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卫生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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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坪石镇卫生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处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本预案所指辐射事故,是指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故。二、应急机构及其职责为了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及时应对、处理,医院成立辐射事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内的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由院长、业务院长,各有关科室科长、主任、负责人共同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院长 副

2、组长: 业务院长 成 员: 放射科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 1、执行国家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法规和政策;2、制定医院内辐射事故应急计划,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3、确定辐射事故应急状态等级,统一指挥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行动;4、及时向环保与公安等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和配合指定的部门做好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二、辐射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

3、人)急性死亡。重大辐射事故,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较大辐射事故,是指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一般辐射事故,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三、应急预案的启动和报告发生辐射事故时,有关人员或知情者应立即报告院长办(5523344)或手机号码(13192425000)。医院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并在2小

4、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禁止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四、应急准备为了保证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辐射事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事故应急的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减少危害、保护公众、保护环境。2、有关科室要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详细方案。3、准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和相互之间快速可靠的通讯联络系统。4、准备辐射监测系统、防护器材、药械和其他物资,用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设施、设备和通讯联络系统、辐射监测系统以及防护器材、药械等

5、,应当处于良好状态。5、定期对职工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事故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对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适时组织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五、应急计划1、当发生放射源的泄漏时,操作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应急防护施,关闭设备电源,人员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并向院长办报告情况,医院进入应急待命状态,辐射事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及时向环保与公安等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辐射事故后果预测与评价以及环境放射性监测等工作,为采取辐射事故应急对策和应急防护措施提供依据。2、辐射事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辐射事故现场接受照射人员的救护、转运和医学处置工作,3、在辐射事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辐射防护人员对泄漏放射源进行处理,整个过程应实施有效的剂量监督。4、根据对现场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剂量监督情况,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除现场应急状态。六、事故的调查及处理报告辐射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射事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向环保与公安等主管部门提交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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