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舜地房地产等单位向我局提交了天子湖企业总部花园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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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吉舜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天子湖企业总部花园建设项目项目概况安吉舜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天子湖现代工业园区原高禹镇2009-1、2010-26、2012-1地块(出让合同编号:3305232013A21033)建设天子湖企业总部花园,主要建造商业用房、酒店以及配套道路、绿化等。根据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核准的安吉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安发经备201393号)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8057m2(其中绿化代征面积4265m2),总建筑面积43930m2。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项目名称和性质项目名称:天子湖企业总部花园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单位:安吉舜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

2、设地点:安吉县天子湖现代工业园区总 投 资:8600万元项目选址及周边概况安吉舜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天子湖企业总部花园项目位于安吉县天子湖镇现代工业园区,整个地块呈“L”型,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具体如下:项目东侧为临经二路,对面为浙江天地行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南侧为纬八路;项目西侧为临经一路和城市绿岛,距离04省道约为60m;项目西北侧20m为天子湖镇人民政府办公楼;项目东北侧为浙江泰嘉实业有限公司工业园,该企业主要建造标准厂房用于出租,厂房正在建造中。规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技术指标用地面积38057m2总建筑面积(含地下)43930m2地上总建筑面积40888m2其中酒店12306m2办

3、公13671 m2商业12479m2门卫等配套386 m2地下车库建筑总面积3094m2其中地下车库2025 m2配套1069 m2建筑密度44容积率1.21绿地率16机动停车位202个其中地下停车位56个地面停车位146个非机动车位694个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废水生活废水本项目为商业、办公用房,因此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酒店顾客、职工、商业人员、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用水及污水产生情况序号用水对象日用水量(t/d)排污系数污水产生量(t/d)污水产生量(t/a)1酒店顾客200.91854002酒店员工、办公人员52.50.947.25141753道路、绿化10.80

4、004商业用水74.90.967.4246055未预见水15.80.930.7112066总 计174163.455386废气 汽车尾气本项目共规划机动车202个停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146个,地下停车位56个。地面停车位散布于建筑四周,出入口道路较为平坦,汽车进出时汽油燃烧较为充分,废气污染物CO、NOX、HC外排量较少,通风效果良好。因此,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排放较为分散,不是主要空气污染源,本报告只对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作定量分析计算。根据车库其通风量和汽车尾气排放源强,计算得到地下车库防火分区内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按高峰期排放量计算),废气的排放量按照产生量85计算,地下车库的排放浓度详见表

5、。地下车库的排放源强及排放浓度排风口编号COHCNO2排放源强(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源强(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源强(kg/h)排放浓度(mg/m3)地下车库2.4723.30.1861.760.0640.60根据上述计算,本项目地下车库废气排放汇总见表。地下停车库内汽车尾气排放汇总泊位(辆)平均车流量(v/h)高峰车流量(v/h)项目污染物COHCNOX地下车库561239高峰排放量(kg/h)2.470.1860.064平均排放量(kg/h)0.760.05720.0197年排放量(t/a)3.330.250.086噪声运营期噪声源源强声 源声级,dB以20k

6、m/h行驶的小车在7.5m处70汽车鸣笛噪声83地下车库排风机85泵站水泵噪声85人群活动噪声75空调室外机运行噪声60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t/a)处置方法1生活垃圾商业、酒店等固态纸、瓶罐等一般固废/262.8环卫部门收集集中处置2经营垃圾商业固态包装袋、纸盒等一般固废/20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3办公垃圾办公固态废纸、旧报纸等一般固废/25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电池、废墨盒等危险固废HW49其他废物900-999-495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固废处理中心处理环境影响分析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汽车尾气汽车在行驶、停泊过程中会产生汽

7、车尾气,汽车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以及氮氧化物(NO2)等。汽车尾气的过量排放将导致大气中上述气体的浓度升高,并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本项目地面汽车停车场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汽车尾气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由于地面停车场面积较大,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轻微。地下停车库通风设计采用风机强制排放,经由楼内竖井通风口顶部排放。对该项目地下停车场进行的预测如下:车库排气筒估算模式计算表下风距离(米)CO浓度(mg/m3)CO占标率(%)HC浓度(mg/m3)HC占标率(%)NOX浓度(mg/m3)NOX占标率(%)1000.0000.0000.001000.0013610.

8、030.00010260.013.533E-50.022000.027120.680.0020440.100.00070360.352630.032650.820.0024610.120.00084720.423000.031290.780.0023580.120.00081180.414000.03070.770.0023130.120.00079650.405000.029470.740.0022210.110.00076470.386000.03030.760.0022830.110.00078610.397000.028610.720.0021570.110.00074250.3780

9、00.026040.650.0019620.100.00067570.349000.023320.580.0017580.090.00060520.3010000.022640.570.0017060.090.00058750.29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评价工作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三级评价可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作,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综上所述,本项目车库尾气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其中最大预测值为CO最大落地浓度为

10、0.03265mg/m3,占标率为0.82%;HC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461mg/m3,占标率为0.12%;NOX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847mg/m3,占标率为0.42%;最大落地浓度距中心源为263m。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 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废水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55386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CODcr约300mg/L,氨氮约25mg/L,TP约3mg/L,水质浓度能够满足安吉天子湖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因此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可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安吉天子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

11、响不大。3.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1)生活垃圾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对当地环境基本无影响。(2)经营垃圾本项目商铺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商铺垃圾,如包装袋、纸箱等,由经营者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不外排,对当地环境基本无影响。(3)办公垃圾办公垃圾包括废纸、旧报纸、废纸盒等一般固废和废墨盒、废电池等危险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固废定点收集后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固废处置中心定期处置,不排放。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北侧天子湖政府办公人员正常办公和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分析

12、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安吉县天子湖镇现代工业园区,东侧为浙江天地行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北侧为泰嘉工业园。浙江天地行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航空训练、培训为主,目前尚未办理环评手续,本环评要求浙江天地行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厂区内不得从事喷漆、金属表面处理等重污染项目。泰嘉工业园主要建造标准厂房用于出租。要求企业在招租时,限制重污染企业入住,对于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要求的企业,必须确保与天子湖企业总部花园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能达到相应要求。经现场调查,天子湖企业总部花园项目所在地不在现有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因此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不大。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根据安吉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位于重点准入

13、区天子湖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20523C02),经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安吉县生态功能区规划。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由于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污染源源强较小,污染物成份均不复杂,属常规污染物,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在对各类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处理措施后,完全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不大。能否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项目“三废”及噪声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甚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均能满足相应区域环境功能标准的要求,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总量控制符合性原则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只有职工生活污水。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

14、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由于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安吉天子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安吉天子湖污水处理厂总量内,因此项目无需申请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另外项目不产生SO2和NOx,故本环评不提总量控制指标。总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投产运行后,产生的各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通过加强管理及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地消除或减缓废气、废水及噪声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基本上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总之,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是基本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安吉舜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天子湖企业总部花园建设项目在安吉天子湖现代工业园区原高禹镇2009-1、2010-26、2012-1地块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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