学时数不少于128学时。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体育课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384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聘期内须至少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2篇。参与编写高水平教材、“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五)副教授六级1.科研为主型岗位(1)岗位职责:科研为主型副教授六级岗位教师聘期内应融入学科团队,并在学科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参与学科团队建设以及学科平台的立项与建设;积

46、极争取并主动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任务,力争取得较高水平学术成果;积极申请各类资助计划项目,不断提高学术水平;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争取出国进修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等。(2)履职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较好进展。聘期内每年须承担一定学时的本科教学任务,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聘期内须至少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4篇、D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1篇。参与编写高水平教材、“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

47、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2.教学科研型岗位(1)岗位职责: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六级岗位教师聘期内应融入科研、教学团队,并积极承担重要科研教学任务。具体来讲,应履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职责:参与团队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努力争取并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工作,力争取得较高水平成果;积极申请各类资助计划项目,提升学术水平;积极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精品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以及教改研究,申报教学成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社会服务;积极争取出国进修或参加本领域国际学术会议等。(2)履职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在上述某些方面取得较好进展。聘期内每年至少须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培养研究生。每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96学时。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明确具体学时要求。聘期内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2篇、在本学科领域D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1篇。参与编写高水平教材、“十一五”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可以折算学术论文,但折算论文最多不超过50%。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本岗位科研的基本要求。3.教学为主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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