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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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2)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并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地沟等,

2、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如有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作用。7、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8、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

3、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3)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2、在正常生产的区域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准动火;凡能拆下来动火的,一定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3、一张动火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点,实行一点(一个用火点)、一证(动火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火)、严禁一张动火作业证进行多点动火。4、装置进行大、中修,因用火工作量大,对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均应彻底转送至装置外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离。5、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许可证同时废

4、止。用火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4)审批人职责用火审批人必须到现场检查,详细了解检查用火的条件和部位及环境状况,审查安全措施确实可靠后方可签字批准。(5)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和特种作业证。2、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3、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动火”的原则的动火要求,有权杜绝动火。(6)动火监护人资格动火监护人必须持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练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

5、理,必须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掌握有较强的消防知识。(7)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动火部份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8)动火作业许可证1、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凭证的依据,不将随意涂改、代鉴,要妥善保管。2、动火前的准备工作,调查动火现场,确定动火级别,落实安全措施。3、每张动火作业许可证仅限一个动火点,安全措施应详细具体,书写要清楚,用词要准确。4、动火作业许可证批准后,按审批人意见进一步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经复查无误。5、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

6、临时动火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省、市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1、申请需要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提前向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书面动火申请,申请时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并遵守公司一切规定.2、审批管理动火前必须得到公司安全部门开据的动火证方可动火。3、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1)动火中八不1.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2.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4. 凡盛装过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

7、排除残存的易燃物质不动火.5. 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6.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7.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8. 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2)动火中四要1.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2.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3.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4.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动火后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

8、才能离开现场.4、违反规定的处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部门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限时整改;(2)责令立即停止作业;(3)按公司安全规定进行处罚。动火申请表 申请人 : 申请时间:动火地点作业时间动火原因消防器材安全准备确认人可燃物清理确认人现场安全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安全作业人员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安全专管员提示请严格按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备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二、引用文件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9、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三、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1、受限空间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清水道、污水道、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2、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公司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四、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部门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

10、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五、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部门申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2.作业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由安全专管员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批准。3.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4.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协同作业监护人进行完工验收,并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六、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1.安全隔绝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1.

1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1.2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2. 清洗和置换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2.1 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物质有关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2.2清洗时,应先用氮气等稳定性高的气体来保护或置换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然后,采用蒸汽或热水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

12、清洗。2.3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2.4 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钟。2.5 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2.6 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3.2 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3.3 作业时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3050立方每小时。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3.4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

13、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4 定时监测4.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4.2 采集的分析样品要有代表性,应保留在气体取样器内并至少保留4小时甚至直至作业结束。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其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GB Z2-2002规定。4.3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

14、撤离作业人员,同时取消作业证;作业现场经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其结果符合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后,须重新开具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4.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逐项登记;完成作业离开有限空间时,应清点作业工具、材料的数量并全部带出,不准留在有限空间。4.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5 照明和防护措施5.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1.1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条件可以使用长管压缩空气呼吸器。5.1.2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电器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穿

15、戴防静电等防护服装。5.1.3 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穿防腐鞋。5.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5.3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5.4 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

16、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5.5 带有未加防护的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6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6.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6.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作业。6.3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64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火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6.5有限空间外要备有必要的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

17、应的应急物资。7监护7.1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7.2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7.3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须阻止作业。7.4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人数,并与作业人员验证或者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7.5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7.6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

18、,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7.7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在空间外显眼位置悬挂安全作业警示牌。7.8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确保通畅的作业联络方式。7.9 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系上安全绳,以便紧急时被拖曳施救。7.10 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救护人员确保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抢救。七、职责要求(一)作业负责人职责1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应急和联络方法;5对未经允许

19、试图自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应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二) 作业监护人职责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5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三)作业人员职责1.持有经审

20、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作业。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5.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

21、中摘下防护面罩。(四) 审批人员职责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2.到作业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3.督促审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八、许可证管理 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二年。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

22、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3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区域装置名称原有物质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内容申请人作业人监护人作业时间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2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3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4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5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

23、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6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7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8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9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10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作业负责人意见相关单位意见作业所在单位意见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完工验收 签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定义: 公司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24、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坑、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3)一般高处作业分类: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4)公司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3、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

25、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主管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5、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高处,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6、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

26、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7、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8、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9、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10、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11、坑、沟、池等都必须有栏杆栏

27、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12、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5)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6)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1、由申请作业的部门下达任务,接受作业任务的生产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2、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生产部经理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3、高处作业,由安全主管审批签字

28、。 登高地点作业时间登高原因安全防护准备确认人现场安全监护人确认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审批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安全专管员提示请严格按照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备注登高作业申请单 申请时间 _申请人_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德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二、引用文件GB 2811 安全帽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NEQ)GB 1

29、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三、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四、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五、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1 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

30、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 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3 起吊重物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4 风险管理吊装作业方案、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安全专管员批准后方可实施。5 起吊

31、负荷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六、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 选择作业人员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2 落实安全措施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3 检查作业器具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4 检查作业环境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

32、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5 确认天气状况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作业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七、作业中的安全检查1 确认人员职责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2 试吊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

33、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3 吊装锚点的选择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 夜间照明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5 吊装负荷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八、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1 服从指挥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

34、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2 严禁和不准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准进行起重操。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

35、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3 其他要求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九、作业完毕后的工作1 清

36、理现场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2 起重器具的维护保养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3 危险告知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十、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3.3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业证

37、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吊装作业许可证A.1应按作业的内容填报作业许可证,见表A1。A.2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A.3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A.4作业前,应对照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安全措施”和企业补充的安全措施,在相应方框内

38、画“”,见表A2。A.5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审批后第一联交吊装指挥,第二联交项目单位,第三联交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年。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吊装人员特殊工种证号安全监护人吊装指挥(负责人)作业时间 吊装内容起吊重物质量危害辨别:安全措施(执行背面):安全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意见: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生产副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的安全措施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打1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架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度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

39、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3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4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具5应事先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6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7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8室外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9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10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11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12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3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

40、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1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15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16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17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18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19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2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21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22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23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24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25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

41、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6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27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2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29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3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31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32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 B:36V、24V、12V防爆型灯33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34补充措施能源介质检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能源介质检维修

42、作业。二、引用文件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三、术语和定义能源介质包括煤气、天然气、蒸汽、各种水、冷却水、腐蚀性液体、压缩空气等。四、能源介质作业的危害识别1.进行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前,应针对腐蚀性物质、作业内容、作业场所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对“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43、五、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 进行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单位办理“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2安全专管员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3. 作业单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4. 能源介质作业完工后,在“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名。六、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作业所在单位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防护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急救方法,现

44、场应配备的应急冲洗水源。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3.无“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行作业。4.在进行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前,应切实做好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防止相连管线有腐蚀性物质伤及人身。5.对能源介质的设备容器、管线可能存在压力的情况时,作业前应将压力泄净,泄压时泄压人员应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具,防止腐蚀性物质喷出伤及人身。6.对盛装过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容器、管线,作业前应进行清洗、置换、吹扫,尽可能的清除腐蚀性物质。作业人员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具。七、人员职责(一)作业负责人职责1对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2在能源介质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作业;3. 在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5对未经允许的人员或未按相关安全规定作业的应进行劝阻或责令停止作业。(二)作业监护人职责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作业设备能源介质危险特性,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作业监护人在进行能源介质检维修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3作业监护人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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