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地质灾害应急规划(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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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能力规划材料 一、“十一五”期间广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一)机构配置逐步健全1、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行政管理部门健全,管理落实到位。广西国土资源厅设有地质环境处,各市国土资源局相应地设立地质环境科,各县国土资源局设置有地质环境股,分别负责全区及各自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基本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四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下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2、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领导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到位。自治区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指挥工作领导小组,

2、专门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工作。基本实现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横向到人、纵向到点”全覆盖,为广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应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3、应急技术支撑部门健全,技术保障到位。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是国土厅的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总部设在桂林,分别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北部湾(北海)、河池、百色、贺州、贵港、来宾、崇左、黎塘等13地设立了直属分站,主要负责广西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巡查、调查以及防治工作。目前,地质环境监测网络遍布全广西。为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03年,自治区编委正式批准成立了“广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中心” (以下简称“

3、中心”),其职能除了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外,还专门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现场远程视频会商及应急指挥工作。至此,中心承担地质灾害事前预警预报以及事中应急指挥,总站负责事后应急调查、处置,两者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形成了一套“事前预警,事中指挥,事后处置”的完整应急工作体系,为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全区14个市组建了以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技术人员为主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总人员120人。负责组织各地突发性地质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和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每当有重要的地质灾害发生,当地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就会及时派出应急分队在第

4、一时间赶往实地进行调查,查明灾情、形成原因、发展趋势,提出下一步的预防与防治措施建议,为减灾防灾提供技术服务。二是组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根据我区的实际需要,已经建立了全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专家组,并建立了专家库。专家组专家涵盖了地质灾害各个专业领域,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服务。三是组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队伍。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政府部门落实监测责任人,明确监测预报任务,对从事地质灾害监测的群测人员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壮大了群策群防队伍。四是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队队员加大对各地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应急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目前基本形成以公

5、安、武警、军队、民兵、预备役部队为突击力量,企事业单位兼职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力量。(三)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我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不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全区几乎所有的市、县均编制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多发市、县每年还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年度工作方案。目前自治区级、市级、县级三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形成。其中,融水县、容县、梧州市万秀区等地质灾害多发地还针对性地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2010年,为了适应当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区国土资源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广西国土资源厅突发重大地质灾

6、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以及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及响应工作方案。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及响应工作方案是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及响应工作的首个地区规范性文件,该方案的出台为全区各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应急工作规程,增强了可操作性,使得应急工作各环节环环相扣,各部门紧密联系,缩短了应急响应的时间,提高了应急工作的效率,确保应急工作科学、高效、有序的开展。(四)应急建设投入明显加大近年来,广西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投入逐步加大。对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预报的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实行财政全额预算,从2003年开始,各市每年拨出10

7、-20万元专款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2006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从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中专门列支8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2010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专项列支100万元用于自治区一级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经费。此外,自治区财政还从设备、基地建设、基础性调查以及应急工作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入。一是设备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为了缓解地质灾害装备陈旧、匮乏的局面,广西财政先后投入1000多万元,配置地质雷达、高精度GPS定位仪、激光测距仪、高性能越野车、雨量和土壤含水率监测仪器等地质灾害应急装备。二是基地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针对部分应急分队没有基地的困境,自治区财政投入近千万元,用于解决

8、应急分队的基地建设问题。目前,部分应急分队基地建设得到落实。三是基础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投入不断加大。先后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花岗岩区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铁路以及2级以上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调查以及广西的地质灾害普查等基础性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基础资料。四是应急工作信息化建设投入不断加大。自治区财政列支500多万元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纳入“金土工程”进行开发。(五)预警监测机制初步建立1、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到2010年底,全区已建立了13869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落实了监测责任人,形成县、乡、村三级和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相联系的群测群防和专业队

9、伍监测相结合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系统;对重大地质灾害点编制了防灾预案,发放了避险明白卡和防治工作明白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灾害基本情况、诱发因素、注意事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联系电话、自救互救方法,增强了干部群众的识灾、辨灾和防灾能力,形成地质灾害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使地质灾害防范于未然。2、建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巡查机制作为一项制度,自1998年起,每年汛期我区各级国土部门均组织力量进行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对本辖区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潜在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提出防患措施,对暂时无法治理的隐患点,及时动员群众提前转移到安全的地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

10、生命财产安全。自2008年起,区国土资源厅以市为单位在全区14个地级市建立起了地质灾害巡查互检制度。通过该项措施,可以在互相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被检地市在地质灾害防范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和不足之处,取长补短,有效地促进当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3、建立预警预报工作机制从2003年起,区国土资源厅与区气象局、区水文水资源局(2007年)合作开展了全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到2010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来宾市、贺州市、钦州市、梧州市、河池市、玉林市、北海市、百色市均在本辖区内开展了汛期或强降雨天气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每年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发布发送地质灾害预报和预警信息近3

11、万条。通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在避灾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自觉保护地质环境的意识得到加强。(六)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成效明显1、全区的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基本掌握“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了全区各县(市、区)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顺利开展了部分地质灾害群发县(市、区)的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有序推进了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如期完成了铁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做好了全区地质灾害点(隐患点)核查工作,目前,共调查发现全区地质灾害点(含隐患点)共28311处,其中地质灾害点15849处,地质灾害隐患

12、点13144处,共威胁人口363053人,潜在经济损失267413.3万元。结合我区1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和近年发生的灾情,通过必要的补充调查,进行系统深入的综合研究,分析广西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编制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系列图和广西县(市)地质灾害分布图、广西县(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集成广西县(市)地质灾害图集。2、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逐步推进近年来,我区各级政府加大了地质灾害治理勘查与治理投入,对一批危害性大、影响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了工程治理措施。20042009年,国家、自治区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66765.483万元,完成了梧州市区滑坡与泥石流

13、治理、藤州中学滑坡、隆林金钟山滑坡、龙胜峦山滑坡、东兰县城马鞍山危岩、凤山县二小危岩、忻城县古蓬镇弄光屯岩崩、凤山县凤城镇好贝山危岩等500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结合新农村建设、异地安置等,对200多处地质灾害进行了搬迁避让,搬迁了600多户,使2000多群众解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3、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初见成效利用GIS可视化技术、分布式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建立具备地质灾害灾情报告、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处置指挥调度、地质灾害事件查询等多种综合管理功能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初步完成。该系统有效地实现了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化,信息传输网

14、络化,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化,地质灾害信息服务的社会化。为政府的决策指挥提供有效支撑,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统一指挥与应急联动。2009年,还先后在柳州、桂林等地安装了12个自动雨量监测站,通过对土壤含水率、降雨量等进行实时动态监测,进一步提高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科学性,确保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准确、及时、高效。2003-2010年,通过群测、巡查、汛期预报,成功预报并避险了224起地质灾害,直接避免人员伤亡1331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094.6万元。二、“十一五”期间广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的薄弱环节(一)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尚未形成一是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目前我区地

15、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是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各地方行政领导本应是第一责任人却负责不到位,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不明确。二是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不完善。自治区、市、县(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不完善,尤其是基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亟待完善,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不明确或不落实,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由政府主导,基层政权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群体、广大民众等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应急管理体系没有形成。三是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有待理顺。交通、公路、水电、铁路等部门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开展困难。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存在技术力量不足,无经费等现象。(

16、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尚未健全自治区各级政府部门对预防和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统一领导等工作制度和机制没有健全和有效执行;市、区(县)、村三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需进一步磨合;市、县(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制度,内部按岗位、业务、部门联系分工合作等制度等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管理人员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理论实践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比较突出,不能做到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三)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制度尚待完善一是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出台,没有一个相对权威的指导性规范。二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待完善。部分市、县(区)的预案内容比较简单

17、,还需进一步补充、细化,增强可操作性;防灾预案改编不及时,一些新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未纳入,重点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尚未启动;预案演练缺乏统一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机制。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订、修订以及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过程中,还需进一步理顺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的关系。 (四)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急需加强目前,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均有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绝大部分地质灾害应急分队队员不足10人,制约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缺乏,志愿者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基层地质灾害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匮乏。 (五)地质灾害应急

18、宣传教育及培训机制有待建立我区及各市、县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和业务培训尚没有制定详细的宣传培训计划;对公务员的地质灾害应急知识培训还主要局限于国土部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教材;利用政府网站、社会公共信息平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知识培训工作需进一步落实。(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不健全,专业监测与预报水平不高现在各县(市、区)已建立了县(市、区)、乡、村、屯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但责任人、监测人员经常变动,缺乏监测经费、不能准时监测或监测无法落实等等。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方面,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以目测为主,没有先进的监测设备,基本未使用先进仪器作为辅助手

19、段。目前,广西的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网络体系已经覆盖全区14个市,但县一级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尚未开展,预警预报工作范围需进一步纵向延伸;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准度、精度还不够。(七)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尚待提高目前我区地质灾害应急物资主要由各市、县(区)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准备,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十分缺乏,专门用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少,没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三、“十二五”期间广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一)广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面临的挑战1、全区地质灾害频发多发态势没有改变 一方面,我区自然环境脆弱,地

20、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山多平地少,岩溶石山分布广,具有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岩溶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物质条件;另外,广西是我国南方多雨地区,热带气旋引起的强降水过程等极端气候事件每年都有发生,根据气象部门的观测记录和预测结果,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属降水量属正常偏丰年份,局地性、突发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较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会随降水量的增加而呈增大趋势。在这种自然条件下,地质灾害必将呈高发态势。2、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率在明显增加“十二五”期间,我区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是依然是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人类工程活动将进一步加剧,对地质环境产生新一

21、轮的冲击,地质灾害将会日渐突出,不合理的切坡建房、采石采矿、修路、水利等工程活动,将导致地质体失稳因素的增加或加剧,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3、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威胁依然存在全区目前发现威胁80人以上或威胁财产100万元以上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912处,分布在全区各地, 26万余人受到威胁,潜在经济损失达25亿元。这些隐患点危险性逐年增大,潜伏重大隐患,急待勘查治理;全区威胁80人以下的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11957处,需要监测和勘查治理;此外,全区每年都有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近百处,而大部分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农村山区,百姓居住分散,经济条件差,势必给防灾工作带来更大更多的困难

22、。4、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任务艰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尚存缺口我区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且多发生在山区,交通不便,不仅加大了防治工作的难度,而且给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巡查、抢险带来重重困难。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于绝大多数地质灾害点,只能通过发动广大群众,在专业队伍的指导下,进行适时监测,一旦遇险便搬迁避让。一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人口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地区,避让难度很大,急需进行勘查治理。近年,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预防灾害发生、减少灾害损失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由于市、县一级财政资金紧张,造成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仍有缺口,特别是一些重大地

23、质灾害隐患点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二)广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面临的机遇1、领导高度重视。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应急体系建设。2010年6月,温家宝总理亲自到梧州市检查指导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并做出重要指示。自治区领导先后多次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2、社会发展需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关系到广西的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保护我区人民生存环境和公众安全,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造

24、成的损失的重要基础性和公益性工作,对全面建设小康广西、平安广西、和谐广西,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3、财政经费支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应急装备以及应急体系建设。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又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自治区级财政预算,“十一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先后投入数千万元用于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且投入经费逐年增加。“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投入力度,保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有效开展。四、“十二五”期间广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组织体系建设1

25、、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逐步理顺交通、公路、水电、铁路等部门的地质灾害监测体制。建立一套职能明确,责任落实,由各地方行政领导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府主导,基层政权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群体、广大民众等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综合应急管理工作体系。2、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建立起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部门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市、县(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制度,合理分工,明确责任,重点加强县一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

26、能力建设;推进市、区(县)、村三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二)完善监测预警系统1、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县、乡(镇、街道)、村、屯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成覆盖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探索并建立统一管理与分级分类、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管体制。按灾害点的规模、危害程度、稳定性和防治难易程度将地质灾害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控防级别。2、建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对山区交通干线实施地质灾害跟踪监测,利用对地观测技术(卫星定位、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等高新技术开展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继

27、续建设桂林、黎塘岩溶塌陷监测预测示范区,研究岩溶区形成岩溶塌陷的水、土、岩条件,建立岩溶塌陷研究室内和野外试验站,为岩溶塌陷发育机理和发育判断与临界条件研究提供研究基地。全面展开全区地质灾害雨量观测站网建设,重点开展花岗岩等地质灾害多发区的自动雨量观测站点的建设。3、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利用全区地质灾害资料,建立全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综合分析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及空间分布规律,开展暴雨特点、雨量强度与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相关分析研究,通过与气象、水文、水利及广电部门协作,共同建立我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在汛期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全区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28、完善广西地质灾害预报分析系统,完成数据库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会商系统,有效利用已有的各种地质灾害资料、监测资料,提高预报精度。(三)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明确地质灾害防灾对象,进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分析,修订完善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乡镇、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制定地质灾害点防灾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详细规定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明确各级预警响应中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责任与工作流程,基本形成横向到人(监测责任人)、纵向到点(灾害隐患点)的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完善突发

29、事件应急业务培训、宣传及演练长效机制依靠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相关院校技术力量,在区内聘请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专家,建立相对完善的培训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培训,有计划地对公务员群体,特别是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人员、群测群防人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人员实现应急管理观念的转变,掌握应急管理专业知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和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系统深入宣传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解读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普及地质灾害应急知识,宣传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成功经验和案例,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五)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在自

30、治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各级地方政府为主导,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管,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地质灾害应急分队)为技术依托,发挥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加强对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并组建设应急反应技术队伍,对突发的重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处置。 建立包括信息速报、分析评估、远程会商、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应急响应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完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完善全区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系统,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数据库更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

31、享要求,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点及防治成果等基础数据库与易发区图、防治规划图等的空间数据库建设;初步建成全区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完成信息网络骨架建设,实现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和灾情信息的图、数一体化管理与灾害速报,及时查询包括地质环境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性和可能的危害对象等主要地质灾害信息。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提供基础的、系统的科学数据。2、完善地质灾害信息处理系统。完善以互联网、电视媒体等公众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服务和通过短信、传真、电话等有针对性的传输媒体,建设政府部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提供信息服务两方面组成的多维立体信息传

32、播平台。3、建立市、县一级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深入推进市、县一级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通过公共卫星通讯系统,完成可移动快速部署的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地质灾害现场与县、市、自治区指挥中心、国家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的信息互联互通、远程会商、应急指挥功能。 4、完善广西地质灾害信息网。进一步整合、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资料、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以及政府与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公共服务、公开资料等,该信息网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为社会提供一个快捷、便利的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的信息平台。5、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实时发布。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

33、息资源的集成、整合、利用与开发,建成集地质灾害点、易发区、防治分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成果等为一体的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采集、传输、存储、管理、查询、应用和信息的实时发布,促进信息共享,全面提高政府决策和快速处理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提供基础信息保障。(六)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科教支撑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广西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组建,形成广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机构,构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学科体系,研究制定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技术与产品研发、产业化应用推广,形成较完善的应急科教支撑体系。

34、(七)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县、乡基层组织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广西的应急管理体系。重点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综合减灾应急管理网络。(八)加强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建立泛北部湾区域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信息沟通和工作会商机制。积极与泛北部湾区域所在国家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治理等技术交流合作,探讨建立各国适用的泛北部湾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信息沟通平台,签定泛北部湾区域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加强各国地质灾害数据网络信息资源的共享,逐步实现各国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优势互补。五、“十二五”期间广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项

35、目可根据自治区应急办计划建设的项目,及未能列入各厅局规划需要自治区应急办牵头实施的项目设定)(一)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项目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与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实现地质灾害、气象以及水文资料共享,不断地促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的及时、高效开展,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有条件的市、县要结合各地实际需要,在自治区级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开发工作,形成一套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网络体系。(二)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三支队伍的建设。一是加强地质灾害应

36、急分队建设。分期分批解决办公基地、应急装备,人员编制等问题,不断加强基本能力建设。二是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机构建设。为了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按国土资源部要求和广西地质灾害应急需要,正式组建广西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高发区的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建立由村干部、民兵、监测员以及志愿者组成的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三)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整合全区的应急装备,按照统一采购、统一管理、按需领用的基本原则,有效地避免了资源浪费,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四)建设分

37、散与集中管理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系统全面推进应急物资与运输保障系统建设。整合现有物资储备以及公、水、铁路和空中紧急运输资源,提高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立统一的物资储备与调配信息系统、紧急交通运输综合信息调度系统,形成覆盖全区各地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与运输保障体系。(五)建设资源共享的城乡避难场所系统根据区内可能发生的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规模、危害程度,以及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空间分布等现状,编制广西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梧州市、桂林市、钦州市、贺州市等)地质灾害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充分利用其他灾害的避难场所,为地质灾害应急避难服务。(六) 应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配合自治区政府做好应急培训基地建设工作,针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实际,建立一套应急理论专业知识和应急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推进地质灾害应急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七)基层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树立一个体制健全、机制顺畅、应急预案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应急管理先进典型,作为全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示范点。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业务交流与学习,进一步推进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201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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