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的会计和税务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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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OT的会计和税务处理BOT简介定义bot是利用私人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模式或结构,基础设施的建设传统上是由公营部门承办的。在一个bot项目中,私营公司被授予特许权来建设和运营通常是由政府经营的设施。这种设施可以是发电厂、机场、收费公路、隧道或水处理设施。该私营公司还负责项目的筹资和设计,在特许期结束时,该私营公司将把项目所有权交回给政府。特许期的长短主要取决于需要多长时间该工程建成后的运营收入足以还清开发商的债务,而且使其付出的辛劳和承受的风险得到一定比例的回报。bot方式通常的形式bot通常有以下三种具体方式:1)bot(build一operate一transfer):即建设一

2、运营一移交。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建设新项目的特许权时,通常采用这种方式。2)boot(build一own一operate一transfer):即建设一拥有一运营一移交。这种方式明确了bot方式的所有权,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既有经营权又有所有权。一般说来,bot即是指boot。3)boo(build一own一operate):即建设一拥有一运营。这种方式是开发商按照政府授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基础设施,但并不将此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公共部门。一般情况下,以上三种结构统称为bot方式。在实践中,由于具体项目的条件和情况不同,还有其它一些结构:boost(build-own-operate-subsi

3、dy-transfer):建设一拥有一运营一补贴一移交。blt(build一lease一transfer):建设一租赁一移交。即政府出让项目建设权,在项目运营期内,政府有义务成为项目的租赁人,在且赁期结束后,所有资产再转移给政府公共部门。bt(build一transfer):建设一移交。即项目建成后立即移交,可按项目的收购价格分期付款。bto(build一transfer一operate):建设一移交一运营。iot(investment一operate一transfer):投资一运营一移交。即收购现有的基础设施,然后再根据特许权协议运营,最后移交给公共部门。roo(rehabilitate一o

4、perate一own):移交一运营一拥有。还有brt、dbot、dbom、romt、slt、mot等等,虽然提法不同,具体操作上也存在一些差异,但它们的结构与bot并无实质差别,所以习惯上将上述所有方式统称为bot。BOT会计核算论点一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转让)的缩写,一般指项目业主在没有建设资金或不愿投入资金的情况下,特许其他投资商融资建设该项目(一般为大中型基础设施),并在建成后由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运营,回收投资、获得利润,期满后又将项目经营权移交给业主单位。BOT建设项目具有民营化、全额投资、特许经营期和垄断经营4个基本特征,是一种典型的“以

5、权换权”的融资经营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项目建设投资商不拥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即项目投资建设主体(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主体)并非项目产权主体。因此,这就对其会计实务处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在BOT模式下,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如何确认投资形成资产的属性,决定着投资成本的计量和摊销方法,进而影响到项目运营收入和成本配比的合理性。但是,无论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还是会计实务上,对于BOT模式下建设项目所形成资产属性的确认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至今尚没有明确和规范统一。会计实务中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建设项目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建设项目作为长期债权投资处理;项目建设成本作为长期应收款处理;建设项目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6、。对BOT建设项目资产属性确认及会计处理方法的建议。笔者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条“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在BOT方式下,项目建设投资商经济活动的实质可以描述为:通过投资建设“自创”取得了项目一定期限的专营权和收益权。因此,应当确认其投资形成资产的属性为无形资产。而且,资产成本的计量也不应等同于一般自创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进行计量。因为专营权是在项目建成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授予的,开发建设者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应视为取得专营权的完全(外购)成本予以资本化。况且,项目建设成本在本质上属于代建成本,相应地,用于项目的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也应当予以资本化。同时,BOT项目的建设成本最终形成并按“无形

7、资产”核算这一理论成立后,投资商就可以以项目合同约定的经营收益期为期间,按年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成本。笔者认为,这种会计处理办法应当得到认可。BOT经营方式的税收问题1BOT模式特点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的简称,是近年来我国正在兴起的一种外商融资方式,它一般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大、投资时间较长的生产项目,如电厂等。在运作方式上,一般具有下列特点:中、外双方共同设立一个项目公司,一般以合作企业的形式来开发、建设、运营及拥有的生产设施。在合作企业中,双方享受利润的分配不需要与注册资金的投入成比例。 一般地,外商被允许在合同期间回收他们的注册资金,合同期满后

8、(一般需要1520年) ,合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将无偿转让给中方。2BOT模式税收问题流转税按一般增值税方法征收。所得税可按"免二减三"办理,但税率不低于15%、3%的地方所得税和按省一级人民政府或人大颁布的有关规定、法令执行。3预提所得税(利息、专有技术等)可比照"三区"使用10%的税率,税率优惠的,可报省一级国税机关审批减免或免征(但优惠税率程度由总局确定)。BOT会计核算论点二美国在九十年代利用项目融资为电力项目提供融资的经验与教训,以及由此导致几年前出现的能源行业衰退;同时,也介绍了这些经验与教训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的借鉴和启示。取消监管带来的变

9、化美国在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取消对电力市场的监管,刹那间,新成立的独立电力生产商为了获得对市场的了解、控制整个地区、取得规模效益和分散风险,开始争夺市场份额,规模扩张大量涌现。随之而来的是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为了向电力公司的扩张提供融资,传统的项目融资发生了一些变化:长期的电力购买合同被价格波动的现货市场销售合同取代;追索权更宽松,对象包括项目保荐方,金额不限于为建设成本提供融资的初期权益债务;加入了企业融资的内容,如启动期以后的额外融资。合约的缔约方也发生了变化:由公用事业公司变成了评级较低的交易和销售公司。融资结构更加创新。银行不愿参与长期融资。他们的专长是建设期的融资,因此将运营期的融资交给了

10、资本市场。但是,银行愈来愈多地以较低的利差为商业票据的发行提供担保,低估了短期的信用风险。综合租赁大量涌现。综合租赁虽然是表外业务,但却具有信用内(on-credit)风险。也就是说,为了税务目的将其视为一项贷款(保荐方保留税收折旧),而为了会计目的视为一项租赁。这是一种相当于抵押贷款的经济形式。项目融资中也使用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是资产负债表外和信用外(off-credit) 形式。实质上是保荐方销售他的税收折旧。其净效果是增加前几年的收入,但通常情况下会减少税后的现金流。开始使用小长期贷款(mini-perms)。 小长期贷款是由银行为建设期提供的贷款,在建设期以后将转为定期贷款,并在两年内

11、偿还。一般来说,小长期贷款在转为定期贷款时利差将增加,目的是促使借款人从资本市场融资,偿还贷款。作为项目融资和企业融资之间的一种形式,组合融资愈来愈受到欢迎。组合融资将一些资产进行组合,目的是向投资者提供不同地区或不同燃料类型的资产组合。其 在零售市场环境下,建设风险的重要性小于收入风险。贷款方逐渐接受了与收入的不确定性相关的零售风险,但前提是根据基本经济因素进行的市场研究预测,项目在未来二十年能够盈利。银行在提供小长期信贷贷款中已经承担了再融资风险。一般来说,如果无法获得再融资,则须要偿还超过四分之三的本金。虽然估计的收入一般比较保守,但这已经使贷款人面临巨大的风险。目前的状况在新世纪之初,

12、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利福尼亚发生的电力危机,由于电力的缺乏和令人难以臵信的高价,人们对撤销监管的成功产生了怀疑,并担心能源贸易公司的操控。由于经济萧条的逼近与温和的气候的影响,对电力的需求降低,许多人担心电厂生产力过剩,电力价格开始下降。贷款方和投资方开始意识到许多公司过于使用了杠杆作用。电力生产商一直能够通过综合使用追索权债务和非追索权债务,在资产负债表表上和表外增加巨额的债务。在受到监管的公共设施传统的高额债务也对此有帮助。随后是英隆事件的爆发。最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在猛增的债务和会计丑闻中趋于崩溃。投资者的信心被动摇,所谓的特殊目的实体、市价会计和能源交易缺乏监管的问题得以暴露,财务

13、披露被认为不相关,公司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和审计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暴露出来。这一情况的后果是具有灾难性的。资本的流动性很快消失,公司突然不得不把电力资产以低值销售给私有股权基金和竞争者,减缓公司发展规模。作为获得更多基金的最后的办法,保荐方开始使用公司担保债务。由于它们先前多数未担保的风险禁止使用公司资产来担保更多的债务,接踵而来的是与不同的贷款集团进行艰苦的谈判。自从收费方、消费方和保荐方被降级,对应的风险也急剧增长。结果是项目也开始被降级,促使需要颁发信用证来支援金融义务。英隆事件使评级机构措手不及,它们随后加强了对交易公司资本和流动性的要求。许多公司开始关闭或削减运营。简单的资产负债表上

14、融资卷土重来,综合租赁还没有退出。透明度又成为筹集资本时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金融工程已成为一个受到禁止的概念。 发展中国家的相关事项世界银行集团在最近的一项调查中,询问发电行业的外国投资者在投资发展中国家时最关注的领域是什。投资者的回答不出所料,他们认为对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合同实施、市场规则的清晰、付款规定和实施,以及政府或多边机构的担保等是主要的因素。有趣的是,投资者虽然欢迎市场竞争,但并没有认为这是绝对必要的。投资者意识到竞争市场的优点,例如透明度的提高。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可预测性及稳定性。不开放竞争的市场也可实现这些目标。国 国家风险也是一个问题。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特点,投资者和

15、贷款方关注货币兑换性、硬通货的股利分配、合同阻碍、逐渐形成的国有化、内战、干扰和腐败。仲裁也应当保持独立,它不应偏袒国 短期内,这些创新的项目很少会被发展中的国家所采用,然而,传统的项目融资将有助于引进外资。投资者通常喜欢它的特点:单一的目的、安全性和易于控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征求意见稿十七、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在新准则下如何处理?答:(一)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核算: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国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

16、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投资方”),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单位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在一定期间内负责进行管理和提供后续服务;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等作为明确约定;4.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的义务,同时合同中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约定。(二)本规定中涉及的合同投资方以设立项目单位方式进行经营的,对于设立项目单位的出资应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同运营期间自项目

17、单位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应当区分投资成本的收回与股利两个组成部分;合同投资方直接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其会计处理应当比照本规定中关于项目单位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三)特许经营权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投资方出资设立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核算:1.项目单位在建造相关基础设施及对其进行后续维修过程中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确认发生的支出。(1)按照合同规定,在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单位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项目单位提供运营服务收取的费用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单位的情况下,

18、有关支出金额应确认为金融资产。(2)按照合同规定,项目单位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运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的情况下,有关建造支出应确认为无形资产。2.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企业在运营期间提供的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确认所产生的收入。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核算。3.上述无论合同如何规定,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四)企业按照原制度已经核算的BOT项目,与其相关的资产、负债在本规定发布之日存在余额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追溯的,则应以本规定发布日与服务特许权合同相关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重新分类,作为无形资产或是金融资产,同时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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