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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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汇总表序号考评内容满分应得分实得分备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1资质证照22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153安全生产责任制18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0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06应急救援557特种设备基础管理308职业卫生基础管理509安全生产资金保障3010资质和安全协议2511安全生产记录档案2012其他(持续改进,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属实性评价)75合计400安全生产现场管理1设备设施1102特种设备现场管理603作业安全2254危险化学品管理855职业卫生现场管理406场所环境507从业人员操作行为30合计600总计1000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

2、定标准评定指标评定项目标准分值评定内容评分标准扣分说明得分参考依据备注说明(对应AQ/T 9006-2010条款)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资质证照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查看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如有以下情况,即为否决:1、营业执照与生产经营内容不符;2、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从事生产经营;3、未及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4、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未及时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条/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取得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无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或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过期,即为否决。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10条/消防验收意见书2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公安机关消

3、防机构备案。查看消防验收意见书。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意见不合格,或未进行备案,不得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15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查看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等相关资料。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不得分;2、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不得分;3、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要求,扣10分;4、扣满15分的,追加扣除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

4、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6条第5.2.1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8企业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查看企业最新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相关资料。1、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未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不得分;2、未定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扣5分。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第5.1条第5.1条责任制制定及内容要求10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传达至责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2、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做到“一岗一责”。查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

5、。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2、安全生产责任制每缺1个部门,扣3分;3、未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无亲笔签字),扣5分;4、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但岗位责任内容不明确的,酌情扣25分;5、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未明确考核要求的,酌情扣24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4条、第15条第5.2.2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10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7

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8、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9、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查看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规章制度每缺1项扣5分;若第7、8、9、10、11项企业不涉及,则不扣分;2、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与实际不符,每项制度扣3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8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5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8条第5.9条第5.12条操作规程10制定相关岗位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照企业工艺及在用设备设施,查看相关的岗位操作规程。每缺1个岗

7、位或1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扣5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第5.4.3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要求10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2、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3、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查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签到表等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影像资料、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合格证等)。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安全监督部门培训,扣10分;2、未对其它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或培训学时不足,每

8、人次扣5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5条第5.5条培训内容10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查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考核试卷等资料。1、伪造培训记录,考核试卷笔迹相同,视同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分;2、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无针对性,扣10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4条第5.5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持证上岗。查看特种作

9、业人员台账,并现场抽查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未及时复审,每人次扣5分;扣满15分,追加扣除10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条第5.5.3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15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并现场抽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未及时复审,每人次扣5分;扣满15分,追加扣除10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2条第5.5.3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培训1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

10、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查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未及时复审,每人次扣5分;扣满10分,追加扣除5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5.2条第5.5.3条第5.5.3条应急救援预案制定15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2)应当根据存在的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小规模、低危企业可与综合应急预案合并)(3)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设备和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设备和重点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11、、危险目标的确定与潜在危险性评估、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查看应急救援预案文本。1、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不得分;2、预案内容与企业实际不符,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5.11条组织建立10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2、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或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查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或人员的相关文件记录。1、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

12、理工作的,不得分。2、未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的,扣5分;3、职责不清的,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第5.11条预案演练20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查看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和演练影像资料(照片或视频)。1、无演练记录和演练影像资料,视同未演练,不得分;2、有演练记录、影像资料,但无总结或评价改进意见,扣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北京市安

13、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26条、第27条第5.11条应急救援器材10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配备合格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查看应急救援预案文本或应急救援器材台账、维护保养记录。1、无器材和装备台账,不得分;2、器材无维修保养记录,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第5.11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特种设备基础管理3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

14、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报告;(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查看特种设备各类安全技术档案。1、无任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得分;2、每缺1个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或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扣2分;3、每缺1个特种设备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扣10分;每缺1个安全附件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扣2分;4、每缺少1类特种设备日常自行检查记录,扣5分;5、缺少其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15、档案内容,扣5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5.6.2条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基本要求/1、应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2、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申报变更。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未申报或未如实申报,“职业卫生基础管理”模块即为否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8条第5.10.3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查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现状评价报告。未定期进行检测或评价,“职业卫生基础管理”模块即为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7条

16、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20条第5.10.1条/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查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抽查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该报告是由具有卫生部门资质审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卫生基础管理”模块即为否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第37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3条、第15条、第19条第5.10.1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查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岗位操作规程。未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或相关岗位操作规程,不得分。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中涉及职业卫生内容,则不扣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11条第5.10.1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职业病危害申报101、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2、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申报变更。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1、危害因素申报不全,每缺1项,扣5分;2、不及时申报变更,扣5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8条第5.10.3条职业病危害告知5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

18、措施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查看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未在合同中进行告知,每1人扣2分;2、告知内容不全,每项扣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第5.10.2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15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查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

19、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现状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标,每超标1项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7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20条第5.10.1条职业健康监护15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2、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查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抽查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该报告是由具有卫生部门资质审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1、每遗漏1人次未做职业健康检查,扣2分;2、未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每缺1项扣5

2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第37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3条、第15条、第19条第5.10.1条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投入20应具备维持正常运营和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查看设备设施更新、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等财务台账,无相关资金投入证明材料,不得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8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9条、第20条第5.3条相关保险10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

21、保险和其他依法应当办理的安全生产强制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事项。查看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的收据单。1、未参加工伤保险,不得分;2、工伤保险每漏缴1人次,扣2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46条第5.3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资质和安全协议251、经营单位(甲方)不得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乙方)。2、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查看与承租方、委托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合同。

22、1、发包给无相应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方,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2、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扣20分;3、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扣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0条、第41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40条第5.7.4条安全生产记录档案20企业应当建立下述记录档案,并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告、记录等及时归档。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档案;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档案;3、事故记录管理档案;4、安全生产例会记录;5、危险化学品档案(出入库记录和MSDS);6、劳动防护用

23、品发放记录;7、安全生产奖惩档案;8、危险作业(如:动火、有限空间、高空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审批档案;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10、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查看近半年各类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及相关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记录档案、报告缺1项扣5分;若缺失的记录档案、报告企业不涉及,则不扣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1条、第31条、第36条、第37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5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第5.7.1条第5.4.6条其他持续改进45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查看安全生

24、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文本,判断其适宜性和有效性。1、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证件、应急预案等未分类归档存放,不得分。2、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未按时修订,每类文件扣5分。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第5.13条第5.4.4条第5.4.5条第5.11.2条第5.13条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按时上报隐患,并及时整改隐患。查看顺义区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系统。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即为否决。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第5.8条第5.8条20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按时上报隐患,并及时整改隐患。查看顺义

25、区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系统。1个上报周期漏报,不得分;连续2个上报周期漏报,追加扣除20分。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第5.8条第5.8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其他属实性评价101、抽检企业自评表,并核实企业自评情况的属实性;2、核对企业系统上报的基础信息,应与实际情况相符。1、企业自评分值与现场评审分值偏差25%,不得分;2、每发现1项企业基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扣5分;3、扣满10分,追加扣除10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设备设施通用要求/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使用国家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即为否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1条第5

26、.6.3条102、操作规程在设备设施显著位置悬挂。1处操作规程未正确悬挂扣2分。第5.6.2条103、设备危险部位都应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设备接地线连接正确、可靠;防护装置完好。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第5.4.1条第5.6.2条汽水管道101、锅炉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进水管道、出水管道、疏水管道和排污管道应畅通,2、各管道的支架、保温良好,阀门完好,开关灵活。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JB/T 10354-2002工业锅炉运行规程第4.5条第5.6.2条燃烧设备101、机械传动系统各回转部分应润滑良好。2、炉排无变形和损伤,炉排

27、片的间隙合适,机械传动装置应进行试运转,给煤机应正常。3、 燃油或燃气锅炉燃烧器、燃料管路、滤网、油泵、油加热器及各旋塞、阀门接头,不能堵塞或泄漏。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JB/T 10354-2002工业锅炉运行规程第4.6条第5.6.2条给水及水处理设备101、水泵应处于正常状态并经试运转,给水管路、阀门、水箱及附件应处于正常状态。2、 离子交换设备、除氧设备及加药设备应无泄漏、腐蚀、堵塞。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JB/T 10354-2002工业锅炉运行规程第4.7条第5.6.2条除渣及除尘脱硫设备101、除渣设备装设齐全,润滑、冷却系统正常。试运转无异常现象。2、除尘脱硫设备外

28、部应清洁,无漏风、漏水及堵塞等现象。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JB/T 10354-2002工业锅炉运行规程第4.9条第5.6.2条自动控制系统101、电路、控制盘、调节阀、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灵敏可靠,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2、火焰监测器完好,可以正常工作。3、燃油或燃气锅炉的点火程序和熄火保护装置灵敏可靠。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JB/T 10354-2002工业锅炉运行规程第4.11条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第6.3.2.3条第5.6.2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设备设施隐患排查/1、企业应在自评周期内,对所涉及的设备及岗位进行达标检查,并做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自评周期内,未进行在用设

29、备设施对标检查,即为否决。402、企业所属设备若不局限于设备设施考评表涉及的,应自行编制其余各设备设施考评检查表,并明确检查要点。1、每有1类设备未上报至顺义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扣10分;2、未自行编制1类设备设施考评检查表(操作规程、设备负责人等信息)且未上报至系统,扣5分;3、每有1项设备隐患未及时整改,扣2分;4、扣满40分的,追加扣除20分。第5.8条特种设备现场管理通用要求101、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附着于其显著位置;2、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停止使用;3、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注销。1、每有1台设备未张贴登记标志,扣

30、2分;2、每发现有1台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仍继续使用的,不得分;3、每发现1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未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不得分;4、特种设备(不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5条、第29条、第30条第5.6.2条锅炉101、安全阀应结构完整,灵敏,可靠,校验后的安全阀应当加锁或铅封;2、压力表装置齐全(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校验后的压力表应铅封完好,并注明下次校验日期;3、水位表应当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玻璃管式水位表应当有防

31、护装置。水位表应当有防水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4、在蒸汽锅炉过热器出口、再热器出口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7MW的热水锅炉出口应当装设可记录式的温度测量仪表;5、蒸汽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报警,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2t/h的锅炉,还应当装设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6、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6t/h的锅炉,应当装设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7、安置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锅炉,每台锅炉应当配备超压(温)联锁保护装置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6.1.15.3条、第6.2.3条、第6.3.2条、第6.6.1条第5.6.2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特种设备现场管

32、理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51、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加装铅封;2、校验后的压力表应铅封完好,并注明下次校验日期;3、压力表应安装合理,便于观察和清洗,并应防止受到辐射热、冰冻和震动的影响;4、液位计应安装合理、便于观察。大型压力容器应装警报装置。液位计上最高、最低安全液位,应当作出明显的标志。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8.3.6条、第8.4.2条、第8.4.3.1条、第8.5.2条第5.6.2条移动式压力容器51、罐体或者气瓶涂层及漆色完好,无脱落;2、罐体保温层、真空绝热层完好;3、罐体或气瓶外部的标志清晰;4、紧急切断阀及相关操作阀门置于闭止状态;5、安全附件完

33、好;6、装卸附件完好;7、紧固件的连接牢固可靠;8、罐体或者气瓶内压力、温度无异常无明显波动;9、罐体或气瓶各密封面无泄漏。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5.7条第5.6.2条压力管道101、阀门、膨胀节、法兰完好,无腐蚀和松动现象;2、无异常振动、无异常变形、无介质泄漏;3、支吊架完好、配件无损坏;4、按规定装设的减压阀可靠;5、安全阀的安装位置符合要求,定期检验的铅封完整,并在有效期内;6、按规定装设爆破片,爆破片完好;7、压力表表盘直径符合规定,最大刻度与运行参数相匹配,精度符合规定,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在有效期内;8、按规定装设的温度计完好、灵敏、可靠;9、

34、按规定装设的阴极保护装置完好;10、不超温、超压运行;11、仪器仪表运行参数正常,与直读的水位表、压力表一致;12、输送易燃介质的压力管道,其紧急处理装置完好。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144条、第145条、第149条、第150条第5.6.2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特种设备现场管理起重机械10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齐全有效、符合安全要求。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20.6条第5.6.2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01、车容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2、自卸车(载质量4.5t以上)的驾驶室上部设置的安

35、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3、蓄电池箱、燃油箱托架的安装牢固,无严重腐蚀、变形现象;4、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5、变速器、分动器不漏油、无异响;6、前后桥无变形、无裂纹;7、轮辋完整无损,螺栓、螺母齐全紧固;8、履带各部位零件完整、运转正常,无裂纹和变形现象;9、车辆的车架无变形、裂纹和锈蚀,螺栓和铆钉齐全紧固;10、刮雨器、后视镜、灯具、喇叭齐全有效;11、轮胎气压、磨损在额定值内、各仪表指针正常指示;12、转向机构连接、工作可靠;13、液压传动工作可靠;14、门架货叉架无变形,损伤锈蚀在额定值内。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第5.1.1.1

36、条、第5.1.2.1条、第5.1.2.2条、第5.1.3.6条、第5.2.1条、第5.3.1条、第5.3.4条、第5.4.1条、第5.4.4条、第5.4.6条、第5.4.7条、第5.4.8条、第5.4.9条、第5.5条、第5.7.1.1条、第5.7.2条、第5.7.3.1条、第6.1.2条、第6.2条第5.6.2条作业安全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101、按有关规定配置相关消防设施,并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换。1、1处未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扣5分;2、每有1具消防设备、器材失效或超过维保日期或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第5.7.1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作业安全消防安

37、全消防设施和器材102、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1、1具消防设施、器材被遮挡扣5分;2、1具消防设施、器材挪作他用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第5.7.1条安全通道51、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楼顶顶面不得搭建违章建筑。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第28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0.4条第5.7.1条102、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1处安全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第5.7.1条安全出口51、安全出口、疏散用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每有1处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障碍

38、物,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第5.7.1条52、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封堵。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第5.7.1条53、厂房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应采用平开门,不得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1、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不得分;2、每有1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扣2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12条第5.7.1条54、仓库的疏散用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首层靠墙的外侧可设推拉门或卷帘门,但甲、乙类仓库不应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1、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不得分;2、每有1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扣2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12条第5.7.1条控制室10

39、1、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且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1、无专人24小时值班,不得分;2、每班人员少于2人,扣5分。GA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第4.2.1.1条;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5.2条第5.7.1条102、值班人员进行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1、无值班记录,扣2分;2、记录频次不符合要求,或记录内容流于形式的,扣5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5.2条第5.7.1条安全标志51、易燃易爆场所应

40、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当心火灾”、“当心爆炸”等标志。1、每有1处安全标志欠缺,扣2分;2、每有1处安全标志破损,扣2分;3、每有1处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2条;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第5.12条第5.7.3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作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标志52、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1、每有1处安全标志欠缺,扣2分;2、每有1处安全标志破损,扣2分;3、每有1处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第5.4条第5.7.3条53、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

41、口”作为指示标志。1、每有1处指示标志欠缺,扣2分;2、每有1处指示标志破损,扣2分;3、每有1处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3.4条第5.7.3条54、疏散通道距地面1米及以下装设疏散指示标志。1、每有1处疏散指示标志欠缺,扣2分;2、每有1处疏散指示标志破损,扣2分;3、每有1处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3.4条第5.7.3条用电安全通用要求51、电线无私拉乱接,绝缘破损现象。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第5.7.1条52、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得在电线上晾晒衣物和悬挂物品。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第5.7.1条5

42、3、严禁使用破损的插头、插座及电线。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第5.7.1条54、线路应穿非燃管保护,易燃易爆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或封闭式电气设备和开关。1、每有1处线路未穿非燃管保护,扣2分;2、易燃易爆场所未选用防爆型或封闭式电气设备和开关,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第5.7.1条配电室51、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高压间与低压间之间的门,应向低压间方向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不符合要求,不得分。DB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第5.8.3条第5.7.1条52、长度大于7米的配电室应有2个出口。当配电室的长度超过60m时,应增设一个中间安全出口。当变配电所为多层建筑时,应有一个出口可通向室外楼梯的平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DB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第5.7条第5.7.1条53、门、窗、电缆沟应当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1、未设置挡板,扣5分;2、挡板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GB50053-19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6.2.4条、第6.2.7条DB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第5.6条第5.7.1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作业安全用电安全配电室54、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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