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高校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章制度指南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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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教审办2003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现予发布实施,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章 总则一、为了规范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全面、正确、客观地评价

2、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根据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指南。二、本操作指南所称处级领导干部,是指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正处级领导干部或负有经济责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包括:财务、基本建设、后勤、教务、科研、资产设备、人事、学生、研究生、外事、保卫、武装部、学校办公室、二级学院、系、部、成人教育、实验室、图书馆等部门正处级或副处级干部,各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厂长等校

3、办企业领导人,以及学校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负有经济责任的其他人员。三、本操作指南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所在单位或部门(以下简称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非本人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直接责任是领导干部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本人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的个人责任。 四、学校应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审计机构参加。其主要职责是交流、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

4、任审计的情况,研究解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联席会议可在审计工作开展之前、审计过程中、审计结束后或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召开。五、根据学校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需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审计机构提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建议,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由审计机构列入下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执行。六、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一般应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所在单位的近两年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情况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审计其他会计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七、审计期间,审计组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所有文书往来均应签署审

5、计文书送达回证(格式见附件二)。八、实施审计后,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学校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调任、免职、辞职、退休和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的参考依据。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任免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学校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批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构对委托审计的项目实施质量监控,社会中介机构向学校提交审计报告,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审计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学校年度预算。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章 总则一、为

6、了规范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全面、正确、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根据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指南。二、本操作指南所称处级领导干部,是指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正处级领导干部或负有经济责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包括:财务、基本建设、后勤、教务、科研、资产设备、人事、学生、研究生、外事、保卫、武装部、学校办公室、二级学

7、院、系、部、成人教育、实验室、图书馆等部门正处级或副处级干部,各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厂长等校办企业领导人,以及学校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负有经济责任的其他人员。三、本操作指南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所在单位或部门(以下简称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非本人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直接责任是领导干部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本人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的个人责任。 四、学校应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联

8、席会议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审计机构参加。其主要职责是交流、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研究解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联席会议可在审计工作开展之前、审计过程中、审计结束后或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召开。五、根据学校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需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审计机构提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建议,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由审计机构列入下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执行。六、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一般应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所在单位的近两年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情况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审计其他

9、会计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七、审计期间,审计组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所有文书往来均应签署审计文书送达回证(格式见附件二)。八、实施审计后,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学校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调任、免职、辞职、退休和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的参考依据。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任免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学校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批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构对委托审计的项目实施质量监控,社会中介机构向学校提交审计报告,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审计所需经费应当

10、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第二章 审计程序一、审计准备阶段(一)确立审计项目审计项目应当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立,由审计机构填写审计立项书(格式见附件三),经学校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二)成立审计组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应当由2名以上专业审计人员组成。 (三)了解基本情况,收集有关资料审计组应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重要的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重大事项的说明和决策情况;单位近两年财务收支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情况;单位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财务管理形式

11、和人员分工情况等。了解上述基本情况的主要方法有:利用以往的有关审计资料;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人员座谈;实地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场所、设施情况以及有关人员工作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等。 被审计单位应当填写任期内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四)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五)。(四)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组长在了解基本情况和收集有关资料基础上,应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审计工作方案,填写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表(格式见附件六)与审计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七),经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核和批准后实施。在审计过程中如有必要,应当及时调整审计计划与工作方案,并报审计机构

12、负责人批准后执行。(五)审计通知书的签发与送达审计组长应根据经过批准后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撰写审计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八),由审计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发。审计通知书应于实施审计3个工作日前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同时抄送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六)召开审计工作预备会、见面会审计开始日前,审计组应召开审计工作预备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组成员分工。审计开始日,审计组要召开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计工作见面会。通报审计范围和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和单位财务及有关部门管理情况介绍,并做好会议记录。(七)获取审计资料要求被审计

13、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按审计通知书规定,在审计开始日将需提供的各项资料准备就绪,并填写审计资料交接单(格式见附件九)提交审计组,同时签署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十)。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于审计工作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任职期限(包括在何单位、任何职务及任职起止时间);2.管理或经营理念及任期经济工作目标;3.单位的管理结构及财务收支情况;4.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5.个人廉洁自律情况;6.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7.单位创收情况说明。二、审计实施阶段(一)内部控制评审1.了解内部控制,评价其健全性、合法性在收集被审计单位制定的制度文件的基础上,通过

14、审阅制度文件、询问相关人员、审查有关书面材料(如:合同、凭证、记录等)、观察相关经营管理活动及其业务的执行情况等方法,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环境以及各类业务的控制措施,初步评价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是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确定内部控制测试的范围和重点。在实施此项审计程序时,审计人员要填写内部控制调查表(格式见附件十一)。2.进行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其有效性根据内部控制初步评价的结果,对拟信赖的内部控制可采取下列方法进行测试,以获取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证据,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发挥作用:(1)询问有关人员、检查相关书面资料(包括各种文件、原始记录、有关合同

15、协议等);(2)询问有关人员、检查有关财务收支活动及其相关的业务凭证;(3)询问有关人员并实地观察未留下印迹的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4)重新实施相关内部控制程序。在测试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根据专业判断,抽取一定的样本,检查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的业务过程涉及的会计凭证与记录,以验证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并填写记账凭证检查表(格式见附件十二)。实施内部控制测试,应填写内部控制测试表(格式见附件十三)记录如下内容:测试项目、采取的测试程序和方法、测试结论、审计建议、测试时间、测试人。3.对内部控制做出评价根据测试结果,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做出综合评价,判断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单位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履行了经济管理职

16、责,并利用评价结果确定实质性测试的程序、范围和重点。(二)实质性测试1.正确划分实质性测试类型根据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会计核算方式的不同,实质性测试应当分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包括各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科研部门、图书馆等)和独立核算单位(包括各校办企业,财务处视同独立核算单位)两种测试类型。2.非独立核算单位实质性测试非独立核算单位实质性测试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所涉及的经费收支、创收、科研等账户进行审计检查,包括对相关账户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检查;对账户记录所涉及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非独立核算单位实质性测试目的是通过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验证单位经费指标计划执行

17、、创收、科研等方面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认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情况。3.独立核算单位实质性测试(1)财务报表测试财务报表测试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年度财务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所进行的测试(包括对报表格式、报表分类和附注说明的测试);会计估计、会计政策运用说明和其他重要财务事项的揭示等内容的测试。测试目的是检查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财务法规、会计准则和其他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真实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情况。(2)会计账户测试会计账户的测

18、试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账户记录所进行的测试。包括对账户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检查;对账户记录所涉及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测试目的是通过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验证账户记录的正确性、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以验证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所披露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为判断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提供依据。在实施实质性测试中,审计人员要根据内部控制评审所确定的审计重点,针对不同的账户采取不同的检查方法。如:对于某些账户只进行分析性检查;对于某些账户可采取抽样检查;对于发生问题可能性大的账户则进行详查。(三)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与个别调查在实

19、施审计过程中,审计组长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调查的形式,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及其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并做好有关会议和调查记录。(四)编制审计工作底稿1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形成各种工作记录和取得的各种文件资料。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材料、言证材料和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其中:(1)审计人员现场收集的审计记录应经审计组长复核后,由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认定后签字;(2)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现金、有价证券的监盘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的取证,应指派2名以上审计人员办理;(3)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

20、调查取证的审计证据,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字;对方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其原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证明材料仍可作为审计证据。2审计人员填写实质性测试审计工作底稿(格式见附件十四),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项目名称、会计期间或截止日、审计过程记录、审计事项结论、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索引号、页次、标识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3审计工作底稿是撰写审计报告的直接依据,审计组应当对所收集的各种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分析,并在撰写审计报告前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必要时应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4审计工作底稿应统

21、一汇编,列出清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十五)。(五)审计工作底稿复核1在审计实施后,审计组长应对所有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2在签发审计报告前,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对所有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六)简易测试程序对非独立核算的部门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如果该部门经济业务活动比较简单,可以简化内部控制评审和实质性测试,采用简易测试程序,即:根据审计需要检查的内容,审计组提供一套审计表格(格式见附件十六),先由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填写有关项目,再由学校财务等部门根据账簿等记录提供有关证明并填入相应的审计表格中,然后由审计组进行核实查证并将审计结果也填入审计表格中。其他

22、审计程序仍按上述一般审计程序执行。三、审计报告阶段(一)起草审计报告审计组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结束后,在综合分析审计工作底稿基础上,由审计组长或指定审计人员撰写审计报告(格式见附件十七)。审计报告应由审计组集体讨论,审计组长定稿。审计组应在完成审计项目后15日内提交审计报告,特殊情况经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提交审计报告的时间。审计组长应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组正式提交审计报告之前,应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的意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格式见附件十八)。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在此

23、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审计组在接到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后,要依照事实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研究与核实,必要时应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三)审计报告审核与审定审计报告由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核。审计报告审核的事项为:事实是否清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和有效、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反馈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审定。(四)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学校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审定后,由审计机构签发,加盖审计机构公章。审计报告应根据提请审计部门的不同,报送学校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同时抄送学校有关领导。(五)相关审计工作被审

24、计单位如有违反国家财政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学校和本单位财务规定行为的,审计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出具审计意见书(格式见附件十九)。审计意见书由学校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签发,加盖学校公章。审计意见书应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机构应自审计意见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落实。一、财务管理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及财务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财务处是否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全校各项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三)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

25、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科学管理。包括: 1.是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部门预算); 2.学校预算的调整及校内各部门预算指标的审批、调整等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是否积极稳妥; 4.支出预算是否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有无赤字预算的情况; (四)会计基础工作是否符合规范,财务管理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包括: 1.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是否在学校财务账户内统一核算,有无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2.各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26、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取得了合法的会计凭证并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有无超预算支出和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等问题; 3.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核算是否合规,有无挪用、挤占等情况; 4.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先提后用,专款专用,并正确组织会计核算; 5.各类结余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 6.应收及暂付、应付及暂存等往来款项的结算、清理是否及时,有无利用往来款账户挂帐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 7.代管款项的核算是否合规; 8.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完整,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制度。 (五)能否有效地贯彻学校的有关财务决策,对学校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

27、、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与管理。 (六)是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票据使用是否合法、规范。 (七)现金和各种存款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合规,有无出借银行账户、公款私存的情况;票据、支票和印章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八)融资活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各项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九)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财产清查,账账、账卡、账实是否相符。 (十)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的有关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合法,有无隐瞒、遗漏或弄虚作假等情况。 (十一)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十二)本人

28、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十三)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基建管理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制度及基建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及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包括: 1.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包括: (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概算(扩充设计)及批复;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其他与建设项目开工有关的资料。 2.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 3.甲方供应的与工程项目

29、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程序是否合法; 4.各项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对双方的权责、工程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保修等有关内容的约定是否全面,是否依法维护了学校的利益; 5.基建项目投资是否纳入国家年度投资计划,修缮工程是否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6.建设资金是否落实,来源是否合法。 (三)施工过程管理是否规范、有效。包括: 1.概算调整、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规定的洽商记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概算增设、减设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搞计划外工程等问题; 2.是否有效地监督施工单位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认真执行合

30、同条款,有无违约问题; 3.隐蔽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施工要求,并有规范的签证资料; 4.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支出是否符合概算内容和制度规定,有无挤占、超支现象; 5.有无挪用建设资金、非法集资收费及损失浪费等问题;6.工程价款结算、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 7.甲方供应的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等问题; 8.有无收受施工单位和供应商的贿赂和回扣等违法行为,正常的商业折扣是否按财务制度规定处理。 (四)工程竣工决算及结算是否合规合法。包括: 1.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工程竣工验

31、收相关资料; 2.工程结算书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真实,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结算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3.工程竣工决算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核和审计; 4.竣工项目是否及时办理交付使用,相关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5.工程项目的结余资金和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五)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六)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七)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八)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后勤服务集团(经营部门)经理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集团财务经

32、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合法,有无乱收费、乱集资和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问题。 (三)经费的筹集是否逐年增加,经费自给率是否逐年提高。 (四)为完成所承担的后勤保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及承包经费是否真实、合理,效益如何,有无超支情况。 (五)是否按有关规定对所办的经济实体进行管理,所办经济实体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及盈亏状况如何,所属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单位有无无偿占用学校资产的问题。 (六)与所属部门或外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是否合法,执行情况如何,有无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 (七)有关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33、 (八)集团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九)集团内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十)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十一)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后勤管理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后勤管理规章制度及后勤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代表学校确定的后勤集团服务项目的工作目标、任务、标准是否合理,对相关的经费预算、工程决算等管理是否规范,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无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 (三)是否按照国家的财经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后勤集团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考核评估

34、。 (四)办理相关业务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的有关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的情况。 (六)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楚、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问题。 (七)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八)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九)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 五、校办产业管理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校办产业管理制度及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能否按照国家的财经

35、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与学校的规定对校办产业进行管理。 (三)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状况和效益如何,是否真实、合法。 (四)校办产业能否及时足额纳税,利润分配是否符合规定。 (五)校办产业能否按协议或合同及时足额上缴学校有关费用和利润。 (六)校办企业的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七)各项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执行情况如何。 (八)校办企业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九)是否督促校办企业按时报送有关会计报表。 (十)有无未经学校授权、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署经济文件和无偿使用学校资产的情况。 (十一)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是否

36、有超预算支出情况。 (十二)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十三)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十四)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十五)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六、教务管理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务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本部门经办的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其中收费项目与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 (三)学生教材的采购、保管、发放的管理是否规范,相关款项的收取、支付及采购折扣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 (四)学科(

37、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有效。 (五)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是否有超预算支出情况。 (六)学校授权签订的有关经济合同或协议是否合法,执行情况如何。 (七)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八)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九)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十)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十一)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七、科研管理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科研管理制度及科研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

38、、有效。 (二)是否按照学校年度预算积极组织科研事业收入(包括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科技服务收入等),科研事业收入是否逐年增长。 (三)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有效,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有无挤占挪用情况,结余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 (四)对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管理是否规范,科研成果转化所取得的收入是否上交学校统一管理。 (五)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是否有超预算支出情况。 (六)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七)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楚、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八)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

39、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九)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八、资产(设备)管理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资产(设备)管理制度及本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是否按学校年度预算编制设备采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有关设备采购、验收、使用、保管、维护、转让、投资、报废的管理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健全;设备处置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入等是否按规定入账。 (四)是否对设备使用效益进行定期检查、分析。 (五)是否定期进行设备的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

40、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是否有超预算支出的情况。 (七)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八)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九)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九、人事管理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及人事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工资政策,正确核定各类人员的工资、津贴及相关的福利,人员及其工资变动有无虚假情况。 (三)各类人员工作量及其补贴、各种代扣款项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学校规定。 (四)

41、各种社会保障费的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如何,有无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发放标准等问题。 (五)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专款专用,学校的配套资金是否到位。 (六)师资培训等人才培养经费的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挪用挤占情况。 (七)本部门经办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 (八)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情况。 (九)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十)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楚、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十一)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

42、十二)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十三) 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十、学生管理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及学生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学生军训、社会实践、课外活动、勤工助学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挪用挤占情况。 (三)学生补贴的发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享受比例和发放标准等问题。 (四)学生奖学金、学生贷款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虚假现象。 (五)本部门经办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在学生就业、违规违纪处理等方面有无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六)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

43、安全、完整。 (七)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楚、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八)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九)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十一、研究生管理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研究生管理制度及研究生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本部门经办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 (三)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情况。 (四)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五)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楚

44、、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六)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七)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八)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十二、外事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外事管理制度及外事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外籍专家和出国人员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外事接待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审批手续。 (四)本部门经办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

45、情况。 (六)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七)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楚、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八)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九)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十三、保卫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负责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及本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本部门经办的各项收费是否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有无截留、挪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情况。 (四)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楚、真实,有无遗留

46、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五)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六)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七)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八)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十四、学校办公室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本部门经办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审批手续。 (四)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五)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六)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楚、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七)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八)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九)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十五、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本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二)教学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预算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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