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商业会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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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一:烟草行业商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烟草商业企业特点和要求,制定本核算办法。第二条 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的境内烟草商业企业(以下简称商业企业)。第三条 会计核算采用“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管理模式,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实行总公司、省级公司、市级公司三级核算。第四条 企业应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五条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第六条 企业应划

2、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七条 企业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八条 企业应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九条 企业应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向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企业主管部门、企业管理层、债权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第二章 基本要

3、求第一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条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一、可靠性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二、相关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三、可理解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四、可比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

4、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五、实质重于形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六、重要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七、谨慎性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八、及时性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二节 会计核算一般要求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5、计法和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第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留存收益的增减;(五)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第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商品和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计量与验收的核算流程,形成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一)卷烟商品、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其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验收入库

6、单、领用单、退库单、盘点报告单、工具用具领用申请单等,并做好有关领用登记和仓库台账的记账工作。(二)烟叶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烟叶生产、收购、挑选整理、调拨、结算、库存各环节的物流过程。烟叶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包括企业对烟农的烟用物资投入及办理各种补贴资金(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等)的原始单据。烟叶收购、挑选整理、调拨结算环节的原始记录包括磅码单、烟叶收购报表、烟叶验收入库清单及汇总表、烟叶运输交接单、挑选整理报告单、烟叶出库单、烟叶调拨单、烟叶盘点报告单等。(三)职工薪酬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补贴等记录。(四)设备使

7、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的验收单、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验收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的登记工作。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第十五条 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由总公司统一规定。第十六条 企业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及总公司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第十七条 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

8、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第三章 会计政策第一节 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第十八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本核算办法所指的现金等价物是指烟草商业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第十九条 资产减值准备烟草行业目前只提取坏账准备,对于其他资产暂不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采用余额百分比法,按应收款项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的5计提。第二十条 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统一采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的办法。对低值易耗品的判定原

9、则上不采用价值标准,企业对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可周转使用的容器等都应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第二十一条 存货的计价1、初烤烟叶购进入库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烟叶实际成本=购进价+烟叶税-进项税+烟叶生产投入补贴),销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2、复烤烟入库采用实际成本计价,销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出口销售可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3、卷烟购进入库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批发销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进出口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个别计价法;零售卷烟可采用实际成本价或售价计价,由各省级公司根据管理需求确定;4、烟叶生产物资采用实际成本计价;5、包装物购进入库采

10、用实际成本计价,耗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6、低值易耗品购进采用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第二十二条 烟叶生产投入补贴(一)烟草商业企业可以在烟叶收购价格外适当进行烟叶生产投入补贴,用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烟叶生产专用物资,产业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技术与管理服务等方面,具体补贴范围如下:1、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包括烟水配套工程、田间道路建设、土壤改良、烟草机械化、烤房建设及改造的补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前所发生的项目规划、论证、勘探、设计、咨询等前期工作费用的补贴也包括在内。2、烟叶生产专用物资补贴,包括种子、化肥、地膜、烤煤、农药、预检袋的补贴。3、专业化服

11、务补贴,包括测土配方、病虫害统防统治、科技推广服务、防洪抗旱等自然灾害防治的补贴。科技推广服务补贴包括特殊品种、育苗、专业化烘烤、土地流转协调、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等补贴。防洪抗旱等自然灾害防治补贴包括防洪、抗旱、防震、防雹等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方面的支出和对受灾烟农的补贴,具体项目为专业化气象服务补贴、自然灾害保险、自然灾害风险基金、防灾物品补贴、直接对受灾烟农的补贴等。(二)发生补贴先在“烟叶生产投入补贴”及其明细科目归集;烟叶收购入库时,将烟叶生产投入补贴按收购成本计算配比计入各等级烟叶实际成本。第二十三条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债券投资1、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初始投资成

12、本包括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债券初始投资成本扣除相关费用及应收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2、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可以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如金额较小的,也可以于购入债券时一次摊销,计入损益。3、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 债券投资应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

13、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二)其他债权投资1、其他债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的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分期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3、处置其他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三)委托贷款1、企业委托贷款,按实际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本金和支付给金融机构的手续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计息期计提。3、支付给金融机构的手续费如金额较大的,可以于贷款发生日至到期

14、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贷款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如金额较小的,也可以于贷款发生时一次摊销,计入损益。第二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日常核算:企业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1、成本法核算的范围: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烟草行业为持股比例50以上的经营卷烟、烟叶、复烤、烟机的被投资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

15、重大影响。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除经营烟草主业且持股比例为50以上的投资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三)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四)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

16、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未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投资收益。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作任何处理。(五)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17、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具体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达到或超过2000元(不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残值率、折旧方法如下表:类 别折旧年限残值率折旧方法一、房屋建筑物20年5%平均年限法二、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简称:生产设备)10年 5%平均年限法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简称:辅助设备、器具、家具)5年5%平均年限法四、运输工具4年5%平均年限法五、电子设备3

18、年5%平均年限法六、土地不计提(三)固定资产折旧范围1、除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外一律计提折旧:(1)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2、企业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3、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4、按上述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企业以前年度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不再调整。即企业已提

19、完折旧的,不再冲回;未提完折旧的,企业应重新判断尚可使用年限,并在尚可使用年限内平均计提。尚可使用年限不应超过该类固定资产的最长折旧年限。(四)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改建支出时,企业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所发生的改建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在此基础上重新

20、确定固定资产原价,延长使用年限的,适当延长折旧年限。(五)固定资产的修理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记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成本、费用。(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于处置状态的固定资产不再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应予终止确认。第二十六条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1、转作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调整原始价值及以后月份计提的折旧,之前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第二十七条 无形资产(一)无形资产的计价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作为初始成本;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初始成本;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

22、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初始成本。(二)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计入损益。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平均摊销。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平均摊销。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两者之中较短年限平均摊

23、销。4、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其中计算机软件按3年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无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除外)按10年平均摊销。(三)土地使用权的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企业整体购买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合理分配的,可以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第二十八条 长期待摊费用(一)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企业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

24、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年。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第二十九条 收入确认原则(一)销售商品的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入账,并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25、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二)结合结算方式,商品销售收入按下列原则确认: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交给购货方(无论商品是否发出)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以本期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预收货款,以商品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4、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以商品已经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以代销商品已经售出,并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三)根据烟草行业的实际情

26、况,特作如下规定:1、卷烟流通企业必须真实反映当期卷烟销售收入。在商品发出,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确认该项卷烟销售收入。2、烟叶产销企业必须真实反映当期烟叶销售收入。当原烟发出,双方办妥交接手续确认后,确认该项烟叶销售收入。第三十条 捐赠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或其他物资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对外捐赠时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第三十一条 费用归口环节分摊原则费用统一按照行政、专卖、卷烟、烟叶四个环节进行归口核算。(一)工资费用归口环节划分原则首先按照卷烟、烟叶、行政和专卖环节上年实发工资的比例,来确定1-11月各环节的工资计提数,12月末按照本年的实发工资比例重新计算调整全

27、年各环节工资计提数(系统中可统一设定分配参数)。会计期末,通过表结法把行政和专卖环节的工资费用按照卷烟、烟叶工资费用比重分摊到卷烟和烟叶环节。(二)其他费用归口环节划分原则1、省公司本级费用:先在行政和专卖管理环节归集,编制报表时按照全省两烟收入的比例将费用分摊到卷烟,烟叶环节。2、州市公司本级费用:有两烟经营的公司,发生的费用划分为四个环节,能够直接认定的直接进入卷烟、烟叶、专卖环节,不能直接认定的先在行政管理环节归集,编制报表时按照当年预算卷烟、烟叶销售收入比例将专卖环节及行政管理环节费用分摊到卷烟、烟叶环节。只有卷烟经营的公司,发生的费用划分为三个环节,能够直接认定的直接进入卷烟、专卖环

28、节,不能直接认定的先在行政管理环节归集,编制报表时费用统一归集到卷烟环节。3、县级分公司费用:有两烟经营的县级分公司,发生的费用划分为三个环节,卷烟部门或为卷烟经营发生的费用直接认定为卷烟环节费用,专卖部门发生的费用归集到专卖环节,其他部门发生的费用全部进入烟叶环节费用,编制报表时将专卖环节费用按收入比例分摊到卷烟、烟叶环节。只有卷烟经营的公司,发生的费用划分为二个环节,专卖部门发生的费用归集到专卖环节,其他部门发生费用全部进入卷烟环节费用,编制报表时将专卖环节费用全部分摊到卷烟环节。(三)三项费用在按照“卷烟、烟叶、专卖、行政”四个归口环节直接认定或分摊的基础上,对归集在“烟叶”归口环节的三

29、项费用进一步细分为烟叶生产环节费用、烟叶收购环节费用、烟叶调拨销售环节费用。烟叶生产环节费用、烟叶收购环节费用、烟叶调拨销售环节费用的划分,按照业务发生的时间、业务发生的部门和具体业务的经济性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在烟叶生产期间发生的与烟叶生产有关的各种费用归集到烟叶生产环节;在烟叶收购期间发生的与烟叶收购有关的各种费用归集到烟叶收购环节;在烟叶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与烟叶调拨销售有关的费用归集到烟叶调拨销售环节。第三十二条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将本期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

30、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第三十三条 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行业现未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行业内企业之间的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负债、权益的划转(有偿或无偿)按照账面价值进行处理,与行业外单位发生的以上事项必须按照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四条 会计政策变更(一)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二)会计政策的变更,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三)下列事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1、本期发生的交

31、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四)企业按照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应按国家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如果没有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企业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政策时,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五)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以及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第二节 会计估计变更第三十五条 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由于企业经营活动中内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某些会计

32、报表项目不能精确地计量,而只能加以估计。如果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并不表明原来的估计方法有问题或不是最适当的,只表明会计估计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目前已经失去了继续沿用的依据。 下列属于常见的需要进行会计估计的项目:1、坏账;2、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3、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4、无形资产的受益期;5、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6、收入确认中的估计等。 第三十六条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会计估计变更时,不需要计算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不需要重编以

33、前年度会计报表,但应对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二)会计估计的变更,如果仅影响变更当期,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如果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 (三)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很难区分时,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四)会计估计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事项: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包括变更的内容、变更日期以及为什么要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包括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以及对其他各项目的影响金额

34、。3、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易确定的理由。第三节 会计差错更正第三十七条 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为了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但是,在日常会计核算中也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会计差错,常见的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1、采用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所不允许的会计政策;2、账户分类以及计算错误;3、会计估计错误;4、在期末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未予调整;5、漏记已完成的交易;6、对事实的忽视和误用;7、提前确认尚未实现的收入或不确认已实现的收入;8、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差错。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应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

35、关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二)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非重大会计差错,指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三)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重大会计差错一般是指金额比较大,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

36、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金额10%及以上,则认为金额比较大。(四)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产生的当期已经更正;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五)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第三十八条 会计差错更正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事项: (一)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包括重大会计差错的事项陈述和原因以及更正方法。 (二)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包括重大会计差错对净损益的影响金额以及对其他项目的影响金

37、额。第四章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有“*”标识的科目,是在行业会计科目设置中已经增加的部分新准则科目与实际执行过程中有较大差异的,烟草行业暂不使用该科目,待行业统一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再行启用(详见会计科目表)。(二)设置依据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与新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以新准则为基础的会计科目编码与名称。(三)设置原则1、总公司统一制定一级、二级及部分三级会计科目及代码。总公司未作统一的三级及以下会计科目可由各省级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2、鉴于会计科目编码与名称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省公司、工业公司的会计科目,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国家局下发的科目进行一定的取舍,由省公司、工业公

38、司为单位制定本省的会计科目体系。3、会计科目表中所带的辅助核算项目,除了总公司指定的必输项目外,其余辅助核算项目可由各省级公司根据管理需要自定。第一节 资产类科目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的资产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类科目第三十九条 1001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在其他应收款下设置备用金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在本科目反映。(二)本科目按“现金流量

39、项目”、“合并范围内外项目”等进行辅助明细核算。(三)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第四十条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二)本科目按存款的金融机构设置二级明细

40、科目,按“账户档案”、“现金流量项目”、“合并范围内外项目”等进行辅助明细核算。(三)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账户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五)对于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外汇账户,外币存款的核算和管理方法与人民币存款的要求相同。但在会计核算上,应采用复币记账,科目的借方、贷方、余额均应同时登记人民币和外币。

41、(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第四十一条 1004 内部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省级公司的存款。(二)本科目按“现金流量项目”等进行辅助明细核算。(三)企业将款项存入省级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收回时做相反分录。(四)省级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收到企业内部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返还时做相反分录。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省级公司的内部存款。第四十二条 1012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其他等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

42、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其他”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按“现金流量项目”、“合并范围内外项目”进行辅助明细核算。(三)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第四十三条 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一)烟草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前,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短期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企业购入不能随时变

43、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二)本科目按短期投资的种类设置“股票”、“债券”、“基金”、“其他”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三)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确认计量。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各种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或者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企业购入的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投资成本。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

44、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进行辅助核算时登记所增加的股份。出售短期投资时,对于投资种类、交易次数较少的企业,按每项投资逐项结转,其成本根据情况结转:全部处置某项短期投资时,其成本为投资的账面余额;部分处置某项投资时,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总平均成本是针对某项投资余额中不同批次、不同成本的短期投资,计算企业综合投资成本,按企业综合投资成本乘以数量(如:债券数量),从而得出需结转的投资成本。处置短期投资时,按上述方法确定出售部分的成本。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

45、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成本。第四十四条 *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第四十五条 1121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二)本科目按“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按“客商”等进行辅助明细核算。(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

46、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账款时,应按应收票据面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2、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或“短期借款”科目。 3、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

47、票据责任。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烟叶生产物资”、“周转材料”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材料时,按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库存商品”、“烟叶生产物资”、“周转材料”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或应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科目。4、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应收票据到期而付款人无力支付到期票款时,应当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四)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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