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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电对石油产品的火灾危险性静电现象在工农业生产中已广泛应用,如静电喷漆、静电除尘、静电植绒、静电脱水等。但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静电现象对生产和安全在某些情况下也有不利的一方面,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净电荷的火花放电,则往往是造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原因。企业在生产、储存使用石油产品的过程中形成静电的高电位,是由三方面条件决定的。一、在生产、储存使用石油产品的过程中涉及的原料或制造的产品为低导电性物质,即电阻率大于1010欧姆/厘米的物质。二、有起电的生产工艺过程。三、有积聚静电荷的条件。究竟静电电压达到多少才能产生引起石油产品燃烧或爆炸的火花,要看具体条件上。如果静电电压比较
2、高,但不具备火花放电的条件,也不能起着火源的作用;如果已经产生静电火花,但能量低于该处石油产品的最低点火能量,也不会引起燃烧或爆炸。所以,静电要引起石油产品火灾或爆炸,一是有接触的石油产品;二是静电电压高,并具有火花放电的条件;三是静电火花能量要够。下面我就石油产品这类高电阻率的易燃液体、气体的静电火灾危险性谈几点看法:当石油产品这类高电阻率的易燃液体气体流动时,产生高电位的静电,往往引起爆炸和火灾。当石油产品这类高电阻率的易燃液体气体在管道时流动时,液体与管道相接触的界面两侧的分子就互相吸引,这种吸引作用是由于分子内部原子核对彼此的电子吸引产生的。位于表面分子范围内的电子,既受到该物质的原子
3、核吸引,又受到界面另一侧的不同原子核的吸引。位于界面吸引电子能力强的一侧的原子核就会将界面另一侧的部分电子偏移本身一侧来,同时使它原来吸引的部分电子被排斥到远离界面的方向。这样在界面的一侧有负电荷的相对集中,另一侧有正电荷的相对集中,这就在界面上构成双电层的结构。当石油产品易燃液体气体通过管道或过虑器等流动时,上述的接触和分离连续发生,液体气体就带了电。在管道内部由于液体流动,连续发生接触和分离的过程,在液体内部逐渐积蓄电荷。如果管道材料是金属等导体,则通过接地,管道上的电荷流入大地而消失。当管道为塑料类的绝缘材料时,即使管道接地,电荷也不漏入大地,都积蓄在管道内,而且电荷将集聚增高。易燃可燃
4、液体在管道内流动带电量决定于流速、管长、管径及石油产品的电阻率。实践证明,流量大、流速快,管内流出的石油产品带电就多,通常情况下,能产生2103伏以上电位。石油产品带电和管半径大小成正比。石油产品带电程度是与液体内含有能使液体电阻率减少的少量“杂质离子”有关。重油不易积聚电荷,是因为它含杂质较多。杂质离子有很多机会接近“双电层”,使电荷得到中和,但是当重油散泼时却分散成微小的滴珠,形成“双电层”的表面积大大增加,而杂质离子的运动又被限制在很小滴珠范围内,不能充分发挥导电作用,所以能大量积聚电荷。管道内壁和材料对液体带电也有影响。管道内壁粗糙,液体接触和分离的机会增加,带电量也随之增加。液体带电
5、是在液体接触和分离的过程中发生的,因此在接触面大的过虑器中,不管它的材料如何,带电量都很大,为液体在管道中流运时带电量的10-100倍。对于石油产品内混入的水分带电也必须注意。除了水滴与石油产品在管道中相对流动而带电以外,还有水滴在油罐中沉降时带电。后者的带电能力比前者大。虽然每个水滴带的电是微小的,但无数存在的水滴,作为整体的电就很大。这时即使停止注入,水滴也持续沉降,以达到点火能量。另外,从上部流下的装卸方式中,当液体从管道出口处急剧喷出并成为飞沫或喷雾分离飞散时,发生高电位的静电。同时,随着液体流下,由卷入液体中的气泡带电。这时气泡在液体中上升时产生电荷分离,气泡和液体都带电了,也水滴沉
6、降完全相同。带电液面中的放电现象与金属电极间的放电现象不同,带电液面在靠近接地电极的液面的电荷局部放电。当带电的液面中有绝缘的金属时,该金属积蓄电荷,有可能与接地的油罐接触而发生火花放电,这种金属之间的放电,积蓄的电荷几乎一次放电,容易具备着火能量。当石油产品液体气体从喷嘴高速喷射时,都存在着液体气体和喷嘴之间迅速的接触和分离的现象,在界面附近构成“双电层”;其结果使液体气体和喷嘴分别带上静电。在石油化工厂,高压气体反应器,石油液化气贮罐等,漏泄喷出时,能带电,会引起爆炸与火灾。因此,首先要求石油产品液体在管道中流速不要过大,不同液体在不同情况下都有不同的速度规定,比如,对于常温下产生爆炸性混
7、合气体的苯来说,在注入管顶端的出口完全浸入液中以前,其流速应低于1米/秒,以后逐渐提高,抑制静电。一般没有特殊要求的,以每秒4-5米为限。因此,为了避免注入时积蓄过量的电荷,要使注入管伸到槽(罐)底。二是在石油产品液体中添加少量的导电良好的物质,也是一种很好的防静电方法。目前采用的抗静电清加剂,对汽油和柴油装车时的消电效果良好。如零号柴油在装油过程中的起电位通常是很高的,最高静电电位达3104伏特。加入少量抗静电清加剂的汽油和柴油,装油时虽然油面电位尚有600伏特左右,但是,一旦停止装油时,油面静电电压则立即降至为零,这就使得装油后进行检尺、测温、取样等工序,避免发生静电事故。由于添加剂用量很
8、小,对油品质量亦无影响。三是在生产、储存使用石油产品的过程中,为了防静电,最好采用导体材料制成及其内表面平滑的管道,油罐、槽车、移动容器、漏斗、管线要牢固接地,并使接地装置与冒出液体蒸汽的地点保持一定的距离,装卸石油产品液体气体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人体带电放电后再进行作业。最好再穿上防静电鞋,就更安全了。四是在生产、储存使用石油产品的过程中,设备接地是很重要的防静电措施,但是不能消除静电危险。例如,一座钢制贮罐可以接地,但如果其中的液体是不良导体,静电荷能产生于液体表面,接地就不能解决液体带电问题。实际上,石油产品由静电引起爆炸,大多数是在接地的容器中发生的。为了消除贮罐内液体自由表面带电,采用
9、金属浮顶油罐,并将罐顶与罐体用导线跨接,浮顶进行良好接地。为浮顶接触液体表面,把液体接地,可避免电荷的累积。点评案例:案例一,某化工厂生产车间,在生产环乙烷过程中,因输送产品的管道及储存产品的储液池未采用导电性能良好的材料,而采用塑料制品,使大量静电积聚,造成高压放电,引发火灾。案例二,某化工厂在使用管道输送甲醇时,由于未采用金属浮顶油罐,使液体表面产生并聚集大量静电,造成高压放电引发火灾。案例三,某化工有限公司操作人员,在从车间装置反应釜中,向外导出原料混苯由于未采取任何导电措施,使容器内产生并聚集大量静电,造成高压放电引发火灾。甲醇着火事故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 一、工艺情况 2002年5月下
10、旬,某化工企业停车大检修过程中,在易燃品罐区发生一起甲醇着火事故,对其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构成极大威胁,所幸扑救及时,才未酿成大祸。 甲醇为无色、易燃、极易挥发的液体,闪点只有11,主要用于合成氨系统16工段的甲醇洗。企业建成之初,在易燃品罐区建有1个容积为300m3的甲醇贮罐,后来根据生产需要,在距离此罐15m处新建1个容积为200m3的甲醇贮罐。新罐建成后需要对工艺管线进行碰头焊接,使得2个贮罐能通过管道连为一体。设备分布 如图1所示。图1 甲醇贮罐区设备分布图 二、事故经过 1.检修安排 200m3新甲醇贮罐出口管线与300m3旧甲醇贮罐出口管线的碰头作业,需用电焊进行焊接,并安排在这
11、次停车大检修中。 2.工作前的准备 200m3贮罐建成还末投用,为一空罐。300 m3贮罐内存有近150t甲醇,检修前已将出口阀门关闭,并加装了盲板。甲醇输出泵的出口阀关闭,从贮罐出口到泵进口之间的管道内物料放净,并用大量水长时间冲洗。在管道低点排污口取样分析合格,并办理了动火安全作业证。 3.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前,整套生产装置全部停车,焊接作业进行1h左右,12时停下休息。14时30分继续作业,但焊接不到10min,即在泵入口管线低点排污口及地面发生大火,并伴有“噼啪”烛鸣声。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大的损失。 三、事故原因分析 1.可燃液体的来源 后经现场勘察、分析,确定燃烧介质为甲醇,而
12、且甲醇来自动焊点左侧。从图1中可以看到,甲醇输出泵的出口有一段垂直管道,其上部为数百米长的平管,一直通往合成氨系统。停泵后,管道内必然留有一定量的甲醇液体,虽然两道阀门均已关闭,但未加装盲板,没有进行有效隔绝,仍无法保证甲醇液体不渗入动火管线。动焊点左侧的低点排污阀,在动爆前冲洗管道时已被拆除,渗入管道的甲醇积聚于此,并流淌至地面,其周围弥漫甲醇蒸气,遇明火即被引燃。幸亏扑救及时,若火焰快速沿管道引起爆燃,后果将不堪设想。 2.火源的判定 易燃品罐区当天除此处有动火作业外,无任何其它动火作业。系统停车,溶液不流动,不可能产生静电;管道上无检修作业,无碰撞和敲击产生火花的可能;当天为艳阳天,排除
13、雷击的可能。经调查,检修工在焊接作业时未进行有效遮挡,焊花四溅,可以断定火源来自动焊点。 四、防范措施 1.动火作业前虽然进行了动火分析,分析结果也合格,但与系统隔绝这项工作却做不彻底,a处加了盲板(见图1),b处却未加。今后要严格执行动火安全禁令,坚持“信盲板,不信阀门”,“信科学处理,不信主观推断”的原则,检修中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绝不能贸然行事。 2.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明确规定,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而该动火作业中断时间长达2.5h,却没有重新取样分析,仅凭主观经验贸然行事。今后对易燃品罐区的动火作业要给予高度重视,安排有经验、懂技术、熟悉工艺、原则性强的
14、专业人员现场监护,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3.易燃品罐区动火前要事先由专业技术人员绘制出与系统和设备隔绝的盲板位置图,并制定周密的置换处理动火方案,经相关人员确认,审批后执行。 4.加强技术学习,尽快掌握改造后的工艺生产特点,提高判断、处理各类事故的能力,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5.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是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要做到这“两个提高”,就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有针对性地从别人已经发生过的事故中举一反三,真正吸取教训。在具体工作中,若在每个环节都做到认真确认,认真对待,即使出现点意外,由于有了充分的准备和意识,也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5、,把危险或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这也就是再次回顾和分析这次事故所要达到的目的。一起由静电起火事故引发的思考 2000年10月31日14:45分,河南某石化厂机修车间一名女职工提着一带塑料柄挂钩的方形铁桶,到炼油三厂II催化粗汽油阀取样口下,打算放一些汽油作为酸性大泵维修过程清洗工具用,当该女职工将铁桶挂到取样阀门上,打开手阀放油不久,油桶着火。现场炼油二厂一技术员见状,迅速找开一旁的事故消防蒸汽软管,该女职工在消防蒸汽的掩护下,很快关掉了取样阀门,并和该技术员一起,用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毛毡将火扑灭。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阀门开度过大,汽油流速地快而导致静电核积聚,产生火花放电而引发的事故,虽然现场扑救
16、及时得当,没有让事态进一步扩大而造成危害,但反映出个别职工安全意识还够高,对静电放电的机理以及造成的危害认识不深。 静电放电引起燃烧和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有静电电源(包括感应带电); (2)静电必须积累到足以引起火花放电的电位和场强; (3)静电(放电火花)能量达到可燃性或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火能; (4)静电火花周围必须存在着可燃性或爆炸性物质。 此次着火事故,正是以上4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条件引发的。虽然事后厂安全部门对该女职工进行了认真的安全教育,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同时认真落实了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但此次事故却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如果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对静
17、电在石化生产过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静电的原因而给生产带来危害和不良影响将是深刻的,甚至是惨痛的。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158-90 类型:安全标准 GB 12158-90发布时间:1990-1-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静电放电与引燃、静电防护措施、静电危害的安全界限及静电事故的分析和确定等。本标准适用于存在静电引燃(爆)危险场所的设计和管理。3放电与引燃3.1各类静电放电的特点和其相对引燃能力见表1。 表1 3.2在相同带电电位条件下,液面或固体表面带负电荷时发生的放电比带正电荷时发生的放电,对可燃气的引燃能力可大一个数量级。3.3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可燃物更
18、易点燃。a. 可燃物的温度比常温高;b. 局部环境氧含量(或其他助燃气含量)比正常空气中的高;c. 爆炸性气体的压力比常压高。4静电防护措施各种防护措施应根据现场环境条件、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工物件的特性以及发生静电引燃的可能程度等予以研究选用。4.1基本防护措施4.1.1减少静电荷产生a. 对接触起电的有关物料,应尽量选用在带电序列中位置较邻近的,或对产生正负电荷的物料加以适当组合,使最终达到起电最小。静电起电极性序列表见附录C(参考件)。b. 在生产工艺的设计上,对有关物料应尽量做到接触面积、压力较小,接触次数较少,运动和分离速度较慢。4.1.2使静电荷尽快对地泄漏a. 在存在静电引爆危险的
19、场所,所有属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对金属物体应采用金属导体与大地作导通性连接,对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及亚导体则应作间接接地。b. 静电导体与大地间的总泄漏电阻值在通常情况下均不应大于106。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应大于100;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接地电阻值也不应大于1000。c.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有时为了限制静电导体对地的放电电流,允许人为地将其泄漏电阻值提高到不超过109。d. 局部环境的相对湿度宜增加至50%以上。e. 生产工艺设备应采用静电导体或静电亚导体,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f. 对于高带电的物料,宜在接近排放口前的适当位置装设静电缓和器。g. 在某些物料
20、中,可添加少量适宜的防静电添加剂,以降低其电阻率。h. 在生产现场使用静电导体制作的操作工具,应予接地。4.1.3为消除静电非导体的静电,宜用高压电源式、感应式或放射源式等不同类型的消除器。4.1.4将带电体进行局部或全部静电屏蔽,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4.1.5在设计和制作工艺装置或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等。4.1.6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4.2固态物料保护措施4.2.1接地措施应符合下列具体要求:a. 非金属静电导体或静电亚导体与金属导体相互联接时,其紧密接触的面积应大于20cm2。b. 采用法兰及
21、螺栓联接的配管系统,一般不必另设跨接线,对于室外的架空配管系统,则应按有关国家防雷规程执行。c. 在进行间接接地时,可在金属导体与非金属静电导体或静电亚导体之间,加设金属箔,或涂导电性涂料或导电膏以减小接触电阻。d. 油罐汽车在装卸过程中应采用专用的接地导线(可卷式),夹子和接地端子将罐车与装卸设备相互联接起来。接地线的联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有条件时可尽量采用接地设备与启动装卸用泵相互间能联锁的装置。e. 在振动和频繁移动的器件上用的接地导体禁止用单股线,应采用6mm2以上的裸绞线或编织线。4.2.2 利用空气电离原理使静电中的和静电消除器有多
22、种型式,见表2。 表2 4.2.3静电消除器原则上应装设在靠近带电体最高电位的部位,正确的 装设位置如图1所示。4.3液态物料防护措施4.3.1控制烃类液体灌装时的流速a. 灌装铁路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式(1)计算: VD0.8 .(1)式中:V烃类液体流速,m/s; D鹤管内径,m。大鹤管装车出口流速可以超过按式(1)所得计算值,但不得大于5m/s。b. 灌装汽车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式(2)计算: VD0.5 .(2)式中:V烃类液体流速,m/s; D鹤管内径,m。4.3.2在输送和灌装过程中,应防止液体的飞散喷溅,从底部或上部入灌的注油管末端应设计成不易使液体飞散的
23、倒T形等形状或另加导流板;或在上部灌装时,使液体沿侧壁缓慢下流。4.3.3对罐车等大型容器灌装烃类液体时,宜从底部进油。若不得已采用顶部进油时,则其注油管宜伸入罐内离罐底不大于200mm。在注油管末侵入液面前,其注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4.3.4烃类液体中应避免混入其他不相容的第二相杂质如水等。并应尽量减少和排除槽底和管道中的积水。当管道内明显存在第二物相时,其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4.3.5在贮存罐、罐车等大型容器内,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4.3.6当液体带电很高时,例如在精细过滤器的出口,可先通过缓和器后再输出进行灌装。带电液体在缓和器内停留的时间,一般
24、可按缓和时间的3倍来设计。4.3.7烃类液体的检尺、测温和采样。a. 当设备在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取样、检尺或测温等现场操作。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需静置一段时间才允许进行上述操作。所需静置时间见表3。 表3 注:若容器内设有专用量槽,则按液体容积10m3取值。b. 对油槽车的静置时间为2min以上。c. 对金属材质制作的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等在操作中应接地。有条件时应采用自身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工具。4.3.8当在烃类液体中加入防静电添加剂来消除静电时,其容器应是静电导体并可靠接地,且需定期检测其电导率,以便使其数值保持在规定要求以上。4.3.9当不能以控制流速等方法来减少静电积聚
25、时,可以在管道的末端装设流体静电消除器,其结构见附录D(参考件)。4.3.10当用软客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静电的导通性。4.3.11在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绝缘性液体时,宜用金属或导静电容器,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容器。对金属容器及金属漏斗应跨接并接地。4.4气态粉态物料防护措施4.4.1在工艺设备的设计及结构上应避免粉体的不正常滞留、堆积和飞扬;同时还应配置必要的密闭、清扫和排放装置。4.4.2粉体的粒径越细,越易起电和点燃。在整个工艺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利用或形成粒径在75m或更小的细微粉尘。4.4.3气流物料输送系统内,应防止偶然性外来金属
26、导体混入,成为对地绝缘的导体。4.4.4应尽量采用金属导体制作管道或部件。当采用静电非导体时应具体测量并评价其起电程度,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措施。4.4.5必要时,可在气流输送系统的管道中央,顺其走向加设两端接地的金属线,以降低管内静电电位,也可采用专用的管道静电消除器。4.4.6对于强烈带电的粉料,宜先输入小体积的金属接地容器,等静电消除后再装入大料仓。4.4.7大型料仓内部不应有突出的接地导体。在用顶部进料时,进料口不得伸出,应与仓顶取平。4.4.8当筒仓的直径在1.5m以上,且工艺中粉尘粒径多半在30m以下时,要用隋性气体置换、密封筒仓。4.4.9工艺中需将静电非导体粉粒投入可燃性液体或混合
27、搅拌时,应采取相应的综合防护措施。4.4.10收集和过滤粉料的设备,应采用导静电的容器及滤料并予以接地。4.4.11对可燃气的管道或容器等,应防止不正常的泄漏,并宜装设气体泄漏自动检测报警器。4.4.12高压可燃气体的对空排放,应选择适宜的流向和处所。对于压力高、容量大的气体如液氢排放时,宜在排放口装设专用的感应式消电器,见附录E(参考件)。4.5人体及服装静电防护4.5.1当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或1区,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时,工作人员应穿无静电点燃危险的工作服。当环境相对湿度保持在50%以上时,可穿棉工作服。4.5.2在爆炸危险场所工作的人员,应穿防静电(导电)鞋
28、,以防人体带电,地面也应配用导电地面。4.5.3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5静电危害的安全界限5.1静电放电点燃界限5.1.1导体间的静电放电能量按式(3)计算: W1/2 CV2 .(3)式中:W放电能量,J; C导体间的等效电容,F; V导体间的电位差,V。当其数值大于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时,就有引燃危险。5.1.2当两导体电极间的电位低于1.5kV时,将不会因静电放电使最小点燃能量大于或等于0.25mJ的烷烃类石油蒸气引燃。5.1.3在接地针尖等局部空间发生的感应电晕放电不会引燃最小点燃能量大于0.2mJ的可燃气。5.2物体带电安全管理界限。 表4 5.2.3固体静电非导
29、体平面(背面15cm内无接地导体)的不引燃放电安全电位对于最小点燃能量大于0.2mJ的可燃气是15kV。5.2.4轻质油品装油时,油面电位低于12kV。5.2.5轻质油品安全静止电导率应大于50pS/m。5.2.6对于采用了基本防护措施的,内表面涂有静电非导体的导电容器,若其涂层厚度不大于2mm,并避免快速重复灌装液体,则此涂层不会增加危险。5.3引起人体电击的静电电位5.3.1人体与导体间发生放电的电荷量达到210-7C以上时就可能感到电击。当人体的电容为100pF时,发生电击的人体电位约3kV,不同人体电位的电击程度5.3.2当带电体是静电非导体时,引起人体电击的界限,因条件不同而变化。在
30、一般情况下,当电位在30kV以上向人体放电时,将感到电击。6静电事故的分析和确定凡疑为静电引燃的事故,除按常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析和确认。6.1检查分析是否存在发生静电放电引燃的必要条件。6.1.1通过对有关的运转设备、物料性能、人员操作以及环境情况的分析,推测可能带有静电的设备、物体和带电程度,以及放电的物件,条件和类型。6.1.2收集和测取必要的有关技术参数,并估算可能的放电能量。6.1.3参考本标准第3章及第5章中提出的有关界限,对是否属静电放电火源作出倾向性意见,或对较为简单明显的情况作出相应的结论。6.2对于较为复杂的情况,则应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可能,选取以下部分
31、或全部内容,作进一步的测试,并通过综合分析后,作出相应的结论。6.2.1充分收集或测取有关技术参数,主要包括环境温湿度和通风情况、可燃物种类、释放源位置及可能的爆炸性气体浓度分布情况,已有的防火防爆措施及其实际作用,与静电有关的物料的流量流速和人员动作及操作情况。非静电的其他火源的可能性等。6.2.2遗留残骸件的分析检验,其方法是选出可能带有静电并发生放电的物件(主要是金属件)通过电子显微镜作微观形貌观察,查明是否存在类似“火山口”特征的高温熔融微坑。以确定静电放电的具体部位,肯定事故的原因。6.2.3物件的起电程度和放电能量难用分析的方法予以定量或半定量确定时,需参考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条件,进
32、行实物模拟试验,加以验证。模拟试验可在现场或在其他适宜场所进行。6.2.4对有关情况数据作进一步综合分析,观察各种情况数据间的相互关系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和是否存在矛盾,必要时还须对其他情况或数据(包括非静电技术方面的)作补充收集或测试,以便作出最终结论。汽车油槽车事故预防 装油设备不符合规范、设备失灵、冒油泄漏、静电放电和人为的误操作是发生汽车油槽车火灾的主要原因。根据经验教训,保证汽车油槽车装油安全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静电接地不可忽视。从汽车油槽车来看,静电主要产生部位是泵、过滤器和管道。油槽车加注系统的静电产生量比地面管道高得多。有关资料反映:如果用一条长250m、直径100mm的地下
33、管以2500L/min流量泵送油时,从加油枪出来的电荷量一般仅有 ,而经过油槽车后电荷量却超过 ,这些静电主要产生于油槽车的过滤器,所以如果汽车油槽车未接地就进行装卸作业,油罐体可带10kV以上的电压;因此对于静电隐患,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装油前先接好接地线,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和接地电阻是否符合防静电标准。装油时鹤管必须伸至油罐底部,管口距罐底部应保持在15cm左右,并严格控制灌装初速在1m/s以内,直到出油口被浸没后再逐步加大流速,但最高流速不得超过4.5m/s,以杜绝喷溅造成的静电事故;装油结束后,必须在稳油5min后才能断开接地。因为装好油后,由于油品在罐内流动,致使油面电位还要保持几分
34、钟之久。(2)不能因为有良好的接地而放松警惕。静电接地只能导走与其紧密连接的“导体”(金属、人体、导电液体等)上的静电,而对于不与其连接的孤立导体以及非导体(油类、橡胶、树脂、玻璃等)上的静电荷却无能为力或在短时间内难以导除;因此,操作者在静电接地的同时,还应该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并注意随时可能出现的隐患,同时要掌握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办法和抢救措施。(3)防止人身带电。在装卸作业时,人体必然要与工作对象(汽车油槽车)、工作物相接触产生摩擦,这便极易产生静电,并有可能形成静电放电,如果此时恰遇易燃易爆的油蒸汽,就会发生爆炸事故。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其目的是将人
35、体接地。此外,。所穿鞋子应为薄尼龙袜或其他导电性袜子,严禁在防静电鞋底上粘贴绝缘胶片,并应作定期检查。 (4)对“转换装油”造成的事故也应足够重视。这种事故主要发生在用装过汽车的槽车来装柴油的时候,汽油的闪点低于柴油,如果把柴油注入一个含有汽油蒸气的槽车内,汽油蒸气因被倾入的柴油液体吸收而减小压力,随之空气被吸入槽车内,且在液体表面与空气吸入点之间的某处就形成了易燃混合物,遇静电积聚放电即会产生爆炸事故。因此,在需要“转换装油”时,必须先将槽车内的汽油清除干净,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5)必须使用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的设备。发油台的自控、遥控、计量仪器仪表、阀门等设备,必须定期检验和标定,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对发油设备的材质不能轻视。发油鹤管严禁采用不导电的聚乙烯软管做输油管线,装卸油品时严禁使用塑料容器。以上都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识。同时对静电接地装置不能凑合,一定要严格按规范办事,认真安装,定期检查。对目前普遍使用夹子和磁力接头接地的,不应随便夹在或吸附在油槽车随意部位,甚至在油漆的表面。这是对防静电极为不利的,更是一种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