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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及项目验收标准(试行)发布实施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前言为适应全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工作标准化的需求,加强对该工作的指导,并使其更加规范,质量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总结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引用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吸取或参照选用相关行业的规范、规程及标准中适宜的内容,并参考有关地方标准,编写了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及项目验收标准,以统一全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工作。本标准共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治理工程项目划分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检查评分方法、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支(挡)拦工程质量检验、锚固与注浆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护坡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削坡减载与回填反压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通用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11章,规范性附录A、B、C、D,附表AI。本标准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和归口管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学会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有色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文华、贺杰、张明、胡建中、蓝冰、严良政、胡涛、贾邦中、卜俊贤。本标准经专家审查。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注意总结经验并积累资料,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交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学会,以便修订时参考
3、。目录1总则1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治理工程项目划分3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45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办法96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136.1排水明(盲)沟136.2排水隧洞146.3排水井(孔)157支(拦)挡工程质量检验标准177.1混凝土灌注抗滑桩177.2砌石挡土墙187.3混凝土挡土墙197.4加筋土挡土墙207.5防崩(落)石槽(台)207.6拦石坝(墙、堤)217.7拦石网与拦石桩(柱)228锚固与注浆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48.1预应力锚索(杆)248.2格构锚固258.3注浆加固269护坡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79.1锚喷支护279.2砌石护坡279.3锚杆与土钉墙护坡299.4格构护坡299.
4、5植被护坡3010削坡减载与回填反压工程质量检验标准3210.1削坡减载3210.2回填反压3211通用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3411.1钢筋加工与安装3411.2预应力筋加工与张拉3511.3混凝土构件预制36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泥砂浆强度评定38附录B(规范性附录)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39附录C(规范性附录)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40附录D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42附表A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43附表B-1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总结报告45附表B-2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总结报告49附表B-3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总结报告51附表B-4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
5、程设计总结报告53附表B-5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总结报告55附表B-6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测总结报告57附表C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意见书59附表D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申请66附表E竣工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目录67附表F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69附表G-1分项工程基本要求检查表75附表G-2分项工程实测项目检查评定表76附表G-3分项工程外观鉴定评定表77附表G-4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评分表78附表G-5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汇总表79附表G-6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80附表G-7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81附表G-8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表82附表H竣工图编制要
6、求83附表I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量和有关指标841总则1.1为了规范我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促进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1.2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治理与验收对象、验收的组织与实施要求、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要求。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验收,执行本标准。省级以下地方财政支持或其它社会资金开展的治理工程项目的验收参照执行。1.3本标准所称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是指采用工程措施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的项目。1.4治理工程验收分为竣工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在治理
7、工程完工且质量评定与自验合格后,进行竣工初步验收;试运行一个水文年后,进行竣工验收。1.5工程质量按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划分为优良、合格等级。1.6治理工程验收按照工程实体完好性、质量评定结果、资料档案完整程度、工程治理效果、项目组织与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予以通过或不予通过。1.7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与竣工验收,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本省现行的相关规范规程等技术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也适用于本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
8、/T0219-2006)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T0222-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及设计规范(DZ/T0239-20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3治理工程项目划分3.1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点的全部治理工程划归为一个单位工程;可将治理工点中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划分为子单位工程;当
9、多家施工单位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点中各自签约承担相对独立的工程时,可按子单位工程划分。3.2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和独立核算的工程,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工点中的所有子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包括所属范围内的所有分部工程。3.3分部工程:在单位(子单位)工程中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结构型式、施工特点和施工任务等划分的工程。3.4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材料、工序和分段的工程。3.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施工部位或变形缝等进行划分,抽检结果应有代表性。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参照附表A划分。4工程质
10、量检查、验收4.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级负责组织。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可委托或联合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验收。4.2承担单位负责按规定组织治理工程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4.3验收组由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和专家构成,验收专家根据项目规模,自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中随机确定35名。4.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1)现场查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体质量与运行状况,必要时对工程实体进行无损原位检测或破坏性检验;(2)听取承担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勘查、监测单位项目
11、实施情况的汇报;(3)查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档案,重点查看项目招投标文件、原材料半成品等检验报告、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和施工记录、工程实体的检验报告、设计变更程序文件、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决算与审计、验收整改和工程监测、维护与运行情况等内容;(4)讨论验收组验收意见,形成验收意见书。4.5竣工初步验收(1)完成治理工程设计要求(含经批准的治理工程变更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及整改内容;(2)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及进场复验报告齐全;(3)按照质量评定标准进行了质量检验评定,其中抗滑桩、预应力锚索、锚杆等工程进行实体无损检测,检测报告齐全;(4)承担单位
12、按照本标准附表B-1的要求,完成治理工程项目竣工总结报告。竣工总结报告应重点说明项目来源、组织建设程序、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档案、资金使用、初步验收意见等内容,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施工单位按照本标准附表B-2的要求,完成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总结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应重点说明工程的组织实施、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施工档案、执行合同设计规范情况、工程质量自评价等,并附竣工图和典型照片。施工总结报告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监理单位按照本标准附表B-3的要求,完成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总
13、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应重点对工程实施过程各项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见证采样检测、设计变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监理档案等进行说明。监理总结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7)设计单位按照本标准附表B-4的要求,完成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总结报告。设计总结报告应重点总结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批复的初步设计、变更设计的必要性以及手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执行设计情况及效果等。设计总结报告必须经设计负责人签字,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核、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勘查单位按照本标准附表B-5的要求,完成治理工程项目勘查总结报告。勘查总结报告
14、应重点阐述,通过施工地质编录和验槽,对实际揭露地质条件的新认识和结论,原有勘查成果的准确性,以及变更设计的地质依据。勘查总结报告必须经勘查负责人签字,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核、勘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9)监测单位按照本标准附表B-6的要求,完成治理工程项目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总结报告需重点说明监测工程布置与建造、观测工作情况、观测数据及分析图表、至验收时的监测结论等。监测总结报告必须经监测负责人签字,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核、监测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0)已按合同约定已办理工程款结算,并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对施工单位编报的工程决算进行了
15、审核;(11)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完成了治理工程资料的整理与立卷归档;(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任务书;(2)经批准的项目设计;(3)项目参建单位确定的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4)工程参加单位相应的资质复印件;(5)开工报告、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实验检验报告、关键工序检验记录、重点工程的原始施工记录、工程竣工图等;(6)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报告及验收评定表;(7)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资料;(8)工程进度款支付和费用调整依据,工程结算报告;(9)按附表B-1B-6编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竣工总结报告;(10)与工程有关的影像、图片等多媒体资料和成果数据库
16、;(11)其他必须提供的有关文件。意见书(附表C)。收申请(附表D)。4.6竣工验收4.6.2竣工验收需符合下列条件:(1)竣工初步验收合格;(2)试运行一个水文年后,治理工程达到设计要求;(3)办理了工程项目决算,进行了项目审计;(4)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5)验收所需提交的备查资料齐全(附表E);(1)工程进度款支付和费用调整依据,工程决算及审计报告;(2)按附表B更新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竣工总结报告、施工总结报告、设计总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及运行期效果监测结论;(3)承担单位对工程的竣工初步验收意见及其落实整改报告;(4)与工程有关的影像、图片等多媒体资
17、料和成果数据库;(5)其他必须提供的有关文件。4.6.4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验收组形成竣工验收意见书(附表F)。4.7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承担单位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做好项目工程档案归档工作(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工程档案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保存,项目立项审批、勘查、设计、竣工图、竣工验收总结、竣工验收意见书及工程资金管理等重要工程档案同时汇交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4.8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按要求进行治理工程的移交与维护管理。5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办法5.1工程质量检查评分方法5.1.2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
18、、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进行自检,按附表G-1G-5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包括可视化影像等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单位自检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5.1.3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和评定,自检合格后,将竣工自验报告和有关资料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等进行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验收文件必须经以上各方签字认可。5.1.4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评分值和工程项目的工程优良率。5.2分项工
19、程评分方法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包括了有关规范的主要点和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的部分。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能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检查结果填入附表G-1中。对工程质量具有一票否决的项目,要按有关规范查验试验资料,评定其是否合格,该项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如砂浆、混凝土强度等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进行检查评定。对规定的实测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查评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检查项目评定实得分数=检查项目规定分数合格率如检查项目的实际检查点(组)数少于规定的检查点(组)数,必须补充
20、足够后,方可计分。检查结果填入附表G-2中。5.2.3外观鉴定检查与评分对工程外表状况进行检查评定时,如发现外观缺陷,应区分档次进行扣分。对于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整修处理。外观鉴定评分结果填入附表G-3中。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按附表G-4所列逐款检查,缺少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扣分。资料检查评为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根据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定进行综合评分。分项工程评分=实测项目实得分之和外观缺陷扣分资料不全扣分。分项工程评分结果填入附表G-5中。5.3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分方法分部工程
21、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主要工程权值为2,一般工程权值为1,主要工程和一般工程由设计单位划分。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评分=评分用表见附表G-6和附表G-7。5.4工程项目质量评分方法工程项目质量评分,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优良率进行分级评定: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评定用表见附表G-8。5.5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和工程项目逐级评定。分项工程评分不小于85分者为优良,小于85分而不小于70分者为合格。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必须进行整修或返工,经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后,只能复评为合格。未达到
22、要求的,不能通过验收。所属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主要分项工程全部优良,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5分,分部工程为优良;所属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但主要分项工程未全部评为优良,则该分部工程为合格。所属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主要分部工程全部优良,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5分,单位工程为优良;所属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但主要分部工程未全部评为优良,则该单位工程为合格。工程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单位工程优良率不小于85%,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优良;工程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但单位工程优良率小于85%,则该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5.6治理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质量检查验收应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
23、。6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6.1排水明(盲)沟6.1.1基本要求6.1.1.1排水沟地基、基础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规范的要求。排水沟平面位置在设计中有明确标示时,按设计位置检查验收。6.1.1.2排水沟砌体所用原材料(片石、块石、混凝土预制块等)的质量、规格和砂浆配合比、砂浆强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勾缝密实。6.1.1.3排水沟的回填土、沉降缝与排水孔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底、沟壁及沉降缝处应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6.1.1.4排水盲沟的埋置位置、深度、断面尺寸、沟底纵坡、反滤层、防渗处理及所用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均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6.1.2质量
24、检验标准按表6-1、表6-2的规定执行。表6-1排水明沟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长度设计认可皮卷尺实测152平面位置临近建(构)筑物(20m以内)50mm每20m检查一点10远离建(构)筑物(20m以外)设计认可3断面尺寸不小于设计每20m测一个断面254沟底纵坡无反坡水准仪每20m测一点105沟底高程50mm水准仪每20m测一点56铺砌厚度不小于设计每20m测三点207表面平整度(凹凸差)20mm每20m测三点15注:平面位置“”指向外,“”指向内;表面平整度即凹凸差。下同。6.1.3外观鉴定排水沟砌体表面平整、顺直,沟体线条平顺,水流通畅。不表6-2盲
25、沟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沟底纵坡1%水准仪每10m测一点302断面尺寸不小于设计每10m测一断面303渗滤层厚度20mm每20m测一断面40注:若渗、滤层采用土工布,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要求的扣24分。2沟壁砌体顶面不高于地面,以利降雨迳流进入排水沟;或采取措施(如打孔等)使降雨迳流进入排水沟。不符合要求的扣12分。3盲沟滤层层次分明,出水口美观实用,出水顺畅,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6.2排水隧洞6.2.1基本要求6.2.1.1排水隧洞的设置位置、埋置深度、断面尺寸、渗井(孔)和仰斜排水井(孔)的数量及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6.2.1.2
26、排水隧洞的开挖应符合设计要求。6.2.1.3排水隧洞衬砌砌体和渗井(孔)、仰斜排水井(孔)所用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和砂浆与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6.2.1.4衬砌砌体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勾缝密实,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表6-3排水隧洞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轴线平面位置100mm经纬仪或全站仪每20m测一点102长度设计认可钢卷尺实测103衬砌厚度不小于设计每10m测一个断面254内空断面尺寸50mm每20m测一个断面206洞底高程100mm水准仪每20m测一点157进(出)口标高20mm水准仪实测206.2.1.5洞周回填密实,洞底
27、防渗处理和洞口稳定性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6.2.1.6渗井(孔)和仰斜排水井(孔)应通畅。6.2.3外观鉴定6.2.3.1隧洞衬砌混凝土要内实外光,表面平顺,蜂窝麻面深度不大于10mm,分布范围不超过总面积的0.5%,每超过0.5%扣5分。6.2.3.2进(出)水口平顺美观,流水顺畅,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6.3排水井(孔)6.3.1基本要求6.3.1.1排水井(孔)的位置、孔数、深度、直径、倾斜度、结构、井(孔)口保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6.3.1.2排水井(孔)所用原材料的性能、规格、质量等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6.3.2质量检验标准按表6-4的规定执行。表6-4排水井(孔)质量
28、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井(孔)数不少于设计全部202井(孔)中心间距100mm经纬仪测,全部103井(孔)深度100mm量钻具钻杆长度,全部204井(孔)径不小于设计钢卷尺量套管直径,全部155倾斜度1%测斜仪测,全部206过滤料充填量不小于设计尺量或称重换算,全部15注:1.井(孔)深指要求钻透的岩、土层之下的深度;2.过滤料充填量可按放入的合计长度或体积量计。6.3.3外观鉴定排水井(孔)排水顺畅;群(排)井(孔)应按设计要求排列整齐,井口保护措施符合设计要求,牢固、美观。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7支(拦)挡工程质量检验标准7.1混凝土灌注抗滑桩7.1.1
29、基本要求桩孔断面尺寸、深度、护壁及成孔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孔深必须结合滑动面的位置和嵌岩段长度等实际情况确定。护壁混凝土应密实并与围岩(土)密贴,同时保证壁面垂直度和桩身净空尺寸。挖孔、钻孔过程中应进行地质编录和检验,提供地质结构柱状图,记录滑动面的地质特征。桩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及时进行孔底处理,必须做到无松渣、淤泥等软弱层,以保证孔底情况满足设计要求。原材料和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桩身混凝土必须连续灌注,捣固密实。钢筋配置数量、规格及长度必须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5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规定如下:设计等级为级或横断面面积大于2m2的桩,以及对质量有怀疑的桩,均应全部检测。其
30、他桩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少于10根。当检测出有缺陷的桩数大于被检测桩数的30%时,应全部检测。检测方法采用无损检测法(参见有关规范),对有缺陷的或有其他问题的桩应钻取芯样检测。桩的无损检测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检测结果需经设计单位认可。7.1.2质量检验标准按表7-1的规定执行。7.1.3外观鉴定桩顶、桩身外露面应平整、美观,不得有明显缺陷,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表7-1混凝土抗滑桩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桩位100mm经纬仪测或尺量每桩202桩身断面尺寸不小于设计每桩上中下部各一断面353桩身倾斜度挖孔桩0.5%每桩吊线测量,查灌注前记
31、录20钻孔桩1%4桩底高程50mm全部实测,查灌注前记录105桩顶高程50mm水准仪测量157.2砌石挡土墙7.2.1基本要求7.2.1.1地基必须满足设计承载力的要求,基坑验槽合格后应及时封底,严禁超挖回填虚土。7.2.1.2石料规格和质量,砂浆的配合比和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7.2.1.3砌石分层错缝,内外搭接,丁、顺石交错,浆砌时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干砌时不得松动、叠砌和浮塞。7.2.1.4墙背反滤层采用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墙背填料等级不应低于设计要求。7.2.1.5沉降(伸缩)缝、泄水孔数量、位置、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7.2.2质量检验标准按表7-2
32、的规定执行。7.2.3外观鉴定7.2.3.1砌体坚实牢固,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的扣13分。7.2.3.2泄水孔坡度向外,坡度不小于5,无堵塞现象,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7.2.3.3伸缩(沉降)缝位置、缝宽及材料符合设计要求,整齐垂直,上下贯通,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表7-2砌石挡土墙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平面位置浆砌片石50mm经纬仪或全站仪每10m在墙面测三点10干切片石50mm2顶面高程浆砌片石20mm水准仪每10m测一点10干砌片石20mm3断面尺寸不小于设计每10m测一个断面254底面高程25mm水准仪每10m测一个断面155墙背坡度
33、0,0.5%每10m检查一处206浆砌砌缝宽度40mm每10m检查二处107表面平整度浆砌片石30mm每20m测三处10干砌片石30mm7.3混凝土挡土墙表7-3混凝土挡土墙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平面位置30mm经纬仪每10m在墙面测三点102顶面高程10mm水准仪每10m测一点103断面尺寸不小于设计每10m测一个断面304底面高程25mm水准仪每10m测一个断面155墙背坡度0,0.5每10m检查一处256表面平整度10mm每10m测三处100.5%,每超过0.5%扣2分。,无堵塞现象,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7.4加筋土挡土墙7.4.1基本要求77.
34、7.7.7.5防崩(落)石槽(台)7.5.1基本要求表7-4加筋土挡土墙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拉筋带长度不小于设计检查记录252平面位置50mm经纬仪每10m测一点203墙顶高程50mm水准仪每10m测一点154墙面坡度0,0.5%每5m用锤线或坡度板测一处205面板缝宽10mm每20m至少量五条106墙面平整度15mm每20m量三处10注:竖直度“”指向外,“”指向内,下同。7.5.1.1原材料的品种、质量符合设计要求。7.5.1.2设置位置、结构型式、断面尺寸和排水、防渗处理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7.5.2质量检验标准按表7-5的规定执行。表7-
35、5防崩(落)石槽(台)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槽底、台面高程100mm水准仪每10m测一点502槽、台尺寸50mm水准仪每10m测一处507.5.3外观鉴定防崩(落)石槽(台)外观应整齐、牢固,不符合要求的扣13分。7.6拦石坝(墙、堤)7.6.1基本要求7.6.1.1拦石坝(墙、堤)构筑应坚实,位置、高程和结构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7.6.1.2砌体所用原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等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7.6.1.3土质坝(墙、堤)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分层夯实,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7.6.1.4缓冲填土层及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6、7.6.2质量检验标准浆砌石和混凝土拦石坝(墙、堤)按表7-2、表7-3的规定执行,土质坝(墙、堤)按表7-6的规定执行。表7-6土质拦石坝(墙、堤)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长度、高度符合设计每10m量一组302顶宽、底宽10%每10m量一组303坡度不陡于设计每10m量一组407.6.3外观鉴定浆砌石和混凝土拦石坝(墙、堤)按7.2.7.7拦石网与拦石桩(柱)7.7.1基本要求7.7.1.1拦石网与拦石桩(柱)的布置、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7.7.1.2桩、柱材料的品种、规格、强度以及埋设、连接、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预制桩、柱的质量按11.3条检查评
37、定。7.7.1.3拦网材料的品种、规格、强度、编结方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7.7.2质量检验标准按表7-7的规定执行。表7-7拦石网与拦石桩(柱)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网底高程符合设计水准仪每10m测一点102起讫点符合设计每段测二点103桩(柱)、网高度50mm抽测10%154桩(柱)埋入深度不小于设计抽测20%205部件断面尺寸5%抽测10%156桩(柱)间距200mm抽测10%157网孔尺寸不大于设计要求每20m抽测5孔157.7.3外观鉴定拦石网与拦石桩(柱)坚固、整齐、美观,不符合要求的扣13分。8锚固与注浆工程质量检验标准8.1预应力锚索(杆)
38、8.8.2条检查评定。8.1.1.5锚头墩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8.1.1.6锚索(杆)承载力检验:在锚索(杆)锁定前,应随机抽取锚索(杆)束(根)总数的10%20%且不少于3束(根),进行设计锚固力120%的超张拉检验。重大工程可对所有锚索(杆)进行超张拉检验。超张拉试验应提供超张拉试验成果汇总表和检测点位分布图。8.1.1.7当设计对锚索(杆)有特殊要求时,应增做相应的检验验收试验。8.1.2质量检验标准按表8-1的规定执行。表8-1预应力锚索(杆)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锚孔深度符合设计全部实测252锚孔孔径不小于设计查施工、监理记录2
39、03锚孔孔位与高程100mm经纬仪水准仪,查施工、监理记录全部104锚孔斜度1%钻孔测斜仪测全部155内锚段长度不小于设计查成孔施工、监理记录全部30外锚墩混凝土密实,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8.2格构锚固8.2.1.2锚杆(管)的原材料规格、质量和锚孔孔径、孔深与锚固段长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8.2.1.3现浇钢筋混凝土格构的钢筋制作按11.1检查评定。预应力锚索按11.2检查评定。预制钢筋混凝土格构按11.3检查评定。8.2.1.4锚杆(管)承载力,拉拔力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应随机抽取各类型锚杆总根数5%10且均不少于5根做抗拔力检测,检测出的抗拔力符合设计要求,并
40、提出抗拔力检测成果汇总表和检测点位分布图。8.2.1.5砌石或混凝土格构应密实、坚固。8.2.2质量检验标准按表8-2的规定执行。表8-2格构锚固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轴线位置浆砌石50mm经纬仪每20m测三点10混凝土30mm2断面尺寸浆砌石40mm每20m测三处30混凝土20mm3格构坡度0.5%每20m测三处104表面平整度浆砌石20mm每20m测三处10混凝土10mm5锚孔孔位50mm经纬仪,测全部106锚杆(管)长度-50mm全部207锚固角度1%测斜仪测全部108.2.3.1砌石表面平整,整体坡度平顺,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8.2.3.2混
41、凝土内实外光,蜂窝麻面深度不大于10mm,蜂窝麻面分布范围不得超过外露面积的0.5%,每超0.5%扣5分。8.2.3.3锚头混凝土密实平整,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8.3注浆加固8.3.1基本要求8.3.1.1注浆范围(平面的、垂向的)、注浆钻孔的布置和孔径、孔深、偏斜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8.3.1.2注浆材料的品种、性能、浆液配合比与注浆压力等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8.3.1.3注浆加固后岩土体质量检测孔(点)数为注浆孔总数的510%,且不少于5孔(点)。检测方法用钻取芯样或其他有效的方法。8.3.2质量检验标准按表8-3的规定执行。表8-3注浆加固质量检验标准序号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42、实测方法和频率规定分1注浆压力符合设计查施工、监理记录402孔位200mm用经纬仪抽查2%153孔深200mm查施工、监理记录304钻孔偏斜率5%查施工、监理记录158.3.3外观鉴定加固范围内,注浆孔口部回填处理效果好。有缺陷的扣35分。9护坡工程质量检验标准9.1锚喷支护9.1.1基本要求9.1.1.1锚喷材料、砂浆配合比、强度等必经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边坡坡率符合设计要求,并处于稳定状态。钢筋制作与安装按11.1检查评定。9.1.1.2锚喷岩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喷层要密实,受喷面底部不得有回弹物堆积。9.1.1.3喷射前做好排水设施,对个别漏水孔洞、缝隙应采取堵水措施。9.1.1.
43、4不允许钢筋与锚杆外露,不允许漏喷、脱层和混凝土开裂脱落,喷层与坡体连结紧密。9.1.1.5锚杆抗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随机抽取锚杆总根数510且不少于5根的锚杆做抗拔力检测,检测出的抗拔力符合设计要求,并提出抗拔力检测成果汇总表和检测点位分布图。9.1.2质量检验标准按表9-1的规定执行。9.1.3外观鉴定喷层密实,表面平顺整齐,无明显凸凹面,回弹物已清理干净,不符合要求扣13分。9.2砌石护坡9.2.1基本要求9.2.1.1砌石所用石料质量、规格和砂浆配合比、强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表9-1锚喷支护质量检验标准序号检验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规定分1孔深及锚杆长度符合设计查施工、监理记录102锚杆数量不少于设计查施工、监理记录103锚杆拔力(KN)拔力平均值设计值最小拔力0.9设计值按锚杆数1%,且不少于三根做拔力试验304网孔尺寸符合设计查施工、监理记录105喷层厚度平均厚度设计厚度检查点的60%设计厚度最小厚度0.5设计厚度。每20m测3个断面,断面上测点间距35m306锚喷面积不小于设计全部109.2.1.2护坡坡脚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