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燃烧器欧洲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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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词:燃气故障、燃烧器、总风机、定义、设备说明书、性能评价、规范、全设备试验、试验条件、标志、铭牌。 自动强制通风式燃气燃烧器该欧洲标准于1996年5月11日由欧洲标准委员会(CEN)批准通过。CEN G8成员国有义务遵守CENICGNELEC内部法规,这些法规规定欧洲标准必须被各成员国无条件的接受为国家标准。如果需获取更新的目录和与国家标准有关的参考文献目录,可以向中央秘书处或有关成员国申请。该欧洲标准的正式版本有三种语言形式(英语、法语、和德语)。各成员国可以翻译成本国德官方语言,在得到欧洲标准委员会(CEN)批准后,该版本具有与前三种版本同样的法律效力。欧洲标准委员会(CEN)的成员国

2、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CEN 欧洲标准委员会中央秘书处:rue de stassart 36 B-1050 布鲁塞尔1996版权属欧洲标准委员会的成员所有 参考号676:1996E前言 该欧洲标准是由技术委员会CENITC 131“使用风机的燃气燃烧器”筹划的,该委员会的秘书处由DIN负责。 该标准应视为国家标准,或者以正式出版物的形式,或者以批文的形式最迟在1997年4月公布。所有与本标准抵触的国家标准,必须在1997年4月之前撤消。该欧洲标准是在欧洲委员会( European Com

3、mission)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的授意下由欧洲标准委员会(CEN)筹划的,并且符合欧盟指令(EU Directives)的基本要求。关于本标准与欧盟指令之间的联系,请参阅本标准后提供信息的附录2A。根据CENICELEC的内部法规,以下国家有义务遵守该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目 次 页数前言 2引言1 范围2 正式参考文选3 定义4 结构和运行要求5 试验方法6 标志7 附录A (提供资料的)燃烧性能的确定B (提供资料

4、的)控制盒程序举例C (提供资料的)试验燃气D (提供资料的)燃气的螺纹E (正式的)试验F (提供资料的)替换燃气线的使用G (提供资料的)瑞典的A-偏差H (提供资料的)按正燃烧空气温度和湿度对NOX排放的影响J (提供资料的)空气检测装置的检验ZA (提供资料的)提出基本要求的欧洲标准的条款或欧盟指令其它检测的条款l 引言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使用气体燃料的带燃烧空气风机的自动强制通风式燃烧器,并且该燃烧器是作为一个完整的部件对外销售。根据燃烧器设计时的气体和压力,EN437建立了一套设备的分类系统。但是当使用强制通风式燃烧器时,这样一套分类系统无法确切地把某一特定燃烧器划分到正确的类别中去。

5、例如,许多燃烧器都设计成能够使用多种气体燃料,因而不必对空气供给做出调整。因此欧洲技术委员会认为有责任指定标准,使得应用于强制通风式燃烧器的分类系统的进一步研究能够继续开展下去,然而,必须注意燃气设备规程需要规定燃气的类型和供给压力,以及燃烧器的类别。EN 60335-1 家用和类似电气设备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335-1:1991,修改)EN 60730-1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气自动控制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730-1:1993)ISO 7-1 用于压力密封接头的管螺纹 第1部分:尺寸和公差ISO 228-1 用于非压力密封接头的管螺纹 第1部分:符号、尺寸和公差ISO 27

6、4 环形截面铜管;尺寸ISO 6976 天然气热值的计算、密度、相对密度和不同成分的韦伯数ISO 7005-1 金属法兰 第1部分:铜法兰ISO 7005-2 金属法兰 第2部分:铸钢法兰ISO 7005-3 金属法兰 第3部分 铜合金和复合法兰3 定义3.1 一般定义3.1.1 强迫通风式燃烧器指燃烧空气是用风机引入的燃烧器3.1.2 自动强迫通风式燃烧器指装有自动点火,火焰监控和燃烧器控制装置的燃烧器。点火,火焰监控和燃烧器的开关是 自动的。在运行期间燃烧器的热量输入是可以自动或手动调节的。3.1.3 双燃料燃烧器这种燃烧器既能同时燃烧气体和液体燃料,又能单独燃烧。3.1.4 全预混式燃烧

7、器为了燃气的完全燃烧,至少全部理论空气与燃气在混合物出口的上游混合。这种燃烧器称全预混式燃烧器。3.1.5 喷嘴混合式燃烧器在该燃烧器中,燃气燃烧所需的部分或全部理论空气与煤气混合是在空气与燃气进口处或下游。3.1.6 启动煤气流量在燃烧器启动时,被点火装置点火的煤气流量。3.2 可燃气体3.2.1 参考状态相应于15,1013.25mbar的状态,除非另有规定EN437.3.2.2 热值燃烧所产生的热量,在恒定压力等于1013.25mbar,单位质量或容积,可燃烧混合物的成分取自参考状态,并且燃烧产物又回到同样的状态EN437.A 差别在于 - 高热值:其中假定燃烧燃烧产生的水被冷凝。 符号

8、:Hs, - 低热值:其中假定燃烧产生的水处于蒸汽状态。 符号:Hi 单位:可也是 - 每立方米干燃气在参考状态下的兆焦数(MJ/m3);或 - 每千克干燃气的兆焦数(MJ/kg)。3.2.3 相对密度相同容积的干烟气与空气在相同的温度和压力条件的比值。3.2.4 华自指数每单位容积燃气的热值与它的相应密度的平方根在同一参考条件状态下的比值。华自指数也有高的与低的之分,取决于采用的时高热值或低热值EN437.符号: 高华自指数:Ws 低华自指数:Wi单位:可以是- 在参考状态下,干燃气每立方米的兆焦数(MJ/m3);也可以是- 干燃气每千克的(MJ/kg)3.2.5 燃气压力相对于大气压的运动

9、燃气的静压,在燃气流动的方向上直角测量。3.2.6 参考燃气限制燃气在每一燃气族或类中,试验燃气定义如下。3.2.6.1 参考燃气当参考燃气在相当的额定压力下供气时,燃烧器在额定工况下运行。3.2.6.2 限制燃气代表极端变化的燃气,代表燃烧器设计使用的燃气。注:参考和极限燃气的特性见表C1.3.2.7 额定压力极限压力在每一燃气族或类中,压力定义如下。3.2.7.1 额定压力当向燃烧器以相应的参考煤气供给时,在该压力下燃烧器在额定工况下运行。3.2.7.2 极限压力在燃烧器供应状态下,代表极端变化的压力。注:试验压力示于表4。3.2.7.3 供给压力在图1规定的测试点测量M1上测量到的压力,

10、在该压力下达到额定工况。3.2.7.3 调节压力在图1规定的测试点M2上测试到的压力,在该压力下达到额定工况。3.2.8 燃烧室内的压力相对于大气压的压力或负压,它在燃烧室内占主导地位。3.3 燃烧器的运行3.3.1 燃气流量3.3.1.1 容积流量在连续进行的工况下,燃烧器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燃气容积。单位:每小时立方米(m3/h), 每分钟升(L/min),每小时立方米(dm3/h)或每秒钟立方米(dm3/h)。符号:V3.3.1.2额定容积流量制造商规定的容积流量,以每小时立方米(m3/h)表示。3.3.1.3 最大容积流量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流量(在参考状态下),以每小时立方米(m3/h)来

11、表示。3.3.1.4 最小容积流量制造商规定的最小流量(在参考状态下),以每小时立方米(m3/h)来表示。3.3.1.5 质量流量在连续运行的工况下,燃烧器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燃气质量。符号:M单位:每小时千克(kg/h)或每小时克(g/h)。3.3.1.6 额定质量流量制造商规定的质量流量。3.3.1.7 输入热量单位时间内使用的能量,相当于体积质量流量、热值,热值可采用总热值,也可采用低热值。符号:Q单位:千瓦(kW)。3.3.1.8 额定输入热量制造商声称的输入热量固定输入热量的分等额定的燃烧器有单一的额定输入热量。分等额定的燃烧器可以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额定输入热量和最小额定输入热量之间调

12、节。符号:Qn3.3.1.9 最小输入热量制造商规定的最低热量,在该输入热量下燃烧器能按照运行的要求运行。3.3.2 运行状态3.3.2.1 持久运行的燃烧器该燃烧器设计在运行状态下运行,超过24小时而没有停机。3.3.2.2 非持久运行的燃烧器该燃烧器设计在运行状态下运行少于24小时。3.4 煤气管道元件3.4.1 煤气管道是燃烧器的一部分,由阀门、控制器和安全装置组成,煤气在其中进口接头和燃烧器头部之间输送。3.4.2 分等额定装置燃烧器上的一个元件,用于在制造商规定的输入热量范围内调节输入热量,以适应装置实际需要的热量。调节可以是渐进的或步进的。3.4.3 自动截止阀一个能自动开、关或改

13、变煤气流量的装置,根据控制回路和(或)安全回路的信号动作。3.4.4 滤芯/过滤器能收集污物中的颗粒,防止引起系统的故障。3.5 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3.5.1 调压器保持下游压力在固定的极限内,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决于上游压力的变化。3.5.2 可调节的调节器一台调压器装有可调节膜片上载荷的装置,因而可调节下游的压力。3.5.3 火焰探测装置一个能探测火焰是否存在并发出信号的装置。它可能由火焰传感器、火焰放大器和信号及用于转换的继电器组成。这些部件,除了实际火焰传感器外,可以安装在一只单一的外壳内,与程序单元一起使用。3.5.4 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一台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至少由程序单元和火焰探测器

14、的所有元件组成。自动燃烧器控制器系统的各种功能可以在一个或多个外壳中。3.5.5 程序单元 程序单元对控制和安全装置的信号起反应,发出控制命令,控制启动程序,监控燃烧器的运行并引起受控停机,如果需要,还可以起安全停机和非短暂的锁定。程序单元按照预先确定的动作程序,并且总是与火焰探测装置一起运行。3.5.6 安全启动检验为了是否建立安全系统的故障或火焰模拟状态,采用保护线路或线路的程序,一直到启动。3.5.7 受控停机供给燃气截止阀的能量切断的一个过程,在其它的动作发生以前,例如作为一个控制功能的动作,3.5.8 安全停机随着响应安全限制器或探测到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内的故障,立即发生的过程,它将

15、燃烧器立即退出运行,切断对截止阀和点火装置的供电。注:安全停机还可以作为中断/减少供电的结果而出现。3.5.9 锁定3.5.9.1 非短暂锁定系统的按权停机状态,此时重新启动仅能用手动复位才能完成,而不能用其它方法。3.5.9.2 短暂锁定系统的安全停机状态,此时再启动即可靠系统的手动复位来完成,又可中断电源供电来完成,随后复位。3.5.10 启动信号一个信号,例如从恒温器来的信号,它将系统从它的启动位置释放,并且开始预先确定的程序。3.5.11 再循环一个过程,在一次安全停机之后,整个启动程序被它自动地重复。3.5.12 阀门检漏系统它是检验启动煤气或主煤气安全截止阀是否有效闭合的系统,它还

16、能检测到很小的煤气泄漏量。3.5.13 点火装置任何用于点燃点火燃烧器或主燃烧器上煤气的装置(如火焰、电点火或其它装置)称谓点火装置。3.6 吹扫强迫将空气引入燃烧室和烟气通道,以排除任何残留的燃气/空气混合物和(或)燃烧产物。3.6.1 预吹扫在启动的信号和点火装置得电间发生的吹扫。3.6.2 后吹扫紧随受控停机发生的吹扫。3.7 程序时间3.7.1 预吹扫时间在点火装置得电以前,以被证实的空气流量发生的吹扫的这段时间。3.7.2 后吹扫时间停机与风机关闭之间的这段时间。3.7.3 点火时间从燃气阀打开到火焰探测装置第一次指示火焰的这段时间。3.7.4 第一安全时间从点火燃气阀、启动燃气阀或

17、主燃气阀(组),如果可使用的话,得电,到由于火焰探测装置发出火焰不存在的信号,而使点火燃气阀、启动燃气阀或主燃气阀(组),如果可使用的话,失电的这段时间。注: 在没有第二安全时间时,这也被称为安全时间。3.7.5 第二安全时间当第一安全时间仅应用在点火火焰,或启动煤气火焰时,第二安全时间是指,从主燃气阀得电,到由于火焰探测装置发出火焰不存在的信号而失电的这段时间。3.7.6 熄火安全时间从火焰熄灭的信号开始,到关闭燃气供给的信号结束,这段时间。3.7.7 总关闭时间从火焰熄灭的信号开始,到阀门关闭结束,这一段时间。3.8 燃烧3.8.1 燃烧稳定性火焰保持在燃烧头内或设计的火焰接受区的能力。3

18、.8.2 脱火火焰的根部全部或部分脱离燃烧头或设计预计的保持区域。3.8.3 回火火焰前锋向正常稳定运行区域的上游无意识的运动。3 结构和运行的要求4.1 不同燃气的转换当从一类或一族燃气转换为另一类或一族燃气时,以及/或适用不同的燃气供给压力,要采取一些制造商在运行说明书给出预防措施。4.2 结构4.2.1 设计燃烧器的设计和结构应该是这样,对于设想的输入和输入范围,以及在压力的规定范围内所使用的气体燃料应该完全及安全地燃烧。运动部件(例如风机)将被保护起来,如果提供的包装不能确保一定的保护。燃烧器的结构应当这样,不出现任何损害燃烧器安全的不稳定、变形或破损。安装人员和用户必须使用的工具和类

19、似的装置应当容易识别。4.2.2 维修和使用的可接近性在使用和维修中容易触及的结构件,不应有尖锐的边和角,它在使用或维修中可能引起损坏或人员的伤害。不使用工具能够拉出或旋出其安装位置的燃烧器应以这样的方式联锁(例如用限位开关),使其在拉出或旋出的位置不能运行。联锁装置降低设计的可靠性,如果是限位开关,应符合EN60730-1。4.2.3 用于安装部件的螺栓和双头螺栓等的孔不应通入燃气通道。钻孔和燃气通道之间的壁厚至少为 1mm。 这个要求不适应于测量的孔或燃烧头的元件。组成煤气回路的元件或部件,在现场正常的维修中可能被拆开,它们的气密性可以用机械的接头来达到,例如金属对金属的接头,密封圈,或O

20、型圈接头,但是不包括使用所有的密封材料,比如密封带、软 或液体。所有的密封材料在燃烧器正常状态下始终是有效的。4.2.4 材料燃烧器结构所使用的材料的质量和厚度应该这样来选择,即系统的结构和性能特点在运行中不会变坏。特别是所有的燃烧器的所有元件能够承受运行中可能遇到的机械、化学和热力载荷。在正常的使用维修和调整状态下,它们应不显示出任何影响额定功能的变化。如果外壳含有任何部件不是由耐腐蚀的材料制造的,那么它们必须用有效的防腐层来保护。石棉或含石棉的材料将不能使用。铜不能用作燃气输送部件,那里它的温度可能超过100。钎焊条在使用后熔点低于450,不能用来作为燃气的输送部件。4.2.5 安装燃烧器

21、应这样设计,使得它能够有效地安装在供热设备上。燃烧器的元件应该以这样的方式安装和固定,它们的正确的运行位置,以及最重要的是,燃烧器孔的正确位置在运行期间不能改变。当附件拆除及重新拆装好后,将始终保持在正确的运行位置。那些在制造阶段设定和调试的燃烧器部件,以及用户及安装人员不能拨弄的部件应该密封好。应该定期维修的部件,应当这样布置或设计,即它们是很容易拆卸的。此外,它们还应当这样设计和标志,如果遵从制造商的说明书,它们就不可能被错误地更换。4.2.6 连接与压力密封螺纹连接的进口接头,燃烧器内的压力密封螺纹接头,在维修时是不拧松的,还有那些不是经常拆除和再紧固的部件,其设计应符合IS07-1。那些在维修时必须拧松的接头,其设计必须符合ISO228-1。法兰连接符合ISO7005-1、ISO7005-2和ISO7005-3。注:注意附录D,它给出了某些国家允许使用和禁止使用的连接方法。4.3 设备4.3.1 电动机和风机电动机和风机采用适当的隔离、防护和屏蔽措施,它们有足够的尺寸、强度和耐久性,因而不易发生接触事故。保护等级至少为IP20,按EN60529。仅在使用现有带有的工具时,才可能取消这些隔离、防护和屏蔽措施。如果采用皮带驱动装置,应该设计或定位使其能保护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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