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集团防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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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煤化防突管理制度防突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突机构矿成立防突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成 员:调度室、生产科、安检科、机电科、通风科、通风队、探放队、供销科、企管科、财务科及各采掘、开拓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通风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防突机构责任制(一)总经理1、对本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全面责任。主持召开防突领导小组会议,定期检查防治突出工作情况。2、解决防突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二)总工程师1、对防突工作负直接领导和全面技术责任。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

2、和措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检查,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三)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所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四)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组织分管部门做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业务保安工作。(五)防突科1、负责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的落实。2、会同生产科共同分析采掘工作面地质(钻孔)资料。3、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及区域治理规划。4、负责矿井突出危险区防突措施的制定。5、组织安检科、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通风队和施工单位进行突出危险工作面开工验收工作。6、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情况,对防突措施落实情

3、况及时进行通报。7、负责收集矿井各种突出资料。8、会同安检科检查防突机构成员及单位防突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9、负责把防突设计纳入采掘工程设计之中,把防突工作安排到采掘计划之中,同时要做到采掘部署合理。(七)生产科1、负责收集地质资料、分析地质与瓦斯关系,及时提出预报,每月月底前将下月突出区掘进及回采地区地质预报送总工程师及有关业务科室。2、认真分析地质钻孔、抽放钻孔资料,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生产部门、通风部门。3、负责岩巷掘进防误揭煤及石门揭煤防突措施的落实,保证岩巷掘进地质钻孔20m超前距。4、生产科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和落实,负责每30m下发一次地质预报。(八)机电科负

4、责对突出工作面每周组织两次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杜绝矿井电器设备失爆现象。落实分管范围内防突技措工程项目。(九)矿调度室1、认真做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汇报记录。2、突出危险地区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等矿领导汇报。3、负责组织矿井生产的同时,调度和督促防突重点工程的施工,及时传达通报上级有关防突工作指示。4、对地面抽放泵站、井下抽放泵站相关地点安装开停及瓦斯传感器,并设置检查点,安排人员班班进行检查。(十)安检科1、必须在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每班固定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素质较高的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整个生产过程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发现瓦斯变化异常、

5、响煤炮等明显突出征兆,会同瓦斯检查员立即将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2、各类防突措施钻孔(超前钻孔、卸压钻孔、高压注水)施工结束后,会同通风队人员现场验收并签字。3、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时,现场监督预测预报人员测定进行签字。4、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采煤工作面至少3m防突措施超前距,掘进工作面至少5m的措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采煤工作面不小于5m。5、负责煤巷掘进工作面边掘边抽钻孔的验收,落实边掘边抽钻孔始终超前工作面20m以上。6、负责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十一)财务科、企管科、供销科负责优先保证防突工程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6、(十二)探放队1、负责编制、修订、补充防突抽放措施并监督实施。2、参与绘制瓦斯地质图、抽放系统图及其上图工作。3、负责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抽放钻孔施工。4、认真做好抽放钻孔的各种记录,收集打钻资料。5、抽放钻孔施工结束后,将抽放钻孔进尺报表送通风科。6、负责瓦斯抽放管路的巡检及正常的瓦斯抽放工作,发现抽放管路水堵、吊挂不牢固要及时处理。7、负责钻孔浓度、负压、流量、温度等瓦斯参数的测定工作。8、负责井上下抽放泵站瓦斯抽放工作。(十三)通风队1、负责突出危险区域风量调配,防突设施的构筑及瓦斯涌出分析;确保突出区通风系统稳定,有足够的风量。2、负责装防突风门及风筒逆止阀,按要求在井下瓦斯抽放泵站排气

7、端设置栅栏和警标,井下抽放站按独立通风硐室配风。3、必须在突出危险头面固定配备一名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素质较高的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整个生产过程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发现瓦斯变化异常、响煤炮等明显征兆,会同安全检查员立即将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认真检查并填写汇报记录。4、瓦检员负责对突出工作面预测(效检)孔、超前排放钻孔、抽放钻孔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终孔报告单上签字,对有突出预兆的作业场所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5、对地面抽放泵站、井下抽放泵站相关地点设置检查点,安排人员班班进行检查。6、严格执行防突措施中关于躲炮地点、躲炮时间、突出工作面“十不准”生产等有关规定。在有突出危险工作面

8、放炮时,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停电撤人情况以及炮眼个数、深度、装药量等情况,做到不安全不生产。7、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防突措施超前距和预测超前距符合规定。(十四)采煤、开拓、掘进队1、负责“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和现场执行。2、认真做好相关防突措施施工记录。3、协助探放队施工钻孔,提供风、水、电等打钻条件。4、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及时通知生产科、通风科。5、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吊挂“突出避灾线路图”、“超前钻孔、卸压钻孔、高压注水管理牌”、“预测预报管理牌”等防突管理牌板。三、防突一般管理规定1、采区设计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计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瓦斯抽

9、放系统、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2、突出危险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编制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生产科、通风科、安检科、机电科等部门及有关人员贯彻采区设计,对编制规程,措施提出具体的“一通三防”及防突要求。3、突出危险区域施工的作业规程必须包括瓦斯地质资料,预测预报、防突技术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4、施工单位、通风队、安检科由技术人员负责,施工前必须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贯彻已批准的防突措施,所有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突出预兆和预防突出安全措施及突出后的应变措施,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突出区工作。5、突出危险工作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防突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

10、准后,方可贯彻执行,否则不准开工。6、防突工程项目必须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科、通风科和安检科负责严格把关。7、安检员、瓦检员负责每班进班对所分管工作面压风自救、防突风门等防突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跟班干部及时整改,问题未处理好前工作面停止作业。8、增强防突意识,落实各级领导及科、区队、班组防突责任制。总经理对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分管副总经理负责落实所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区队、班组要认真落实防突措施,并对管辖区内的防突工作直接负责。9、加强防突知识培训。每年对在有突出危险采区工作的人员组织一次防治煤与瓦

11、斯突出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井下各单位每半年由技术主管负责对本单位工人进行一次煤与瓦斯突出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10、分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通风科、安检科管理干部在井下施工现场对安检员、瓦检员、电工、施工单位跟班队长和班组长掌握防突措施情况进行抽查,不能熟练掌握防突措施参数、放炮撤人和停电、站岗地点等主要内容的,责任人按三违处理。11、认真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否则不准掘进和回采,由此造成动力现象或突出的,队长、跟班队长撤职,对责任单位罚款不低于10000元。12、认真落实防突责任制,把好突出预测预报、防突措施钻孔施工、验孔、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放炮五个关键环节:施工防突措施钻孔由施工单位跟班

12、队长负责;验孔由安检员、瓦检员负责;放炮、停电、撤人、站岗、压风自救由施工单位跟班队长负责;通风科负责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工作。13、防突头面每班进班后,安检员、瓦检员、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必须首先对压风自救情况进行检查,有关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防突牌板;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安排处理,未处理好工作面停产整顿。不及时安排处理施工单位跟班队长(或班长)按三违处罚。14、有突出危险工作面应悬挂防突管理牌板,限位牌板要上锁并画好限位线,否则不得开工掘进。15、严格按设计施工防突措施钻孔。发现一次不按设计施工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队长、分管副队长各罚款200元,对弄虚作假者,按严重三违处罚。16、施工防突

13、措施钻孔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安检员必须在现场。防突措施孔每打好一个,安检员、瓦检员、跟班队长(或班长)现场验收一个,验收合格后,三人方可在抽放(排放、注水)孔防突参数单上现场签字;对不合格的钻孔必须重打或补打。验收员要在做好现场打钻的原始记录并签字。17、严格执行防突措施钻孔检验制度。防突措施钻孔打好后,瓦检员、安检员对防突措施钻孔进行验孔。检验孔数不得少于总孔数一半(高压注水孔全检)。验孔合格后,安检员、瓦检员及跟班队长方可在验孔单上签字。验孔时,安检员、瓦检员及跟班队长有一人不在现场,不得验孔。18、突出危险区掘进、回采前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效

14、果检验。通风科负责防突预测预报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工作,不得影响采掘工作面生产。通风科预测工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预测预报或效果检验。凡不按要求进行,造成防突参数失真,给予防突员按严重三违处理。现场记录要由采掘队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和防突员进行签字确认,无现场签字记录或签字记录不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凡不经预测预报(效果检验)或指标超限而强行掘进、采煤的,一律按三级事故进行追查,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责任人干部撤职,工人开除。19、通风科必须按期对防突预测仪器进行校正,保证预测仪器仪表准确、可靠,确保预测数据真实,否则一次罚款500元。20、严格突出危险区汇报制度,施工单位跟班队

15、长、瓦检员、安检员必须分别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本班生产及安全情况,调度室、通风科、施工单位认真做好记录,发现一次不汇报或记录不清者,罚款100元。21、施工单位、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突出危险工作面作业日报、预测日报,送总工、通风科科长、安检科科长审阅,否则,每少一次,对单位值班人员罚款100元。22、坚持“远距离放炮”、“撤人站岗停电制度”,即每次放炮时,跟班队长负责安排撤人布岗,机电工负责停电,工作面人员全部撤至防突风门进风侧全负压风流处。通风科和安检科将不定期抽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由通风科组织追查,相关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23、坚持安装压风自救制度。突出危险区掘进和回采,必须按规定

16、安装压风自救,无压风自救或风量不足者工作面不得进行掘进(回采)。发现一次无风或风量不足,不按规定安装压风自救,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人按三违处理。24、严格防突头面“双盯岗”及现场交接班制度,通风队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科安排专职安检员,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人。凡不按规定安设专职检查员的,对责任单位一次罚款500元;不认真执行“双盯岗”和现场交接班制度者,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25、加强突出危险区采掘设备防爆检查,责任单位必须每班检查一次,机电科必须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必须有记录备查,凡发现一次不检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26、加强对突出危险区生产、掘进防突资料的收集管理。施

17、工单位排放(抽放、注水)孔防突参数单,由跟班队长现场填写并做好记录,升井交值班人员,由技术员负责保存。安检员、瓦检员、防突员升井后将排放(抽放、注水)孔防突参数单交本单位保存。通风科负责全矿防突资料管理,各有关单位负责各职责范围内的资料收集。27、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28、发生突出后,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防突小组成员,撤离受威胁区人员并停电,防突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并及时追查分析,上报有关部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29、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控制,防止误揭煤层及无制定、采取安全措施过断层,禁止无风或微风作业。30、防突各类

18、报表、台帐、记录、图板、牌板必须符合公司的统一规定,填报规范、及时。31、通风科每月末及时填绘煤层的瓦斯地质图(1:5000)、采区瓦斯地质图(1:2000)和工作面瓦斯地质图(1:1000),图中标明地质构造、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突出点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和地质资料等。32、通风科根据瓦斯地质图及时预测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情况和突出危险性,制定相应的防治突出措施。33、开掘区队对石门揭穿煤层和巷道中过断层,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施工前探钻孔,以准确控制层位,探明煤层赋存情况。34、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提前进

19、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通风科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防止误揭煤层,造成瓦斯事故。35、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长探短掘”的原则,在接近老空、老巷、地质构造带时,都必须打钻探明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钻探施工必须制定专项措施,防止其它灾害发生。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36、逢掘必探管理规定: 岩巷掘进时对正前方每隔60m打钻探测一次,超前距不得小于10m,否则,必须

20、停止掘进。 在煤层顶(底)板岩柱大于10m施工岩巷期间,要求每掘进30m向顶(底)板探煤一次(探深10m即可),在煤层顶(底)板岩柱大于6m、小于10m施工岩巷期间,要求每掘进20m向顶(底)板探煤一次。在煤层顶(底)板岩柱小于6m施工岩巷期间,要求严格控制煤层层位,每施工5m向巷道顶(底)板探煤一次,并制定防止误揭煤的专项措施,向巷道迎头进行超前探进,安全岩柱不得小于2m,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考核。区队要及时将探煤结果报送生产科、通风科,超过预测超前距,区队必须停止掘进,否则,按三级事故进行处罚。37、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清理

21、突出的煤炭时,应当制定防煤尘、防片帮、防冒顶、防瓦斯超限、防火源的安全技术措施。38、石门揭煤必须编制专项设计,石门揭煤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及局部防突措施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揭煤时,揭煤采区内除揭煤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在揭煤工作面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后,若未能一次揭穿至煤层顶(底)板,则仍应当按照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行,直至完成揭煤作业全过程。突出矿井石门揭煤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永煤公司总工程师批准。39、通风科根据现有资料整理分析,按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地质预报并报送相关部门和领导,地质预报必须内容充实、图文并茂,对地质构造的预测要有针对性。40、地质人员要

22、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地质变化情况,对落差大于2m的构造准确及时预测。41、地质人员要经常和施工单位联系,掌握有关地质信息,采用钻探和物探相结合的技术,达到精确预报地质构造,了解构造情况,及时分析总结。42、生产科要运用先进探测技术和已掌握的技术、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判断地质构造,同时,要不断地在实践中总结修正。43、瓦斯检查员、安检员以及生产单位班组长对地质构造要敏感,顶、底板、煤层发生变化,要立即停产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现场鉴定。经有关部门确定后施工单位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44、钻孔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钻孔设计参数施工钻孔,通风科、安检科要对打钻质量、打钻深度进行有效的监

23、督,随时组织抽查,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发现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电撤人并及时汇报,并在钻孔终孔报告单上描述。45、通风队瓦斯检查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及监测工发现采掘工作面和回风流局部瓦斯浓度达到规程规定时,协同施工单位跟班干部,立即停电撤人,并立即向调度室和相关领导汇报,查清原因并进行处理后,才准人工恢复送电,否则,不准送电。46、过地质构造异常带,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导致瓦斯超限和突出事故的发生。47、采掘工作面的通风设施要严格按防突标准设置,由通风队负责正常维护,风门墙过风筒、刮板机、水沟、溜煤眼等必须有防逆风装置。

24、48、采用预抽方法解决瓦斯问题的突出掘进面,无计划停止抽放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小时,造成瓦斯超限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49、防突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质量差造成隐患或影响生产的,对供应单位罚款500元/次。50、大力开展防突技术创新活动,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5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在回风流中(硐室除外)设置调控风设施。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

25、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反向风门的建筑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3条规定,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52、突出区域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53、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地点必须选择在总进风巷或主要进风巷中,并且要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54

26、、矿井每年核定一次通风能力,采煤工作面每月根据瓦斯涌出情况编制配风计划,并据此核定采面生产能力。严禁矿井及采面超通风能力生产。55、矿井应编制区域瓦斯治理设计,根据区域瓦斯治理设计,每年编制三年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永龙公司,并将公司批准的区域瓦斯治理年度计划纳入矿井生产经营计划进行考核,并安排季度、月度作业计划组织实施。56、总经理每月进行召开一次防突专业会议,总结上一个月的工作,布置下一个月的任务。检查、部署防突工作;保证通风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抽、掘、采平衡;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每天的矿井调度会议均要把防突工作放在首位,必须逐头逐面进行分析,

27、对采掘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变化、煤层变薄、变厚、应力集中区及有明显的突出预兆时,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突措施。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57、石门揭煤必须编制专项设计,石门揭煤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及局部防突措施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揭煤时,揭煤采区内除揭煤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在揭煤工作面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后,若未能一次揭穿至煤层顶(底)板,则仍应当按照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行,直至完成揭煤作业全过程。突出矿井石门揭煤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永煤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8、有突出危险的石门揭煤工作面或突出危险严重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

28、设置坚固可靠的二道金属栅栏、三道防突风门;突出严重煤巷掘进工作面另安设防逆风装置。59、 掘进工作面打钻时,如果发现有地质构造变化、经常发生喷孔、顶钻、卡钻等突出预兆或进行效果检验连续三次超指标时,必须停止掘进,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采取有效的防突措施,采取措施后效果检验指标不超限时,方准恢复正常掘进。60、 矿井计划施工的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在开工前需向永龙公司书面备案。61、突出矿井新开工和停工3天以上重新恢复掘进的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深孔预抽或深孔排放措施,确保掘进工作面正前30m范围内的瓦斯和应力得到充分释放,并经效果检验指标不超限时,方可掘进。62、突出矿井必须配备足

29、够的预测预报专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煤矿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所有预测预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预测仪器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矿井必须制定预测(检验)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预测(检验)数据准确、可靠。63、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但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避难所的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区、工作面避难所及压风自救位置及设置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2、106条规定。64、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进风

30、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曾经发生的最大突出强度等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300m;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100m。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放炮时,回风侧必须撤人停电。65、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采前必须编制抽采设计并实施。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得低于30%,预抽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以最后一个抽采孔连抽时间算起);特殊情况下抽放时间达不到规定时,矿井采用综合措施强化抽采,并对工作面残存瓦斯含量进行测定,分析工作面突出危险性,以书面材料报请永煤公司批准后,方可开采。开采后,工作面推

31、进20m,矿井必须对工作面进行一次残存瓦斯含量测定,并以书面材料报请批准后,方可继续开采。66、矿井在采掘进工作面试验应用新技术,必须与科研单位合作,并制定专项技术措施,报请永煤公司批准。67、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开采前,矿井必须对工作面的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价。68、要按规定及时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衰减系数等瓦斯基础参数。69、高突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不得经过其它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否则必须通过风门或绕道隔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70、 在采煤期间,安检员、瓦检员必须注意监护迎头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出现忽大忽小上下波动超过

32、0.2%的现象时,应立即停止采煤,待瓦斯稳定后方可继续采煤。71、巷道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远距离放炮,正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自救器等。四、防突技术管理(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1、区域防突措施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工作面迎头施工预抽孔,预抽孔数不少于12个,孔长不小于80 m,瓦斯涌出量较大工作面巷道两帮施工边掘边抽钻场,钻场深度4.5 m,钻场内施工抽放孔,每个钻场布置12个钻孔,孔长不小于80 m,控制范围为掘进巷道上、下帮轮廓线外各15 m。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顺层预抽煤巷条带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孔的预抽

33、期至少为48小时。经现场取样测定预抽区域煤层瓦斯含量,当瓦斯含量低于6m3/t后,由通风科组织生产科、探放队、安检科、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效果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填写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评价表,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如下: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以预抽区域的残余瓦斯含量为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验期间还应当观察、记录在煤层中施工钻孔等作业时发生的喷孔、顶钻及其他突出预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当采用煤层残余

34、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则此检验测试点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均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采用直接测定残余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在掘进工作面内,每间隔20-30m,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且每个检验区域不少于3个检验测试点;各检验测试点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测试点周围的各预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检验

35、测试点。 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继续进行或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直到消除突出危险性。经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利用三参数法进行验证。4、 区域验证区域验证方法为复合指标法和钻屑指标法 ,验证时向前方煤体施工3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钻屑量S。其测试方法同局部防突预测。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2#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孔深8m,1#、3#钻孔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孔深9m(投影长度8m)。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和瓦斯涌出初速度q,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

36、2。如果实测得到的S和h2 的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当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掘进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1、工作面预测石门揭煤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当需要测定瓦斯压力时,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定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定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

37、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测煤层的层位、赋存形态和底(顶)板岩石致密性等情况。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揭煤作业前应编制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1)预测方法采用复合指标法和钻屑指标法。工作面采掘期间预测预报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均采用钻孔钻屑量指标法(临界值Smax为6Kg/m)和解析值h2(临界160Pa)。当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每预测循环应留有不小于2m的校检孔超前

38、距。孔深8-10m(投影孔深),终孔要控制到巷道轮廓线以外2-4m,2#孔在2 m 、4 m、 6 m 、8 m 、10 m位置测定q值。1#和3#孔在3 m 、5m、 7m 、9 m 、11 m测定q值。(每个预测孔至少测定一个)。每钻进1 m至少测定一次该1 m段的全部钻屑量S值。测试不超后,允许进尺6-8m(若为严重突出危险工作面,执行一个循环两次效检,其中第一、二次效检不超标分别允许进尺3m-4m)。回采工作面执行5-10m预测(效检),指标不超允许推进3-8m,保留2m超前距。(2)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在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应适当加

39、大法向距离)前进行。2、局部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采用复合指标法测试,突出参数超标或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和工作面出现明显的突出预兆。均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需认真执行防突技术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以瓦斯抽放为主,打释放孔为辅的局部防突措施。(1)浅孔卸压抽放措施掘进工作面浅孔卸压抽放:抽放孔9-15个,孔径75-89mm,孔深9-15m(投影长度),钻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5m范围,封孔深度不小于2m,抽放时间不少于4小时。 采煤工作面浅孔卸压抽放:超标钻孔上下各3架施工抽放钻孔,每架至少1个,孔深要保证至少5m的措施超前距。(2)浅孔排放措施浅孔排放掘进工作面需要施工9-15个,

40、孔径75-89mm,孔深9-15m(投影长度),钻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14m范围,最后一个释放孔释放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采煤工作面超标钻孔上下各3架施工释放孔,每架至少2个,钻孔深度保证至少有5m的措施超前距。 3、局部防突技术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方法用复合指标法和钻屑指标法,预测孔布置同工作面预测法。但石门揭门效果检验时,应当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法。检验孔数量不得少于5个,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所有防突措施执行后,都必须进行措施效果检验,以确定措施是否有效,其措施效果检验方法与相应的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相同。效果检验指标仍超标时,必须继续采取防突技术措施直至效检不超。4、安全防护所有

41、进入突出采区的人员必须佩戴压缩氧自救器。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自巷道回风口开始每隔50m-100m,设置两组压风自救柜,最前一组与工作面距离为25m,每个自救柜里自救袋个数不少于8个。回风系统中有人作业的地点,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自救袋个数不少于当班最多出勤人数。在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上下巷距出口2540m处、工作面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均要设置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柜8个压风自救袋,其中距工作面最近一组压风自救袋的数量分别按工作面出勤的最多人数确定,并不少于15个。压风自救管管径不低于4吋,接口处要设置总阀门,巷道口处要设置气水分离器。压风自救柜必须安

42、设在支架完好,无空帮、空顶、宽敞的人行道侧并及时维修、移动,保持清洁完好,使用率达到100%。突出采区必须有专用回风巷,不得行人、运料和安设电气设备,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中掘进工作面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3条规定,在其进风侧建立坚固的防突反向风门。采掘工作面执行远距离停电、撤人爆破等措施,其中:采煤工作面爆破地点为采面下出口机巷外100m的压风自救处,严禁在采面内爆破,掘进工作面爆破时,人员一律撤到进风侧防突反向风门以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措施规定的避难硐室内,躲炮时间不小于30min。若工作面发生地质条件变化不能执行原措施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矿

43、总工程师同意后,由通风科及时修改和补充防突措施。五、防突钻孔施工管理1、严格钻孔施工管理: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跟班干部要按照施工参数要求,在施工现场标定钻孔施工位置,施工人员必须携带皮尺、坡度规、线绳等量具;钻孔施工必须做到定位、定向、定长,上排和下排钻孔在施工过程中,钻孔要施工至本煤层顶底板位置方可终孔;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详细记录每个钻孔施工情况,不得缺项及随意涂改;钻孔施工过程中,安检员和瓦检员在现场跟班对照施工参数和有关要求逐孔验收,并做相关的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不予验收并重新施工。2、 防突钻孔施工完毕后,生产单位跟班班队长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应记录下钻孔打完的

44、准确时间,并及时安排防突员进行效果检验。3、突出预测指标超限时,防突员应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负责通知生产单位施工超前卸压钻孔。4、防突钻孔施工开始时,生产单位跟班队长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开孔时间,调度室应做详细记录。5、超前卸压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按照防突措施要求进行抽放,然后对卸压钻孔或抽采钻孔进行效果检验。只有当检验指标都小于临界指标时,防突员方可在安检员的监督下填写防突管理牌板,允许的进尺量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措施规定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 的检验孔超前距;否则必须重新采取防突措施,直至检验指标降到突出临界指标以下为止。六、防治突出机电装备管理1、机电设备的选型必须符合

45、防突要求,机电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防爆标准。2、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3、采掘工作面必须按标准设置瓦斯监测断电装置,能实现瓦斯超限自动报警、自动断电。4、掘进工作面必须达到“三专两闭锁”,并且突出掘进工作面达到三趟专用电源供电。5、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设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的避难硐室或压风自救系统。6、避难硐室构筑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构筑,室内支护必须保持完好,并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7、突出采煤工作面调度程控电话安装规定:采煤工作面风巷最后里组压风自救处必须安装调度程控电话。采煤工作面机巷躲炮地点的

46、压风自救处必须安装调度程控电话。8、突出掘进工作面调度程控电话安装规定:掘进工作面规定:所有防突风门外必须安装调度程控电话。无施工避难硐室的掘进工作面,工作面最里组压风自救处必须安装调度程控电话。9、其他需要安装调度程控电话的地点为探放队钻场。10、所有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装调度程控电话,否则,该工作面不允许生产。七、防突现场管理(一)施工单位防突现场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将防突工作做到“六纳入”:纳入设计、纳入计划、纳入生产工序、纳入班前会、纳入验收、纳入考核。突出工作面要将防突工作当成第一道工序,防突措施不执行,不准施工。2、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队长组织,技术员负责向职工贯彻防突措

47、施,并经签字考试合格后,管理人员方可下井指挥,员工方可下井工作,将防突措施及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3、施工单位负责领取、保管、回收防突管理牌板并负责保管防突工具。4、由当班班组长按防突措施要求停电撤人,遵守躲炮位置及时间规定。5、落实专人协助防突工搞好防突参数测定,支持其工作。6、落实专人管理防突管理牌板,其吊挂位置在工作面里组压风自救处。防突工具及打钻钻具要用电缆钩悬挂或放在专用箱子内,其存放位置距工作面不大于40m,并放在靠近工作面的压风自救处。7、牌板填写制度:防突管理牌板中预测(效检)和异常情况描述由防突员填写,措施执行情况和小班进尺及小班剩余允许进尺由施工单位当班班组长填写。8、压风自救按照“谁施工、使用,谁安装、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压风自救必须实行挂牌管理,负责标明组数、位置、自救袋数量及责任人,责任人负责保证其完好。(二)部门防突现场管理1、业务职能部门及通风队落实好盯岗制度,突出危险重点工作面必须按总工程师要求,严格落实“一通三防”及防突措施。2、坚持突出工作面“十不准生产制度”:(1)工作面不按规定预测(效检),不准生产。(2)突出参数超标,无执行防突技术措施的,不准生产。(3)出现喷孔、顶钻及明显突出预兆,不准生产。(4)没有允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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