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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 惩 制 度一、处罚办法 1、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每月累计扣;(2)旷工一天扣一天本人的日工资;(3)事假扣50%;(4)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的视其情况或本人工资的1050%;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度、指挥的,影响一天扣一天,直到服从为止;(2)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工作和社会秩序的罚款50500元,直至开除或送公安部处理;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事故,使厂里财产遭受损失;(1)损失在500元以下的扣主要责任人3050%;(2)损失在500元以上的扣主要责任人4060%;4、工作不负责
2、任,经常发生返工或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原源,造成经济损失:(1)损失在500元以下的扣主要责任人3050%;(2)损失在500元以下的扣主要责任人4060%;(3)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扣主要责任人5080%,情节严重的开除,直至送交政法部门依法处理。5、违反政策法令和财经纪律,使厂里经济遭受损失:(1)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扣主要责任人5080%;(2)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扣主要责任人50100%;6、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1)100%的退赔,直至开除;(2)100%的退赔,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7、违反厂纪厂规,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1
3、)串岗影响他人工作发现一次扣5元;(2)上班时间干私活,发现后除东西没收外,每次罚款5元;(3)上班时间,在寝室或车上睡觉,发现一次扣5元;(4)上班时间,在工作现场发现穿拖鞋者,一次扣5元;(5)在漆工、材料室和机修间,发现抽烟者每次扣5元;(6)无驾驶证人员,若发现动车者,每次扣5元;(7)非因公不得到办公室打电话或泡茶,否则,若发现一次的5元;(8)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材料室,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9)毛巾、洗衣粉每月发放一次,班组长负责取领,其余一律不发,特殊情况厂长批准,方可发给;(10)破存按月按量发到班组,其余时间一律不发,特殊情况经厂长批准,方可发给;员工奖励实施细则总则为激
4、励员工奋发向上,争创佳绩,实现自我价值,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凡热爱公司,热爱本职,热爱岗位,遵章守纪,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取得一定绩效的员工,均有获奖机会。 第二条:员工奖励一律以事实为准,以数据为依据,实行民主评议推荐与公司考核员工绩效相结合,重绩效,重贡献,充分体现奖励的公平、公正。评选条件第三条:公司劳模评选条件、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条件:1. 遵章守纪,未受各种行政处分,有较好的表率作用。2. 热爱公司,关心公司,有较强的主人翁和责任感;3. 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不计时间报酬,合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 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5. 厉行节约,有勤俭办企业精神;6.
5、 勇于维护公司利益,能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7. 连续两年以上获得先进生产者称号;第四条:优秀管理者评选条件、优秀(模范)车间、班组评选条件:1. 模范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指令,执法严格,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2. 工作能认真落到实处,进展明显;3.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指令、决议,示范作用好;4. 管理细致,各项工作井然有序,达到公司要求且成绩显著;5. 员工能执行工艺规程,劳动安全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6. 员工有较强的质量意识,操作精心,一丝不苟;7. 办公及生产场地整洁,各类物品按要求摆放且能恒久坚持;8. 安全生产落到实处,未发生工伤事故;奖励办法1、在完成生产
6、或工作任务,提高修车质量和工效,节约原材料和资金等方面都做出显著成绩的,视其成绩的大小分一、二、三等,分别加奖300元、200元、100元;2、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厂里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视其免受损失的大小分一、二、三级分别奖励500元、300元、100元;3、在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视其功绩的大小分一、二、三等,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4、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抢险救急事迹突出的,视其事迹情况分一、二、三级,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评选申报第十条:各类获奖人员一律民主评选,以业绩
7、和数据为依据。第十一条:被评选出的各类获奖人员,概由该部门填写推荐表,填写主要事迹。第十二条:凡评选推荐先进生产者、劳模等,其推荐表一律交行政办,报办公会审定,总经理批准。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一、宗旨为激励员工认真遵守公司制度,努力创造劳动绩效,共同实现 公司目标及建设公司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特制定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二、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条件1、品德良好,堪为员工之表率;2、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堪称员工中之楷模。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绩效突出,并有具体事迹为
8、证。三、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和审批命名程序1、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每年评选一次。参加劳动模范评选必须连续两年以上被授予并保持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2、每年年终由各部门组织员工进行评比。评选出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由部门出具先进事迹报告书,呈报行政办。报告书内容所列事迹具体,有说服力、实事求是,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得弄虚作假。3、公司行政办对报告书进行调查、评议,做出评议结论,呈报公司。4、公司经办公会讨论、评审,总经理批准作出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四、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奖励办法及荣誉保持1、被公司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500800元。2、被公司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8001000元。3、员工在被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后,如果受到公司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公司可酌情取消其荣誉称号。4、本办法和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