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企通移动税务服务产品使用协议.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820947 上传时间:2023-03-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企通移动税务服务产品使用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税企通移动税务服务产品使用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税企通移动税务服务产品使用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税企通移动税务服务产品使用协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税企通移动税务服务产品使用协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税企通移动税务服务产品使用协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企通移动税务服务产品使用协议.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税企通”移动税务服务产品使用协议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丙方: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税企通”移动税务服务产品(以下简称“税企通”)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内容、功能及资费标准1、 “税企通”套餐详情:内容说明业务功能1、税务日历 2、税务预约 3、通知公告 4、查询服务 5、税收法规 6、办税指南 7、服务监督 8、税企联系 9、税务课堂 10、财税新闻 11、财经数据 12、下载中心(易享空间) 13、民生服务套餐配置专用

2、号码卡(配中国移动专用139号码SIM卡)1个纳税人身份识别卡1张赠送专用终端(手机)1套139企业邮箱1个税企通套餐资费项目税企通推广优惠资费1、28元集团GPRS企业套餐:(包含50M GPRS流量CNNET/专用APN)优惠价:25元/月2、28元企业邮箱、PUSHMAIL邮件推送套餐(包含 20 M GPRS流量CNNET)优惠价:25元/月3、20元税企通功能费优惠价:18元/月4、GPRS流量、短信资费说明1、套餐包含GPRS流量50M、PUSHAMIL流量20M,超出部分分别按0.01元/10K计算;2、套餐包含免费网内短信100条、超出短信按0.1元/条计算;5、139号段SI

3、M卡、电子身份识别卡、开卡费共50元。赠送套餐最终总价1632元(优惠后68元/月,已含赠送项目)套餐使用期24个月推广期额外赠送使用期3个月注:a、 本套餐提供业务功能需指定型号终端配合实现;b、 本套餐数据流通过中国移动企业专用APN安全保密通道提供服务;c、 本套餐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按优惠资费30元/月收取;d、 本套餐外移动业务资费均按中国移动全球通正常资费标准计算收取;e、 本套餐推广期额外赠送之使用月份为业务开通后前3个月(含开通当月);f、 本套餐不包含语音功能,如需开通语音业务需另外办理。2、 税企通套餐资费总额: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贰元整(1632.00);3、 乙方在

4、现有技术条件下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有偿提供基于“税企通”的移动税务服务; 4、 丙方作为“税企通”业务办理的受托人在指定办理点(渠道)为甲方办理“税企通”产品包的配发、软件操作培训、技术服务支持等业务;5、 甲方承诺使用“税企通”业务,随之将获得专用套卡 1套,其中包括:a、 税企通专用移动号码SIM卡 1个为甲方配置全球通号码为: ;b、 纳税人身份识别卡 1个, 识别卡序号: ;c、 配发139企业邮箱账户1个 : 。二、费用支付方式、发票及协议期限1、 甲方承担的费用采取一次性的方式进行交纳。该协议有效期为2年;2、 本协议每月未使用部分不能结转下月使用;3、 甲方需按乙方要

5、求提供相关证照文件交予丙方办理套餐开通;4、 乙方委托丙方向甲方收取税企通之套餐费用,甲方可选择现金或转账方式付款。转账银行账户如下:收款方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账号8500 5755 8408 0930 01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办理税企通开通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2、甲方应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使用“税企通”产生之超额部分费用。过期未交的款项,自付费日期期满后次日起,甲方应按照每日未交款项的3(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移动通信费存有异议,有权利在异议话费发生后

6、3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3个月,不含当月),共同协商解决;4、甲方享有正常使用税企通业务所提供的相关服务;5、甲方于协议期内要求终止使用“税企通”业务时,应在结清所有相关费用后办理手续,如有未使用完的预付费用将不得返还。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2、 乙方对税企通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3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3个月,不含当月);3、 若甲方对乙方的计费部分存在异议,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并告知甲方核实处理的结果;4、 乙方不得侵害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甲方的客户资料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配合公

7、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及依据法律法规有权进行调查的其他部门的工作要求除外;5、 在甲方欠费的情况下,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补齐费用并申请开机的,乙方在收到甲方费用时起24个小时内为甲方恢复暂停的服务; 6、 乙方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可能影响甲方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媒体公告等;7、 甲方向乙方申告移动通信障碍,乙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72小时修复或者调通;8、 乙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费标准对甲方使用号码进行计费,包括流量费或短信费。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第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

8、处理会有延时,可能发生每月部分话费计入下月话费中收取的情况)。五、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丙方为乙方对甲方提供之“税企通”移动服务业务办理的唯一代理;2、丙方应按乙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就“税企通”业务的办理以及相关业务咨询的服务,并负责向甲方收取税企通之套餐费用;3、丙方应对“税企通”移动业务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4、丙方提供统一的服务热线,组织专人对甲方使用“税企通”移动业务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六、特殊情况的责任承担1、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甲方的移动通信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及丙方不承担责任:a、 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欠费(包括预付费帐户余额不足以划扣下

9、一笔预付费用)的;b、 甲方发送带有违法内容信息的。2、在甲方欠费时,乙方有权以信函、公告、电话、委托第三方等形式追缴欠费;3、甲方入网后即获取移动专用号码密码及税企通登录密码,甲方应妥善保管,由于甲方过失造成密码丢失而导致的相关损失,甲方自行承担;4、因甲方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其移动电话被他人非法使用,甲方应及时办理停机手续,乙方、丙方不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不良后果;5、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山洪、雷电及其他自然灾害、电磁干扰、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等)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七、协议的变更、转让及终止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表单、乙方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

10、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为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2、乙方承诺资费方案有效期为2年,乙方有权在有效期截止后修改资费方案;3、甲方将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过户)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移动通信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因甲方私自转让而造成的欠费、停机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4、因技术进步,乙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移动通信服务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甲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5、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向甲方追讨欠

11、费:a、 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虚假不实;b、 移动电话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乙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c、 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d、 甲方欠费停机超过60天。6、在法定终止条件或约定终止条件具备时,本协议终止。乙方继续保留向甲方追缴所欠费用的权利,并有权收回号码重新启用。八、其他约定1、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可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2、赠送终端保修约定等详见终端用户使用手册;3、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名及单位盖章)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丙方: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