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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陶瓷专卖店建设、补贴与报销政策第一节 专卖店建设原则1、 专卖店采用厂商共同投入的原则进行建设,厂家提供装修补贴及样板砖补贴;2、 费用报销上采取二年分摊,季度报销原则,报销金额=有效资金回笼*(5)%;3、 在多个专卖店同时报销的情况下,采取先验收先报销的原则,在没有报销完而终止营业的专卖店不在给予报销。第二节 专卖店支持政策1、 样板支持样板按经销价8折进行补贴支持,经销商先行购买,验收合格后以产品补贴的方式给予支持。2、 补贴支持标准内容补贴标准旗舰店专卖店(大)专卖店(中)专卖区(小)展示面积400以上200-400100-200100以下特大/一类城市800元/600元/450元/-
2、二类城市600元/500元/400元/200元/注:特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一类城市:省会城市、直辖市、发达的地级城市二类城市:除了特大、一类城市以外的均为二类城市。第三节 专卖店建设流程经销商(书面申请)销区经理(审核)销售副总经理(审批)设计部(设计平面图)经销商(确认平面图)设计部(设计施工图)经销商注:1、经销商必须填写专卖店建设申请表,办理书面申请;2、销区经理审核时间为一个工作日,销售总监审批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时间以收到经销商书面申请算起);3、设计部平面图设计时间为3个工作日;4、施工图设计时间为7个工作日(时间以收到经销商确认的平面图算起);5、为了确保工作效率,
3、各部门如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经销商可以向营销中心投诉。第四节 专卖店验收经销商(装修通知)销区经理(预验收)经销商(整改)销区经理(组织相关人员正式验收)经销商使用注:1、经销商装修完工15天内通知销区经理预验收;2、 销区经理在7天内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经销商进行整改;3、 经销商整改完成后,由销区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在10天内进行正式验收,并填写专卖店验收表,作为经销商报销的依据。4、 验收标准:外立面按照施工图的要求施工,门头规格符合申报的要求,门头灯箱布表面平整,安装稳固位置醒目,符合 艺术VI形象的要求。有无按公司设计要求进行安放饰品及饰品的档次是否与 意术相符。墙地砖样板铺贴平整无翘
4、边角现象,符合 艺术铺贴要求。经切割加工的砖介边整齐不割手,边角不能有崩裂现象。形象壁、服务台摆放位置得当,突出 艺术的形象。音乐按公司要求播放,香薰统一摆放。 专卖店的战士应该与公司主推产品保持一致,展示产品的80%以上应该为公司的主推产品。VI表示的运用符合公司形象手册的要求,禁止滥用、误用VI的情况。POP摆放整齐,促销品摆在合适的位置。7墙面、地面、样板、形象板、服务台按标准施工。店内各角落部位不得有垃圾堆放。无陈旧破损的宣传资料。装饰用材料的质量必须保证与品牌形象一致,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吊顶符合施工图,照明灯光亮度满足产品展示要求。注:详见2.2、 专卖店装修验收表第五节 专卖店报销
5、经销商(备齐相关资料)销区经理(审核)市场部(审核)销售副总经理(审核)销售总经理财务部(报销)记入经销商账户注:1、报销需提供资料:专卖店申请表、专卖店验收表、专卖店效果力量(外立面、形象台、门头、铺贴效果、样板铺摆相片);2、 报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3、 装修补贴计算;装修补贴=季度有效资金回笼*(5)%4、 装修补贴不计入经销商资金回笼;5、 报销金额=标准金额*面积*评分第六节 专卖店管理规定1、 专卖店关闭、整改和二次装修问题:若因市场关闭或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专卖店必须关闭或拆除的,经销商和销区经理应及时上报市场部和财务部销案,专卖店装修补贴未补贴的部分将不再给予补贴。若有不及时上报继续套取装修补贴的,一经发现,除追回经销商已补贴的装修费用外,还将分别给予经销商1万元和相关业务员1000元以内的罚款。对于进行整改的专卖店,公司只提供样板支持,不再另设装修补贴。若需要进行二次装修的专卖店,由经销商提出重新装修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可按新的专卖店装修政策给予支持,但原来专卖店没有报销完的费用从原专卖店拆除当月起作废。附: 专卖店装修申请表 专卖店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