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经费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3778895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经费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经费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经费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经费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经费管理办法.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经费的管理,根据滨海新区关于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发展的意见(津滨政发20133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项资金从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第二章 支持范围第三条 本办法所支持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经滨海新区批准成立,或由滨海新区企业牵头组织成立并报经区科委备案登记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第四条 申请资金支持的联盟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经滨海新区批准成立,或由滨海新区企业牵头组织成立并报经新区科委备案登记;(二

2、)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办法在年度综合考评中评估结果为“A”或“B”的联盟单位。第三章 支持额度和内容第五条 联盟经费支持额度:(一)对年度综合考评中评估结果为“A”的联盟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支持;(二)对年度综合考评中评估结果为“B”的联盟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支持。第六条 滨海新区科委根据联盟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及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情况,确定年度支持的联盟名单及支持金额。第七条 支持联盟经费支持开展以下活动:(一) 组建联盟专职工作团队,健全知识产权、经费管理、利益分配、内部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二) 支持联盟成员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围绕国家战

3、略、社会管理、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集成创新和应用示范;(三) 支持联盟建立健全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向联盟成员开放共享,提供有关研发、测试、验证、培训等服务,对政府部门提供参谋决策服务;(四) 支持联盟围绕滨海新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瓶颈技术、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平台技术等开展科技攻关;(五) 支持联盟在产业构建、行业交流、市场推广、品牌培育等方面发挥统筹和纽带作用,为联盟成员及行业企业提供有关信息、渠道和服务;(六) 促进联盟及联盟成员发展的其他活动。第八条 对以联盟形式申报科技项目予以立项支持的项目经费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第四章 经费预算与使用第九条 获得

4、经费支持的联盟应当严格执行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经费使用预算及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支持经费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第十条 获得经费支持的联盟应当严格按照科技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第五章 公布和监督第十一条 年度支持的联盟名单及支持金额通过滨海新区科委网站予以公布。第十二条 联盟和资金受托单位有义务接受滨海新区科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的审计和财政监督,并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宣传、调研等工作。第十三条 滨海新区财政局、科委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第十四条 罚则包括以下内容:(一)对联盟经费使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二)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联盟或成员单位,除按(一)项处罚外,将在滨海新区科委网站予以通报,并追回已拨付资金,今后不得受理其相关支持资金。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滨海新区科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