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行业纳税评价案例分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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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竹木行业纳税评估案例分析,二 分 局,2,国内林业产业情况,林业产业是涉及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的复合产业群体,具有基础性,生态性,战略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林业产业发展迅速,为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作出了较 大 大贡献。,3,目前征管状况(一),竹木产业在东区是一个比较大的行业。它按经营性质可以分为竹木生产户、竹木经营户和竹木加工户三类。,4,目前征管状况(一),竹木生产户主要为林场,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企业未进行深加工生产销售,只是进行粗加工。如:除枝、削皮、截锯等工序。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税法规定免征,其他地方各税(费)企业都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如:湖南金森林业开发有限公

2、司等林场。,5,目前征管状况(二),竹木生产加工户又可分为两小类:正规生产加工户和零散小型加工户。竹木加工户有金石木业公司、永鑫建材公司等正规企业和零散个体加工户。,6,竹木经营户由于其没有固定场所、人员复杂、流动性大、一般没有进行深加工等特点、加上其经营方式按税收政策难以鉴定其是否为应税行为,造成征管执法难度大。致使税收有一定的流失。主要有来自外地的零散经营户或临时经营户。,目前征管状况(三),7,政策法规,为了进一步加强竹木行业税源管理,堵塞税收漏管,防止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

3、则湖南省农业产品收购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编制本操作提要:,8,政策法规(一),(一)、竹木生产户分为八大林场和其他林场、林农。八大林场,江丰林场,官渡林场,中岳林场,八,大,林,场,三叶公司,连云山林场,张坊森工林场,张坊汇森公司,湖南金森公司,9,政策法规(二),(二)、原木是指将划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锯材不属于原木,属于应税货物。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10,政策法规(三),(三)、林场、林农销售自产的原木、原竹予以免税。,11,政策法规(四),(四)、竹木经营户、竹木加工户销

4、售原木、原竹或者竹木制品,均应按照法律法规如实、及时申报缴纳各税。,12,政策法规(五),(五)、八大林场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帐薄和会计核算。销售原木、原竹(除特别指出可不开具发票外)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发票日期为装运原木、原竹的当日。销售原木、原竹给竹木加工户,木材生产指标应及时划转给竹木加工户。销售原木、原竹后,每月或每个季度按销售对象填写销售数量、金额明细表,与纳税申报表一同报送主管税务机关。,13,政策法规(五),八大林场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已代征的税款。主管税务机关按月或按季度对八大林场是否按规定代征税款进行检查、结算。,14,政策法规(六),(六)、八大林场销

5、售原木、原竹给外县(市)的竹木经营(加工)户,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按附列标准予以代征税款。具体条件为:,15,政策法规(六),(3)、提供竹木加工、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销售对象为个人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资金通过银行结算。,(1)、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16,政策法规(七),(七)、八大林场销售原木、原竹给本地竹木经营(加工)户,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按附列标准予以代征税款:具体条件为:,17,政策法规(七),(3)、提供竹木加工、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销售对象为个人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

6、印件);,(4)、资金通过银行结算。,(1)、提供本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已按期申报纳税证明;,18,政策法规(八),(八)、八大林场销售原木、原竹给本地竹木经营(加工)户以外的用材单位和个人时,可不开具发票,但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按附列标准予以代征税款。具体条件为:,19,政策法规(八),(2)、销售对象为单位的,提供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销售对象为个人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销售对象为单位的,提供本单位用材计划、证明;销售对象为个人的,提供乡(镇)政府证明。,(3)、一次交易金额超过5000元的,资金应通过银行结算。,20,政策法规(九),(十)、其他林场、林农销售原木、原竹

7、时,由乡(镇)林业管理站比照上述关于八大林场的规定予以代征税款。乡(镇)林业管理站在为八大林场办理原木、原竹的出口手续时,八大林场应提供开具的销售发票。,21,政策法规(十),(十)、本地竹木经营(加工)户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帐薄和会计核算。,22,政策法规(十),(1)、对购进的原木、原竹应按供货对象分大类、品目、数量、金额等,设立“生产企业收购原木、原竹日记账”和相应的月台帐明细帐;生产加工产品领用的外购原木、原竹,还应按投入、耗比、产出、产品销售等销售情况设置“生产企业耗用原木、原竹日记账”和相应的月台帐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实物库存应建立按月盘库制度,填制原木、

8、原竹盘库清单,登记库存帐薄。,23,政策法规(十一),(2)、对购销原木、原竹收付结算资金,应按现金、银行存款、资金往来等科目设置日(月)台帐明细帐,准确反映资金流动情况。各类账务必须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资相符。,24,政策法规(十一),(十一)、本地竹木经营(加工)户购进八大林场销售的原木、原竹,凭供货方开具的普通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其他林场、林农销售原木、原竹,凭自行开具的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5,政策法规(十一),本地竹木经营(加工)户开具或取得的合法发票(收购发票、专用发票、其他普通发票)应附以下单证作为原始凭证。(1)、检尺单、入库单、付款凭证、运费单据等。(

9、2)、单次支付收购款在1000元(含)以上的,还必须附供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6,政策法规(十一),(3)、大宗收购(单次支付收购款在10000元以上)的原木、原竹,还应附销货方开具的销货证明;(4)、收购免税原木、原竹的,应附竹木生产户开具的销售自产原木、原竹证明。主要内容包括:出售人、地址、身份证号码(或纳税人识别号),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出售人是其他林场、林农的,应签名;出售人是八大林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27,政策法规(十二),(十二)、本地竹木经营(加工)户应加强货币资金的核算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完善货款结算制度。本地竹木经营(加工)户的

10、下列购销业务必须通过银行结算货款:,28,政策法规(十二),(1)、从八大林场购进的原木、原竹;(2)、从其他林场、林农单笔购进额在5000元(含)以上的原木、原竹。(3)、大宗收购(单次支付收购款在10000元以上)的原木、原竹,还应附销货方开具的销货证明;,29,政策法规(十二),(4)、收购免税原木、原竹的,应附竹木生产户开具的销售自产原木、原竹证明。主要内容包括:出售人、地址、身份证号码(或纳税人识别号),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出售人是其他林场、林农的,应签名;出售人是八大林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30,政策法规(十三),(十三)、本地竹木经营(加工)户应加强货币资金的核算管理,严格

11、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完善货款结算制度。本地竹木经营(加工)户的下列购销业务必须通过银行结算货款:,31,政策法规(十三),(1)、从八大林场购进的原木、原竹;(2)、从其他林场、林农单笔购进额在5000元(含)以上的原木、原竹。,32,政策法规(十四),(十四)、木生产户、竹木经营户以及竹木加工户销售原木、原竹或竹木制品时,开具的运输证必须据实注明原木、原竹或竹木制品名称、数量和运出单位全称。运输证注明为竹木制品的,除我分局提供的可以不予代征的纳税户以外,按附列标准予以代征各税。,33,政策法规(十五),(十五)、林业主管检查部门在进行林业检查时发现运输证注明为原木、原竹而实际装运竹木制品

12、的,由林业主管检查部门暂时扣押交主管税务机关处理。,34,采取的征管措施,35,采取的征管措施(一),(一)积极可取的办法委托林业部门代征。委托林业站代征各种税款。零散加工生产业主在货物销售时,一般要到林业管理站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和木材检验码单(以下简称“证单”),证单上都详细注明材种、规格、数量,林业站只需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应代征的各税税种、税率、计税依据等,即可对各税一并征收。,36,采取的征管措施(二),(二)分局管征探讨强化管征、加大稽查力度。1、加强户籍管理,强化帐证建设。2、加大稽查力度。,37,采取的征管措施(二),1、加强户籍管理,强化帐证建设。对纳税人加强户籍管理,严格按规定

13、办理税务登记证。对规模较大的企业强制建帐,对规模较小或个体户必须建简易帐或粘贴簿,并及时监督到位。对未按税务机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建帐建证或帐证不健全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并处以罚款;责令限期仍不改正的,除对其予以处罚外,按核定征收方式管理,从高核定其月定额,按月申报缴纳。,38,采取的征管措施(二),注意事项:一是不论建帐还是按核定征收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征管法规定的纳税期限进行纳税申报;二是对核定征收方式规模较小的生产加工单位,加强日常纳税辅导,详细告知其当月销售收入高于定额的,应按实际取得的收入申报纳税;三是加强销售单价的管理,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其销售收入必须含价外费用(除税法明确规定

14、的达到“两个标准”的运费和销项税金外)。,39,采取的征管措施(二),2、加大稽查力度。强化税务稽查,加大处罚力度。将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不定期对生产经营异常的加工单位开展检查。检查其帐簿设置、收入、成本、及各项费用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全额及时申报;对规模较小的生产加工单位,着重检查其收购数量、生产数量(按折算比例)和销售数量,将其产品销售单价与同类帐证健全的加工单位进行比较,做到查处一户处理一户。,40,采取的征管措施(三),(三)、加强联手核定原木及木材产品计税价。由国税、地税、林业部门根据木材市场时价,按不同的原木品种、加工成品,共同核定一定时期内的计税价格,公平、合理地征收应征税款。,41,竹木制品各税定税标准,计税价格、税额的单位为:元,谢 谢!,浏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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