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886017 上传时间:2023-03-26 格式:DOC 页数:149 大小:8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9页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招标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9页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招标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9页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招标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9页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招标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招标文件.doc(14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招 标 文 件合同编号:CSSN工程024招标编号:HNZJC2012-GC-126 招 标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六月目 录第一卷1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12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154. 投标175. 开标176. 评标187. 合同授予198. 纪律和监督20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10. 电子招标投标21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2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3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4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5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6附件六:

2、确认通知27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28评标办法前附表281. 评标方法302. 评审标准303评标程序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421. 一般约定422发包人义务463. 监理人474. 承包人485. 设计516. 材料和工程设备52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38. 交通运输549. 测量放线5510. 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5511. 开始工作和竣工5712. 暂停工作5813. 工程质量5914. 试验和检验6015. 变更6016. 价格调整6217. 合同价格与支付6318.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66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6820. 保险6921

3、. 不可抗力7022. 违约7123. 索赔7324. 争议的解决7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751一般规定752发包人义务773监理人774承包人775设计776材料和工程设备787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88交通运输7811开始工作和竣工7815变更7916价格调整7917合同价格与支付7918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80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8022违约8124争议解决8125其他81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82附件一:合同协议书82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83第二卷84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85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11第三卷112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13一、投标承诺书115二、投标声明116三、投标函及

4、投标函附录118(一)投标函118(二)投标函附录119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20五、投标保证金122六、商务偏离表123七、质量保障措施123八、售后服务承诺书124九、资格审查资料125(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5(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126(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历表127(四)近年财务状况表128(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资料128(六)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128(七)拟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配置表129(八)原件的复印130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130十一、投标报价表及说明132(一)投标报价说明132

5、(二)投标报价表134十二、设计方案143十三、实施组织设计144十四、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145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093048号和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0122号的项目计划,负责进行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全额投资。项目法人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过程代理该工程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的招标工作,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担本项目的企业法人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

6、工程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合同编号:CSSN工程024招 标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长沙综合枢纽位于望城县湘江干流蔡家洲。坝址上游距橘子洲大桥2030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90520k。枢纽正常蓄水位29.7m,相应库容6.75亿m,死水位29.7m,相应库容6.75亿m。坝上设计洪水位35.83m,设计洪峰流量26400m/s;坝上校核洪水位36.92m,校核洪峰流量30200m/s。本项目建设的目标是:应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科技手段,实现枢纽水情影响区间的雨量、水位观测全部实现长期自记和固态存储技术,实现雨量、水位数据自动传输;整体掌握水雨

7、情实时遥测数据。与大源渡、株洲航电枢纽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耦合,实现水情自动测报。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实施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方案和实施图设计,完成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水情信息共享及会商系统、洪水预报系统、洪水调度系统、系统集成等项目的开发及建设、技术培训、系统预验收、系统试运行、运行人员培训和系统验收。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月,其中:(1)建设工期6个月,应完成设计方案及实施图设计,完成系统设备采购、开发,系统建设,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系统稳定运行2周以上,可进行预验收。(2)预验收后,系统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系统建成后2年。(3)试运行后进行系统竣工验收。4. 投标

8、人资格要求4.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4.2 有能力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水文情报预报”和“水文测报系统工程设计与实施”的内容。4.3 熟悉水利防汛通信平台、水情数据库管理系统、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水雨情发布预警系统、洪水预报调度系统、防汛报表制作系统等的建设,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且应具有良好的信誉;4.4 投标人近十年至少具有1个湘、资、沅、澧四大水系之一的水情测报系统项目(含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观测、水情测报)实施业绩;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招

9、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等。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6月29日上午9:00时;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肖女士 张先生电 话:(0731)88088899-8107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联系人: 李先生 刘先生 电 话:(0731)84169657

10、-8309/8301传 真:(0731)8416965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联 系 人:肖女士 张先生电 话:(0731)88088899-8107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电 话:0731-84169657-8309/8301传 真:0731-84169656邮 箱:hnzj1.1.4项目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设计实施总承包1.1.

11、5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全额投资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实施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方案和实施图设计,完成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水情信息共享及会商系统、洪水预报系统、洪水调度系统、系统集成等项目的开发及建设、技术培训、系统预验收、系统试运行、运行人员培训和系统验收。1.3.2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个月,其中:(1)建设工期6个月,应完成设计方案及实施图设计,完成系统设备采购、开发,系统建设,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系统稳定运行2周以上,可进行预验收。(2)预验收后,系统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系统建成后2年。(3)试运行后进行系

12、统竣工验收。1.3.3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2.有能力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水文情报预报”和“水文测报系统工程设计与实施”的内容。3.熟悉水利防汛通信平台、水情数据库管理系统、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水雨情发布预警系统、洪水预报调度系统、防汛报表制作系统等的建设,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且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十年至少具有1个湘、资、沅、澧四大水系之一的水情测报系统项目(含系统设计、

13、供货、安装、调试、观测、水情测报)实施业绩;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不作资格条件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不组织: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6月9日17:30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6月14日17:30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

14、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6月9日17:30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29日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下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2)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

15、(4)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资料;说明:(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10天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合同固定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调整。2.本报价系完成本项目的建设所有费用(交钥匙工程)。3.投标时还应注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1)设计费(2)设备费(包含运杂费和保险费);(3)风险费;(4)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包括维修及更换损坏件的费用);(5)技术服务的费用;(6)招标代理服务费

16、;(7)建设工程交易费(含建设单位应缴纳部分);(8)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投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4.一律以人民币报价。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账户转到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人民币。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退还时也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退还事宜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执行,具体

17、请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182681708,联系人:陈女士。3.5.2近年财务状况附财务情况说明书等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10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120个月,以竣工验收表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2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24个月)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2)上述

18、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鲜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包括:(1)投标承诺书(2)投标声明(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商务偏离表(7)质量保障措施(8)售后服务承诺书(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商务标部分包括(11)投标报价表及说明技术标部分包括(12)设计方案(13)实施组织设计(14)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每册采

19、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标顺序: 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后递交的先开)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全部从政府部门评标专

20、家库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词语定义9.1.1类似项目至少具有一个湘、资、沅、澧四大水系之一的水情测报系统项目(含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观测、水情测报)9.2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商务标部分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壹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光盘或U盘 投标文件电

21、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9.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单独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9.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

22、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5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9.6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9.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

23、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8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和湖南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银行转账或现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9.9建设工程交易费(1)本合同建设工程交易费收费标准按湘价服【2009】157号文件标准收取,在领取中

24、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合理分摊建设工程交易费(含建设单位应缴纳部分)。9.10废标内容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重大偏离,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的;(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经澄清后仍无法确认技术参数、投标价格等的;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5)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7

25、)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 (8)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0)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11)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交货进度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的;(12)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的(负偏离是指付款进度提前或付款比例提高);(1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需要的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及复印印件的。(14) 未递交投标承诺函的。9.11其他要求(1)

2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4)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招标文件后5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9.12中标

27、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另提供6套投标文件副本,装订要求采用硬壳精装,文本侧面须标有项目名称、标段号、合同编号。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

28、: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

29、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

30、题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31、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

33、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34、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2012年6月9日之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疑问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以答疑纪要的形式报行政监督部门和市政府招

35、标办备案后于2012年6月14日17:00前内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澄清文件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2.2.4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招标文件后5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

36、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文件,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出的经备案的书面文件为准。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承诺书(2)投标声明(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商务偏离表(7)质量保障措

37、施(8)售后服务承诺书(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11)投标报价表及说明;(12)设计方案;(13)实施组织设计;(14)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

38、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

39、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

40、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实施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实施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

41、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

42、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

43、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44、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