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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公司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工装的配发和使用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第二条 工装类别公司员工工装分为A、B、C、D四类。A类为标准工装(藏蓝色西服套装、衬衣、领带);B类为生产工装(红领蓝底套装);C类为夏季工装(短袖T恤、浅蓝色长袖夏装);D类为冬季工装(蓝色警用制式棉衣)。第三条 配发范围和标准公司所有在岗职工每人配发A、B、C、D类各一套。第四条 工装使用要求1、工装系本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所着服装,不得将工装赠予他人,并按规定着装。2、着装要求:(1)后勤机关部门职工:春秋季工作日统一着
2、B类工装;夏季工作日统一着C类工装;冬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D类工装;因工作需要,去生产区生产车间时着B类工装。(2)生产及辅助生产部门职工:春秋季工作日统一着B类工装;夏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C类工装;冬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D类工装;(3)迎接各类上级检查或兄弟单位学习考察、举行集体活动、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所有会议、中层管理人员会议、各专题汇报会等所有职工统一着B类服装,其他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4)外出重要接待活动及承办各类会议公司所有人员统一着A类服装。(5)公司保卫处、后勤福利部、计量质量部化验室工作人员,着本岗位特制工装。3、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
3、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4、着工装时,应在左胸前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胸牌,着标准工装时应搭配得体的鞋袜和配饰。不得胡乱搭配影响着装形象和效果。第五条 工装管理1、由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联合不定期进行抽查。2、各部门负责人要督促本部门员工按规定着装,抽查中发现员工工作时间不着工装或不按规定佩戴胸牌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30元,一个月累计违反3次以上(含3次)的部门,扣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3、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装。工作不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80%服装费用;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离职者收取50%服装费用,从工资里扣除。4、因员工个人原因损坏工装和胸牌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第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