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482.doc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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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建设单位: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209号编制时间:二一五年十月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背景石家庄国际贸易城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京珠高速以东、石津总干渠以北、石黄高速以南、东杜庄村以西,规划占地面积8000多亩,建筑面积约1050万m2,主要由市场区、物流仓储区和配套设施区三个区块组成,目前该项目正在规划建设阶段。为配套石家庄国际贸易城的建设,改善区域交通运输条件,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投资8045.43万元在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

2、村东侧实施“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本项目西起天丰街(规划路),东至太行北大街,道路全长2.51km,全部新建,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网综合工程、交通组织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次干道建设标准,红线宽度35m,设计时速40km/h,道路断面形式为三幅路,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5m+机非分隔带2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目前,该项目建议书已经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石发改投资2015127号)。1.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性质:新建(2)项目投资:工程

3、总投资804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3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7%。(3)建设周期: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本工程路线西起天丰街(规划路)(北纬3842.6,东经114366.1),东至太行北大街(北纬38341.0,东经1143744.7),总长2.51km。1.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网综合工程、交通组织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次干道建设标准,红线宽度35m,设计时速40km/h,道路断面形式为三幅路,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5m+机非分隔带2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3.5

4、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1.4 建设标准本工程道路建设标准见表1-1。表1-1 道路建设标准一览表道路等级荷载等级设计车速(km/h)横断面形式红线宽度(m)标准横断面(m)路面横坡机动车道两侧分隔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行车道路面横坡人形道路面横坡城市次干道BZZ-100型标准车40三幅路3543.7522.024.523.51.5%直线双坡型路拱2%直线型路拱1.5 施工方案本工程施工前期先进行道路定线,根据道路红线范围办理征地拆迁手续。施工过程先进行地表清理及土方开挖,再进行地下综合管网工程建设,然后进行路基、路面的铺设,最后实施照明、交通组织、绿化等工程。施工活动均控制在道路红

5、线范围内进行。具体施工工艺流程如下:(1)定位放线首先确定道路中心线,并对其进行详细放样,对重要坐标点进行标识和增加控制点,复核现场红线标桩、基准高程标桩的坐标控制点位和水准点位。(2)清表采用推土机、挖掘机清除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表土,如有回填土、腐殖土则全部清除,保证基底土的密实。为减少项目弃土量,挖出的表土集中堆存于施工场地内,并进行必要的苫盖及挡护措施,待道路建成后一部分用作工程的绿化用土,多余表土运至石家庄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作为城市绿化用土。(3)地下管网综合工程准确确定污水、雨水等管线位置、标高,采用人工配合机械进行管沟开挖,先使用挖掘机开挖土方,直到距设计开挖深度0.2m左右改为人

6、工开挖,设计开槽槽底为管径向两侧各延伸0.40.5m,开槽坡度为1:0.33,开槽完成后平整底部,在底部铺垫0.10.15m厚的中粗砂作为砂基,并将沙基压实,沙基层铺设完毕后开始管道安装,首先将管道吊装至砂基层,铺至设计位置后与上段管道连接。管道安装完成后实施回填,首先回填1/41/3管径的中粗砂,随后用石粉回填,直到回填至管道顶部以上0.5m为止。石粉回填采用分段回填、分段压实的方式,每次回填厚度为0.3m。石粉回填完成后上方分层覆盖土方并压实,直到回填至设计高度。(4)路基填筑路基填筑前,先将需要的筑路材料运送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路基拌合料购于石家庄市市政建筑总公司物料拌合站。路基场地平整

7、后按照施工要求分层填筑及碾压,碾压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每层均以人工挂线仔细找平,保证密实度满足规范要求。(5)桥梁施工根据桩基坐标,确定桩基位置,并对桩位进行复核。桩基施工平台采用筑岛施工,先在水面上构筑施工平台,场地平整后在桩基位置处开挖,按照护筒埋设钻井成孔一次清孔吊放预制钢筋笼导管安装二次清孔沉渣测量灌注混凝土的施工工序进行桩基的施工。桩基施工完成后,分别进行承台、墩柱的浇筑,最后采用架桥机进行箱梁的按装,采用先简支后连续预制小箱梁,桥梁预制件不在现场浇筑,由预制件建造公司购入。(6)路面施工按照路面结构设计,分层进行路面摊铺,路面摊铺采用摊铺机,摊铺过程中用压路机压实,按照初压、复压

8、、重压三道工序进行,方向由路边向路中碾压,保证压实度符合要求。(7)附属工程路面施工完毕后,进行道路附属设施施工,根据施工设计图,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照明设备的安装及绿化工程的建设。具体施工工艺流程图如下:定线路基填筑路基土方开挖、地下管网综合工程路面施工交通组织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清表竣工验收桥梁施工图1-1 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图1.6 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6.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为规划的城市次干路,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款”城市基础设施“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9、和“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相关规定,本工程为城市道路建设,同时建设雨水、污水管线等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十七、其他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40m,中等城市55m,大城市70m”规定,本工程道路为城市次干路且红线宽度为35m,不在上述规定的限制范围内。另外,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石家庄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投资2015127号批复,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1.6.2 规划符合性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本工程道路为规划的城市道路,符合石家

10、庄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已出具关于本工程道路建设的规划意见,同意项目选址建设;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也出具了本工程用地预审意见,同意项目占地。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工程性质和周围区域环境特点、噪声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结合“以点代线”的原则,重点考虑环境敏感目标,在工程评价范围内选取西兆通村、东杜庄村2个具有代表性的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现状监测,共设置2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0.855.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2.342.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要

11、求,但受国际贸易城施工噪声的影响,西兆通村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已处于临近超标状态。(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评价期间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及发布系统石家庄市高新区监测点(距离本项目约5km)发布的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评价期间项目所在区域颗粒物(PM10)和颗粒物(PM2.5)24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分别为0.832.06和0.762.27,臭氧1小时评均浓度标准指数为0.271.21,在某些时间段内出现超标现象,其中颗粒物(PM10)超标率达206%、颗粒物(PM2.5)超标率达227%、臭氧超标率达121%,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超标主要原因为污染物排放

12、量较大且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污染物的积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1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分别为0.020.15、0.040.44、0.020.15,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为0.240.99,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工程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1。表2-1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序号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 价 范 围1声环境二级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以内区域2大气环境简要分析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以内区域3生态影响三级道路中心线两侧各100m范围以内区域4地表水环境简要

13、分析跨石家庄东南环水系桥址上游500m,下游1000m范围以内水域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工程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3.1.1 噪声污染源分析(1)噪声污染源分析施工期本工程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起重机、架桥机、振捣器及运输汽车等施工机械,产噪声级可达8190dB(A)(距声源5m处),具体噪声源源强见表4-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对周围学校、居民点等敏感点的声环境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营运期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其主要来源如下: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

14、统、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同时,行驶中引起的气体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磨擦等也会产生噪声,以及道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而使行驶的汽车产生噪声。(2)废气污染源分析施工期本工程物料拌和采用站拌,成品沥青混凝土外购,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扬尘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过程。本项目拟采取控制施工作业过程物料运输的方式,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运输,配备抑尘措施、定期洒水,不利气象条件下限制作业等措施,防治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营运期营运期主要空气污染源是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CO、NOx等。(3)生态环境污染源分析施工期施工期对生

15、态的影响主要为新增永久占地造成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道路建设过程中对占地区域土地扰动及对景观的破坏,同时桥梁施工过程也会对河水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扰动。营运期营运期通过绿化恢复措施,加强了对道路绿化的比重和合理配置,绿化体系不断完善后,可降低交通扬尘与交通噪声等综合环境效益。(4)废水污染源分析施工期本工程不设集中施工营地,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桥梁基础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钻渣,主要污染因子为SS。营运期本项目道路两侧现状无排水设施,雨水通过漫流的方式排泄。在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道路两侧降雨后地表径流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石家庄东南环水系,由于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泄露的油类物质,轮胎与路面摩擦会产

16、生的橡胶微粒,车辆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质,运输货物中飞扬的微粒物质等,均能在路面上形成不同程度的积聚,而这些物质会随路面径流进入雨水管网,故在降雨后形成的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此部分废水污染物简单,不会对东南环水系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5)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施工期其中,对建筑废料中的钢材、完整砖瓦进行回收后,不能利用的建筑废料约1.05万m3,送至石家庄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另外本项目会产生7.55万m3的弃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不

17、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工程营运期道路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3.2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本次评价对道路周围现场踏勘和调研,确定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西兆通村、东兆通村、东杜庄村、第四十五中学4个环境敏感点作为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的为不改变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功能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3.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3.1 声环境影响评价3.3.1.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工程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施工时间为昼间施工,夜间不施工;部分施工机械的噪声值较高,对周围学校、居民区的声环境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施工机械及运输作业噪声预测结果见表3-1。表3-1 主要施工机械及运输

18、作业噪声影响范围 单位:dB(A)阶段指标 声级设备测点声源距离(m)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达标距离(m)施工场界达标距离(m)2060100200300600900昼间夜间昼间夜间路基施工轮式装载机78.068.464.058.054.448.444.929089060290平地机78.068.464.058.054.448.444.9推土机74.064.460.054.050.444.440.9轮胎式液压挖掘机72.062.458.052.048.442.438.9起重机72.062.458.052.048.442.438.9路面施工轮式装载机78.068.464.058.054.448.4

19、44.9振动式压路机74.064.460.054.050.444.440.9双轮双振压路机69.059.455.049.045.439.435.9三轮压路机69.059.455.049.045.439.435.9摊铺机70.060.456.050.046.440.436.9桥梁工程液压式旋钻挖机61.051.447.041.037.431.427.9混凝土输送泵车78.068.464.058.054.448.444.9振捣器78.068.464.058.054.448.444.9架桥机75.065.461.055.051.445.441.9其他自卸卡车68.058.454.048.044.43

20、8.434.9施工机械噪声声级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在不考虑障碍物、反射等引起的衰减以及叠加噪声背景值的情况下,如果使用单台设备,经距离衰减,施工机械噪声在距离声源290m时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昼间标准值,距离890m时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夜间标准值;在距离声源60m时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厂界标准值,距离290m时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厂界标准值。经现场勘查,本工程道路周围有西兆通村、东兆通村、东杜庄村和第四十五中学等4个声环境敏感点,这些敏感

21、点距离道路较近,若不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将会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为避免施工机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结合表4-2昼间施工机械达标距离,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主要安排在昼间,夜间禁止高噪声值的机械施工,高噪声值机械因生产工艺和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在施工前三日内,向长安区环境保护局申请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后实施。(3)控制交通运输噪声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并将施工计划报交通管理部门

22、,以便做好车辆的疏通工作,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周围学校、居民点时控制车速、禁鸣,同时加强车辆维护,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4)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建设招标单位应将投标方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做为中标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学校、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且施工噪声影响具有局部路段特性,噪声影响将随着各施工路段的结束而消除。3.3.1.2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噪声影响预

23、测结果,本项目西兆通村与拟建道路相邻第一列和东兆通村面向道路第一排在营运中期、营运远期的昼间噪声预测值均出现轻度超标现象,超标户数共36户,主要原因是敏感点临近国际贸易城,目前国际贸易城正处于施工阶段,使西兆通村监测点的噪声背景值处于临近超标状态。为减少道路通车后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产生影响,根据敏感点超标情况,综合考虑各种降噪措施的降噪效果及道路建设条件,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西兆通村与拟建道路相邻第一列和东兆通村面向道路第一排的36户住宅采取加装双层中空玻璃的降噪措施,降噪效果可达25dB(A)以上,使超标敏感点室内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50118-2010)中室内

24、允许噪声级的要求(住宅卧室、学校宿舍昼间45dB(A)、夜间37dB(A)。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本项目道路两侧规划以商业金融、仓储物流为主,同时有少量居住用地。根据关于分布的通知(环发20107号)中的第二条,在4a类声功能区划宜进行绿化或作为交通服务设施、仓储物流等非噪声敏感性应用。因此本评价建议不在道路两侧4a类功能区范围内(距道路边界线两侧各45m范围内)建设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对在4a类功能区范围外建设居住用地的,需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若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则要求相关建设单位对居民住宅安装双层中空玻璃

25、降噪,使超标住宅室内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50118-2010)中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3.3.2 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人居生态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地表植被主要为小麦和玉米等农作物。项目的建设会改变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对地表植被及城市景观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会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同时形成新的城市街道景观,美化城市。3.3.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3.3.3.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工程道路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扬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于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和物料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本工程道路中心线

26、两侧200m范围内分布有4个大气环境敏感点,如果在路面施工、物料运输等过程中不采取抑尘措施,产生的粉尘将对两侧居民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和污染。本评价要求道路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发20132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冀建安20131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冀建安201511号)、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试行)(2013年9月25日)、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85号)、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石发201317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

27、急预案(暂行)的通知(石政发201434号)、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石环发201582号)等文件要求,同时结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及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抑尘措施,对道路施工提出以下扬尘控制要求:(1)围挡措施施工道路两侧设连续,围挡材质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PVC板材,且高度不低于1.8m,保证围档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严禁围档不严或不设围挡施工。围挡上安装标志、警示亮化,同时在道路平交道口设置限速慢性牌、当心车辆等标识。施工结束后围挡予以拆除,清理施工现场。(2)材料堆放、土方覆盖、绿化分类码放建筑材料、构件、料

28、具并设置标牌,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堆存的土方应用防尘网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物料转运过程要有降尘措施,余料要及时回收。(3)施工场地垃圾清运施工场地内的建筑垃圾要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日产日清。(4)现场保洁及洒水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保洁、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在重污染天气,要相应增加洒水的频次。(5)施工所需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

29、和砂浆。(6)大风天气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遇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级(蓝色)预警时,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级(黄色)预警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迁作业;级(橙色)预警,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3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8次,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级(红色)预警,在落实、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2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12次。(7)建

30、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长安区环保局进行排污申报,并提交证明材料和各种数据,为核定排污费提供依据。考虑到道路施工过程为阶段性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位置距离石家庄市二十二中和高新区大气监测点较远,不会对该监测点的监测数据产生影响。3.3.3.2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工程营运过程中主要空气污染源是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CO、NOx、碳氢化合物、颗粒物等。类比近几年已建成城市道路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综合结果,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比较有限,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受车辆尾气的影响较小;同时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

31、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本工程营运期道路汽车尾气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道路地面起尘与路面结构、路面清洁度有关,营运期在道路路面及时做好清洁和管理维护工作的前提下,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运输造成的大气污染。3.3.4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3.3.4.1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以桥梁桩基施工前需要在水面筑岛,分别在河两岸各筑一岛,在筑岛上进行钻孔。筑岛及拆岛过程会对河水造成扰动,钻孔过程会产生泥浆、废渣等,均会造成水中SS增大,从而影响水质。采用围堰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工艺可以有效地防止施工引起的水质污染,根据类比资料分析,采用围堰施工,施工处下游100m范围外SS增量不超过50mg/L

32、,对下游100m范围外水质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该类污染不复存在。根据以上分析,同时结合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措施,对施工过程提出以下保护措施:(1)桩基钻孔前预先挖好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分离后,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剩余的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2)对施工人员严格管理,严禁胡乱抛弃废物,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送指定地点。(3)施工物料禁止在距河边150m范围内堆存,并严密遮盖,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河道。(4)筑岛周围用双层彩条布包裹,防止填料污染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拆除筑岛,疏通河道。3.3.4.2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道路两侧现

33、状无排水设施,雨水通过漫流的方式排泄。在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道路两侧降雨后地表径流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石家庄东南环水系,由于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泄露的油类物质,轮胎与路面摩擦会产生的橡胶微粒,车辆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质,运输货物中飞扬的微粒物质等,均能在路面上形成不同程度的积聚,而这些物质会随路面径流进入雨水管网,故在降雨后形成的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此部分废水污染物简单,不会对东南环水系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3.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迁产生的建筑废料、土方回填产生的弃土、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钻渣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对建筑废料中的

34、钢材、完整砖瓦进行回收后,不能利用的建筑废料送至石家庄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另外本项目会产生7.55万m3的弃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工程营运期道路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3.3.6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作为石家庄国际贸易城的配套道路,是对内对外物流的主要运输通道之一,道路建成后可能会有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运输车辆通行,若这些运输车辆在此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石油、天然气的泄露、爆炸等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并对周边居民生

35、命安全构成威胁。本评价就此分析,提出防范措施:(1)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危险品准运证,运输危险品车辆应有明显标志。(2)运输危险品车辆上路应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则立即通知公安、环保部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污染的扩散。(3)在过桥路段设置减速及警示标志,防止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风险事故。(4)车辆在桥上发生危险品泄露时,先采取措施封堵桥上排水口,防治污染物进入水体,然后采取导流、吸附等措施收集污染物。(5)一旦发生事故危险品进入进入水体,除向当地公安、环保部门及时汇报外,应同时派监测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测,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化学处理措施。(6)依托城市管理部门,备

36、有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处置人员和设备。3.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总投资804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3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7%。项目实施后,可以大大改善城区交通及环境质量,改善城区环境。同时道路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合理的噪声治理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以避免和减轻道路营运过程中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4 公众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它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37、,“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此,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建设单位参照以上规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及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对道路周围居民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工作。4.1 公众参与目的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规章,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达到以下目的:(1)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2

38、)全面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背景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环境问题,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3)通过公众参与,提出或完善经济有效并切实可行的减缓不利社会环境影响的措施。(4)充分考虑道路工程所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化解不良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5)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同时,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可提高评价的有效性,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4.2 公众参与原则(1)知情原则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后,建设单位须7日内向公众公告项目及环评工作等信息,以便保证公众对项目的充分知情。(2)真实原则公众参与

39、调查中建设单位应真实地向公众披露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3)平等原则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应尽最大努力与当地公众及项目涉及方建立相互信任,不回避矛盾和冲突,坦诚交换意见,并充分理解各种不同的意见,避免主观和片面。(4)广泛原则在选择公众参与调查对象时,应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表达能力、受项目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尤其不能忽略弱势群体以及持反对意见的公众。(5)主动原则建设项目承办单位以及接受委托实施公众参与的机构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以及所涉及区域公众的特点,选择恰当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式,并鼓励和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力争达到较好的公众参与效果。4.3 公众参与对象依据关于

40、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应当包括评价范围内所有涉及的村庄、单位、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代表,以保证调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根据本工程道路周围学校、居民点分布情况,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环境敏感点,包括西兆通村、东兆通村、东杜庄村、第四十五中学4个环境敏感点。4.4 公众参与方式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程序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4.4.1 环评信息公示(1)一次信息公示本次环境影

41、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进行了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为建设单位确定“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后,在评价范围内学校、居民点通过张贴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4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介绍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事项等,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见表4-1。信息公示现场见图4-1。表4-1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内容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石家庄市城市建设

42、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项目名称: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单位: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路线走向:路线西起天丰街,东至太行北大街,道路全长2.51km。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城市次干路建设标准,道路横断面形式为三幅路,红线宽度35m,标准段道路断面为: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5m+机非分隔带2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3.5m,设

43、计时速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58号联系人:曹雅琳 联系电话:0311-85275362 邮箱:hggslt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167路 邮编:050031联系人:伍海峰 联系电话:0311-85612578 传真:0311-85616978 电子邮件:nhshbs四、项目审批单位:石家庄市长安区环境保护局续上表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确定环评单位后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进

44、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评单位根据工程技术资料同步进行环评报告的编制,编制过程中通过工程分析,确定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并对已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对不完善的内容进行补充,同时预测分析在采取补充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最后得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石家庄市长安区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审查、审批。其中公众参与过程首先通过发布公示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报告完成后报审前发布第二次公示信息,同时通过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道路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主要包括:选址选线、工程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已采取的

45、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等公众关心的问题,通过公示可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拟建道路的意见和建议,为第二次信息公开及完善环评补充内容做准备。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八、公示起止时间公示起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2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东兆通村西兆通村第四十五中学东杜庄村图4-1 一次信息公示现场(2)二次信息公示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评价范围内学校、居民点张贴了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示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至6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见表4-2,信息公示现场见图4-2。表4-2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内容一览表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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