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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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编 制 人: 批 准 人: 二 年 月 日40 中冶南方施工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目 录1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31.1 引用的标准、文件31.2 适用范围32工程概况42.1 工程名称:42.2 工程地点:42.3 建设单位: 42.4 工程总承包单位:42.5 监理单位:42.6 工程基本内容:42.7 开、竣工日期:4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目标44组织结构及职能44.1 项目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职能44.2 项目部安全施工领导小组55安全责任制65.1 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65.2 项目部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6

2、5.3 项目部施工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75.4 项目部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85.5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96规章制度106.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06.2 教育与培训制度126.3 安全检查制度136.4 特种作业管理规定146.5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166.6 奖励与处罚规定177环境保护297.1 通用规定297.2 防治大气污染307.3 防治水污染307.4 防治施工噪声污染317.5 生活区管理318消防保卫328.1 组织管理328.2 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338.3 消防对施工现场的要求348.4 施工现场保卫工作359安全管理内业资料369.1 内业资料

3、建立的优先等级:369.2 安全管理内业资料379.3 环境因素和危害因素资料379.4 环境保护内业资料379.5消防保卫内业资料37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项罚款金额一览表(一)39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项罚款金额一览表(二)40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项罚款金额一览表(三)41 中冶南方施工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1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1.1 引用的标准、文件本计划主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1)对安全保证计划的要求,并结合建筑施工的特点,引用下列标准、文件编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4、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8)中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9)中冶南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1.2 适用范围1.2.1 本计划仅适用于工程1.2.2 本计划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本工程项目管理范围内所有从业人员、施工(加工)场地的机械设备、机具、作业环境以及办公、生活场所等。1.2.3 本计划的有效期从本工程开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之日止。期间若遇合同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则合同变更等因素所引起的对本计划的增补或

5、修订,将成为本计划的一部分。2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2.2 工程地点:2.3 建设单位: 2.4 工程总承包单位:2.5 监理单位: 2.6 工程基本内容: 2.7 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目标3.1 工亡事故为0;3.2 重大事故为0;3.3 重大机械设备事故0;3.4 重大交通事故为0;3.5工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2.5以内;3.6 对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和扬尘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达标排放,无投诉。3.7 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4组织结构及职能4.1 项目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职能4.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及市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

6、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要求等。4.1.2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有效运行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4.1.3搞好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控制,监督各施工单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内容落实到人、落实费用、落实标准。4.1.4每季度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的有效性、可控性进行一次检查评估。4.1.5组织编制项目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实施。4.1.6监督各施工单位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三级教育。4.1.7监督各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交底。4.1.8发生事故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及

7、抢救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4.2 项目部安全施工领导小组 4.2.1 为了有效的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项目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项目部建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是本工程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4.2.2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组成组 长:副组长: 成 员: 4.2.3 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能:(1)贯彻、落实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及市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安全规程等。(2)拟定、落实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3)对环境和职业健

8、康安全保证计划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4)研究、决策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有关事宜。(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保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有效运行。5安全责任制5.1 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5.1.1项目部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5.1.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5.1.3保证项目部用于安全施工的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安全施工培训、依法参加的工伤社会保险、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的有效实施和费用的落实。5.1.4组织制定项目部环境

9、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实施。5.1.5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要与参与项目施工的各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确保项目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5.1.6每季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对施工中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总结,保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有效实施。5.1.7按规定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人员的相对稳定。5.1.8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改进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5.2 项目部施工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5.

10、2.1协助项目经理全面抓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5.2.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规定。5.2.3在编制审核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条件,坚持“安全为了施工、施工必须安全”的原则。遵循施工程序,避免或减少多层作业,努力做到均衡、文明施工。5.2.4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对隐患问题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及时整改。5.2.5协助项目经理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安全技术措施、上级安全部门和项目部安全领

11、导小组提出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落实。5.2.6工程施工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对职业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环境控制措施。5.2.7在编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时,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5.2.8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要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5.2.9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为职工提供安全作业环境。5.2.10检查、指导、支持安全管理人员

12、的日常工作,督促各施工单位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爱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5.2.11检查、督促安全协议条款内容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5.2.12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防止事故发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5.2.13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报告。5.2.14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对伤亡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拟定改进措施,并负责整改落实,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5.3项目部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5.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

13、级的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5.3.2在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订、修改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落实。5.3.3负责组织和参与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项有权下达行政指令,对限期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习惯性违章的个人,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检查中,遇有重大险情或重大安全隐患及施工现场脏、乱、差,安全设施极不规范和严重不足的施工单位有权下达停工指令,限期进行整改,并报告主管领导。5.3.4及时总结、推广安全施工的典型经验,具体指导帮助解决施工中安全技术上的问题和安全管理上的缺陷,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5.3.5搞好重大危险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

14、登记建档。组织对施工现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建筑噪声、污水的排放和建筑垃圾处理等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情况进行检查与纠正。5.3.6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报装、报批、报检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普通机械设备安装后的自检验收手续和准用证。对没有准用证或准用证超过时效的,有权禁止使用。对机械设备保养不好或安全装置失灵又不及时修复的有权停机整改,并同时报告主管领导。5.3.7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与控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5.3.8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和从业人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处罚、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人员,对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重大

15、隐患,有权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5.3.9落实安全协议条款的内容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到人,组织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在过程中监督落实。5.3.10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事故、事件及时、真实地统计上报。5.3.11建立健全事故台帐及安全管理的其他台帐与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5.4总包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安全职责5.4.1认真按程序组织施工,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从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方面管理施工安全。5.4.2发现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决定。5.4.

16、3发现重大险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处理,必要时有权先下令停工,而后报告。5.4.4 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佩戴劳保用品。6规章制度6.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6.1.1 安全施工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和其他事故发生。6.1.2 施工现场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要求6.1.3 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施工的危险部位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段,应设警告标志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监控,夜间应设红灯警示。6.1.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建立维护保养制度,保

17、证设备完好,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或弃之不用。6.1.5施工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经教育培训或虽经教育培训但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6.1.6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6.1.7各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使用有毒物质的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从事施工。6.1.8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穿两戴十不准”。 即:一穿:进入施

18、工现场必须穿好劳动保护用品。两戴: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女工的发辫要盘入帽内),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现场无法挂安全带时,必须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十不准:(1)不准在班前班中饮酒。(2)不准在现场打盹,睡觉、打闹。(3)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到现场。(4)不准在起重吊物下作业或停留。(5)不准随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预防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等。(6)不准私自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并严禁在该区域抽烟和使用明火。(7)不准外岗人员乱动各种水气、油、电阀门和开关。(8)不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作业。(9)不准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

19、上下带人。(10)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6.1.9 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坏的,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6.1.10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化石或者爆炸物以及放射性污染源等,应当保护好现场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1.11 施工工地的职工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防止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和各种疫情的发生。6.2 教育与培训制度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综合管理体系的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的进场安全教育、更换工种新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等教育;按时组织每周的安全学习。6.2.1 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各

20、级政府部门及南京市(当地)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各项管理规定。(2)上级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施工特点、危险程度、安全施工形势等。(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知识。(4)借鉴相关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教训,进行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事故报告制度的培训。(5)了解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对策及使用机具、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等。6.2.2 专业施工单位安全教育主要内容: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及施工对象、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及环境因素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1)组织学习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

21、项、文明施工管理。(2)了解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本常识。(3)掌握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4)掌握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等。6.2.3 班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1)班组作业的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本人的安全施工责任制。(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劳动纪律及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与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3)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不安全因素。(4)班组及个人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环保要求等。(5)班组安全教育活动的重点是班前教育,强调班组人员应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和环保要求,组织班组人员学习

22、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6.3 安全检查制度6.3.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依法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设施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特别紧急危险情况,有权下达停工指令,进行整顿整改。6.3.2安全检查方式有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工地巡回安全检查等。(1)定期安全大检查: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依据安全检查评分表进行。(2)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安全施工中存在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要

23、求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检查,检查的频次、检查时间、覆盖面、检查组成员组成由组织检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3)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应以各施工单位为主,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检查根据季节变化,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素,有针对性的组织安全检查。(4)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用具的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作业现场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班组成员劳动纪律遵守情况,有无酒后上岗,夜班职工有无睡眠不足及疾病情况,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和习惯性违章行为。班组安全检

24、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每班进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5)经常性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各级领导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电工、机械员等在施工现场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及设备进行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予以解决。6.3.3各项安全检查必须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改正的,均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应由整改责任人和下达指令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完成整改后,经验收合格签字后,将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反馈到下达安全隐患通知的部门备案。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的同时,应根据项目的相关规定对检查不合格项下达罚款标

25、准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6.3.4 定期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性,检查前要编制检查计划书,计划书应包括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构成、检查经费落实情况等,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6.3.5 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查制度、措施及安全管理资料、查现场安全隐患、查事故处理、查组织落实情况、查教育培训及教育记录、查习惯性违章等。6.4 特种作业管理规定6.4.1 特种作业应遵循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管理:6.4.2 各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6.4.3 各单位应当教育和监督特种作

26、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6.4.4 承担特种设备安装、拆卸、维修、改造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省级或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和个人操作证,方可施工作业。6.4.5 持有特种设备资格证的施工单位,不准将承建的工程转包或分包给无资格证的施工单位和个人。6.4.6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桥式、门式起重机安装前,各施工单位应向施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报装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安装特种设备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申请报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

27、用。6.4.7 在用的起重设备、提升设备、流动式起重设备,其检验周期为2年。在用的电梯、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检验周期为1年。各种在用的特种设备使用期满前一个月应向施工使用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报检,不得漏报、拖报、不报。6.4.8在用的固定式起重设备、塔机、提升设备(提升架)、锅炉、压力容器转移场地移装以及闲置设备,超过使用期或再次使用的,均应及时向施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报检,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6.4.9各施工单位租赁外单位及个人的特种设备,需查验租赁设备的准用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否有效,无证或过期的禁止租赁。6.4.10各施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

28、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须有关人员签字。 6.4.11国家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各施工生产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6.4.12 外地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符合当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获取相关证书,方可在当地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6.4.13 在特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并在特种作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6.4.1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严格按照本工种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的

29、监督检查。6.4.1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本单位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5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6.5.1 凡列入计划的施工项目都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否则不准施工。6.5.2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作业环境等不同特点而制订,内容要具体并有指导安全施工的作用,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6.5.3 下列施工作业必须制订单项安全技术措施(1)超过1.5米深的土石方基础和井坑工程施工;(2)高层建筑脚手架或复杂的脚手架搭设和拆除;(3)雨季、冬季和夜间施工;(4)

30、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机具、新工艺施工的工程;(5)重型设备和各种大型构件的起重,运输和安装;(6)其他技术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程。6.5.4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工程详细地点,施工起止日期,工程量,安装大型构件或设备的体积与重量等工程概况。(2)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机具,施工人员结构,施工难度,危险程度等施工特点。(3)施工环境有无易燃易爆物、尘毒及噪声等影响,有无地下埋设物;了解地质、岩石情况,有无引起坍塌、坠落、触电、灼烫等危险因素。(4)针对各种预测隐患而采取的对策、措施及其实施期限与负责人。6.5.5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双方必须在交底书上签字

31、。6.5.6安全技术交底后,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效果的跟踪,应始终把“让操作者明白”,作为安全技术交底人追求的目标。6.6 奖励与处罚规定 6.6.1 项目部对在改善安全施工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6.6.2 各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除按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法律规定,接受伤亡事故罚款外。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对事故单位还要进行罚款,罚款标准为:死亡一人,对发生事故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的罚款;重伤一人,对发生事故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6.6.3 安全检查发现不合格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安全检查罚款规定予

32、以处罚,并限期继续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以不合格项二至十倍的罚款。6.6.4 安全检查中对各单位罚款,由项目经理、责任副经理和直接责任人自负3050%,其余由项目部承担。不合格项罚款按照中冶集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项罚款金额一览表执行。6.6.5 项目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罚款,一律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开据,罚款由项目部财务单列账户,从拨付的工程款中及时扣除,专款专用。6.6.6 从业人员违反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对个人处以罚款50200元:(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其它防护用品的。(2)2米以上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安全带挂不牢者。(3)乘罐笼未关好

33、安全门、乘吊桶没系好安全带者。(4)操作运转设备的女工未将长发、辫子束入工作帽者。(5)从事电气、电焊以及有触电危险的作业人员,未穿施工绝缘鞋等绝缘工具者。(6)使用震动棒未穿胶鞋,用湿手按动开关者。(7)使用登高工(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者。(8)从事带电作业者虽经过批准,但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不合格者。(9)在工作岗位打闹、斗殴、玩忽职守者。(10)应持证上岗的工种,未持证上岗者。 (11)爆破工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点火者。(12)对事故隐患未在限期内整改,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准确的。(13)对安全人员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设置障碍,制造困难,不听劝阻,无理取闹,顶撞谩骂;除罚款外,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34、。(14)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事故者。(15)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仍安排操作使用者。6.7伤害预防与对策根据中冶南方公司施工范围、施工特点和作业对象,针对施工生产全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对主要危害因素,制定了十三种主要伤害预防与对策管理方案。各施工生产单位应认真对照执行。避免和消除伤害事故与对策目录6.7.1 避免和消除基坑坍塌伤害事故与对策;6.7.2 避免和消除架体倒塌伤害事故与对策;6.7.3 避免和消除塔吊倒塌伤害事故与对策;6.7.4 避免和消除临建、围档倒塌伤害事故与对策;6.7.5 避免和消除露天爆破与意外爆炸伤

35、害事故与对策;6.7.6 避免和消除触电伤害事故与对策;6.7.7 避免和消除高处坠落伤害事故与对策;6.7.8 避免和消除物体打击伤害事故与对策;6.7.9 避免和消除机械伤害与对策; 中冶南方施工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6.7.1避免和消除基坑坍塌伤害事故与对策避免和消除基坑坍塌伤害事故对策表人的因素环境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1、基坑使用挖掘机开挖,属于特种作业,司机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上岗作业。2、基坑开挖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书面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并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3、对档土墙、护壁桩、金属网网喷等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

36、守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并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严禁违章作业。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作业区,更不准在工地逗留嬉戏。1、对可能发生的暴雨,连雨天气以及地下涌水,地面流水,下水道漏水,要采取遮盖,挖排水沟,降水井抽水等措施,防止土质松软造成塌方。2、对地质情况复杂,可能发生异常、下陷及冻土解冻,边坡顶面静动荷载超限和周边有强烈震源震动引起的基坑坍塌,在采用防护方法的措施设计上,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预防。3、严禁在照明不好的夜间从事施工作业,必须作业时应增加现场照明。1、应按设计及时编制材料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施工材料、对库

37、存材料,使用前应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或评估,确保工程质量。1、基坑深度在1.5m以下应根据地质情况做基础开挖及防护方法的设计、编写施工方案。2、施工前有关人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要签字认可,并按施工顺序组织施工。严禁盲目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3、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圈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基坑周边做防护栏杆进行防护。4、确保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安全投入的有效运行,也不得以资金紧张或图省工贪利,任意简化防护方法(放坡不够或不放坡)和防护设施的落实。5、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没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或防护设施,不合格的禁止下

38、道工序施工。避免和消除脚手架伤害事故对策表人的因素环境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l、架子工程属于特种作业,架子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2、架子工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施工中严格遵守架子工程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设计的架子结构图组织施工,不准简化操作程序,违章操作。3、架子工施工前,要对上道工序施工的场地平整、地面夯实硬化质量和使用的周转材料、质量确认,质量不合格不准施工和使用。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作业区,更不准在做业区逗留嘻戏。1、使用了密目网进行防护,加大了架子整体的风荷载

39、,在搭拆架子设计和施工中,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充分考虑大风雨的环境影响因素,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提前做好预防。2、要防止雨水浸泡使土质变的松软,应在架子两侧做好排水网络,防止架体下沉。3、不准在夜间照明不好的施工现场作业,必须做业时应增加现场照明。4、当现场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或雨、雪、大雾天气、露天应停止作业。1、施工现场使用塔吊作业,塔臂的高度应距建筑外架子5米以上,塔机司机应随时观测钢丝绳套和吊物距架子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架体和套住架体将架子拉倒或造成塔机倒塌。2、施工架子不准与井架,外用电梯连接。3、采购或使用旧的架杆、扣件,必须对其安全的可靠性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1、架子的

40、搭拆,必须做架子的搭拆设计方案,并绘制架子的结构图,架子超过25米或有挑架时,要有荷载计算书。不准盲目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2、搭拆架子作业前,有关人员要对施工班组及个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3、架子搭完后,要经有关部门分层、分段组织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办理签字手续,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办理验收签字手续,不准使用。4、安全检查人员应组织架子工每半月对在用架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5、搭拆架子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圈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与作业无关人员不准入内。6.7.2避免和消除架子倒塌伤害事故与对策避免和消除塔机倒塌伤害事故对策表人的因素环境

41、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1、塔吊司机、司索、指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塔吊属于特种设备,承担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大修,改造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省级或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和个人的操作证方可施工作业。3、承担塔机安装、顶升、拆卸、改造的作业人员,施工前必须接受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施工顺序施工、不准任意简化施工程序违章作业。4、塔吊安装前,应对上道工序施工的塔吊基础、预埋件的质量进行确认,不合格的基础不准安装。人的

42、因素1、起重机的塔身不得悬挂标语牌,避免增加风荷载。2、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塔吊的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浓雾等恶劣气候时塔吊停止使用、移动式塔吊应停在轨道中间,塔臂应放松回转制动,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臂杆顶端2-3米处。3、如遇高温、高寒气候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遇大风雨雪浓雾天气应停止作业,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加以防护。1、塔吊安装高度(起吊重物距建筑物)应大于建筑物2m以上。现场的多台塔吊作业、塔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塔身、水塔、高耸物体与另一台塔吊、吊臂、起吊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2m。高位塔机和低位塔机上下间距(包括吊装重物)垂直距离不小于2m。2、

43、塔吊的采购应购买国家定点生产单位,生产四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齐全的产品,确保设备本身的质量和品质。3、采购部门对采购的塔吊零部件确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上机。禁止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与工艺。1、塔吊安装、顶升、拆卸、大修,必须根据原厂说明书要求制订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作业班织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要签定认可,方可组织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指挥。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2、严把塔机安装顶升改造大修质量关,除自检外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检(见本办法特种作业管理),质量不合格或未报检的禁止使用。3、对在用的塔吊的各种

44、限位、保险装置、基础、轨道附着装置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塔吊不准带病运行。4、加强对操作人员,安全规程、劳动纪律、安全常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有禁忌症的职工不准上岗作业。6.7.3避免和消除塔机倒塌伤害事故与对策避免和消除临建、围墙倒塌伤害事故对策表人的因素环境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l、开工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要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不得因为是临建任意简化施程序偷工减料。2、不准盲目施工违章作业。1、不准在围墙内外、靠墙堆积建筑沙石料和弃土避免墙侧压超荷载发生倒塌。2、围档、临建设计应考虑基坑开挖、大风暴雨、连雨天等

45、环境影响因素,采取相应对策,设计人员不能认为是临建工程,期短等原因,报有侥幸心理。1、不能因为是临建工程,在建筑结构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周转料具。1、临建、围档工程要有设计并编写施工方案,并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2、临建、围档要保证施工质量、竣工后要组织验收。3、不准盲目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6.7.4避免和消除临建、围墙倒塌伤害事故与对策避免和消除露天爆破和意外爆破伤害事故对策表人的因素环境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1、爆破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炮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爆破的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无证人员不准上岗作业。2、

46、爆破作业人员,施工前必须接受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按交底要求作业,不准任意简化操作程序和方法。3、连接雷管和引线严禁用牙齿咬紧和用力敲压。捣填炮药严禁使用铁器,杜绝冒险蛮干。1、在闪电打雷的时候,严禁装置炸药雷管和连接电线作业。2、露天进行爆破作业,遇有暴风雨雪天气,应停止作业,并对现场爆破器材进行严密遮盖,采取必要的防潮、防爆措施。3、对贮存火工材料库区的周围应清除杂草等易燃物质,贮存炸药的库房与贮存雷管、导爆材料的库房应按规定距离设置,并分类存放。严禁在库房危险区域内加工爆破材料。1、建贮存炸药、雷管、导爆器材的仓库,应报当地公安、安全部门审批,并按批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竣工后,报上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准违章超贮。1、生产、运输、贮存使用或处置废弃的火工材料,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报批、报检规定。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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