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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我校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调整的工作安排,为了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干部,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决定对本次机构调整中的部分中层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明确审计范围,突出重点,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制定如下审计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审计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组 长: 程 慎 成 员: 齐玉民 杨 成 田秀群 宋华凯 崔鲜花刘 晖 胡 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审计处。审计办公室
2、下设3-4个小组,人员由校纪委(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抽调组成,共同开展本次审计工作。二、审计对象、范围及审计时间:1、审计对象:依据河南商专中层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对中层正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2、审计范围:自2008年开始到离任时为止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对重大事项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3、审计时间:9月21日11月10日。三、审计主要内容:1、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2、经济活动的决策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学校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合法,效果如何;3、各项收入是否均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
3、无隐瞒、截留、私设小金库的行为;4、大额物资采购、处置是否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手续是否完备;5、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现资产状况如何,是否安全、完整;6、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真实,有无虚报冒领情况;7、干部工作交接时财务账目、物资设备及各种经济事项是否完备、清楚;8、是否有尚未了结且财务尚未反映的经济事项;9、其他需要审计事项。四、审计程序:1、审计部门根据组织部下达的审计委托书,制定工作方案,报校党委批准后,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组在正式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者送达审计通知书。2、被审计领导干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本人及所在部门应积极配合,认真自查,做好各项准
4、备工作,并按时向审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1)被审计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及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任期内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2)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3)任职期间业务资料,包括申请批复、招投标文件、市场考察资料、会议纪要、经济合同、验收资料等;4)任职期间财务资料,包括经济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 5)资产资料,包括资产品名、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状态;6)交接资料,包括资产交接清单、合同等重要资料交接记录、工作及业务事项交接记录、未结事项交接资料、债权债务等其他交接记录等;7)审计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被审计领导干部需对上述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3、
5、组织召开有被审计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见面会,通报审计工作的要求和具体安排,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介绍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4、审计组按审计工作方案实施审计,审计人员通过座谈会、测评表、个别谈话、查阅部门有关文件、制度规定、会议记录、审查财务会计资料、核实实物等方式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及时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5、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意见后,形成正式审计报告。6、审计组形成正式审计报告后,及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五、审计要求:1、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严格对照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对2008年以来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就其提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及相关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以便按要求做好准备,及时顺利地完成审计工作。2、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审计纪律,遵守“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四条禁令”,要严格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审计,注意保密,确保学校利益,客观评价被审计人,并对学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3、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准确、详实地做好审计工作记录,特殊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审计组长汇报,审计完毕后做好审计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