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法(修订).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783532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法(修订).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法(修订).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法(修订).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法(修订).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法(修订).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法(修订).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法(修订).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激发全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和吸引一批优秀的科技骨干,提升学校整体科技竞争力,推进学校面向海西建设,提升三大贡献,走区域特色创业型大学强校之路,加快实现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和建设东南强校的战略目标,特设立“福州大学科技奖”(以下简称“校科技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科技奖”的设立,旨在继续坚持“厉行节约、量力而行”,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最有限的经费、最有效地激励和调动全校教师、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基本原则;强化科研质量和学术贡献在科研评价中的导向作用,加快提升我校整体科研水平,在更高

2、起点上推动我校科技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第三条 “校科技奖”共分五大奖项,即:“学术新人奖”、“科技工作优秀组织奖”、“重大项目立项奖”、“优秀学术成果奖”和“科技推广应用奖”。除“学术新人奖”外,各类奖项之间不重复奖励(取最高)。 第四条 “校科技奖”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将为获奖者(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和奖金,以资鼓励。 第五条 “校科技奖”的奖金来源由每年学校事业费财政预算中拨付。 第六条 成立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公室,负责“校科技奖”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校奖惩办设在校科技处。第二章 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 第七条 “学术新人奖”申报条件和奖励办法: 1、申请者须为我校35

3、周岁以下(含35周岁)在职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 2、每位申请者只能获得一次; 3、申请者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作为主要完成人当年获国家三大奖二等奖(含)以上1项(个人排名为前3名以内);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当年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个人排名为前2名以内);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当年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2) 当年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国家“863”计划(项目或课题)、或国家“973”计划(项目或课题)、或国家发改委项目、或福建省重大项目(包括省发改委或省科技厅等理工类资助经费100万元含以上的纵向项目,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

4、20万元以上含的纵向项目)1项。理工类同时应满足如下成果条件之一:a.当年以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CIE或EI收录2篇(含)以上;b.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授权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2件(含)以上; c.我校作为主要完成单位且主要完成人当年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1项(个人排名为前5名);或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主要完成人当年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项(其中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社科类同时应满足如下成果条件之一 : a.以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作者

5、(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A&HCI 、SCI(SCIE)或EI收录1篇(含)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及校定人文社科权威刊物上发表1篇(含)以上;b.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主要完成人当年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其中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3)当年以我校作为主要署名单位且主要作者(单位和个人排名为前3名以内)在SCIENCE、NATURE或Cell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篇。 4、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学校在单项奖励的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每位获奖者1万元奖励。 第八条 “科技工作优秀组织奖”申报条件和奖励办法: 1

6、、须以学院或省级以上科研机构为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年我校作为主持单位承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国家“863”计划(项目或课题)、或国家“973”计划(项目或课题)、或国家发改委项目、或国家科技部项目、或福建省重大项目(包括省发改委或省科技厅等理工类资助经费100万元含以上的纵向项目,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20万元含以上的纵向项目)累计不少于5项(含)。 (2)当年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累计不少于2项(含)。(3)申报单位当年到校横向经费综合排名全校前三名。排名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3、每年

7、获奖单位不超过8个(其中横向取3个)。一等奖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二等奖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三等奖一次性奖励0.5万元。 4、申报单位当年到校横向经费与上一年相比总额增长500万元(含)以上,另授予“横向科技工作优秀组织特殊贡献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 (注:学校质效奖实行后将自动取消“科技工作优秀组织奖”)。 第九条 “重大项目立项奖”申报条件和奖励办法: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职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2、我校作为主持单位且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973计划”(项目或课题)、或国家“863计划”(项目或课题)、或国家攻关计划、或福建

8、省重大项目(包括省发改委或省科技厅等理工类资助经费100万元含以上的纵向项目,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20万元含以上的纵向项目)等。 3、奖励金额:国家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5%,其他类项目按资助经费的4%。单项最高奖励限额为10万元。 第十条 “优秀学术成果奖”分为三类,即:优秀论文类、重大科研成果获奖类、知识产权类。“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条件和奖励办法: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职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2、优秀论文类:(1)当年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作者 (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奖励20万元/篇;当年以我校作为主要署名单位且主要作者(单位和个人排名为

9、前3名以内) ,在Nature、Science、Cell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奖励2万元/篇。 (2)当年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CIE收录者,综合考虑学科间差异和刊物的影响因子,每篇论文按学科分类以当年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JCR分区予以奖励,即: 一区:10000元 二区:5000元 三区:3000元 四区:1000元 被SCI/SCIE收录的学术论文,若其所发表的期刊未能在JCR分区中查到的,奖励1000元/篇;(3)当年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收录者,国内期刊奖励1000元/篇,国外期刊奖励200

10、0元/篇。(4)当年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奖励5000元/篇;被SSCI和 A&HCI收录者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者奖励3000元/篇;在校定人文社科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奖励1000元/篇。(5)SCI/SCIE收录论文的被他引频次为全校前3名的,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 说明:(1) 同一篇论文被本办法上述所列刊物或索引多次收录的,学校只按最高金额奖励。 (2)数学类论文若作者按姓氏拼音为序,则我校每位作者所得的奖励额为该篇论文奖励额除以作者数。 (3) 学术论文的收录、分区情况以及被他引频次均以

11、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数据为准。 3、重大科研成果获奖类:(1)当年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第一完成人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者,学校奖励100万元;获福建省重大贡献奖者,学校奖励30万元。(2)当年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第一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二等奖者,学校分别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当年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的,学校分别奖励30万元和15万元;当年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的,学校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3)当年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第一完成人获“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者,学

12、校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当年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的,学校分别奖励4万元和2万元。(4)当年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奖励办承认的部级或全国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者;或当年我校为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获军队科学奖的一、二等奖者(单位和个人排名均为前2名以内),学校分别奖励3万元和1万元。 说明:同一科研成果获同一级别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奖励的,学校只奖励一次(取最高)。 4、知识产权类:(1) 当年第一专利权人为福州大学的授权专利:国外专利奖励5000元/件;国内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奖励1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奖励500元/件; (2)获国家版权局登记著作

13、权人为福州大学的计算机软件,奖励10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权利人为福州大学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奖励1000元件;(3)由福州大学作为技术标准第一制定单位,获得国际标准的奖励10000元/项;获得国家标准的奖励5000元项;获得行业标准的奖励2000元;获得地方标准的奖励1000元项。 第十一条 “科技推广应用奖”共分四类,即:项目立项类、转化效益类、专利实施类和重大应用贡献类。“科技推广应用奖”申报条件和奖励办法: 1、项目立项类:(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职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2)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理工类当年累计实际到校横向经费达6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当年实际到校经费达30

14、万元(含)以上;人文社科类当年累计实际到校横向经费达12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实际到校经费达8万元(含)以上,学校一次性奖励1.0万元;(3)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理工类当年累计实际到校横向经费达60万元(含)以上每增加20万元,或单项合同当年实际到校经费达30万元(含)以上每增加10万元,学校在一次性奖励基础上增加奖励1000元;人文社科类当年累计实际到校横向经费达12万元(含)以上每增加4万元,或单项合同当年实际到校经费达8万元(含)以上每增加3万元,学校在一次性奖励基础上增加奖励1000元。单项奖励最高限额为10万元。 2、转化效益类:(1)(2)(3) 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申请者须为

15、我校在职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2)申请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以福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已通过评审(或验收)并已进行成果登记,或获专利授权一项以上; 单项当年累计到校技术转让费或以福州大学占有股权形式达60万元(含)以上; 单项累计年创经济效益(新增利税)达200万元(含)以上或年新增产值达800万元(含)以上。(注:经济效益应有税务部门认可的应用单位财务部门的证明)(3)学校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专利实施类:(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职的教师或科研人员;(2)第一专利权人为福州大学;(3)专利实施许可(6年内)单项当年累计到校技术转让费60万元(含)以上、专利权转让单项当年累计到校技术转让

16、费300万元(含)以上;(4)学校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重大应用贡献类:(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职的教师或科研人员;(2)横向项目单项当年累计到校经费:理工类500万元(含)以上和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分别另奖励4万元和2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含)以上和6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分别另奖励2万元和1万元。 说明:以上四个类别,其中前三类不重复奖励,只取最高额奖励,第四类单独额外奖励。第三章 科技惩罚办法 第十二条 主持各类科技项目无故未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当年的科技奖励并取消由该项目产生的岗位津贴积分,同时取消所在单位申报科技工作优秀组织奖的资

17、格。 第十三条 教授及正高职称的教师或科研人员,个人擅自转让职务成果、外挂专业资质或利用学校物质条件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取消当年的校内岗位津贴及下一轮岗位低聘。 第十四条 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教师或科研人员,个人擅自转让职务成果、外挂专业资质或利用学校物质条件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在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当年的校内岗位津贴及下一轮岗位低聘。 第十五条 我校教职工有学术不端行为,追缴科技奖励津贴, 在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当年的校内岗位津贴及下一轮岗位低聘。第四章 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 科技奖励采取自由申报的方式,符合第二章申报条件

18、者(或单位)均可申报。 第十七条 科技奖励申请者(或申请单位)须填写 年度福州大学学术新人奖申请表或 年度福州大学科技工作优秀组织奖申请表或 年度福州大学重大项目立项奖申请表或 年度福州大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请表或 年度福州大学科技推广应用奖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经所在学院等基层单位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校奖惩办。所有奖励须在当年申报,逾期不予补报。 第十八条 校奖惩办对科技奖励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提出形式审查合格的名单。 第十九条 校学术委员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科技奖励名单进行审议,遵循“择优遴选、学科平衡”的基本原则,提出建议奖励的名单;同时,校学术委员会对惩罚名单进行审议,遵循“实是求事、奖惩分明”的基本原则,提出建议惩罚的名单。 第二十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奖励和建议惩罚的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校务会审定和批准。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校务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条例福州大学科技奖惩办法(试行)(福大科200919号)废除。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奖惩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