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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和县政府与我局签订的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安全生产创新管理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现制订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发201140号、国发20123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平安交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紧紧围绕“
2、保安全、保畅通”的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护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我县交通运输系统事故防控的有效途径,全面提高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促使防范目标更加明确,反应更加迅速,防范重点更加准确,防范措施更加有效。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般事故逐步减少,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不突破市交通运输局和县政府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项指标。三、组织机构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晓明局长任组长,王满荣、林福祺、俞勇、石光明、徐勇、李萌
3、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县公路段、县运管所、县港航处、县质监站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公路段、县运管所、县港航处、县质监站分管安全的领导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安运科。领导小组指导和督促局属各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各相关单位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体系建设工作。各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四、监管责任根据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今年将重点开展四个项目的防范体系建设工作。 (一)以道路(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县运管所,配合单位
4、:局安运科);(二)以水上客(渡)运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县港航处,配合单位:局安运科);(三)以重大桥隧运行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县公路段,配合单位:局建管科、质监站);(四)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局建管科、质监站,配合单位: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公路段)。五、工作措施(一)探索推行道路运输行车图制度,实施分段限速。道路运输行业原使用的GPS设备只能对整条线路设置一个最大限速值,不能实现分路段限速标准管理。为解决这一问题,挖掘3G视频监控设备潜力,探索推行道路运输行车图制度,实施分段限速。
5、根据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沿线安全隐患路段及安全管理需要等要素将客运线路划分为若干路段,实地采集路段控制点,将路段控制点经纬度、限速值等信息导入车载3G设备,实现分段限速超速自动语音报警、危险路段自动语音预警提醒等功能,提高线路运营安全的智能化管理水平。(二)督促企业实施安全健康体检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体检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根据安全管理要素与事故风险概率相关度确定分值标准,以各项管理要素为体检项目逐项检查评估,以体检细目的最后分值进行分级,体检成绩满分1000分,检查得分900分(含900分)以上的为健康,得分800900分(含800分)的为亚健康,得分在800分以下为不健康。安
6、全健康体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制度,对体检发现的问题,列入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安全健康体检制度将绩效考核与日常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机结合,可有效预防、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三)运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长效机制,联合交警等相关部门打非治违,共保安全。运管部门建立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等信息沟通长效机制,及时掌握营运车辆违章和事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联合交警部门对下列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超载20%以上、超速5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纪录的严重违法行为,限期整改,企业不得聘请其驾驶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对企业有以上1项违规2次以上的,约谈并限期整改,整改
7、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整改期暂停发放有关许可;企业月违章率和事故数(违章数除以车辆数)达到一定比率的(按照各行业细分制定相应比率),按照不同比率发整改通知,督促企业加强驾驶人员管理;每月违章2次以上,每季度发生事故(同责以上)1起或违章5起以上的,接受不低于4学时安全培训,整改后再犯的,予以辞退。(四)创新机制,实施公路网格化管理(路长制)。以路长、基层站分级管理为纵轴,以线块管理为横轴,将公路以“网格”形式划分。落实管理力量下一线,网格化管理区域设立岗亭,配备路长及路政、养护人员,定人定责,环环相扣,构建全覆盖、无缝隙、高效率的管理体系。强化考核,采用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路
8、长、基层站进行考核。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路长制),及时掌控公路动态信息,加强重要公路安全监控,保障公路畅通。(五)推进水路旅游客运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通过对水上旅游客运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等因素调查分析,按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安全管理机构设置、责任制分解落实、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重点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船舶设备维护、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台帐的规范建立等方面创新性探索,出台水上旅游客运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化指导方案,为水上旅游客运单位安全管理提供指导,进一步提高我县水上旅游客运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六)全面推行公路建设工程远程
9、视频监控系统。对交通工程施工现场、重点控制性部位施工、施工管理、监理人员到位情况等进行实时、全方位、全过程、不间断的安全监管,实现由传统经验型监管向智能化监控转变,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七)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新开工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环境条件复杂,作业安全风险较大,是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在工程施工前,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风险估测,能够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八)组建我县公路水运在建工程安全监督专家库,对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进行评估、论证。六、工作步骤全县交通运输安全
10、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9月中旬-9月下旬)。主要任务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行业领域事故防范工作底数。运管所要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对行业领域的不安全因素、2008-2012年近五年交通运输领域发生的各类死亡事故、有记录的一般轻微事故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形成事故分析调研报告,摸清主要事故类型,提出事故防范初步措施,着重研究分析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等可控因素,提出事故防范意见。第二阶段(9月上旬至11月下旬)。主要任务是:开展试点实践,探索行业领域事故防范工作新举措。运管所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试点企业,开展试点实践。
11、试点工作开展中,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通过突破惯性思维,创新监管手段,增强源头上治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三阶段(12月)。主要任务是:抓好提炼总结,构建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基于前期工作基础,构建事故防范创新体系,着重围绕“为什么要做、怎么做、谁来做、什么时候做”的问题展开,有明确的事故防范目标、有实施运行、有检查与纠正,各部分相互照应,形成一个闭环的系统。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来抓。(
12、二)周密计划,统筹安排。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现有的人力、物力和管理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围绕工作重点,进行量化、细化,确保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搭建工作联动平台,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组织、激励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确保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管理到位、有序推进。(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敢于在创新上作探索,力求发掘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新举措和新方法,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善于在科技引领上做文章,力争在事故防控上创新或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着力提高本行业安全水平。(四)全面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年底前各单位将有关经验总结上报局安运科(联系人:陈以云,电话:86023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