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及一季度情况.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785610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11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及一季度情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及一季度情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及一季度情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及一季度情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及一季度情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及一季度情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及一季度情况.doc(2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我市1-4月份重点项目建设进展良好今年我市重点在建项目235个,年计划投资570亿元,重点前期项目171个。1-4月份实现投资210亿元,完成年计划的36.8%;较上年同期增加91亿元,增加4.2个百分点。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新开工项目准备充分,项目开工率高于往年。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60个,截止4月底,40个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开工率达到67,创历年新高。二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迅速。33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4月份完成投资50.35亿元,占年计划的41.2%。地铁一号线完成投资5.7亿元,一号线汉城路至纺织城段全线开工,力争年内车站主体结构施工基本完成,并力争基本达到全线盾构

2、施工条件;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完成投资7.6亿元,力争10月份实现洞通;郑西客运专线西安境内完成投资3亿元,计划6月10日完成铺轨任务,预计12月底全线建成通车。三是农业、社会事业、民生等工程超出预期。107个项目1-4月份完成投资129.48亿元,占年计划的35.4%。总投资14.1亿元的渭河西安城市段南岸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大堤填筑主体;总投资30亿元的新城区民乐园地区棚户区整体改造项目,倒排工期,加速推进,目前商贸楼已建至地上二层,力争年底前竣工开业;世纪互联(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外包信息产业园项目厂房装修完毕,地下油库施工接近尾声,将于近期投入试运营。四是产业和节能减排及环境整治项目进展

3、总体良好。95个项目,1-4月份完成投资27.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33.5%。西安101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机载电源自动管理系统项目科技大楼主体完工;西安印刷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印刷基地中小企业园项目园区主干道已完成,华晨物流项目已竣工投入试运营;110千伏东门等18项输变电工程中白庙、沙井村、南雷和十里铺等4所变电站提前投入运营。五是前期项目进展加快。各有关单位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快了前期项目的工作进度。截止4月底,有7个项目提前开工或部分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8亿元。另有西安鹏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迁建项目、西安绿华生物工程公司畜禽基因疫苗产业化基地等一批产业化项目有望近期提前开工建设。2

4、008年一季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局良好 2008年全市区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847个,年计划投资 675亿元。其中,市级重点建设项目166个,总投资1982亿元,年计划投资365亿元;前期项目90个,总投资1299亿元。截止3月底,全市区县级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31.5亿元,占年计划的19.5%,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69。166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5亿元,占年计划的21%,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39.8。较上年基本持平,呈现良好的建设势头。 一是超前谋划、开局良好。续建项目扎实推进。124个续建项目按计划加快推进,市民普遍关注的西安地铁二号线工程,已全线

5、开工建设。新开工项目历年最好。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42个,截至3月底,已有21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达到50。竣工项目进展迅速。年内计划竣工的36个重点项目普遍加快了建设步伐。目前,阎良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法士特年产12万台多档位重型变速器技改项目等6个项目已完成年计划投资的40以上。前期项目取得突破。西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卫星导航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西部机场集团公司航空地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等4个项目提前开工建设。 二是产业项目,推进有力。新农村建设和民生工程加速推进。13个市级新农村建设和22个社会事业发展及民生工程共完成投资34.9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24.4。西安市“城中村

6、”改造项目、引湑济黑调水工程等 9个项目已完成年度计划的35以上。工业项目进展好于往年。59个市级工业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13.9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24.7。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家用轿车及电动汽车生产基地项目等10个项目已完成年度计划的45以上。旅游、服务业项目进展顺利。7个旅游和25个服务业项目分别完成投资2.8亿元和11.5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26.2和22.6%。大唐西市遗址恢复改造项目、万达商业广场等4个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的50%以上。三是四区两基地、各区县、部门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好于往年。四区两基地承担的80个在建项目,完成投资31.8亿元,占年度投资

7、计划的17.8%。高新区、经开区完成较好,分别完成年计划的29.9%和27.7%;13个区县承担的42个在建项目,完成投资17.8亿元,完成年计划投资的25%;20个市级部门承担的44个在建项目,完成投资26.17亿元,完成年计划投资的22.8%。前三季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计划投资任务91%2009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235个,总投资3826亿元,年计划投资570亿元,较上年增加205亿元。截止9月底,完成投资518亿元,完成年计划投资的91%,较上年同期增加212亿元,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40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总投资1226亿元, 年计划投资162亿元。截止9月底,预计完成投资158.

8、7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98%。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呈现以下五大特点:一是基础设施项目进展顺利。33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110亿元,完成年计划的90.1%。西安一号线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投资任务;高陵县西高路拓宽改造项目均已建成通车。二是农林水项目有新起色。19个农林水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完成投资11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84%。渭河西安城市段南岸综合治理工程完成灞河入渭口以西段22.2公里堤防填筑工程;李家河水库304米倒流洞工程、施工道路整修工程已经完成。三是工业项目进程加快。95个工业及节能减排项目完成投资69.5亿元,完成年计划的85%。金堆城钼金属工业园建设项目,进行设备安装和内部装饰;西电公

9、司超(特)高压敞开式开关及配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外贸转包技术改造项目已提前竣工投产。四是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快速推进。30个社会事业及民生项目完成投资12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8.9%。碑林区东窑坊低洼改造项目已提前竣工,拆迁户已入住;西安大明宫国家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项目全面展开,遗址公园范围内13条道路全面动工。五是现代服务业项目进展良好。58个服务业及旅游项目完成投资100.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86%。总投资10亿元的西安保税物流园区项目提前开工建设;世纪互联(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外包信息产业园项目提前竣工投入运营。我市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一季度进展情况良好

10、 时间: 2006-11-14 22:28:08 一季度,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一季度进展情况良好。截止3月底,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45.6亿元,占年计划200亿元的22.8%,“五大主导产业”项目104个,完成投资19.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86.9亿元的22.8。一季度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在建项目”进展加快,部分项目超额完成季度投资目标“在建项目”共完成投资44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任务的22。部分项目完成投资大大超过了季度目标,如:西

11、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英寸、0.35微米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完成投资1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67%;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生产项目完成投资8300万元,占年计划投资的55%;绿地世纪城项目成投资1.01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36%;西安西南郊330KV输变电工程完成投资2.47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51%。(二)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较好从产业类别看,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12亿元,占年度计划53.4亿元的22.5%;工业项目完成投资13.77亿元,占年度计划61.5亿元的22.4%。完成情况好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项目。(三)建设进度加快,一批项目接近完工2006年计划在年内竣工的29个项

12、目中,8个项目可望提早竣工。城北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基本达到运行条件;西安市大绿工程(二期)造林7.1万亩,完成年投资计划的58.3;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造林和育林6.7万亩,完成年投资计划的80;创业园发展中心基地设施及孵化器集群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项目,设备进入招标阶段,部分投入使用;西安城市运动公园项目完成主体绿化、景观、道路及辅助设施等,完成年投资计划50;唐长安城墙遗址公园项目已完成广场铺装等施工,完成年投资计划50;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体系项目完成主体工程,进入设备招标阶段;西安市儿童医院改扩建住院楼工程完成装修工程量的80。部分“新开工项目”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开工,35个计划

13、新开工项目中已有21个项目开工,开工率达60%。(四)“前期项目”手续办理速度加快,部分项目提前开工建设部分重大前期项目工作进展迅速,取得重大突破。全市人民普遍关心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完成规划评估,国家发改委已签发规划文件,建设部对西安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审查。该项目二号线开始进行全线地质勘探;美国应用材料公司全球发展中心半导体设备制造项目完成地质勘探和初步设计,已开工建设。80个前期项目中,西安奥宇模板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友谊东路商业综合市场(西彩商城一期)项目和等驾坡教育公寓项目3个项目提前在一季度开工建设。4个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较快,可望在近期开工,9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方案

14、已批复,48个项目正在抓紧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一季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展良好2007年全市区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701个,年计划投资520亿元。其中,市级重点建设项目180个,总投资1652亿元,年计划投资260亿元;前期项目100个,总投资1355亿元。截止3月底,全市区县级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10.3亿元,占年计划的21%。其中,18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7.8亿元,占年计划的22.2%,较上年基本持平,呈现出良好的建设势头。一是抓早动快,开局良好。续建项目一如既往,循序渐进。市民普遍关注的西安地铁工程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可研已上报国家发改委,预计二季度末接到批复,目前地铁二号线

15、试验段张家堡车站工程正在抓紧实施。一环路和顺城巷改造工程分别已完成了年计划投资的34%和46%。竣工项目抢抓时间,效果明显。今年180个在建项目中拟竣工项目有50个,其中西安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为迎接西洽会的隆重召开,克服困难,3月份提前竣工,并投入使用。阎良区农业综合开发二期已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50,可望上半年提前竣工,早见成效;高陵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完成年计划投资的26.2%以上。新开工项目准备充分,提前动工。我市重点建设在建项目中计划今年新开工项目共有55个,截止3月底已有34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达58%。前期项目进展迅速,取得重大突破。一些重大项目积极推进前期工作。二

16、是产业项目,进展顺利。现代服务业项目快速推进,超出预期。35个市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17.2亿元,占当年计划投资的26.7%。其中,西安广电世纪园、西安香格里拉大酒店、陕西出口加工区专区一期建设等项目完成年计划投资的30%以上。工业项目突出重点,稳步推进。79个市级工业重点项目,完成年计划投资18.03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22.1%。尤其是装备制造业类及节能环保类项目表现较为突出。西安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家用轿车及电动汽车生产基地项目、西电公司高压电容器新厂区技术改造工程等项目均完成年计划投资的35%以上。新农村建设项目安排有序,卓见成效。8个在建项目一季

17、度完成投资3.4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18.5%,高出上年同期3个百分点。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阎良农业综合开发二期工程等项目已完成年计划投资的50%以上。三是四区两基地和各区县项目投资完成较好。76个四区两基地重点在建项目基本能够按计划超前推进。一季度完成投资26.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25.07%。536个区县重点建设项目,基本上能够按计划要求推进。一季度共完成投资60亿元,占年计划投资310亿元的20%。三、重点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前8个月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强力推进,有力带动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促进了经济较快增长。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项目进展不够平衡,个别项目进展滞后;

18、二是投资结构仍需优化,工业项目体量、数量还需增加;三是征地拆迁难题较多,项目拆迁中个别拆迁户要价高要求多,个别村民强揽工程现象依然存在;四是重在建,轻前期观念急需转变等等。四、近期主要工作措施(一)突出重点,狠抓项目建设薄弱环节。要采取具体有效措施和办法,有针对性的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协调管理和服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任务的完成。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促其加快建设进度;对建设进度较慢的项目,要认真分析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赶超进度;年内计划新开工还未开工的9个项目,要加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争取三季度全面开工建设;对新增年内拟再开工的20

19、个大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力争这些项目11月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二)加大力度,力争更多的项目提前竣工投产。对拟于今年竣工的项目采取措施加快推进,促其早竣工、早投产。重点加快推进高新区第205研究所微光夜视器件生产项目、中兴(西安)科技园二期工程、西电公司超(特)高压开关设备产业化项目、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外贸转包技术改造项目等一批项目尽快竣工投产。(三)加强研究,解决土地供应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缓解重点建设项目土地供应的矛盾,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力度,积极策划、包装一批新项目,争取中央和省上更大的支持,增加土地储备及供应量;对超过规定期限长期闲置、迟迟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用地,要查明原因,必要时

20、依法收回,调整用于急需用地的重点建设项目。(四)采取措施,解决项目资金紧缺难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创新项目融资方式,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通过探索发放企业债券、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为项目融资;二是增强政府的资本运作能力,充分发挥现有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投融资改革和创新力度,不断扩大专业性融资公司的领域与规模,全面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增强我市市场化融资能力;三是继续加强与国家和省上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投资动向,做好对应项目的前期储备,争取国家和省上的资金支持;四是进一步加强与金融部门的互利合作,争取金融机构为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更多的贷款支持。(五)加

21、强监督,确保中央投资项目落到实处。要做好对已争取中央投资项目跟踪落实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层层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重点项目政府承诺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对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的管理,及时办理各项建审手续,加快政府信贷项目建设进度,缩短资金使用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六)围绕规划,继续抓好重大项目策划和前期工作。6月25日,国务院颁布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确立了西安在经济区中的核心地位,明确发展目标,提出支持的政策,为促进我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近期我们要加大宣传,扩大影响。重点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抓好落实,目前,我委积极组织

22、有关单位研究策划和包装更多、更大、更能支撑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提前开展明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十二五”时期重大项目的策划、征集和筛选工作。市发改项发2006518号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

23、地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建设项目,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列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下列项目: (一)能够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产业调整,加快产业化进程的名特优农产品深加工、特色农业科技示范等重大项目;(二)能够加快我市五大主导产业发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类重大项目。包括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旅游、文化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三)能够推进“四区两基地”等重点区域建设发展的重大项目。包括“四区两基地”及各区、县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能够支撑区域发展的各产业项目;(四)能够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

24、社会等发展投向以及生态环境、城市环境创新的重大项目; (五)能够推动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改进我市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大项目;(六)能够进一步提升和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城市立体交通、道路网络、高等级公路、信息通讯网络、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七)国家和地方鼓励的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外商投资的重大项目。第三条 凡国家、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均须纳入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凡市重点建设项目在各区、县,开发区、基地行政区域内的,均须纳入本地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各行政区政府应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各项服务协调工作。第五条 市重

25、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项目办)主要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的方针政策,监督市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建设程序;(二)负责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督查、检查、考核及警示通报;(三)负责对各项目责任部门全年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做出科学、公正的评价;(四)随时了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重点建设

26、项目领导小组通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五)组织策划、包装重点建设项目,参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重大问题的调研和竣工验收等。第二章 项目的确定第六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分为在建项目和前期项目两类。在建项目是指已经完成建设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当年年度内施工建设(包括续建、新开工)的项目。前期项目是指在当年年度内进行前期各项文件的报批和各项手续办理的项目。 第七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每年确定一次,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重点建设项目,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各界策划和申报项目;(二)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区两基地”及项目业

27、主,根据项目的隶属关系及属地原则,编制本地区、本部门列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建议,按规定时限,向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提出申请;(三)各区、县政府,开发区、基地管委会每年上报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应不低于本地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25%;(四)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策划重大项目,可将其策划成熟的项目和认为关系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直接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并根据项目的隶属关系及属地,初定项目责任部门;(五)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28、意见,向社会进行公示后,上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并下发全市执行;(六)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策划和储备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潜力大、有持续发展能力的重点建设项目。对一些重大产业项目若手续健全,开工条件具备,可不受年初项目选定限制,通过一定审批程序将其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对确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或无法完成当年计划的项目,项目业主或项目责任部门可书面提出申请,经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审查同意后,作适当调整。第八条 建立市重点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制度。全市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围绕国家鼓励类的产业,积极策划、包装和培育后续重点建设项目;市发改委

29、(市重点项目办)要定期汇集和发布项目信息,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将项目的策划、包装和储备工作成效纳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考核。第九条 申报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须按规定申报格式填报,并附下列书面材料:(一)项目概况和项目法人情况;(二)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的有关文件;(三)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有关文件;(四)项目规划选址、土地审批或预审、环境评价等有关文件;(五)招标核准和招标投标实施情况的有关文件。第十条需列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按有关规定程序申报。第三章 政策措施第十一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一经确定,颁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绿卡。市、区、县各有关部门应优先和

30、加快办理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第十二条 各有关职能部门对重点项目单位报请审批的事项,手续完备、资料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明确提出补办手续、补充资料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 规划、土地部门应积极做好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优先办理项目选址和安排建设用地。第十四条 市级各有关部门在争取国债及中央、省预算内建设资金和安排本级财政性资金以及银行贷款贴息时,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第十五条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优先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融资推介。市发改委要对需要发行企业债券且符合发行条件的市

31、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申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强窗口指导,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贷款投向市重点建设项目。第十六条 交通、邮电、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应当做好服务工作。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同时,优先满足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保证市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和生产的正常进行。第十七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基地管委会应搞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负责协调征地拆迁等有关事项,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应会同监察、司法部门查处、打击破坏和扰乱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发改委(市重点

32、项目办)同意,不得对市重点项目随意检查。第十八条 严禁对市重点建设项目乱摊派、乱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外,向市重点建设项目收取费用。第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需要减免城市配套费的市重大建设项目,应给予重点支持并优先审核,并报请市政府审定。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第二十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按项目法人负责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第二十一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相关规定,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

33、平和诚信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标,依法择优选择中标人。第二十二条 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会同市行业主管部门对国有出资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重点建设项目的正常招标投标工作。第二十三条 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市重点建设项目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项目业主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额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规模;(二)项目的建设资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或挪用;(三)项目建成后,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四)政府投资数额

34、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由财政部门负责对其工程预算或竣工决算进行评审; (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项目业主应形成项目的后评价报告,报送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和项目主管部门;(六)项目业主应主动接受和配合国家、省、市的稽察工作,真实反映和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第二十四条 建立和实施市重点建设项目动态信息反馈制度。重点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业主须严格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统计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准确地向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市统计局报送重点项目建设的工程形象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和建设资金的到位情况等有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机制和督查制度。

35、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定期组织和召集有关单位、项目业主召开重点建设项目协调会议,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二十六条 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定期编发重点项目动态;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第五章 考 核第二十七条 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要围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推进、项目的策划储备三项重点工作对重点项目责任部门进行考核。重点项目建设主要考核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和经常性的管理工作。重点前期项目工作推进和重点项目的策划、储备主要考核前期项目的个数、规模、前

36、期工作进展情况。考核检查结果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及市发改委经济形势分析等重大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八条 考核实行月抽查、季通报、半年公示、全年总结的形式进行。(一)月抽查。由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按月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抽查,以重点项目动态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二)季通报。由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会同有关方面按季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排序,予以通报,并要求排序靠后的10名项目责任部门向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对完成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能按进度完成任务的区县和单位,予以警示;(三)半年公示。由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会同

37、有关方面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较大规模的检查排序,并将其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年终总结。由各项目责任部门提供全年完成情况总结,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组织有关单位结合月、季、半年考核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全年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第二十九条 市重点项目的责任部门和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年度计划任务的要求,抓好所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第六章 综合评分第三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实行评分制。指标设置及分值:项目年度投资完成情况60分;项目形象进度(主要指项目年计划建设进度)20分;项目管理(主要指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影响力

38、、难易程度和项目组织管理及报表、项目信息的报送等)20分。项目年度完成投资得分(项目全年完成投资额年度计划投资额)60 项目年度完成投资得分,不高于本项得分的120%。项目形象进度得分遵循按期完成即可得到其标准分值,凡未完成项目进度的重点建设项目,其得分不得超过标准分值。对竣工的重点建设项目,若有节约投资或提前完成项目进度,酌情加分,但每一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多报项目、报大项目,尤其是多报产业类的项目及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设置附加分。对每纳入1个年度计划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加1分;对每纳入1个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且年度投资在2亿元及其以上的大项目加1分;对每纳入1个年度计划的前期

39、项目且前期工作有明显进展者加0.5分,但总加分不超过5分。第三十二条 单个项目综合得分项目年度完成投资得分项目形象进度得分项目管理得分第三十三条 项目责任部门综合得分(各项目全年完成投资额之和各项目年度计划投资额之和)60(各项目形象进度得分之和项目个数)项目管理得分附加分第七章 奖 惩第三十四条 根据考评结果分别对各责任部门进行分组排序,设区、县组;“四区两基地”组和市直部门组。第三十五条 根据分组排序结果进行奖励,设项目组织管理奖和项目法人奖。项目组织管理奖主要奖励项目管理部门,其奖励名次分配:区、县组奖前5位;“四区两基地”组奖前3位;市直部门组奖前5位。项目法人奖主要依据项目规模、投资

40、完成情况、形象进度、项目管理等综合情况奖励前20位(具体奖金分配另行制定)。第三十六条 奖金来源:每年列支5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奖励。第三十七条 市重点项目考核结果将纳入市级目标考核、市督查落实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评比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第三十八条 市重点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重点建设项目资格,终止其享受重点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一)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以及调整项目概算的;(二)项目实施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未执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扰民事件的;(四)违反国家和省、市关于投资建设的有关法律

41、法规和规定的。第三十九条 各级有关部门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担连带责任,建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一)侵占、截留、挪用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二)无故或以不正当理由延迟市重点建设项目财政资金拨付,影响项目工程进度的;(三)在对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过程中,无故延迟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批复(核准),影响项目实施的;(四)由于行政不作为或越权行为,影响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的;(五)违反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擅自对市重点建设项目收费、摊派、罚款的。第四十条 在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中,因有关单位和协作单位未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或项目单位管理不严,弄虚

42、作假,造成重建设点项目计划不能完成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建议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对故意设置障碍、哄抢、盗窃物资设备等扰乱重点项目建设正常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起施行。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建设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厅,西安警备区,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区、县委; 各有关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9月28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