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运行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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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B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2-05-2002 运行管理标准 2002-03-18发布 2002-03-18实施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发布Q/155-2-05-2002前 言根据广东省长潭水电厂(简称长潭水电厂)加强科学管理、创建一流水电厂的总体规划安排,为了进一步规范基础管理工作而制订。 本标准内容包括生产调度管理标准、交接班管理标准、巡回检查管理标准、定期维护、试验、切换管理标准、操作票管理标准、工作票管理标准、操作监护管理标准、运行分析管理标准、运行工作管理标准、中央控制室管理标准等十项管理标准。本标准由广东省长潭水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生产部运行分部起草。本

2、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张学云 审 定: 蓝庆思 批 准: 林大洲本标准由生产部运行分部负责解释。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2-05.01-2002生产调度管理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长潭水电厂生产调度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长潭水电厂生产调度工作的管理。2 引用标准电力工业部(79)第53号文,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广东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3 调度工作的管理职能3.1 职能与分工3.1.1 值长在调度关系上受中调值班调度员指挥,在业务上受生产部部长、运行主管的领导,值班期间代表厂长、总工程师对全厂生产系统行使其调度权和指挥权

3、。3.1.2 值长是全厂安全运行、经济调度、运行操作、事故处理的具体指挥者和领导人。各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操作上属值长直接领导。3.2 责任3.2.1 负责合理安排各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处于安全经济的最佳状态,并对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经常督促并设法采取措施带领全值人员积极主动完成。3.2.2 负责按调度命令完成全厂有功和无功负荷调整的组织实施,使电力系统频率、电压符合标准,保证电能质量。3.2.3 负责根据调度命令和本厂设备情况,及时正确地指挥、组织实施设备状态转换等操作。3.2.4 负责指挥设备异常运行,故障、事故处理的组织和实施,提高安全运行技术水平,并提出处理意见。3.

4、2.5 负责向中调提出本厂设备的实际运行要求,联系了解设备检修申请项目的批复情况。3.2.6 负责建立、健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运行资料整理分析,提高运行管理水平。3.2.7 负责召集本值人员会议,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学习有关文件或事故通报,研究解决本值工作中的问题。3.3 权限3.3.1 设备发生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时,值长有权调动各种车辆、物资、人力进行事故抢修,发生不执行命令、拖延抢修时间、扩大事故者,有关领导负直接责任。3.3.2 值长有权批准不属上级调度管辖的,且不影响全厂综合出力,并在当值时间内可以完工的设备检修申请。3.3.3 值长有权对本值人员值班期间的精神状态,现场规章制度执行

5、情况,安全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不服从调度者,有权停止其工作。3.3.4 值长有权对本运行值的小指标竞赛和节能奖,进行考核和分配,对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奖惩意见。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调度管辖设备4.1.1 中调管辖设备 a.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高压配电装置、10.5kV段母线、10.5kV段母线、坝项110kV升压b.水库及影响水电厂运行的水工建筑物。c.全厂AGC系统。水轮发电机组励磁自动调整装置及强励装置。高频切机装置。4.1.2 地调管辖设备:远动信号装置、电量采集装置、110kV长蕉线及其保护装置。

6、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Q/155-2-05.01-20024.1.3 值长管辖设备:凡除中调及地调管辖以外的运行及备用设备,具体按照长潭水电厂设备分工管理标准中的划分。4.2 调度管理4.2.1 电力系统各级调度管理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为系统运行各操作的指挥人,按照批准的调度范围共同对我厂行使指挥权。值长受调度员的指挥并接受其命令。4.2.2 各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命令时,应复诵命令,核对无误后立即执行,并将调度命令录音,记录在值班记录薄内(输入电脑值班记录内)。4.2.3 各级领导人员不得干涉调度命令的执行,值班人员不执行或延迟执行调度命令,

7、其后果由受令的值班人员和允许不执行的领导人共同负责。4.2.4 值长要带头遵守调度纪律,正确执行上级调度员的命令。如认为调度命令不正确时,应立即向调度员提出,若调度员坚持其命令时,则必须立即执行,同时汇报有关领导。若发现调度命令有明显错误或直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并将理由报告发令人和有关领导,然后按照领导的命令执行。4.2.5 厂和各部门领导发布的命令,如涉及到系统调度员的权限时,值长汇报调度员得到许可后方可执行;如涉及到值长的权限时,必须经值长许可后方可执行。但在进行事故处理时,规程中己有规定者除外。4.2.6 正常情况下,各主要设备、主要系统和主要辅助设备的非常规性的操作,必

8、须得到值长的命令或许可后方可进行。值长除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运行方式外,有权决定全厂的运行方式。4.2.7 厂各级领导发布的生产调度命令,都应通过值长发布,若值长不在现场时,监控值班员可直接接受厂领导的生产命令并立即执行,但应尽快报告值长。4.2.8 当发生拒绝各级调度命令,破坏调度纪律的行为时,生产部部长、运行主管负责组织调查、处理。4.2.9 无论是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设备需投入系统运行的,在预定正式加入系统运行前一个月,应向中调提出正式加入系统运行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预定的起动试运日期和试运方案、起动试运的通讯联系方式、联系人员、单位及职务,需要配合的具体要求,主要设备规范,电气一次接

9、线、平面布置图,远景规划图。新建、改建和改建工程设备,只有在接到调度通知,并获得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方可投入系统运行。4.2.10 属于值长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运行重大工程的改进,施工单位应事先做出书面交待,内容包括:设备规范、接线、编号、安装情况、试运行措施等,并得到值班值长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行,运行人员应事先熟悉设备系统和规程。4.3 运行方式的编制4.3.1 机组、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由中调调度员负责下达,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了解电网接线情况和负荷分配情况。4.3.2 本厂运行方式由生产部、运行主管负责编制,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a.电气接线方式与电网正常电气接线方式相

10、适应。 b.正常接线方式应保证本厂的安全生产。 c.要保证厂用电系统的可靠性。 d.实现经济运行。4.3.3 运行方式包括: a.全厂(单机)最大出力和最小出力限额; b.各机组经济负荷分配、运行振动区域; c.电气正常接线方式;d.事故运行方式及保厂用电措施;e.主要设备大、小修进度表。4.3.4 在编制运行方式时,尽量采用固定方式,同时要考虑到电气系统和本厂发生事故后采取的必要措施及事故后的运行方式,保证机组的发电能力。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Q/155-2-05.01-20024.4 机组负荷分配与频率的调整:4.4.1 系统频率标准为50Hz

11、,运行电网频率的允许偏差为土0.2Hz,特殊情况下电网频率的允许偏差由当值调度员下令规定。若我厂为小系统调频电厂,应主动增、减负荷,以维持频率在调度员下达的允许范围内,无调整能力时,及时报告中调(或地调)调度员。4.4.2 正常情况应根据调度命令带负荷。4.4.3 系统发生频率异常情况按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执行。4.5 电压监视调整:4.5.1 我厂110kV母线电压为系统电压的监测点,当该电压下降至110kV5即104.5kV时,应报告地调值班员处理;当该电压下降至110kV10即99kV时,值班人员应利用发电机的事故过负荷能力增加无功出力,以维持电压,同时将情况报告中调值班调度员。4.5.

12、2 并网运行发电机出口电压的正常许可变动范围应符合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4.5.3 监控值班人员负责我厂无功(电压)的调整操作。当监测点或并网运行发电机出口电压超出允许范围时,监控值班人员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中调调度员,按中调调度员命令处理。4.6 倒闸操作及热力机械操作:4.6.1 上位机电气主结线及其有关监控界面应正确而明显地指示出所有开关、刀闸设备和接地点的实际情况。4.6.2 属于中调管辖设备的倒闸操作,由中调值班调度员指挥操作,本厂自行管辖设备由值长指挥操作,但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值班人员可先行操作,之后立即向值长、中调值班调度员报告。4.6.3 值班人员在接受

13、调度操作命令时,必须明确下达的命令是逐项操作令、还是综合操作令,才能组织进行操作。4.6.4 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配合操作或前一项操作后才能进行下一项的操作使用逐项操作令。凡是不需要其它单位配合,仅一个单位的单个或多项操作可采用综合操作令。无论是逐项操作令还是综合操作令,现场值班人员都应该根据调度操作预告和操作票的填写规定填写操作票。4.6.5 综合操作令的操作待操作票执行完毕后向调度进行操作汇报,当现场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调度员逐项操作令进行操作,每一项操作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调度员汇报。4.6.6 值长管辖设备范围内的操作,应用口头命令、综合命令和具体命令三种形式。4.6.7 值班调度员的操作

14、命令一般由值长接受,值长不在时可由监控值班人员接受。但机组开机并网及解列停机,以及有功负荷(频率)、无功负荷(电压)的调整操作令一般由监控值班人员接受执行。4.6.8 操作的结果向值班调度员汇报一般由值长负责,值长不在时可由监控值班人员负责。但机组开机并网及解列停机操作结果的汇报一般由监控值班人员负责。4.6.9 一切调度操作都必须执行操作命令制、监护制、录音记录制。4.7 事故处理4.7.1 中调值班调度员为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值长及各运行值班人员应在其指挥下进行系统事故处理,值长是本厂运行设备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各运行人员应在其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各级事故处理指挥人员应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

15、迅速性负责。4.7.2 事故处理原则 a.应首先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b.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 c.力保厂用电和尽快恢复厂用电运行,对己停电的设备尽快恢复送电或与系统并列。4.7.3 事故时应密切监视系统和发电机频率和电压变化,发现异常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中调值班调度员。4.7.4 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将事故情况报告中调调度员,其内容包括: a.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 b.哪些开关跳闸,哪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Q/155-2-05.01-2002 c.系统冲击情况、电压、频率、机组出力的变化;

16、d.设备异常情况; e.人身伤亡情况; f.若发生无需等待调度员命令的进行处理的事故,应一方面自行处理,一方面将事故处理情况简要地报告中调调度员,若在事故处理中,需进行对系统运行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均应依照调度员或经其同意后进行。4.7.5 若发生无需等待值长命令进行处理的事故,监控值班人员应立即处理事故,并将事故情况报告值长,若进行某些操作对主要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引起整个电气接线有重大变化时,应报告值长并在其指挥下进行。4.7.6 在监控室,生产部长、运行主管应监督值长和各级运行人员,对事故处理步骤的正确性负责,并且在必要时给予指导,生产部长、运行主管如认为值长对事故处理不当,则应及时纠正,必

17、要时可代行其职务,指挥事故处理,但应将情况报中调,并对其指挥负责。4.7.7 处理事故时,监控室不允许无关人员入内,以免影响、干扰值班人员处理事故。4.7.8 事故情况下,若通讯失灵,各运行人员按现场事故处理规程规定自行处理。即使受令人接受命令后通讯中断,受令人可不受命令的约束,依据规程规定和事故现象自行处理。通讯恢复后,应立即进行汇报。4.7.9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若调度通讯失灵,通讯人员要立即处理通讯故障恢复通讯。4.7.10 发生事故时,值长应将事故情况向厂长、总工程师、主管领导汇报。4.8 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4.8.1 中调管辖设备的检修(包括试验),虽己列入生产调度计划,但仍需履行审

18、批手续。中调批复后,值长应及时将批复情况汇报有关领导。4.8.2 检修申请项目距申请开工时间12小时仍未批复时,值长应主动与中调调度员联系了解批复情况。4.9 发电设备的临时检修申请,可随时向中调提出,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4.9.1 逢节假日检修的设备,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提出申请。4.9.2 日调度计划中己批准的检修工作,在开工前仍需得到中调调度员的命令或许可,方可对设备进行停运或退出备用操作。4.9.3 设备的事故检修,本厂值长应及时向中调值班调度员报告,并提供情况、检修工期、可调出力等有关情况。4.9.4 发电厂设备的检修时间的计算是从设备中断时开始,到设备重新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为止

19、,断开设备到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所进行的一切操作时间及启动时间,试运行时间均应计算在检修时间之内。4.9.5 正在检修的设备,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时,应提前向中调提出申请,当日检修的设备,应尽早提出申请。4.9.6 对于己批准停电检修的设备,在停电期间,某一设备需要配合可随时向中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待中调调度员给予批准。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在停电设备上进行工作。4.9.7 在设备检修期间,因系统特殊需要,中调调度员有权终止检修或缩短工期,尽快恢复设备运行或转入备用。4.9.8 值长在完工设备恢复备用或运行前应向中调调度员说明设备检修情况。 a.预定的检修项目是否完成,有无增减,设备结构和系统接

20、线有无变化。 b.试运行结果是否合格。 c.遗留问题。5 检查与考核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生产部每月组织自检考核,结果报主管生产的厂领导,每季厂部组织检查一次,结果报厂考评委员会。5.2 本标准与厂有关考核制度挂钩兑现。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2-05.02-2002运行交接班管理标准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长潭水电厂运行岗位交接班的一般要求,管理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长潭水电厂运行岗位交接班工作的管理。2 管理内容与要求2.1 交接班的一般要求2.1.1 交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交班人员应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为下一班顺利接班创造条件;接班人员应

21、详细了解情况,为本班的安全经济运行打下基础。做到“交班清楚、接班满意”。2.1.2 接班人员应于整点前15分钟内到达现场办理交、接班手续。若接班人员整点未到现场,交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并报告生产部主管领导。只有接班人员或生产部指派人员到达现场,办理交接班手续后方可接班。2.1.3 正常情况下应正点交接班,不得无故提前或拖延交接班,如遇重大操作或事故处理不能中断时,应在事故处理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办理交接班手续。2.1.4 交接班手续未办完以前,运行监视、正常操作仍由交班值负责;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处理由交班值负责,接班人员应在交班值长的指挥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2.1.5 为了不影响交

22、接班的正常秩序,交班前20分钟,接班后5分钟一般不办理检修作业手续。2.1.6 接班值长(或第一值班员)在听取值班人员汇报检查情况后,若发现设备异常或某处不清洁等问题时,应向交班值长(或第一值班员)提出,必要时会同至现场检查,无疑后正式办理交接班。2.1.7 若发现接班人员精神不正常或有醉酒现象,交班值长(或第一值班员)应拒绝交班并报告生产部运行主管(或值长)。2.1.8 接班时,接班值长(或第一值班员)未到现场不得进行交、接班。严禁未经交接班或未办好交接班手续离开值班工作岗位。2.2 交班要求2.2.1 交班值长在交班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a.填写好值长记录簿并输出电脑,检查当值所填写的各种

23、运行记录、图表、资料、两票及台帐等。 b.如有检修作业,应了解清楚检修情况和作业交待,以及要注意的事项。 c.检查交班准备工作情况。2.2.2 监控值班员、 巡检员在交班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a.查阅值长记录簿,检查当值所填写的各种运行记录、图表、资料、台帐等。 b.完成交班前的检查,核对模拟图应与实际的运行方式一致。 c.清点整理好运行值班的图纸资料、生产生活用具、材料、锁匙等。 d.搞好值班场所、运行小会议室及设备的卫生清洁工作,将垃圾清理干净。2.3 接班要求2.3.1 首先由交班值长(或第一值班员)向全体接班人员交待如下内容: a.系统、机组和辅助设备的运行方式。 b.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24、异常现象和存在的缺陷,操作情况,检修作业,安全措施,工作票份数,接地刀闸、接地线组数、装设位置、编号,本值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它注意事项。c.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变动和异常情况。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Q/155-2-05.01-2002 d.上级的有关命令指示。2.3.2 接班人员听取交班值长(或第一值班员)集中交待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a.值长:阅读值长记录簿、命令指示簿及其它台帐,了解上次值班以来设备运行情况和运行方式的改变。 b.监控值班员、 巡检员:阅读值长记录簿;按值长的安排对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对运行值班的图纸资料、生产生活用具、材料、锁匙等

25、进行检查,如有不清楚或遗失或发现设备有异常时及时询问,查明原因,否则由接班者负责。 c.了解上次值班以来设备运行情况和运行方式的改变;查阅运行日志,在上位机对设备运行方式、运行参数进行检查;检查监控值班的图纸资料等。2.4 交接班2.4.1 正点前5分钟,全体接班人员在值长室集中,将检查情况向值长(或第一值班员)汇报。2.4.2 接班值长(或第一值班员)认为交接情况已全部清楚,可以接班,则双方值长(或第一值班员 )在值长记录簿上签名,并各自记录交接时间,交接手续结束。2.5 交班值交班后由值长(或第一值班员)主持班后会。班后会的主要内容如下:2.5.1 总结当班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经验教训,表彰

26、好人好事。2.5.2 总结值班记录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5.3 讲述当班不安全事项的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吸取教训,找出对策。2.6 交接班的责任:交、接班负责人必须在规定的交接班时刻双方签字,签字后即为办完交、接班手续。若交接班后发生问题,如:因交班者没有作交待,由交班者负责,如己交待清楚,而由于接班人员检查不到发生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3 检查与考核3.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生产部每月组织自检考核,结果报分管厂领导,每季厂部组织检查一次,结果报厂考评委员会。3.2 本标准与厂有关考核制度挂钩兑现。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2-05.03-2002运行巡回检查管理标准1 主体

27、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长潭水电厂运行人员巡回检查的一般要求,管理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广东省长潭水电厂运行人员巡回检查工作的管理。2 管理内容与要求2.1 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检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定期巡回检查,二是机动性检查。 定期巡回检查,是按照生产部规定的设备巡检周期及规程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巡视。 机动性检查,是根据设备运行状况、缺陷情况或应用状态改变而进行的重点局部检查。2.2 运行设备检查,是值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监视设备、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健康状况的一项重要手段。运行值班人员巡视设备必须认真细致,一丝不苟,要做到: 该去的地方要去到;该看到的地方要

28、看到;该听到的声音要听到;该摸到温度的地方要摸到;该闻到味道的地方要闻到;该分析到的地方要分析到;不漏掉任何一项缺陷。2.3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机动性检查: 设备应用状态改变或操作后;设备存在较大的缺陷或异常;新设备投入运行;设备经过大、小修或设备缺陷经过处理之后;设备受冲击、或雷雨、地震之后;由于天气、季节、气温的影响,设备存在薄弱环节时。2.4 高峰负荷要对主变、出线设备进行熄灯检查,对发电机上、下风洞进行检查。2.5 寒冷天气时要注意带油设备的油位变化,夜间检查要注意电缆头有无放电现象。2.6 在检查设备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防止误碰设备、误入带电间隔,不做与巡视无关的事情。设备检查完

29、毕,应向值长汇报检查情况。2.7 检查设备过程中,发现缺陷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报告值长,并采取措施防止扩大,同时做好记录。2.8 在检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迅速跑回原岗位,按值长指挥进行事故处理。2.9 除检查设备外,还应注意有无无关人员进行设备止步线,如有应劝其退出,并汇报值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2.10 定期巡回检查时间及检查线路另行规定。2.11 各11 各设备的检查项目按各设备的运行规程规定进行。2.12 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必须戴上操作班BB机,以备值长召回中控室。一旦发生事故,巡检人员应尽最快速度走回值长室。3 检查与考核3.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生产部每月组织自检考核,结果报分

30、管厂领导,每季厂部组织检查一次,结果报厂考评委员会。3.2 本标准与厂有关考核制度挂钩兑现。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2-05.04-2002定期维护、试验、切换管理标准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长潭水电厂运行人员定期工作的一般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广东省长潭水电厂运行及有关岗位的管理。2 管理与内容2.1 对定期维护、试验、切换工作的规定:2.1.1 对定期维护、试验、切换工作的具体规定(时间、周期、项目、内容、指标等)由生产部编制,运行人员、试验人员必须共同遵照执行。2.1.2 由运行人员进行的切换、试验、试转、加油及对某些设备的清理工作等,必须按部门的规定

31、和要求认真执行,并在工作前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后做好记录。需检修人员配合的工作,运行人员可通知检修人员配合。2.1.3 由检修维护人员进行的维护试验工作应先办理工作票,经值长同意并与有关专业人员取得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做好事故预想后方可进行工作。2.1.4 按岗位职责分工,各岗位值班人员是所管辖设备做试验和切换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设备的试验和切换操作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其中一个为操作人,另一人为监护人。重大操作由值长(或第一值班员)作为监护人。2.1.5 定期切换工作,一般先启动(或先投入)备用设备,使并列运行正常后,再停原来的运行设备。2.1.6 如果由保护或自动装置自动切换设备时(即先手动断开运

32、行设备正常后,靠自动装置联动备用设备投入运行)应先对备用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试验,确认自动装置良好,并做好安全措施。重要设备的联动试验应请示上级领导同意方可进行。2.1.7 全厂电气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测量绝缘,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详细记录。2.1.8 对正常运行中无法进行的某些设备的切换试验工作,可利用停机、停电的过程中进行,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参加。2.1.9 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2.1.10 对运行影响较大的定期工作,应安排在低负荷时进行,并做好事故预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1.11 运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切换、维护工作,因故未做应及时补做,

33、并写明原因,如因设备存在缺陷不能做,应先联系检修设法消除后再做试验或切换、维护工作。3 检查与考核3.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生产部每月组织自检考核,结果报分管厂领导,每季厂部组织检查一次,结果报厂考评委员会。3.2 本标准与厂有关考核制度挂钩兑现。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2-05.05-2002操作票管理标准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长潭水电厂操作票的管理与考核,各级运行人员应负的责任。 本标准适用广东省长潭水电厂运行操作票的管理。2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实施细则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填写范围及责任划分3.1.1 填写范围 填写范围按两票实施细则的规定

34、确定,严禁无票操作。3.1.2 责任划分:由于工作不认真,对己批准生效的操作票,操作不符合规定,操作中发生误操作,造成事故或障碍,其操作中所列各类人员应负以下责任: a.操作人、监护人负重要责任。 b.值长负主要责任。 c.如因管理不善,部门及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3.2 操作票的执行规定3.2.1 对己批准生效的“操作票“填写不符合规定,在操作前被发现制止操作者,按障碍(异常)统计(主要设备按障碍统计,其它设备按异常统计);操作中造成后果者,按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统计。3.2.2 操作票应有统一编号。一般采用电脑打印的操作票,手填操作票时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清楚、干净,不得涂改。3.2.3 接

35、到值长发布的操作命令后,操作人应尽快打印、填写好操作票,不得延误或推诿。否则影响了工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2.4 操作票审批后,进行实际操作前,操作人、监护人必须重新核对相关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3.2.5 凡遇有重要操作在操作任务未完成之前或操作中发生了事故,此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班前半个小时不进行主要或重大操作。3.2.6 当值开的操作票,仅供当值使用,接班后不得借用。对未执行的操作票应盖上“作废”印。3.2.7 在操作中发现操作项目有疑问时,不得擅自更改其操作项目,应立即停止操作,问清情况,经值长同意变更后再进行操作。3.2.8 对用过的操作票,要妥善保管,并及时收回。经运行专责检

36、查,并盖上“合格”或“不合格”印,于每月2日由运行专责将上月操作票进行统计并报运行主管审核,运行主管审核同意后送交厂安全专责汇总上报。3.2.9 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3.2.10 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由监护人、值长逐级审核无误后共同签名生效。4 检查与考核4.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生产部每月组织自检考核,结果报分管厂领导,每季厂部组织检查一次,结果报厂考评委员会。4.2 本标准与厂有关考核制度挂钩兑现。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2-05.06-2002运行工作票管理标准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长潭水电厂办理工作票的的范围及要求,工作票

37、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资格审查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工作票的执行规定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广东省长潭水电厂工作票的管理。2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实施细则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办理工作票的范围及填写要求3.1.1 开票范围: 凡在生产现场(包括生活、基建与生产设备系统有关连的设备)进行检修、安装或改进时,都必须办理工作票手续。严禁无票工作。3.1.2 填写要求: 工作票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统一编号。填写必须符合实施细则要求。3.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审查:3.2.1 本厂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由各归属部门考核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厂

38、安全专责审核,由厂部批准发文公布。3.2.2 外单位的人员,需在本厂的生产作业中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每年须由厂安全专责审核认可,经认可的人员名单一般以该单位文件或通知的形式发到本厂配合工作的部门班组。3.3 工作票的执行规定:3.3.1 工作许可人必须在许可开工前,做好各项安全措施。3.3.2 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认己正确执行,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许可开工。3.3.3 当班值班人员应当按工作票的计划开工时间要求尽快做安全措施,积极创造开工条件,不得拖延。否则影响了开工时间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3.3.4 交班前20分钟不予办理工作票

39、手续,但试运、试转工作应照常进行,当班人员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否则要追究其责任。3.3.5 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检修人员不得擅自改动,若发现有此现象,值班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收回工作票,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3.3.6 检修工作应按工作票的计划开工时间开工、计划结束时间前结束,并办理工作许可、终结手续。严禁约时开工,约时结束,或约时停、送电。3.3.7 对己签发生效的工作票,发生安全措施漏项,设备编号及名称错误,在开工前被发现制止者,按责任异常或障碍进行统计。造成事故者,按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统计。3.3.8 由于工作不认真,对己发生的工作票,发生安全措施漏项,设备编号及名称错误,在执

40、行中发生误操作,造成事故或障碍,其工作票中所列各类人员负有如下责任: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工作许可人、运行值班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监护人、操作人负有直接责任: 如因管理不善、部门及有关领导应负有领导责任,若在操作中发现错误,及时纠正,避免了事故,应予以一次性奖励。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Q/155-2-05.06-20023.3.9 如有正当理由工作尚未干完,需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一定时间办理,属中调管辖设备应按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规定时间前办理,属本厂管辖设备至少应提前30分钟办理,否则按无票工作处理。3.3.

41、10 在检修工作中,由于运行情况的变化,需要迅速恢复己开工的设备系统的运行,值长有权要求检修工作负责人停止或缩短检修时间,此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设法使设备具备投运条件,运行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签注意见,收回工作票汇报有关领导。3.3.11 两个单位同用一个安全措施,谁最后结束工作票,谁应负责清扫干净检修现场。否则,运行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3.3.12 工作票在执行中,不得任意更换工作负责人。如遇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3.3.13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项工作的负责人。3.3.14 对油、水、风系统和转动机械的工作票,在终止期限

42、未到之前,工作负责人提出试投、试转时,工作票可暂不办理结束手续,但必须收回工作票,防碍试投、试转的安全措施必须解除,而且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双方必须在场。待工作完成,安全措施全部解除,清扫干净场地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3.3.15 外单位人员在本单位所管辖的设备上施工,应由设备管辖单位提供和办理工作手续,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并向外单位人员讲清安全注意事项,方可准许工作,若因安全措施未做好,造成事故,要追究设备管辖单位责任。3.3.16 工作许可人发现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不全时,应在补充栏内加以补充,同时要将工作票检修内容、始终时间记入工作票登记本和运行值长记录薄内。3.3.17 工作票应由工

43、作负责人或签发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3.3.18 发生异常情况以及夜间临时检修工作,当值内能完成者,由设备管辖单位提出申请,经值长同意后,可不办理工作票手续,但必须待安全措施做好后,经检查确认无误方可开工。值长(或第一值班员)须将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无票工作的原因详细记录在操作记录薄内。若当值不能完工者,待白天上班后要补办工作票手续。3.3.19 工作票不能代替设备检修申请,特别是属于中调管辖的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按调度管理标准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待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值长联系特批。当中调批准后,值长(或第一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申请单位,办理好工作票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3.3.20 工作结束后,办理结束手续,并盖上“工作结束”印章。办完手续后两份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各持一份保管,每周五交回所在部门,由安全员审查后盖上“合格”或“不合格”印章。每月2日前生产部运行专责将上月工作票总张数、合格率进行统计,报运行主管审核,再送交厂安全专责汇总上报。3.3.21 为保证工作票的正确执行,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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