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收工作要点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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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解读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和落实“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思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迈入“十二五”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提出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讨论审议了“十二五”规划建议,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创新学习方式,加强检查指导,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修改、印发“十二五”税收规划。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税收发展难题的思路,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2、(人事司、机关党委、办公厅牵头,相关司局参与)【解读】2011年,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安排好、组织好。要以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学习贯彻“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思路,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税收发展规划,明确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二、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税收法治水平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本质要求,是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税务部门要始终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加强税收立法和制度建设。积极参与税收立法

3、调研,完善税法体系,提升税法级次。推动增值税、车船税立法。修订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完善纳税评估办法,健全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体系。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有关权限、程序和监督管理等规定。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检查和清理,探索建立集体审议、异议处理和备案审查等制度。(法规司、货物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负责,相关司局参与)【解读】税收立法是税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依法行政首先要有法可依。要加强税收立法和制度建设,切实解决税法适用不统一、不一致等问题。增值税法已列入国务院2011年二类立法项目,即需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

4、项目,税务总局将配合财政部开展立法起草调研工作。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已列入三类立法项目,即属于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项目,税务总局将配合相关部门抓紧做好有关工作。要深入落实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制定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要切实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制度,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点加强对违反法律规定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管理,并依法处理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决策工作规则,依法行使决策权,防止越权决策、

5、违法决策。研究确定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遵守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研究等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风险评估机制,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办公厅、法规司负责)【解读】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要明确税务系统重大决策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利益以及重大税收执法等事项,研究确定为重大决策事项。要完善税务系统重大决策制度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决策规则,逐步将广泛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建立税务系统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政策调研、行业调查、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

6、多种形式了解决策实施情况,全面分析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四)规范税收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和实施规范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明确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建立健全税收执法制约机制,通过分解权力、强化审核等方式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完善并落实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建立重大减免税、行政审批集体审议制度,探索建立对政策性个案批复的制约机制。积极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

7、督管理等方式实施税收管理。(法规司牵头,征管科技司、督察内审司、稽查局、监察局参与)【解读】行政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行政执法,从一定意义上讲,主要就是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就税收执法实践而言,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广泛存在于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规范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对加强和规范税收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税务总局将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税务行政裁量权裁量基准制度。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是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内容。要修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不断完善重大执法事项审议制度,对于直接涉及纳税人权益的重大税务案件,要进一步加强集体审理

8、工作。行政审批权也是税务机关重要的税收执法权。要继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要求,做好第六次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研究论证清理调整税务审批项目,创新管理方式,探索实行重大行政审批项目集体审议制度。多年实践证明,政策性个案批复即“个案审批”工作中存在着制度缺失,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较大等问题。为规范“个案审批”工作,要抓紧制定税务系统税收业务个案批复工作规程,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个案审批”工作的不断法制化和规范化。(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定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主体、事项、形式和时限等内容。建立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实行定期评议考核。(办公厅负责)【解读】2

9、011年,税务部门将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对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进行修订、汇编,核定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六)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加强税收执法检查,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考核和过错追究力度。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努力实现对各项税收业务和税务系统内部各部门的全面覆盖。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完善有关制度,明确问责主体、方式等,确保权力与责任一致,监督与责任挂钩。(督察内审司、监察局负责)【解读】2

10、011年,为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开发完善税务总局监控平台功能。建立执法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执法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尽快建成数据分析评估模块,强化信息应用,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追究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二是不断拓展和完善考核子系统。及时梳理现有考核指标、增加新的考核指标,同时进一步强化考核子系统的预警功能,实现对程序性执法行为关键环节的全面监控,进一步发挥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的功能。三是修订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继续做好修订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调研工作。四是加大对地税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指导力度。三、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实现税收

11、收入预期目标依法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重要职责,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七)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及时发现和处理应退不退、应抵不抵等虚增收入问题;坚决防止占压、挪用、混库、转引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规划核算司、征管科技司负责,督察内审司参与)【解读】2011年围绕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要深入开展应征、入库、欠税、减免、缓征、退税等不同形态的税收资金分析,通过计算税款入库率、新欠发生率、陈欠清缴率、多缴税金余额变

12、动率等关键指标,及时发现应收不收、应退不退、应抵不抵、应减不减、应免不免等异常现象。要开展相关账户资金检查分析,防止和制止违规调库、混库以及滞压、挪用、转引税款等非法行为的发生,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高税款缴库质量。(八)加强对税收收入的统筹规划指导。坚持从经济到税收原则,强化对税源的监控分析,科学测算、合理分解税收收入计划,加强月度、季度、年度收入的分析和预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组织收入中的问题,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规划指导能力。(规划核算司负责)【解读】税收来源于经济,要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提高组织收入管理能力,就必须全面了解经济税源。一是要强化对税源的监控分析。宏观上,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

13、监测,密切关注与各税种相关联的投资、消费、进出口、价格和资本市场等宏观经济指标变化,关注区域开发、重大项目投资、重点行业景气等方面的变化,分析其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掌握税源底数及其变动趋势;微观上,利用纳税申报数据、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数据,分析企业销售、利润、成本、物耗等生产和财务指标的变动,把握企业税源总量、质量及其结构。二是要加强对税收收入的分析和预测。做好月度、季度、年度税收滚动预测,提高税收收入预测的科学性。三是要加强税收收入的统筹规划。在准确把握经济税源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理确定年度税收预期目标。根据经济税源发展、政策、征管以及财政需求等因素变化,适时调整收入预期,实施收

14、入目标动态管理。(九)深化税收经济分析。全面开展税源分析、税收预测预警分析、税收管理风险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分析,正确把握税收收入趋势。密切跟踪宏观经济、企业经营形势变化,以及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对经济、税收收入影响,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规划核算司负责,相关司参与)【解读】围绕深化税收经济分析,一是要开展税源分析。关注经济税源的发展变化,加强对宏观、微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特别是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分析。二是要开展税收预测预警分析。广泛收集各类税收与相关经济数据,

15、分税种、分重点行业构建税收收入预测模型,借鉴国外经验,采用微观模拟、回归等方法测算和掌握税收收入能力,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构建税收预测模型。强化重点税源风险识别,结合本地税源实际建立重点税源预警系统。三是要开展税收管理风险分析。根据经济与税收的相关关系,开展区域、产业、行业等经济税收指标偏离度的综合税收风险识别。按照地区、行业、规模、注册类型、特殊类型纳税人等不同分类口径,计算发布细化的行业税负、行业利润率等风险分析指标,提高行业指标的可比性,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规范、实用的标准。开展税收政策执行风险分析,通过分析税收政策变动时点和执行中税收数据的异常情况,发现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深化税收流失率

16、分析。四是要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全面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于全国、各地区或各行业经济的影响,把握其对税收收入总量和结构的影响,全面反映经济税源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十)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健全重点税源档案,完善重点税源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加强对企业集团、重大建设项目、总部经济、新兴产业等税源的监控,改进重点税源数据采集方式,深化数据利用。强化重点税源风险识别,健全快速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规划核算司负责,相关司局参与)【解读】加强重点税源监控,一是要健全重点税源档案。利用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及相关信息,逐户建立重点税源档案,不断充实档案内容,系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税收等主要指标的历史、现状

17、和趋势,提高税源控管的效率和水平。二是要完善重点税源企业定点联系制度。通过实地调研、专题座谈、辅导培训、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了解企业第一手情况及涉税诉求,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和服务的有效性。三是要加强对企业集团、重大建设项目、总部经济、新兴产业等税源的监控。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一些省市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及时推广。四是要改进重点税源数据采集方式。继续推进重点税源数据采集方式改革,有效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重点税源数据问题。继续推广网上直报、网上申报等方式采集重点税源监控数据,提高采集效率,减少中间环节较多对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带来的影响。推广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建或者共享网上直报平台的做法,由企业

18、一次填报,国税局、地税局两家共享,解决部分纳税人多头报送问题。五是要深化数据利用。完善重点税源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功能,强化重点税源风险识别,建立快速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充分发挥监控数据在组织收入、税收管理、税源预测、政策分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十一)强化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研究从税源、应征到入库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体系,推进税收收入质量考核工作。(规划核算司负责)【解读】税收收入质量的内涵包括收入结构的合理性、税收经济增长的协调性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客观分析税收收入运行质量,要求建立质量评价体系,科学确定评价指标,合理确定指标评价标准,建立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机制。四、认真

19、研究和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与税制改革措施,着力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科学与否,落实情况如何,关系到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税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和税制改革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二)完善和落实税收政策。抓紧研究完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鼓励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鼓励就业再就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税收支持政策。(法规司牵头,有关司局参与) 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引导住房合理消费。(财产行为税司牵头,相关司参与) 完善促进“走出

20、去”的税收政策,加快健全对外投资税收法律法规,对国家鼓励的对外投资项目要尽快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积极商签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国际税务司牵头,相关司参与) 加强对税收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检查,健全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政策效应分析评估,确保税收政策取得实效,促进提高政策制定水平。(法规司牵头,规划核算司等相关司局参与)【解读】为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根据国务院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在此基础上,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特性,按照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税收支持政策。为加快服务业发展,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现有离岸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推进增值

21、税改革,以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为突破口,统筹完善现行税制和政策安排。为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要积极研究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增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品种,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资源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研究调整消费税政策,将部分高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研究制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具体目录,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试点的优惠政策。为支持科技创新,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优惠政策。及时总结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尽快推向全国。积极研究制定软件生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细化技术转让的所

22、得税优惠政策。为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特别是加快老、少、边、穷地区的发展,要在税制统一、规范的前提下,结合不同地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扩大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认真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切实支持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针对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融资难等问题,在落实好现行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税收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加快建设个人住宅信息共享平

23、台,更好地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针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政策尚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问题,要认真清理现行涉及“走出去”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查找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漏洞和盲区,进一步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税收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国家鼓励的对外投资项目和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作进一步调研,提出落实和完善的具体建议。(十三)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推进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法规司、所得税司、货物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负责,相关司局参与)【解读】2011年,税务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

24、稳步实施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方面,税务总局将和财政部进一步研究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增值税方面,将认真做好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资源税方面,将认真总结新疆和我国西部地区实施油气资源税改革经验,认真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资源税暂行条例,进一步扩大资源税改革实施范围。五、大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的重要举措。税务部门要以全面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着力推进纳税服务业务标准建设、平台建设、权益维护和联合办税等各项工作。(十四)推进纳税服务

25、标准化建设。梳理纳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纳税服务业务规范,推行纳税服务公开承诺,建立符合纳税人实际需要的服务细分格局。(纳税服务司负责)【解读】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主要考虑是要区分税务机关不同层级,准确界定不同工作责任,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对内细分服务标准,对外细分服务方式,按照“共性服务向上集中、个性服务向下延伸、部门协调纵深拓展、远近谋划科学推进”原则制定统一规范的可追溯、可检验、可控制的服务标准,促进纳税人服务需求与税务机关服务供给的统一,减少纳税人服务期望与服务感知的差距,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建立符合纳税人实际需要的服务细分格局,是在建立符合纳税人需要的分类服务

26、标准的基础上,面向纳税人提供符合其不同特点的分类服务方式。具体而言,在市、县税务机关层面,要在标准化管理总体要求下建立健全纳税人需求征集、分析、评估、响应机制,依据纳税人的规模、属性、特点及不同需求,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实施细分,根据地域税收工作实际发展水平,适度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手段,推广适应纳税人多种需要的多元化服务,推进针对不同纳税人特点的个性化服务。(十五)强化纳税宣传咨询。制定和实施税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进个性化宣传咨询服务,开展分类税法宣传,加强对大中小学学生等潜在纳税人的宣传。强化对纳税人面对面税法宣传辅导培训。落实税法宣传“三同步”机制。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

27、月活动。联合教育机构开展税收知识培训。评估和提升税收业务知识库应用质量。推行纳税咨询限时回复公开承诺,逐步缩短回复时间。办好税务报刊,多出高质量图书。(办公厅、纳税服务司负责)【解读】从近年纳税人需求调查结果看,超过80%以上的纳税人在税法宣传方式的选择上,希望通过网络、媒体、短信、电子邮箱等尽可能多的途径与税务机关沟通,以更加准确快捷地了解税法信息。但对于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以及企业内部不同层次的人员,他们对税法宣传的内容、方式有着不同的需求和偏好。因此,强化纳税宣传咨询的一个工作重点,就是要推进个性化宣传咨询服务,开展分类税法宣传。各地的纳税人需求调查结果表明,纳税人对于税收政策的及

28、时性和准确性有较迫切的需求。纳税人普遍反映,有些税法规定比较原则或者难以理解,以致执行起来征纳双方理解有分歧,甚至基层执行机构不同部门、不同税务人员理解也有歧义,希望税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权威地宣传解释税法。进一步做好税法宣传,要落实税法宣传“三同步”机制,对重要税收政策及管理措施实行规范性文件与宣传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要积极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健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并做好更新维护工作,切实规范税法宣传内容。(十六)优化办税服务。清理涉税审批事项,精简涉税资料,简化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拓展办税方式,健全网上办税、上门办税、电话办税、邮寄办税

29、等多种办税服务方式。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扩大推行自助办税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研究制定个性化分类服务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稳步推进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税,加快实施国税局、地税局服务资源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牵头,规划核算司等司局参与)【解读】优化办税服务就是要以帮助纳税人更便捷地实现纳税义务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节省办税时间、降低纳税成本为落脚点,切实提高服务效率。一是要加强网上办税工作。网上办税是新时期提升纳税服务效率的重要途径,税务机关将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作为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加快推进网上办税,制定网上申报标准,全面实现财税库

30、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使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地办理主要涉税事宜。二是要精简涉税资料。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减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和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规定,切实解决纳税人涉税资料重复报送的问题。对现有纸质资料报送方式进行变革,积极推行无纸化办税,全面实现电子资料的报送,真正实现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各项主要涉税事宜。三是要推行个性化分类服务措施。在全面落实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等办税服务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根据纳税人的规模、特点及不同需求,完善对重点行业

31、、重点税源和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纳税人的办税服务措施,满足纳税人多层次的个性化需求。(十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完善纳税人权益维护制度,建立税制改革和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措施出台前的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等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解读性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工作,提高税法透明度。切实解决税法适用不统一、不一致等问题。加强定点联系人管理,收集分析纳税人涉税需求。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处理制度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加强税收法律救济,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工作,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税收争议,探索建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仲裁机制。(纳税服务司、法规司牵头,办公厅、大企业

32、管理司参与) 【解读】2009年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系统阐述了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所享有的14项权利,涵盖了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的税前、税中、税后的各项权利:一是纳税人在履行税法前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税务机关要建立税制改革和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措施出台前的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等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解读性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工作,提高税法透明度,切实解决税法适用不统一、不一致等问题;二是纳税人在履行税法中享有陈述和申辩,以及各项申请和拒绝等多种权利。税务机关要加强定点联系人管理,收集分析纳税人涉税需求,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纳税

33、服务投诉受理处理制度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三是纳税人在履行税法后享有投诉和举报等监督权,以及提出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等救济权。税务机关要加强税收法律救济,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工作,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税收争议,探索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仲裁机制。(十八)推进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强化纳税咨询和自助服务功能。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网站建设标准,拓展和完善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功能,建成以税务总局为龙头、省税务局网站为主体的税务网站群,搭建界面统一、功能完备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搭建统一的运行维护管理和

34、监督平台,统一热线咨询工作规范,建设热线知识库,完善热线宣传投诉举报等功能。(纳税服务司、办公厅负责)【解读】纳税服务平台是税务部门改进纳税服务的重要依托。目前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存在着管理部门不统一、工作要求不一致、信息资源不共享等问题,要按照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要求,建立满足多种接口要求的全国统一的总局、省局两级纳税服务信息平台。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指南库,推进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之间的服务功能整合和互动,逐步将各类纳税服务事项整合到统一的平台上管理,逐步实现纳税服务平台与税收征管、办公自动化等税收管理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从国际税收管理实践看,绝大多数国家推行网上办税等电子化办税服

35、务,而为纳税人直接提供面对面办税服务的办税场所已越来越少。从我国现状看,随着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办税服务厅的办税功能会逐步弱化,但在可预见的规划期内办税服务厅还将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要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按照全国统一的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持续优化已有、新建或改造的办税服务厅。科学配置办税服务厅资源,按照税源分布状况科学设置办税服务厅,依据工作量合理调整窗口职能,提倡设立全职能窗口对纳税人提供综合性的办税服务,优先配备人员和设备,强化办税服务厅自助服务功能,引导纳税人选择网上办税等便捷服务渠道。目前,税务网站建设中还存在着服务功能弱化和网站建设不统一等突出问题。从纳税服务功能看,尽管很多地

36、区都已建立了自己的税务网站,但这些网站的建立不是为了给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而是为了宣传税务部门的形象,纳税人真正需要的宣传咨询、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纳税服务功能较为弱化。从网站建设看,全国税务系统的网站建设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网站功能和界面不统一,各省税务网站的纳税服务主体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要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网站建设标准,建成全国统一的以税务总局网站为龙头、省税务局网站为主体的税务网站群,在省税务局网站上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在实现宣传咨询、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基本服务功能基础上,逐步拓展网上互动功能,增强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

37、报在线受理等征纳互动功能。同时,要将拓展网上办税业务作为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积极引导纳税人自愿开展网上办税。(十九)发展涉税中介服务。坚持鼓励、引导、培育与规范、管理、监督相结合,优化涉税中介机构的执业环境,促进健康发展。加强行政监管,规范执业行为,严禁指定或强制税务代理。鼓励涉税中介联合兼并,促进不断发展壮大。加强涉税中介执业质量评估监控和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纳税服务司负责)【解读】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公共服务的社会协作成为一个重要的方向。通过社会协作、服务外包等方式,可以提升服务效益,降低服务成本。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税务部门通过为涉税中介机构等社会性纳税服务主体创

38、造条件,优化环境,提供针对性服务,并加强引导与合作,可以发挥中介机构中立、专业的优势,发挥其杠杆作用,扩大服务效果,提升服务质量,降低社会成本。一些社会组织和机构接触纳税人的机会较多,在纳税服务方面具有资源优势,通过与这些社会组织合作,可以实现信息、服务资源的共享和多方共赢,从而提高服务效率和降低服务成本。要优化涉税中介机构的行业环境,与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他社会服务主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协作,面向涉税中介机构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发挥其服务优势和杠杆作用。(二十)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修订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完善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开发纳税信用评级软件,建立纳税信用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强化纳税信

39、用评定结果应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纳税服务司负责)【解读】纳税信用评定工作的发展必须树立科学化、体系化、社会化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提高纳税信用评定工作质量、应用水平和共享程度,以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纳税信用内在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要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针对评定范围不清晰、指标体系不科学等问题,完善分类指标体系,优化评定等级标准,细化评定等级类别,依托信息技术,建立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纳税信用自动生成、客观评价和动态管理;二是要加强信用评定结果的应用。通过加强对纳税信用的跟踪与监测,制定相应的纳税信用分析制度、

40、预警机制和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将纳税服务与税源管理有机结合,及时发现税收风险,并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与服务,减少税收流失。同时,针对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缺乏统一部署和相互沟通、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社会效应不明显、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社会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等问题,加强与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合作,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健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挥纳税信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六、积极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的核心工作,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工作的新形势,

41、大力实行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全面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在税收征管理念、征管程序、管理流程、资源配置、征管手段、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变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二十一)继续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鼓励和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征管科技司负责,规划核算司、人事司等司局参与)【解读】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总结经验,深入推进。一是要加强调研,深入8个试点单位及部分非试点单位进行全方位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各地试点

42、方案和工作措施,指导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要进一步总结各试点单位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三是要加强税收分析、重点税源监控对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持、带动和指导作用,拓宽税源信息采集渠道,提出合理的分类分级管理建议,强化税收分析和统筹指导。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监控,进一步完善总局、省、市、县局四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税源预警指标体系,定期下发预警结果,发布风险企业名单,开展行业和区域风险预警工作。四是要加强调研论证,研究探索税源管理专业化、信息化模式下的机构岗位职责设置和人员配置问题。(二十二)加强分类分级管理。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兼顾特定业务,

43、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探索和把握管理规律,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新路。制定中小企业行业管理指南,强化税源监控和评估。抓好个体工商户户籍管理,完善定额管理办法,探索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方式。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征管科技司、大企业管理司等司局负责)【解读】对税源进行科学合理分类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要抓紧制定全国统一的大企业划分标准,为分类分级监管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界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同时,合理确定划分各级税务机关分类分级管理

44、范围,并据此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要针对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采用以税务风险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要制定中小企业行业管理指南,强化税源监控和评估。要针对当前个体工商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完善定额管理办法和探索个体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方式。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税源管理实际,按照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按照征管信息管理、风险监控管理和风险应对管理的格局,明确和调整部门职能。(二十三)积极推进信息管税。统一规范数据标准,加强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巩固与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成果,推进与有关部门在企业资金账户

45、、车辆管理、股权和房地产交易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努力获取第三方信息。推行网络发票,逐步建立全国发票信息库。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利用,挖掘信息资源潜力。建立全国非正常纳税人风险特征识别查询库。深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完善征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征管质量分析评估和考核。(征管科技司牵头,电子税务中心、规划核算司等司局参与)【解读】信息管税是近年来加强税收征管的新思路。要强化信息采集和管理。通过制度建设,依靠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严把数据采集关,重点保证税收征管核心系统对纳税人申报资料和财务报表的完整、及时、准确采集。结合数据分析和管理等工作,做好数据修正和垃圾数据清理,确保数据质量。要积极推进

46、部门信息共享。继续做好与财政、海关、工商、质检、公安、金融、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的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的公共信息共享机制,主动、有效地获取第三方信息。要大力推行网络发票。在全国推行网络在线开票,继续加大税控器具的推广力度,以及时获取开票信息,逐步取消手工开票。要建立全国非正常纳税人风险特征识别查询库。收录具有欠税欠票走逃户、受到税收行政处罚、欠税、违反发票管理办法两次以上等不良记录纳税人相关信息,为基层税务机关提供全国联网查询,并作为税收诚信体系的基础和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税收征管状况分析监控办法,建立包括

47、税源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在内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制度。(二十四)建立健全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健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横向互动机制。深化税收分析,区分不同税种,从地区、行业、企业等不同层面,深入开展对比分析,及时发现纳税异常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加强纳税评估,依托涉税信息和风险预警指标、评估模型,通过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评估分析、约谈核实、实地检查并进行相应处理,涉嫌税收违法的移送税务稽查。强化税务稽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同时对在查案中发现的征管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管理部门。完善上下联动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

48、加强各个层级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配合密切、管理高效的机制。推进内外协作,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协税护税体系。(征管科技司、规划核算司、稽查局负责,相关司局参与)【解读】建立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就是要着力形成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工作合力。一是要深化税收分析。深化税收风险识别分析,开展区域、产业、行业等经济税收指标偏离度的综合税收风险识别,计算发布细化的行业税负、行业利润率等风险分析指标。加强税收资金形态的分析,深化税收流失率分析。二是要加强纳税评估。依托涉税信息和风险预警指标、评估模型,采取计算机和人工相结合的方法,分析识别纳税人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风险点,按户归集,依纳税人风险高低排序,确

49、定其风险等级,明确相应应对措施。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案头审核、通讯调查、约谈、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评估。评估中发现纳税人的一般性问题,应提醒纳税人自我纠正,并改进税源监控措施;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税违法行为的,要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坚决杜绝“以评代查”。三是要强化税务稽查。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积极开展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及时将稽查结果反馈给税源管理部门,落实以查促管。四是要完善上下联动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税务机关与外部门之间纵横结合、内外协作、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二十五)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进一步探索建立专业化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完善遵从引导和遵从管控机制,健全风险评价、监控和应对体系,帮助纳税人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以需求为导向加强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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