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管理制度编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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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管理制度汇编二 一 一 年 六 月目 录第一章 电气试验制度4第二章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5第三章 设备定期维修制度5第四章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8第五章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8第六章 防爆检查制度9第七章 电缆管理制度10第八章 小型电气管理制度12第九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2第十章 安全活动制度13第十一章 设备管理制度14第十二章 设备包机制度15第十三章 油脂管理制度15第十四章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16第十五章 配件管理制度18第十六章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8第十七章 机电交接班管理制度19第十八章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0第十九章 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21第二十

2、章 停送电制度22第二十一章 电气工作票和电气操作票制度23第二十二章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24第二十三章 设备巡回检查检修制度24第二十四章 机电车间值班制度25第二十五章 刮板运输机管理制度25第二十六章 皮带运输机管理制度26第二十七章 矿灯管理制度27第二十八章 矿灯领用发放制度28第二十九章 井下小绞车运输管理制度29第三十章 井下坡度行人管理制度29第三十一章 皮带输送机防护装置管理制度30第三十二章 钢丝绳管理制度31第一章 电气试验制度一、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力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确定试验范围,编制试验计划。二、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包括高压线

3、路、电缆,高压开关的各项试验,继保整定,绝缘油、绝缘用具的耐压试验,避雷器打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验收试验,低压开关过流继电器刻度校验及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校验等,应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外委或矿检),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三、各项电气试验均应作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合格的仪表应加铅封。试验报告记录和合格证由机运部存档。四、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五、井下电气设备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六、对于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

4、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七、对于检漏继电器、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和定期试验,照明综保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八、所有试验均应作好记录并保存完好。第二章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一、司机必须按质量标准对主机及附属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二、交接班时交接司机必须共同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路线和内容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汇报。三、建立定期注油制度、一般可在交接时进行,油质必须合格、油量要适当运转中要注意各部润滑情况注意各部温度。四、对维护保养的范围、司机间要明确划分、做到既分工、又

5、合作、需要经常清洗或更换的部份应固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清理或更换。五、司机组长和司机或专职检修人员要把检修情况分别记入交接班记录簿和检修记录簿内,并把记录保存。六、备好一定数量的常用配件、材料和工具、并保持完整状态。第三章 设备定期维修制度一、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种。1、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工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主要提升设备执行每天两小时强制性检修。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2、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两个月向机电处设备管理组申请,经机电矿长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计划审批后交矿供应处

6、纳入年、季、月生产计划统一安排,并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队伍,确保设备修理顺利完成。二、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各修理部门必须按机电矿长及机电科的计划安排进行。对回收上井能在地面、车间检修的设备,检修单位一定要与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联系,开票领取,不得擅自与使用单位联系修理。电器设备大中修、运输设备、其它机械设备由机电矿长和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责。三、移动设备大、中修理应在地面进行,使用单位回收的矿属设备必须交材料组,由机电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检修。使用队机电副队长负责到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具体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矿属设备及其零部件损坏、严格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固定设备的大中修必须有检修报告和开

7、工报告。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施工时间地点、材料、备件需用情况,经机电矿长批准后由检修单位技术员编制检修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劳动组织,报机电科、机电矿长、总经理审批,施工前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严格按施工措施组织施工。四、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坚持一工程两报告,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编送机电矿长、总经理审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向机电科送交竣工报告,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再按一定的程序办理送交手续,否则不得开工。五、设备大修后的验收1、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科科长、技术员,会同设备管理人员、检修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使用单位的技术员、维护工

8、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性能测定,坚持以仪器、仪表测定数据为标准,严把质量关。因技术、仪器、仪表所致无法测定的以安全运行三天为合格。2、验收后,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单一并收入归档,妥善保管。3、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秉公办事,认真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严肃处理。4、大型固定设备大修后,施工负责人提出竣工申请,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技术员、设备管理员、施工负责人、机电科、监理人员按照质量检修标准和开工报告编制的检修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设备大修后,经实际审核所用费用(

9、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由大修理专项资金支出。对检修中,采用新工艺,提出合理建议,修旧利废,降低消耗,将观其效果和节资情况予以奖励。六、设备的出矿修理1、本矿无能力检修的设备(包括五小设备)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会同机电技术员和使用队技术员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鉴定。然后由设备管理组提出申请,经机电矿长和总经理同意后,再联系外委,凡出矿修理的设备及外调、外借、出售等需出矿的设备、电缆等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到设备管理组备帐并签发机电设备出门证明,矿长审批方可出矿。对修好回矿的设备,仍有设备管理组会同原鉴定人员共同鉴定,合格者签发合格证入库保管。如外委修理的机电设备未经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组验收,而入库使

10、用的,造成后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对外委检修的设备,验收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准假公济私,营私舞弊。3、财务处应见到验收合格证方可付款。第四章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一、煤矿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机电科立即派人组织抢救,务必于30分钟以内到达事故现场。二、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三、事故发生后,必须指定专人看护事故现场,并在8小时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四、事故的调查要客观真实、全面具体、及时准确、细致深入。五、事故的分析要客观公正,事实求是,要耐心听取事故当事人、在场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意见,查阅资料,进行科学分析,推断。六、分清事故的性质及责任人

11、,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批准,编写事故报告,结案归档。七、在综合分析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监督措施落实情况,防止同类事故及各类事故的发生。八、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要公开、公平、公正,使责任人及职工群众受到教育。第五章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一、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结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三、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第六章 防爆检查

12、制度 一、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二、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有无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三、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四、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五、设备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1)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档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2)有无异常声响、过热、异味;(3)控制部分、闭锁装置、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有效;(4)接地(接零) 应规范、牢固、无锈蚀。六、检查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

13、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去。七、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第七章 电缆管理制度一、机电运输科负责全矿动力电缆及信号照明电缆的管理工作,负责领取、发放、检查、修补、测试等工作,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帐、卡、物必须对照,达到数量清、状态明、使用合理。二、电缆发放1、各单位使用动力电缆时,须由电管组计算负荷,选择电缆后,持申请单到电缆组领取电缆,并建立各队使用电缆台帐。2、发放的电缆要认清电缆截面、长度、编号头距的长度,敷设地点,然后记在帐卡上。3、井下因工作需要转交电缆,须由机电运输科电缆组批准,并组织交接,双方查清接明后方可使用,并

14、于3日内办理转帐手续。各单位使用的电缆未经机电运输科批准,不准私自转交接火。三、井下悬挂电缆标准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4、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5、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

15、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6、井巷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四、电缆在使用和回收过程中,各单位要爱护电缆,不允许随意挤断、锯断、放炮崩断电缆,或在施工中将电缆挤在棚里时。五、低压电网指示绝缘低于(660V、380V)、50千欧、25千欧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若出现漏电或单相接地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六、无辜丢失电缆,每米按原价60%罚款,升井电缆编号不得丢失,因自然灾害埋压, 有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矿长批准后方可消帐。

16、七、电缆不许私自外借,需外借经矿长批准后,经营管理科收取原价押金,机电运输科凭押金条,可办理借出手续。八、电缆回收1、各单位领取使用的电缆,在工程完工后10天内交电缆库消帐,否则,每米每天罚2元,特殊情况经矿长批准可缓交。2、交回电缆的单位,必须说明所交回电缆的使用地点,并及时消帐。3、若有电缆编号被截掉,无法证实电缆长度,经查帐落实,所缺少的电缆按丢失处罚。4、4m2以下电缆回收率按90%,超过规定,按丢失电缆处罚。九、电缆入库管理1、库存电缆,要按规格分放整齐,标明每根电缆长度,截面和完好情况。2、对井下回收入库电缆,必须详细检查,作绝缘摇测、热风干燥、渗水耐压,试验等工作,其绝缘电阻不得

17、低于规程要求,否则,不准再入井使用,试验后的各项数据要有记录。3、橡套电缆修补所用材料,必须用与电缆相同性质的材料进行修补,且具有不延燃性。4、重复使用的电缆,必须达到完好。第八章 小型电气管理制度一、隔爆电气设备(小件)的管理实行科、队两级管理,由机电科设专职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一名,由机电队设兼职防爆检查员两名。二、对新购进入库的五小电器,必须由科、队两级防爆员检查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禁止不合格和不防爆的电器入库。三、五小电器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四、对回收及升井检修的五小电器,应按照完好标准进行修理;修理后的五小电器,入井前由机电科专职防爆员对隔爆性能进行检验,检验

18、合格后,方可使用。五、对使用中的五小电器的检查标准与隔爆电气设备一样,发现有失爆现象,必须立即整改,并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六、五小电器的使用管理和登记由机电队负责,并对所有电器的种类、数量及用途作详细记录。第九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一、机房设有干部上岗查岗登记簿,干部上岗自行登记,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之一。二、干部上岗检查做到身教、言教,认真细致但不能走过场,应对以下内容做认真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填入干部上岗登记簿1、岗位标准化情况。2、各项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情况。3、运行及备用设备的情况。4、“三违”情况。5、运行标志及各种记录的填写情况。6、机房及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19、7、值班员和维护工的工作情况。三、干部上岗要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并抽查试验其运作情况是否可靠。四、干部上岗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安排进行处理并落实工作责任。第十章 安全活动制度一、每月二号、十二、二十二召开机电系统所有管理人员安全活动会议,并形成制度,以此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统一思想和认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二、及时向管理人员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指示和本公司有关决议要求。三、及时通报机电运输系统和全矿各单位机电运输事故,和各部门“三违”事故情况,以便吸取教训,采取相应措施。四、通报表扬各队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好做法,并加以推广。五、针对每周一自查、周二、三

20、、四上级检查查出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彻底把机电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六、加强区队建设安全管理及班组网络建设,实行“四无联保”。保证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公司无死亡事故,实现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公司。七、针对各队设备实际情况(如设备的检修,井筒装备维修时)及时向职工贯彻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相关要求。八、教育、引导职工结合各自工作岗位,集思广益,出谋划策,搞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树立“安全生产,我的责任”安全管理新概念。第十一章 设备管理制度一、井下高低压电缆及防爆电气由机电科统一管理,并根据施工设计和生产计划安排进行合理调配。新电缆及防爆电气到货后,由仓库及时通知

21、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及电气管理员验收设备。二、需使用电缆及防爆电气的单位,由设备管理员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并及时建立使用台账;电缆、电气设备用完拆除后,由机电科相关人员验收入库。三、新领取和检修后的电缆两端都要打印长度编号标记,并且电缆都要按规定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入井。四、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队要加强维护,确保电气防爆率达到100%;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对查出的失爆现象每处罚当班电工50元/处,并责令立即整改。五、井下电气必须使用三大保护,否则查出一处罚款50元;对不按规定进行漏电试验或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元;对三台及以上开关无打接地者,罚款机电队5

22、0元/处,电气设备“MA”标志丢失者,对机电队罚款30元/处。六、在井下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配件者,查出一次罚款20元;接线工艺差或接线室卫生差的,查出一次罚款5元。七、井下坚持使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闭锁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每发现一处无闭锁或闭锁不起作用者,罚款责任单位50元。第十二章 设备包机制度一、固定设备包机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掌握设备机械和电气部份的工作原理。二、每天要认真全面的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准设备带病运转。三、认真按设备的点线流程图全面检查、检查记录和设备检修记录不准漏填和违制。四、包机人员必须定期与对口专业主管人员交流和分析事

23、故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五、搞好机房峒室的卫生、所有设备的摆放要整齐。第十三章 油脂管理制度一、机器的润滑,是增加机器的使用寿命,减少事故率,降低材料消耗的重要环节。二、矿要设专职润滑油脂管理员,负责对矿区机电设备运转中润滑工作的具体事项。三、科室、队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管理员、负责本区的机电润滑工作,受矿润滑人员的领导,及时汇报油脂使用情况,以便更好的工作。四、全矿的各种机械所用润滑油油脂,必须符合规定,使用适宜,杜绝使用失效的润滑油或润滑脂。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各科室、队组所使用的润滑油油脂做全面检查,发现有不合格的单位实行罚款,并追究损坏设备状况的责任。六、各科室、队组润滑员、维修工要

24、做好以下记录。注油记录、油质情况(其中填、注油时间必须清楚,油脂、油量、型号、注油人)七、润滑管理员必须管理好各种机械密封情况。第十四章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一、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A方可入井;二、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三、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

25、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四、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五、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照明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六、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七、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

26、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的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备检修。八、加强巷道的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的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值。九、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十、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第十五章 配件管理制度一、车间所属各班组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二、固定设备由各班组自己管理,并在队部建立台账,每台设备必须有包机人,负责本设备的正常维护和检修。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检修时,必须报队部,确定维修时间及处理方案。四、设备维修需更换配件时,必须坚持修旧利废,以旧换新的原则。五、各班组所存配

27、件,必须妥善存放并有帐卡或记录,无故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发现公物私用的,严肃处理。六、设备的调动(调入、调出)必须经机电科或有关领导签字验收,并在车间完善手续后方可执行。第十六章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一、各单位使用阻燃胶带必须提前1个月向机电运输科报计划,机电运输科负责进行汇总,如未报计划造成影响生产,各单位自己承担责任。二、新购进的阻燃胶带,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标志证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证,并经过各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机电运输科要建立台帐。三、全矿的阻燃胶带,由机电运输科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乱截、乱割和使用,否则按原值2倍罚款。 四、所有使用阻燃胶带的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

28、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阻燃胶带的领取、建帐、回收及销帐工作。五、各单位领用阻燃胶带,必须设备管理员持有队长签字或盖章的领料单,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手续,凡不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手续私自使用者罚款500元。六、新领的阻燃胶带和更换后的阻燃胶带在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如不能及时更换或回收,要及时请示机电科长,否则罚款100元/日。回收的阻燃胶带必须一头代扣,扣头不能少于20公分,否则罚款200元。七、各单位需用旧阻燃胶带做其它用途时,必须经过机电科长同意,并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手续否则罚款100元。八、阻燃胶带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维护、谁领取、谁回收”,使用阻燃胶带的单位要认真

29、维护,凡因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当损坏的,按设备使用周期管理制度处罚。九、阻燃胶带使用单位没有建立台帐的罚款100元。十、节假日期间领用的,要有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运输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复印件领用,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罚款50元。第十七章 机电交接班管理制度一、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接班人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交接班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图表所规定的检查路线,双方进行检查、交接。二、交班人必须将本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与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员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进行交接,离岗。三、

3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1、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交接不明。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丢失,记录损坏者。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者。4、设备和场所不卫生清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1、对于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内容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认真检查者,没作完整记录,不得交班。2、发现接班人喝酒或有病容和精神失常者。3、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上级领导通知者。五、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第十八章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凡在要害场所工作的人员,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二、要害场所必须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

31、标志牌。三、下列人员进入场所必须登记:矿领导、机电处领导、机电设备检查人员、技术员、固定设备维修人员。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要求进入场所的,必须有矿和机电处领导陪同并进行登记。四、凡外来人员参观学习的,在交接班和处理事故时,不得进入参观学习。五、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情况切实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及时汇报。如要及时抢修、抢救时,首先进行抢救,不得使事故漫延扩大。六、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消防器材,不得任意挪用或丢失。七、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让非工作人员入内;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其它物品带入。第十九章 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一、阻燃胶带检验制度1、采

32、用胶带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2、采购胶带时,必须采购具有资质的专业胶带生产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不准在市场上随意采购阻燃胶带,谨防采购假冒伪劣产品。3、阻燃胶带入井前,必须取样经过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准入井使用。二、电缆检验制度1、凡用于井下的各类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检验中心核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核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2、电缆连接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3、井下使用的各种电缆必须经有资质的阻燃电缆检

33、测站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阻燃电缆检验报告,否则不准入井使用。第二十章 停送电制度一、发布停送电命令和接收停送电命令时,必须执行以下制度:1、必须由本负责范围的负责人发布停送电命令。2、发令人应同操作人重复地交待清楚命令内容。3、接收命令人应详细做好记录,然后根据记录再向发令人重复一遍,如本命令有怀疑时,应要求发令人加以解释。至受令人完全明白为止。4、发布停送电命令时,应与操作人彼此提问,如线路上所有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拆除,周围是否清洁,还有无障碍物等以及警示,保证安全。二、进行停送电工作时,应按以下步骤处理:1、 在设备和线路上工作时,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和有关单位

34、提前安排好,配合事项确定停电时间。2、 申请停电时,由申请停电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时经机电科科长签字后交配电室值班负责人。3、 配电室值班人员在接到停送电命令或工作时,必须对照模拟盘进行模拟操作,确认无误后,按顺序进行操作,严格履行操作顺序。4、 停送电操作完毕后,应根据情况悬挂相应标志牌。5、 工作完成后需要送电时,必须办理送电手续,值班员接到手续后,应询问室外的接地线是否拆除,短路线是否拆除,应将开关柜锁好申请送电人签字,送电合闸。6、 申请送电人离开现场所办理手续时,工作人员即认为设备及线路带电,绝对禁止工作。7、 在同一电源开关的分支线路上同时进行多项工作时,必须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三、停

35、送电操作期间之前,必须核对工作标志和设备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四、工作完成后,要求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各项详细检查,无误后方可提申请。第二十一章 电气工作票和电气操作票制度一、凡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倒闸(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执行电气设备操作,须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有三种方式: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填用第二种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二、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变(配)电所高压设备上检修试验工作需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装设遮栏,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三、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2、控

36、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高压设备停电者;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工作的;5、非当班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电流工作的。四、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有条件时,对重要的口头或电话命令双方应进行录音。五、不填用工作票的罚款50元/次,不按规定票种填用工作票或不按命令执行的罚款50元/次。第二十二章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一 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微机电子化管理。二、对主变压器、主通风机

37、、主提升机、主排水泵、压风机等设备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台一档。三、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档案要存储到专用硬盘备份,防止数据损坏丢失。四、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后,要及时修改电子档案,保证微机档案与实际相符。五、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由设备管理员具体管理。第二十三章 设备巡回检查检修制度一、设备主要由值班员负责,值班员每天检查设备不少于10次。二、维护员每天至少巡回检查一次。三、检查运行中设备的温度、声音是否有异常;检查各仪表指针是否在正常位置。四、值班员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检漏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五、值班员或维护员在巡查中发现异常现象或故障点,要及时处理并向科领导汇报,作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六

38、、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对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二十四章 机电车间值班制度一、机电车间队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脱岗。三、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时应向当日值班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离岗。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并及时上传下达,完成临时接派的任务,妥善处理各类突出性事件。第二十五章 刮板运输机管理制度一、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打压柱的数量每处不得少于两根;二、打在减速器和电动机上或压柱直径不得小于180mm;三、机头、机尾外露的转动部分,应加装防护罩或防护栏;四、掐接链子时应用工具,制定转向措施并严格执行;五、刮板输送机严

39、禁乘人;六、用刮板机运送金属支架和材料、运送特殊设备时,应制定专项措施并经主管领导批准。七、在运行的刮板输送机上逆煤流方向捡杂物和木料;八、维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并由专人看管。九、30m、50m、80m以内的刮板机分别不得少于2个、3个、4个底槽坑,底槽坑积煤应及时清理。十、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十一、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及时更换弯曲变形损坏的刮板,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达不到要求的罚款20元;十二、刮板运输机不准出现跳链、飘链、跳槽现象,发现

40、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十三、工作面刮板机拉水煤时,对使用单位每次罚款100元。第二十六章 皮带运输机管理制度一、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遵章守纪。严禁随意开机。二、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平整联接牢固。中间吊绳牢固可靠无严重锈蚀。三、检修皮带时,要切断电源并加锁,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标志牌。四、机头部位保持无杂物、无积煤,保持清洁;保持正常喷雾洒水;开停机信号要清楚准确。五、输送带设有过速保护、防跑偏、防打滑、防断带、防烟雾、防满仓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一处不完好对责任人罚款20元。六、不经机电运输科同意私自割截皮带,对责任队部罚款200元

41、/次。七、皮带机调偏,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用圆木及钢管调偏,每一根罚款20元,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罚款20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每个罚款5元;长托辊不转,每个罚款10元,立即更换。八、每一部皮带不得少于2处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个出煤点便增加一个清煤器,清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或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每处罚款20元。第二十七章 矿灯管理制度 一、矿灯实行编号管理。 二、下井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带着灯牌,到充灯房窗口领交矿灯,凡入井矿灯必须将尾锁螺栓、灯头螺栓紧固。 三、下井时详细检查矿灯是否符合矿灯的完好标准要求,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

42、密封不严灯太圈松动玻璃破碎电池盒有裂缝等情况,可要求灯房修理和更换,否则责任自负。 四、领去的矿灯要爱护,不准敲打乱摔拆开,一经灯房有关人员发现,检查有损坏现象者要照价赔偿。 五、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灯交回灯房,再去做其他事情,如有当班不交者,又没有正当理由,必给予严肃处理。 六、交回矿灯要完好无损,使用中如发现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说明,以便即时检修。 七、充电人员有权对矿灯进行检查,入井检身人员有权对矿灯的防爆装置、光亮度进行复查。 八、交灯后要检查灯牌是否给错,并及时纠正,否则用灯人员负责,灯牌丢失应及时补充,否则不给发灯。 九、违章处罚: 1、凡查出不防爆的矿灯入井,一盏罚款10元;

43、2、凡不上电的电瓶一律不准进入充电房,充电人员充黄灯每盏罚款2元,同时由充电房临时调借,不影响当班人员上班。第二十八章 矿灯领用发放制度一、凭牌发灯,手续不清或灯不明者不发,代领代捎者不发;不换工作衣者不发;超过上班入井时间的不发;有特殊情况领取矿灯者,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否则不发。二、职工在领用矿灯时,发现矿灯不完好时,拒绝领用。三、收回矿灯后,要逐个进行检查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矿灯充电时间达不到12小时,可以用备用灯代发。第二十九章 井下小绞车运输管理制度一、绞车运输管理运输队负责全井下小绞车运输的现场管理工作,每天对斜坡安全装置、小绞车、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维护,并落实到人;同时,

44、做好记录,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二、惩罚规定(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1、斜坡矿车掉道用绞车硬拉者;2、变坡点处铺设轨道未弯成弯道,而用对接头者;3、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移动绞车位置者。(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1、发现用不合格连接器者;2、“一坡三档”、“四保险”使用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3、保险挡不能自动复位,或不坚持正常使用者;4、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小绞车者。5、绞车坡开车行人者,绞车信号不起作用者。三、本制度由机电科、安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第三十章 井下坡度行人管理制度一、行人斜坡段及坡顶不得有杂物堆积;坡段及坡顶设施必须固定牢固,

45、以防滚落伤人;大于30度得行人斜坡行人侧需装有扶手。二、绞车坡上下端必须有醒目的“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警示牌;绞车坡上下及中间巷道交叉口还必须有与绞车开关联锁的行车红灯。三、斜坡提升运输要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的管理规定,信号工是执行这一规定的第一责任人,违者罚信号工每次20元。四、绞车坡在开车过程中,下平台人员要躲在下变坡直线段10m以外或拐弯巷道或躲避硐内;上平台人员严停在绞车后边的安全地点;信号把钩工要躲在信号硐室或上下变坡点以外,并靠帮站立。五、行人不得沿绞车坡道心行走,不得抓持斜坡电缆,所带工具及所运材料不得沿斜坡滚放。第三十一章 皮带输送机防护装置管理制度一、新安装

46、的皮带输送机,其固有的各种防护装置必须完整,经机电科验收后方能使用。二、机头机尾易接触的的各转动部位,必须加装护栏,其间隙不得超过100mm,护栏高度和防护距离以人不能触及为准,护栏的装设必须牢固可靠,且不能形成隐患。三、刮板输送机与皮带机机尾纵向搭接时,搭接高度不得小于0.3米,前后交错不得小于0.5米;刮板输送机与皮带机横向搭接时,搭接高度不得小于0.4米刮板输送机机头不得压在皮带机上。四、皮带输送机巷如需设置过桥时,过桥距皮带高差不得小于0.4米,过桥宽度不得小于0.8米,过桥两侧护栏不得小于0.3米,过桥主要构件材料不得低于8#槽钢强度,过桥的安装必须平稳牢固。五、皮带输送机前后的联系信号与综合保护装置必须与皮带机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开停设备以信号为准,电话只能作为说明情况之用。六、皮带输送机中间搭接的运输设备的联系信号只能集中到一处后转发皮带输送机的机头;皮带输送机巷内维修打茬处,必须先装好停止按钮后才能施工。七、运输材料及设备跨越皮带时,必须与皮带输送机司机联系,停机后才能进行。八、联系信号及维修装置必须经常保持灵敏可靠,不得随意甩掉不用。九、违反以上规定者,按有关处罚细则执行。第三十二章 钢丝绳管理制度一、使用和保管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新绳到货后,应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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