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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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预案编码:TM-SM-WPMD-YJYA-07 编制单位:通风区 发布实施时间:二一四年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事故风险分析凡是发生在井下地面而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火灾均属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按起因的不同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大类。外因火灾:如井下明火、放炮、电火或电弧,机械摩擦发热着火,火灾或煤尘爆炸引起的火灾。内因火灾:为自然火灾,是煤破碎后与空气中的氧接触,氧化生热,热量积聚导致煤层引起火灾。2013年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综合测试中心检验判定现采2#、3#煤层煤自燃倾向性等级均为类,自燃倾向性性质为自燃。如管理

2、不到位,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矿井火灾的危害:产生大量的高温火焰及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火灾烧毁设备和煤炭资源;火灾使井下风流逆转,导致灾情扩大。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应急救援领导组:为加强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在事故发生时,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能适时、有效、有条不紊的开展,临危不乱的应对各项突发的重大灾害事故。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组 长:康日霞 常务副组长: 梁永平 张平旺副组长:康德先 秦靖宇 于永江 张晋栋 成 员:袁存林李福罗建忠张林山仝宝成陈永昌常 彪 刘新锋 薛国建孙福元张建武张 日马海忠 张 模 曹玉成 田 宏 田志中袁 林注:

3、上述成员随部门行政负责人的调整而做相应的变化。2.2 领导组职责2.2.1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的业务人员进行日常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力争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2.2定期组织抢险救灾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搞好演练活动。2.2.3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程度,正确决策救援方案,确定本预案的起动和终止。2.2.4下达应急救援指令,确定现场指挥人员,指挥调度抢险救灾人员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2.2.5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做到统筹兼顾、合理规划,明确分工,合理配置好救援人员和物质。2.2.6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发出救援请求。2.2.7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调查事故,分

4、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2.2.8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可以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2.9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2.2.10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2.2.11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落实。2.2.12负责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2.2.13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2.2.14负责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2.2.15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2.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总调度室,常彪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24小时值班。中心联系电话:6666、0349-3061240、0349-306102

5、1主任:常 彪成员:程相东 张建文 卢平 武岩峰报警电话: 6666或“#”键 0349-3061240办公室职责:2.3.1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2.3.2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2.3.3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2.3.4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2.4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2.4.1 救灾抢险行动组(朔煤应急防控中心、矿消防队)组长:朱海军副组长:张 秉 王建忠 谢永军 王宏军 吕全生 成员:仝俊龙 张海刚 贺玉春 职 责:2.4.1.1保养并维护好各类装备、仪器。2.4.1.2经常组织本部人员搞好岗位练兵和事

6、故应急的演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2.4.1.3发生灾变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具体的抢险救灾。2.4.1.4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2.4.2 医疗救护组(矿医院)组长:袁林 副组长:周贵宝 于秀峰 武海东成员:王健任振太 刘志珍职责:2.4.2.1备足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2.4.2.2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2.4.2.3指定医疗指挥官,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2.4.2.4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2.4.2

7、.5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受伤人员治疗跟踪卡,保证受伤人员都能得到及时的救治。2.4.2.6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2.4.3 资料组(通风区、生产科、地测科)组长:秦靖宇副组长:袁存林 张林山 罗建忠成员:刘新锋 薛国建 王志江 李根堂 职责:2.4.3.1收集现场有关资料、记录事故处理情况。2.4.3.2了解掌握事故的发展动向、综合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2.4.4 抢险救灾保卫组(保卫科、综治办)组长:曹玉成副组长:赵成立成员:宋永旺 李保忠 李波 温志勇职责:2.4.4.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管制,对危害区

8、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2.4.4.2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2.4.4.3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看管好枪支、弹药仓库,维护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2.4.4.4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2.4.4.5搞好灾变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水源、煤气管道的监控和管理工作。2.4.5 物质供应及后勤保障组(采供中心、材料科、机电科)组长:田志中副组长:田 宏成员:杨志忠 李红绪 张 日 邸峰 职责:2.4.5.1根据不同灾变分类备好相应的救

9、灾物资。2.4.5.2按规定及时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2.4.5.3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2.4.6 善后处理组(生产工会 安监站)组长:李福副组长:张建武 张 模成员:宋保柱冯景春 王建军 彭仲宏职责:2.4.6.1收集现场有关资料、记录事故处理情况。2.4.6.2了解掌握事故的发展动向、纵使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2.4.6.3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2.4.7 宣传教育组组长:赵广春副组长:赵功业 常季青成员:宋保柱

10、陈晓君马卫勇职责:2.4.7.1负责日常培训教育工作。2.4.7.2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及其它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2.4.7.3负责谣言控制,澄清不实传言。2.4.7.4做好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灾民情绪,坚定信念,鼓舞士气。2.4.7.5发动群众,战胜困难。2.4.8 专家组组长:朔煤公司总工程师成员:朔煤公司副总工程师及朔煤公司各单位技术负责人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专家组主要职责是:2.4.8.1参与煤矿事故灾难抢险救灾方案的研究、制定;2.4.8.2研究分析事故原因、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11、;2.4.8.3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2.4.8.4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3处置程序3.1信息报告程序当发生事故后,班组长或第发现人应及时大喊高呼并以最快速度拨打“6666”或直接按“#”紧急事故报警电话,报警内容包括:事故汇报单位及汇报人姓名、时间、地点,事故的伤亡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原因和初步判断,组织抢救采取的措施以及灾情的控制情况。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要尽可能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了解详细,并根据判断情况报告矿值班领导,并根据当日矿值班领导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矿长根据灾情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将受伤人员尽可能的抬至安全地带,进

12、行包扎等工作,马上运送出井,等救护车的到来,当发现伤的较重时,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报警和第一响应队伍以事故现场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为主,矿专业救护队是专职救援队伍,负责各事故的救援工作。接警、处置以应急指挥部为主,统一指挥事故救援。灾情汇报:3.1.1灾害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长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利用电话迅速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矿井调度室汇报。井下其他区域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汇报。3.1.2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威胁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3.1.3在抢救事故间,应随时向矿调度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

13、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将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步抢救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求矿应急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支持。3.1.4灾害发生后,矿调度室弄清值班情况后,由分管矿领导迅速向朔州煤电公司调度室汇报,设专人用电话与朔州煤电公司随时保持联系。3.2应急处置3.2.1响应分级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事故预见情况进行分级。按照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级(重大事故)响应、级(较大事故)响应、级(一般事故)响应等。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级别。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

14、可能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造成1050 人重伤,或造成1000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3 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1000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2.2响应程序3.2.2.1相应级别按照事故的分级情况,原则上可能发生级事故,由王坪煤电

15、公司启动本级预案;可能发生级事故,由朔州煤电公司启动朔煤公司灾害应急预案;可能发生级事故,由同煤集团启动同煤集团灾害预防应急预案;可能发生I级重大事故,由国家启动国家级预案。事故处理后,要对事故现场进行一定时间的观察,发现安全后,方可宣布救援工作结束,以防止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3.2.2.2响应指挥及应急行动救援行动要坚持统一指挥,相互协调原则,避免相互推诿,延误抢救的最佳时间。指挥部总指挥要严格按照应急程序,向各个应急小组发布命令,组织好救援行动。现场指挥更要以身作则,指挥好现场的营救工作,遇见自己难以定夺的事情,要积极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如果也无法确定,要请求朔州煤电公司技术专家

16、给予技术指导。3.2.2.2.1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专人去风机房、压风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3.2.2.2.2通知事故单位和有关区队、矿灯房、自救器房、考勤室准确统计当班下井人数及姓名,统计已下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救援行动组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3.2.2.2.3安全副总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房和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3.2.2.2.4选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

17、时明确基地指挥只是“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3.2.2.2.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它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伤人员被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3.2.2.2.6救灾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协助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3.2.2.2.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

18、完成后,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3.2.2.2.8指挥中心组织所有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员检查核实。3.2.2.2.9根据灾区现场情况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当遇到灾情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救护方案,

19、调整救灾力量,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应抓紧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险指挥部结束工作。3.2.2.2.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发生、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存档。4处置措施4.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应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矿井消防物资的配备,合理运用灭火技术,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职工生命或矿井生产设施的安全,将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4.1.1

20、积极灭火,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水和砂土进行灭火。4.1.2迅速撤离,如果不能使用灭火器或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组织人员应迅速撤离灾区。4.1.3烟雾巷道撤退时,应尽量躬着身,低着头前进。4.1.4遇有爆炸征兆时,应立即避开正面巷道,进入躲避硐室内。迅速佩戴自救器,应背向爆源,俯卧向外爬行。4.2应急处置基本要求当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同时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根据灾难程度,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通知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启动抢险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向朔州煤电公司总调度室汇报;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分析灾情、制定灾区侦查方案;召请矿山救援队

21、;派遣救援队员进入灾区探查和实施救援;指挥部根据灾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救援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4.3采取措施发生火灾事故后,矿井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4.3.1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的行动原则4.3.1.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4.3.1.2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有效的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4.3.1.3矿调度接到火灾报告后,值班领导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并迅速通知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灾区。4.3.1.4抢救人员,灭

22、火及封闭火区工作时,要指定专人检查各种气体及煤尘和风流的变化并严密注意顶板变化,防止因燃烧或顶板冒落伤人。4.3.1.5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烟雾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及时发现火灾。4.3.2直接灭火方法4.3.2.1用水灭火,要有充足的供水,应从火源的外围开始灭火,防止大量蒸汽伤人。4.3.2.2随时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防止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4.3.2.3电气设备着火后,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用灭火器灭火。4.3.2.4灭火人员应站在进风侧,不准站在回风侧,防止高温烟流或水蒸气伤人。4.3.2.5用砂子或岩粉灭火,通常用于扑灭油料和带电电气设备火灾。4.3.2.6用化学灭火器灭火

23、,可适用人员可接近火势较小的火源。4.3.2.7挖除火源,在人员可达地点,火源范围不大,火区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积存的情况下,将煤炭挖出扑灭。4.3.3隔绝灭火法当井下火灾不能用直接灭火法扑灭火时,必须迅速将火区封闭,在通向火区的所有巷道中构筑防火墙,切断风流,切断氧气供给,过一定时间后,氧气消耗殆尽,火灾不能维持自然熄灭。4.3.4综合灭火法综合灭火法当火源范围大,利用直接灭火和隔绝灭火法难以扑灭时,可先用防火墙将火区封闭,然后再采取其它手段,如向密闭内灌水注浆,注入惰性气体,调节风压等,使火区内的火加速熄灭。井下火灾现场处置方案1事故风险分析1.1事故类型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

24、火灾主要是煤层自燃,外因火灾主要是设备着火。1.2矿井火灾易发生的地点内因火灾多发生在采空区、遗留的煤柱、破裂的煤壁、煤巷的高冒区以及浮煤堆积的地点,外因火灾多发生在机电硐室、火药库或采掘工作面中。1.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火灾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火灾还可能会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1.4.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1.4.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灭火气味。1.4.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1.4.4人体有不舒服适感,如头晕、闷

25、热、四肢无力等。1.4.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2应急工作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当班队长全面领导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当班队长副组长:班组长 瓦斯员 安监员 电工成 员:全部班组作业人员2.2职责应急组织与机构组长:具体落实火灾事故的地点、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援。瓦斯员:配合当班队长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灾情变化汇报。安监员:在安全的前提下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电 工:负责切断事故地点全部电源。其他人员:协助现场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在当班队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3应急处置3.1事故应急处

26、置程序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在火灾初期若火势较小,应立即使用现场材料进行灭火,将火源消灭,并同时通知现场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若火势较大,无法现场扑灭火源时,现场负责人将火灾信息报告给矿调度室,同时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向安全地点撤离,调度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启动应急预案。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最先发现火灾人员的处理程序3.2.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

27、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3.2.2撤离期间注意事项3.2.2.1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3.2.2.2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3.2.2.3全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按照反风时的避灾路线撤离。3.2.2.4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3.2.3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3.2.3.1不使瓦斯积聚,

28、煤尘飞扬,以避免造成爆炸事故。3.2.3.2不致造成风流逆转。3.2.3.3不致造成人员安全。3.2.3.4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3.2.3.5油类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3.2.3.6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3.3报警电话及事故报告基本内容3.3.1报警电话矿调度室值班电话: 6666 0349-3061240 3061021朔州煤电公司调度室值班电话:0349-3023771 3023772 3023773朔煤救护中队电话:0349-30631183.3.2事故报告基本要求设立事故报告接

29、警专用电话(设置在调度室,内线)明确应急救援组织办公室、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及相关应急救援单位的联系电话。发生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型、损伤情况和事故的简要经过。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按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各位领导和有关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向上级调度室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救情况等,必要时附事故现场简图。3.3.3事故报告基本内容事故报告应包

30、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经营类型及企业性质;事故时间、地点、类型;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约计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4注意事项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4.1.1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4.1.2井下人员必须使用可靠的个体防护用品。4.1.3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前,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4.1.4防护用品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4

31、.1.5在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尽量采取通风措施,排除有毒有害气体,避免佩戴呼吸器工作。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4.2.1抢险救援器材的完善配备4.2.1.1用于抢险救援的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4.2.1.2所有的抢险救援器材不准挪用,有专人管理。4.2.2佩带自救器的注意事项4.2.2.1佩戴自救器撤离灾区时要注意口具和鼻夹一定要咬紧夹好,绝不能中途取下口具和鼻夹。4.2.2.2佩戴时不要压迫气囊,以防损坏漏气。4.2.2.3吸气时,气体比吸外界正常大气干热,这是生养剂化学反应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对人无害,绝不不可摘下自救器。4.2.2.

32、4佩带自救器要求操作准确迅速,使用者必须经过预先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方可配备。4.2.2.5撤离时,不要惊慌,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匀,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快跑。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4.3.1最早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通知灾区和受灾区威胁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就近以电话向矿调度室报告。4.3.2人员撤离工作由本单位干部、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组织,沿避灾路线撤离。4.3.3撤离前,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局扇通风地点发生火灾不准停风,如已停风未查清情况不准通风。4.3.4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4.

33、3.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兼职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4.3.6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害性质和范围全力组织抢救灾区遇难人员,迅速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同时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4.3.7如果通风系统破坏,要迅速恢复通风系统,制定、实施抢救人员和防止灾害扩大的安全措施,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4.3.8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抢救井下事故以专业矿山救援人员为主,抢救瓦斯、煤尘、井下火灾等灾害事故时,非专业救护人员不得进入灾区。4.3.9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4.3.10在

34、引导及搬运遇险人员通过窒息区时,要给遇险人员佩戴全面罩呼吸器或隔绝式自救器。4.3.11对有外伤、骨折的遇险人员要包扎、止血、固定等简单的急救处置。4.3.12搬运伤员时要尽量避免震动,防止伤员精神失常时打掉队员的口具和鼻夹而造成中毒。4.3.13在抢救长时间被困在井下的遇险人员时,应有医生配合。4.3.14遇险人员不能一次全部抬运时,应给遇险者佩戴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隔绝式自救器;多名遇险人员待救时,矿山救护队应根据“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抢救。4.3.15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4.4.1

35、一般不在无供风条件的烟雾巷道中停留避灾或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应佩戴自救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撤离有烟雾的巷道。4.4.2在自救器使用超过有效防护时间或无自救器时,应将毛巾湿润后堵住嘴鼻并寻找供风地点,然后切断或打开巷道中压风管路阀门,或者对着有风的风筒呼吸。4.4.3一般情况下不要逆烟撤退,应摸着巷道壁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可以采用这种撤退方法。4.4.4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应摸着巷道壁千金,以免错过通往新鲜风流的连通出口。4.4.5烟雾不大时,也不要直立奔跑,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烟雾大时,应贴着巷道底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快速爬行撤退。4.4.6无论在多么危险的情况下,都不

36、能惊慌失措、狂奔乱跑。应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降温;用随身物件遮挡头面部,防止高温烟气的刺激。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事故发生后,当班队长要勇敢承担起现场救灾职责,同时做到:认真组织、沉着冷静、遵循原则、随机应变、及时联络和团结互助。4.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4.6.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4.6.2现场总指挥必须安排各带队清查现场人数,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对现象进行检查,各项有害气体符合规程相关规定,方可下达对现场进行整改的命令。4.6.3首先整改通风系统,待通

37、风系统完善后,方可进行其他相关工作。4.6.4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4.6.5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4.6.6进行事故总结。4.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4.7.1井上下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4.7.1.1根据事故的大小来确定事故波及范围和区域划定,一般情况下,只要该采区有一个地点发生事故就确定为该采区为事故警戒区。4.7.1.2如果发生爆炸等大型事故则确定全矿井为事故警戒区。4.7.2事故单位井口、地面治安警戒线设置事故发生井口100米内设置警戒线4.7.3井下救护基地位置确定与警示矿井303和404盘区救护基地为避难硐室,301和402盘区救护基地为2#调度室。4.7.4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矿井各转向点和联络巷口均安设了醒目的避灾路线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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