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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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震应急预案篇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 单位地震应急预案 第一条 编制目的。进一步加强单位地震应急工作,确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条 编制依据。根据山东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滨州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滨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滨州市(县、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邹平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三条 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加强协作、整体联动”的工作原则,保证单位及时、

2、准确、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疏散和自救互救等措施,保障全体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 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应对处置我省及周边省份破坏性地震或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 启动条件。我省及周边省份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工作区所在地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六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安置组、治安保障组等应急工作机构。单位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 1.1,电话

3、联系表见附件1.2。 第七条 健全制度。单位建立健全包括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日常值班、灾情报告、应急检查与演练等地震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到实处,常抓不懈。 第八条 明确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应急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处置组织、管理人员以及各级各类人员的震时应急责任。完善各项技术规范和程序,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指挥以及现场抢险等程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九条 应急准备。单位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认真做好以下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一)明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在明显的位置张贴使用,并印发给相关部

4、门和应急人员。 (二)定期修订单位预案,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工具等装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 (三)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应急疏散、逃生途径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识,并向干部职工发放地震安全知识画册、应急疏散路线图。 (四)制定并让干部职工熟悉应急疏散方案、疏散路线、疏散场地和避难场所。(五)定期进行训练和演练,熟悉预案,明确职责,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 (六)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七)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及时平息地震谣

5、传或误传,安定人心。 第十条 应急演习。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每年定期开展1-2次综合性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干部职工地震应急意识和在地震应急状态下的应变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 临震应急反应。单位接到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单位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进一步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强化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抢险救灾设备、物资保障,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等安全隐患。 单位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一)召开单位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

6、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三)检查各处股室、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消防设施。(四)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确保震时不受大的破坏。 (五)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全体职工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六)强化全体职工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安定。 第十二条 震时应急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单位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为指挥部指挥长

7、,统一指挥、协调全体职工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全体成员应在30分钟内到会议室集中(不再另行通知),并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一)应急指挥。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单位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部门、民政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积极争取救灾物资,安排好职工生活。 (二)人员疏散。疏散安置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全体职工按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防止强余震造成人员伤亡。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三)抢

8、救伤员。抢险救灾组立即组织青壮年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就近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医疗救护组组织医护人员开展救护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四)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协助有关部门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组织力量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供水、供电。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五)安全保卫。治安保障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公共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

9、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单位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点部位的警戒。 (六)信息收集。办公室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民政部门。 (七)应急响应终止。单位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干部职工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第十三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单位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篇二: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应急预案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

10、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地震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处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

11、、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交通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处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处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管理处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5.各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社会各部门、各相关企业及公路沿线群众在应对地震灾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震减灾任务。 三、应急指

12、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地震灾害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抗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副指挥长:成 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地震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管理处地震应急管理工作; (2)建立和完善管理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工作运行机制; (3)统一指挥管理处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3、(4)负责启动本预案,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救援方案; (5)当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指令,执行应急救援行动; (6)向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管理处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承办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负责管理处地震灾害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

14、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统一向管理处各职能部门下发应急工作文件; 6.负责收集、汇总地震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7.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管理处地震灾害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第一时间与医疗单位、消防单位联系,确保及时救助,保障生命安全; 4.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5.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地震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

15、、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七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含)以上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

16、文件;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 (3)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故救援小组 由管理处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1)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指挥,保障作业安全; (3)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 (4)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人员及有关部门组成。 (1)在地震灾害救援期间组织、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

17、疏通地震灾害导致的道路、收费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道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负责人任组长,养护人员、养护应急小分队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及物资抢修地震损毁的道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等公路设施,保证公路畅通; (2)负责联系、协调行业内应急力量及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通信保障小组 由中控室负责人任组长,中控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

18、障工作; (2)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3)保障应急指挥部下发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对地震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篇三:地震应急预案 安龙镇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造成的损

19、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都江堰市地震应急预案,在总结汶川地震应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指导原则: 1、安龙镇地震应急工作立足于预防地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2、根据地震震级、地震灾害程度、救灾规模,分为临震应急反应、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三种情况。 3、上级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本镇即进入临震应急期,发生地震后即进入震后应急期。在临震应急期和震后应急期,

20、镇内应急指挥机构必须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立即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二、安龙镇应急基本情况 1、应急机构:镇机关、村委会各设民兵应急分队,各村设民兵连、联防队。 2、交通情况:安龙镇所属各部门、上级驻镇单位皆有车辆,各村均有交通工具,能满足抗震应急征调需要。 3、通讯情况:有线、无线通讯网络和广播、有线电视已覆盖全镇,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设固定电话:87214093(保持24小时畅通),各村委会办公电话即村抗震联系电话 (保持24小时畅通)。 4、卫生情况:全镇有中心卫生院1 所、村卫生站9 个。 三、地震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镇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

21、挥,镇人民政府镇长任副总指挥,镇党政班子成员、党政办、镇属各部门、上级驻镇有关单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指挥部成员。总指挥部在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和工作内容是: 1、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地震应急实施方案,并督促、检查和落实。 2、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市政府确定的地震危险区及地震短期预测预报结论,制定和部署地震异常现象监测、地震灾害预防、震后救灾与重建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3、根据地震发展趋势,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通知各村委会,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4、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安排部署群众外宿避震的时间和范围,确定救灾范围和规

22、模,适时宣布本镇进入震后应急期和应急期的起止时间,需延长应急期时,报请市总指挥部批准后,通知全镇。 5、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宣布启动本预案。总指挥部成员立即到镇政府报到,镇党委、政府立即进入抗震救灾现场指挥状态,按市总指挥部的指示,及时组织实施本应急预案,研究制订抗震救灾计划及对策措施。 6、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指挥各工作组、各抢险救援队奔赴灾情现场抢险救灾,组织灾情调查人员立即奔赴灾区开展各项灾情调查,并尽快向市总指挥部报告震情动态、灾情和抗震救灾情况,请示抗震救灾的紧急问题,同时发布和落实各类稳定社会保障措施。 7、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和资

23、金的筹集储备,指挥急需用品物资调动,根据灾情、镇内抗震救灾力量和救灾物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市或邻近乡镇给予援助。 8、督促检查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抗震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9、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或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震情监视、灾害评估,交通运输、通讯和应急恢复,抢险救灾,灾民转移安置、物资供应和后勤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医疗、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防、生产自救、灾后重建,宣传报道八个现场工作组。 1、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联系电话:87214093 。主任:分管党政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主任:党

24、政办主任;成员:办公室全体成员和临时抽调人员,职责和工作内容: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随时与市总指挥部、市防震减灾局和各现场工作组、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2)协调指导抗震救灾指挥通讯系统的运行。 (3)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镇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指令。 (4)撰写有关报告,经政府审核批准,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通告,编写、印发抗震救灾简报。 (5)组织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沟通上下级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6)处理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

25、他工作任务。 2、震情监视、灾害评估组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副组长:社事办主任,成员:民政办、经发办、计生办、农办、财政所等,职责和工作内容: (1)地震发生后,配合市地震部门迅速核准发震时间、地点、震级和震情趋势。 (2)严密监视震情动态,并提出实施应急预案的对策措施,上报总指挥部。 (3)派出地震现场考察组,收集灾情,对震害进行初步快速调查统计,协调和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灾害损失评估。 (4)编写震情速报和震情简报。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灾工作。 3、交通运输、通讯和应急恢复组,组长:派出所所长,副组长:分管安全、交通副镇长,成员:党政办、派出所、农办、电信营业部、农村交通协管员,职

26、责和工作内容: (1)尽快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干线道路畅通和辖区内的道路正常交通秩序。 (2)负责调动和征集救灾车辆,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及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尽快抢修辖区内遭受破坏的重要水利、供水、供气设施,以及电力、通讯设备和线路。 (4)根据需要布设临时通讯、供水、供电应急网点。 (5)消除基础设施隐患,尽快恢复其功能。 4、抢险救灾组,组长:镇武装部部长,成员:镇机关和各村委会民兵应急分队、各村民兵连,职责及工作内容: (1)调派民兵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国家重要财物、文物。 (3)运送救灾人员和救急

27、物资。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 (5)负责火灾的预防、扑救和饮用水的保障。 5、灾民转移安置、物资供应和后勤生活保障组,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副组长:民政办主任,成员:纪委、经发办、农办、财政所、工商所、粮站、民政办,职责和工作内容: (1)做好灾民的转移安抚和死难者的善后处理工作。 (2)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器材、生活急需用品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协调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确保市场稳定。(3)提出并经镇政府批准后,向上级政府申报救灾经费请求援助计划,协调上级救灾物资、资金的到位、安排、调运;按震情、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提供援助,

28、接收、登记、统计外援单位和外援物资。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及时调整和发放救灾物资、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统一管理救灾资金,监督指导救灾物资、救灾款的发放。 (5)安排落实各相关部门到震区抗震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后勤相关问题,为外援部队、外援单位提供可能的生活方便。 6、治安保卫组,组长:分管综治的副书记,副组长:派出所所长,成员: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镇村联防队,职责和工作内容: (1)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确保要害部门、重点单位安全。 (3)维护震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火灾预防、扑救和饮用水的保障。 (4)管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9、,应急期间不出现问题。 7、医疗、卫生防疫组,组长:分管卫生的副镇长,副组长:中心卫生院院长,成员:中心卫生院、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各社会医疗机构,职责和工作内容: (1)迅速组织医务小组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疗站。 (2)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3)组织、指挥救护现场及救护医疗站的医疗救护工作,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组织实施灾区防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8、次生灾害预防、生产自救、灾后重建组。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副组长:农办主任、民政办主任,成员:科委、科协、农办、经发办、民政办、电管站等部门,职责和工作内容:

30、(1)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减轻或消除危害。 (2)组织震区恢复生产,学校复课,保险及时理赔。 (3)提出灾后重建计划,协调申请上级重建补助,积极自筹经费,组织开展震后重建。 9、宣传报道组。组长:管党副书记,成员:宣传办、司法所、文化中心、民政办,职责和工作内容: (1)负责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平息和澄清地震谣传或误传。 (2)负责抗震救灾期间政策、法规宣传。(3)报道抗震救灾期间的各类典型事迹。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布新闻、信息。 (5)负责震情、灾情的录像、摄影等。 四、基本要求 (一)鉴于破坏性地震的特殊性,镇抗震救灾

31、工作实行第一到位指挥负责制。即:首先到达指挥位置的指挥部成员行使总指挥权,负责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待总指挥到达后,负责说明已进行的指挥调度情况,并移交指挥权。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先到镇政府报到,服从总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地震现场。 (二)进入震区的各工作组、指挥部成员单位、外援单位、救灾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以及仪器、装备、物资、车辆等,必须先到现场指挥部报到,服从统一调动,在地震现场工作结束时,应向镇总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地震现场。 (三)震情、灾情由上级总指挥部宣传报道组或镇总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地震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四)各村设立抗震救灾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分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地区抗震救灾工作。 1、各村分指挥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地震应急预案,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2、各村分指挥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建地方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分队。同时,以村委会为单位组建抗震应急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宣传员(宣传教育)、治保员(治安防火)、卫生员(医疗救护)、疏导员(避震疏散)、联络员(通信报警)等,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救援行动。 五、附则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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