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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发展中规范 在规范中发展 柳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 (2010年10月 19 日)一、发展现状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7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原有的组织逐渐规范,新的组织不断涌现,在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截止目前,全县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6家,与2009年底相比,新增15家,增加24.6%;(其中种养类1家,种植类2家,养殖类12家,),新增入社户数115户,增加9.2%;入社资金增加437.94万元,增加14.6%。沙埔镇吉祥水果农民专业合作社、冲脉镇冲脉食用菌合
2、作社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先后被列为区、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试点单位;广西柳城县古砦大米专业合作社和柳城县红日柑桔专业合作社被授予“柳州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二、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落实到位。合作社法颁布之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组织了专题学习讨论,研究出台了柳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合作社与县直部门工作交流搭建了对接平台。各乡镇也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
3、指定专人负责,积极与县直有关工作部门沟通联系,形成了步骤统一、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为激发广大群众新建合作社的积极性,我县不断加大宣传合作社法力度,使农民群众了解办社、入社带来的实惠,切实消除他们的顾虑。一是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管理知识,录制宣传资料通过县电视台进行专题宣传播报,各乡镇在集市设点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接受咨询5000多人次,把合作社法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二是组织外出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合作社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年来,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学习18批(次)60
4、0人次。三是每季度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合作社理事长和财务管理人员在县内集中开展培训1期,学习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知识,不断提高干群合作化意识。四是组织入社的社员进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社员生产技能。(二)坚持原则,逐步规范管理运作。在实际工作中,我县坚持三个指导原则:一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成不成立合作社农民说了算,合作社在法律范围内怎么运作农民说了算,政府主要是指导服务、示范推进,不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经营管理。二是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积极帮助合作社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章程,通过召开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使合作社从设立登记、制度
5、建立、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利益分配等环节均有章可循、规范统一。三是坚持“质量至上、效益为先”,努力做到新建一个,成功一个,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片面追求数量,促进合作社跨行业、跨区域发展,提高规模效益和运行质量。同时,严把专业合作社准入关,合作社登记注册由县产业化办公室、乡镇经管站、农服中心等部门协助完善各项制度后,报县工商局登记注册,保证了合作社质量。(三)结合实际,加强政策资金扶持。我县对合作社建立发展非常重视,在注册登记、用地、用电、农产品运输、资金、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一是落实资金扶持。2005年以来,先后安排了125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扶持资金主要用
6、于对合作组织成员进行培训、提供信息、管理和技术服务;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组织标准化生产;对农产品进行粗加工、整理、储存、保鲜;开展质量标准认证、品牌培育、检验检测、市场营销服务等。冲脉镇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年来获得政府扶持资金40多万元,迅速发展到入社会员100多户,种植食用菌4000多亩的中型农村经济组织,并带动周边乡镇及罗城县、宜州市部分乡镇种植食用菌达2万多亩。通过资金扶持,极大地提高了社员积极性、主动性,有效地增强了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二是落实生产优惠政策。涉农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开展工作,为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农资部门在购买种
7、子、化肥、农药等方面给予社员提供价格优惠和价格补贴。三是落实市场开拓和技能支持政策。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在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优势产业中,本着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农民增收原则,充分利用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带领群众致富,为致富带头人创造平等竞争的内外部环境,把合作经济组织“扶上马、引上路”。2007年10月,东盟国家实行有条件准入制度仅几天时间,我县蜜桔大量滞销,价格迅速下跌,最高每斤下跌到0.4元,为解决果农销路难题,县政府按照农产品出口规则,立即引导、协助果农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经济组织严格各项生产、包装程序,仅10多天畅通了出口渠道,恢复了市场价格。此外,为提高农民专业
8、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市场经济知识,增强合作意识,我县着重对一些经济组织进行引导帮扶,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建设合作社经营管理者队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主动与市检疫局沟通联系,在全县推广柑桔标准化生产机制,抓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管理人才、经营人才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热心合作事业的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者队伍,指导他们制定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提高产品品质、打造品牌,加强与其他经济组织间合作,诚信经营,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太平镇隘计村早熟柑协会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建立农村早熟柑批发市场,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外销,两年来通过合作社外销早熟柑达2500吨,价格一直保持在每公斤1.5
9、元以上,没有出现滞销、滥市等现象。 三、初步成效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践情况看,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广实用技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农民、企业、产业实现“三赢”。(一)成本降低,价格主动,农民得实惠。一是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单家独户农民购买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得不到优惠,反而增加重复运输成本,通过合作社形成规模需求统一批量采购,减少了中间环节,缩小了农资价格地域差距。冲脉食用菌合作社实行统一购种后,社员能够以低于市场价1-2元的价格买到种子,仅此一项亩均减少投入200元左右。二是提高了农产品价格,农户通过合作社联合起来,
10、共同面对市场价格涨跌,在定价上赢得一定的主动权。2008年,我县蜜桔90%以上通过合作社(或协会)组织外销,全年组织销售蜜桔8万吨,销售收入达2.5亿元,尽管当时蜜桔价格下跌,相对国内市场,通过合作社组织外销的蜜桔都高出市场批发价0.1元以上,仅此一项我县果农增收700万元以上。(二)质量提高,责任联保,企业得便利。在发展“订单农业”过程中,不少农业龙头企业面对单家独户的农户不按合同履约,常常束手无策,与合作社签订“订单”,有效地保证了双方按合同履约。一方面,加入合作社的成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生产,保证了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在合作社入股的社员,债务上承担了互相联保义务,与单家独户相比,偿债能力
11、、信用程度明显提高。鹏鑫源丝业、日田丝业等省市级龙头企业先后与合作社签订了产销合同,原料供应既得到保证,农产品品质又了有很大提高。(三)规模扩大,风险共御,产业得发展。单家独户的农业生产很难抵御市场风险,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协会等各类农民经济组织把广大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一定规模,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改变了农户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促进了产业规模化发展。最典型的是蜜桔和桑蚕,已迅速发展成为我县支柱产业:1994年,我县开始引进蜜桔种植,由于销售有保障,群众积极性空前高涨,到2009年,全县蜜桔种植面积已突破15万亩;桑园由2001年零星种植几百亩发展到现在12.6万亩,并有鹏鑫源丝业、石门山丝业
12、、日田丝业和鸿艺丝业等4家蚕丝加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营造宽松良好环境。切实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扶持合作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帮助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搞好信息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各种认证的申报,重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二是规范运作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章程,搞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内部组织运作机制和操作管理办法,在加工、销售、创品牌服务等方面实际运作起来,使其走向规范化发展之路。三是解决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大合作社成员种养技术培训力度,安排农技人员与合作社进行“一对一”挂牌服务,解决技术人才匮乏问题;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龙头企业下订单,合作社组织农户生产并负责统一收购,再由龙头企业进行精深加工和销售,使生产、加工、销售分工专业化,解决缺乏龙头企业支撑问题;整合财政和部门项目资金,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信用联保中介机构,解决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