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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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休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休宁县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一月目 录一、休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二、休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休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报批稿)休宁县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一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规划背景4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4第二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6第二章 规划目标8第一节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8第二节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1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1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3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5第一节 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15第二节 基本农

2、田保护和布局优化16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18第一节 统筹安排城镇村用地18第二节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9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0第六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23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5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8第九章 土地整治安排32第一节 土地整治规模32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32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33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36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0第一节 健全完善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40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40第三节 充分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41第四节 积极营造依规用地的社会氛围42第五节 充分运用技术手段促进规划实施42附则44

3、 前 言一、休宁县概况休宁县位于安徽省最南端,地处东经1173911826和北纬29243012,与浙、赣两省交界。东邻屯溪区、徽州区、歙县,南接浙江省开化县、淳安县和江西省婺源县、浮梁县,西壤祁门县、黟县,北与黄山区交界。休宁县区位优势突出,交通十分便捷。县城距黄山市中心城区18公里,皖赣铁路、屯黄公路、205国道、103、220、326省道和慈张公路穿境而过,徽杭高速公路、合铜黄高速公路均从中经过,是往黄山、皖南古村落宏村与西递、婺源江湾等著名景区的重要通道。休宁县下辖21个乡(镇),总人口27.30万。200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0.59亿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5亿元,三产比例为

4、27.6:33.2:39.2,全县产业结构已逐步由一产向二、三产业方向转变,龙头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212元,农民年人均收入3170元。二、规划目的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农田和生态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休宁县“新型工业化”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产出效益,将休宁县打造成“中国休闲养生之都”。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安徽省实施办法;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5、号); 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8.关于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091850号);9.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312号);10.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国土资发2010312号)11.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2.休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3.休宁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暨生态县建设规划;14.休宁县城市规划(2006-2020年)。四、规划任务落实黄山市下达

6、的土地主要调控指标,确定休宁县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休宁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方案,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维持良好的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制定分区管制规则,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制定休宁县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本轮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五、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六、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休宁县行政管辖区,总面积2150.23平方公里

7、。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全县土地总面积为215023.45公顷。其中,农用地202361.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11%;建设用地4816.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4%;其他土地7845.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5%。(一)农用地。全县耕地15361.0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59%;园地11320.1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5.59%;林地167546.87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82.80%;牧草地14.7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01%;其他农用地8118.83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4.01%。(二)建设用地。全县城乡建设用地3797

8、.70公顷(城镇用地648.1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869.58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79.9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8.85%;交通水利用地981.7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0.38%;其他建设用地36.6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77%。(三)其他土地。全县水域3692.65公顷,占其他土地的47.07%;自然保留地4153.1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2.93%。二、土地利用特点(一)林地比重较大。全县林地面积高达167546.87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7.92%,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2.80%。(二)土地利用效益逐年提高。休宁县投入产出水平总体上呈现出快速提高的趋

9、势,地均产值已由1996年的0.45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0.95万元/公顷。(三)土地生态环境较优。休宁县生态环境较优,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县生态功能良好,生态功能效益显著发挥,实现了各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四)旅游用地较多。休宁县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用地面积较大,全县旅游用地总面积为700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6%。三、土地存在问题(一)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全县土地利用结构中农用地比重较大,农用地面积为202361.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4.11%。在农用地中,林地面积为167546

10、.8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2.80%;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较多,面积为2869.58公顷。(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休宁县耕地后备资源有限,而新形势下,休宁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不仅需要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补充的后备资源,而且需要占用若干耕地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此外,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部分耕地。(三)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重压力日益显现。新一轮经济增长格局中区域竞争加剧,休宁县面临经济发展边缘化的较大压力。同时由于人才、资金、耕地匮乏,对休宁县经济发展的影响很大。另一方面,旅游长远发展对生态环境的高要求与经济短期自我发展对生态

11、环境的生存性破坏,是近期难以解决的矛盾。第二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挑战(一)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随着休宁县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入加速阶段,2020年休宁县城镇化水平预计达到63,城镇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将大幅增加。同时,在资源环境容量约束下,必须保障耕地和生态用地,建设用地供给和需求的矛盾将日益突出。(二)耕地保护压力大。预计规划期间休宁县总人口将达到29万人,从保障全县的粮食安全来看,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将对农用地保护尤其是耕地形成巨大压力;休宁地处皖南山区,后备资源潜力较小,补充耕地压力较大。(三)生态环境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经济

12、的发展伴随着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的增加,占用部分耕地和基础性生态用地。基础性生态用地的损失对休宁县内生物多样性、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水环境都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在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保障经济快速发展,成为休宁县未来发展面临的难题。二、机遇(一)“休屯同城”战略的提出,激活了休宁县加速跨越崛起的滚滚春潮,加快了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转型,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休宁县地处五条高速公路交汇点,具备迅速融入长三角的区域优势和人文基础,加上新城区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具备优先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条件。(三)休宁县作为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重点扶持的县(市

13、)之一,在政策、土地、资金、项目等方面将有一系列优惠,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第二章 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在全县21个乡(镇)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优先将平坦区域的优质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使其得到有效保护。通过严控耕地减少、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等举措,确保耕地、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黄山市下达的任务,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合理确定休宁县城乡用地布局和发展规模,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集镇、中心村集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同时,土地利用布局应以休宁的旅游优势产业为基础,充分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经济,优先保障齐云

14、山旅游区、五城福地庄园等旅游基础设施用地,兼顾城镇村、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建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使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减少土地污染,防止土地退化,确保休宁县主要生态环境指标处于较优水平。四、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效率。第二节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一、总量指标(一)耕地保有量。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15361.01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161.09

15、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333.33公顷,规划到2020年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394.61公顷,确保落实规划期内上级下达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所提高。(三)园地。2005年全县园地为11320.15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园地为11168.91公顷。(四)林地。2005年全县林地为167546.87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林地为173871.16公顷。(五)牧草地。2005年全县牧草地为14.73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牧草地为14.65公顷。(六)建设用地规模。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816.10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

16、地总规模为6108.95公顷。(七)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05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797.70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4093.90公顷。(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05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928.12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645.00公顷。二、增量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量为1557.31公顷。(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1287.83公顷。(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768.27公顷。(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开

17、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量为768.27公顷,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三、效率指标2005年,休宁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10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控制在142平方米以内。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调整2005年休宁县农用地面积为202361.59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为206116.96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例由规划基期的94.11%调整为95.86%。(一)耕地。规划期建设占用减少耕地768.27公顷,退耕减少耕地199.92公顷;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562.72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205.55公顷,补充耕地总面积为768.27公顷。至规划目标

18、年耕地面积净减199.92公顷。(二)园地。规划期将151.24公顷的园地调整为林地。(三)林地。规划期内将1393.01公顷的其他农用地调整为林地,将151.24公顷园地调整为林地,退耕增加林地199.92公顷,荒地造林4573.18公顷。林地面积净增6324.29公顷。(四)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将1393.01公顷的其他农用地调整为林地,新增建设占用其他农用地519.56公顷。规划期面积净减2217.69公顷。二、建设用地调整2005年休宁县建设用地面积为4816.10公顷,2020年为6108.95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例由规划基期的2.24%调整为2.84%。(一)城乡建设用地。1.城

19、镇工矿用地。规划期将898.71公顷的农用地调整为新增建设用地,将46.88公顷的存量建设用地调整为城镇工矿用地,将30.00公顷的其他土地调整为城镇工矿用地。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净增716.88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安排新农村建设131.95公顷,将257.60公顷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为耕地,将288.17公顷的居民点作为存量建设用地。规划期内面积净减420.68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规划期交通水利用地分别占用农用地315.19公顷及其他土地145.61公顷,占用存量建设用地500.00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净增960.80公顷。三、其他土地调整2005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

20、7845.75公顷,2020年为2797.54公顷,占土地面积的比例由规划基期的3.65%调整为1.30%。规划期间减少的其他土地少量转变为耕地及用于新增建设,大部分调整为林地。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生态屏障用地布局构建以齐云山自然风景区、岭南自然保护区、白际山区、源芳大峡谷、五龙山生态保护区、龙源谷、“三江源”地区水源涵养林等基础生态用地为核心,以“三纵三横”为廊道的生态网络体系,形成休宁县基本生态屏障。逐步提高城区绿地量,形成多点(各公园和街头绿地)、三线(齐云山大道、黄山路、文昌路)、一轴(沿横江两侧)相结合的绿地系统;规划对县城的水系进行全面整理,对夹溪河、横江水系流域治理,在县

21、城西部形成生态屏障保护区。二、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规划期内,将位于中心城区规划区、商山镇、五城镇、齐云山等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调整到耕地总量较大、质量较好的渭桥、溪口、陈霞等乡(镇),确保基本农田布局更优化、质量有提高。区域内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积极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并确保补充耕地的质量。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建立健全县城对外交通系统,以合屯黄等高等级公路为依托,加强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设施的建设,规划期内安排京福高铁、徽杭高速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为改善老城区交通瓶颈问题,新城区建设初具规模的路网结构体系,规划期内安排G205线屯溪公路改建、万

22、安至机场新建公路等重点项目用地;为构筑区域强力的防洪体系及保障用水安全,规划期内优先满足月潭水库、流口岭水库等工程用地的需求。四、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构筑以海阳镇和万安镇为核心,以慈张线、皖赣线为轴线,以齐云山镇、五城镇、溪口镇、东临溪镇、商山镇五个镇为重点的 “一个中心,两条轴线,五个重点”的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形成以县城带动重点城镇,再由重点城镇分别带动其辐射范围内的三级建制镇,并依次带动四级农村集镇的从上到下的城镇体系网布局结构。五、农村居民点布局将休宁县域山区的零星、分散的居民点和乡村企业向区位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村集中。规划期重点开展中心村规划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六、旅游用地布局

23、为塑造休宁县旅游形象,提升休宁县旅游知名度与美誉度,构筑“一心两轴三区四极”的旅游用地总体布局结构,联合带动休宁旅游业的整体发展。规划期内新建休宁雨润度假区、黄山南部度假区、中国养生之都等项目,改扩建古城岩、万安古镇等项目。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 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一、合理安排耕地布局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将耕地保护任务主要落实城区周边的五城、商山、溪口等乡(镇),并尽可能避开镇村规划控制范围,使规划耕地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到2020年完成15161.09公顷的耕地保护任务。二、严格控制耕地减少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布局新增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尽

24、量占用劣质耕地。2006-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768.27公顷以内。三、加大补充耕地任务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任务。2006-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为768.27公顷。四、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加大污染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强化耕地污染和灾毁情况监控,合理施用肥料和农药,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和复垦。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关系

25、,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禁止在耕地及基本农田内从事建房、建厂、建窑、取土等破坏耕地的行为,禁止在耕地、基本农田及其周围倾倒、堆放、处置各类有害、危险废弃物。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和布局优化一、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将其落实到各乡(镇)。2006-2020年,黄山市下达休宁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394.61公顷,休宁县实际划定基本保护农田14608.96公顷,多补划基本农田214.35公顷,超过基本农田指标的1.49%。二、确保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建成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基本农田分布区域,提

26、高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三、促进基本农田布局集中规划基本农田,须避万安镇等重点发展区域,并且应尽量集中连片,便于有效保护和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将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将城镇村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将土壤肥力较高、集中连片的耕地调入基本农田。零星分散的现状基本农田,尽可能调整至耕地集中连片的区域,促进基本农田布局集中。规划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渭桥乡、溪口镇、商山镇、五城镇、陈霞乡等区域。四、基本农田管护措施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相等、

27、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扶持力度,综合利用基本农田管护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等多渠道的资金,进行重点投入,扩大规模效益,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强基本农田监测体系建设,借助高科技手段,为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测。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第一节 统筹安排城镇村用地一、优先保障中心城区用地规划期间,各项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向中心城区倾斜,保障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将区内的工矿、企业、仓储用地等逐步迁出,提高用地标准和用地门槛,

28、对区内空闲地、闲置地、低效用地、农村居民点等通过土地整治予以拆迁。二、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一)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以“布局集中、城镇集聚、用地集约”城镇发展战略,将人口和产业集聚到县城和重点镇,加快城镇化进程。到2020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63%,城镇人口达到18.52万人。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645.00公顷。(二)适度调整城镇工矿用地结构。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力度,引导工业向黄山经济开发区集中,促进工业板块建设,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将适当调整城镇工矿用地结构,提高城镇用地比例,逐步降低工矿用地比例。规划至2020年,城镇用地为1623.72公顷。三、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

29、用地与城镇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和生态用地布局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造利用农村居民点用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推进城乡和谐发展。规划期内安排新农村建设131.95公顷。加强旧城城中村改造和建设,农村居民点用地转化为城镇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规划保留的村庄及绿色开敞空间内保留的少量村庄,根据发展基础和区位条件的差异,因地制宜地采用各种土地开发模式,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用地,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第二节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一、交通运输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期内,休宁县将优先满足京福高铁、皖赣复线、黄祁高速等一批新建项目用地需求;为徽杭高速、国道205、省道326线和22

30、0线等重大改造工程提供必需的建设用地;同时也安排部分用地指标用于乡(镇)之间的道路建设。规划至2020年交通运输重点项目用地规模为2071.00公顷。二、水利设施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期内,全县重点建设2-3个集防洪、灌溉、发电、旅游于一体的水利工程,包括流口岭、月潭水库。加快横江齐云山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完成休宁县城区的防洪工程、基础设施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横江流域内中度以上水土流失区域的重点治理,全面完成率水递级电站的建设。规划至2020年水利设施重点项目用地规模2231.00公顷。三、能源和电力开发重点项目用地提供稳定、安全、高效、清洁的能源供应为目标,以电力建设为中心,完善

31、县域电网体系。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输变电工程和电力电网建设用地;根据城镇发展需要,安排改造现行通信线路、设施以及建设生物质热电项目用地。规划期内主要保证220千伏芳村(临溪)变电站、110千伏尧舜变电站、110千伏城南变电站等项目用地。四、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休宁将成为一个以乡村旅游为特色,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参与体验为一体的综合型旅游目的地,力争实现“五个一”的宏伟目标,规划期内重点保障黄山南部度假区、休宁雨润度假区、中国养生之都、黄山世外桃源景区、齐云山楼上楼景区开发区项目等一批等重点旅游项目用地的需求。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一、允许建设区该区主要位于县城城区及齐云山镇、溪口镇、五城

32、镇、东临溪镇、蓝田镇和商山镇等乡(镇)的中心镇区。规划至2020年休宁县允许建设区总面积为4093.9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90%。空间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四)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该区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建制镇镇区、集镇区及经济开发区,面积为3118.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

33、45%。空间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三、限制建设区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包括基本农田及一般农地等农用地,主要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该区面积为190293.4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8.50%。空间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

34、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该区主要包括休宁岭南省级自然保护区、休宁六股尖省级自然保护区、溪头三槐堂、齐云山石刻等区域,面积为17518.0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15%。空间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第六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一、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休宁县中心城区所在地为海阳镇和万安镇的部分辖区,规划范围东至合铜黄高速公路,南至横江南岸

35、(包括沿岸至南岸分水脊线之间部分),西至横江,北至皖赣铁路复线。二、中心城区规模2005年,休宁县中心城区总人口8.00万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0.43平方公里;202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将达到16.84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1600.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400.00公顷。三、空间布局休宁县作为黄山市南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形成以万安古镇、古岩城等历史文化遗存与横江自然景观带相辉映的横江文化、休闲、旅游景观带为“一带”,以慈张公路和“屯黄”路为“两轴”,以城南综合组团、城北工业组团、万安组团为“三组团”的空间结构布局。四、发展方向规划期内休宁县中心城区向东部发展,逐步与黄山经济开发区相联。五、中心城区管制分区中心城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力争将休宁县城建设成为集行政、旅游、商业、居住等为一体的综合中心。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规模为1600.00公顷。中心城区城市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之间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500.00公顷,主要位于县城周边范围内,规划期内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市建设可以在扩展边界区域内选址建设。中心城区限制建设区规模为1350.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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