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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甘肃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甘肃省CDC 食品安全科,目录,一、目的意义,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疾病。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贯彻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对食源性疾病数据的收集、报告和管理,建立覆盖各省、市、县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与报告信息管理平台。,二、工作目标和原则,总体目标 加强我省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以临床症候群为基础、以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以现有的国家传染
2、病报告网络为依托,逐步建立全省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网络报告与管理、主动监测信息平台。,工作原则 1.整合资源,逐步完善公共卫生检测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家传染病报告网络平台、设备和人员,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体系。同时针对现有食物中毒报告网络、国家传染病报告网络平台中缺乏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和标准等问题,进行完善改进。2.以点带面,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以省、地市级医院为联络点,向县、乡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形成对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网络。探索将监测网络延伸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模式。,3.标准先行,全面推进相关的规范和
3、制度建设。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食物中毒的种类繁多,表现各异,实验室检测手段和项目众多。建设相关业务和信息标准是建设信息系统的基本条件,也是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基本要求,因此有必要进行报告与监测指标相关标准的制定与统一,保障系统建设的规范性和全省工作的一致性。4.加强人才队伍的培训。通过多层次、多专业的综合培训,为各级机构培养一批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食物中毒的诊治、现场处置、报告、网络管理与分析的专业技术队伍,全面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处置能力。,三、监测内容,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疾病/事件:(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流行病
4、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等专业判断的经验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无法得到合理解释;存在上述1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1个以上的个案组成。,监测范围:有代表性地选择省、市(州)、县(区)医院共40所作为试点医院,初步构建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预警网络,验证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系统的有效性。监测点/医院:省级医院(2所)市(州)级医院(14所)县(市、区)级医院(24所)
5、监测点/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 市(州)疾控中心(14所)县(区)疾控中心(35所),监测单位,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平川区人民医院景泰县人民医院,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七里河区人民医院永登县人民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庆城县人民医院合水县人民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敦煌市人民医院金塔县人民医院,张掖市人民医院甘州区人民医院临泽县人民医院,武威市人民医院凉州区人民医院天祝县人民医院,临夏州人民医院和政县人民医院永靖县人民医院,40家试点医院,所属县(区)疾控中心,所属市疾控中心,兰州市疾控中心,城关区疾控中心七里河区疾控中心永登县疾控中心,白银区疾控中心平川区疾控中心景泰县疾控中心,白
6、银市疾控中心,甘州区疾控中心临泽县疾控中心,张掖市疾控中心,西峰区疾控中心庆城县疾控中心合水县疾控中心,庆阳市疾控中心,酒泉市疾控中心,肃州区疾控中心敦煌市疾控中心金塔县疾控中心,临夏州疾控中心和政县疾控中心永靖县疾控中心,凉州区疾控中心天祝县疾控中心,武威市疾控中心,临夏州疾控中心,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定西市人民医院陇西县人民医院通渭县人民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泾川县人民医院华亭县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甘谷县人民医院武山县人民医院,金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县人民医院徽县人民医院,甘南州人民医院临潭县人民医院夏河县人民医院,定西市疾控中心,安定区疾控中心陇西县疾控中心通渭
7、县疾控中心,嘉峪关市疾控中心,金川区疾控中心,金昌市疾控中心,崆峒区疾控中心泾川县疾控中心华亭县疾控中心,平凉市疾控中心,天水市疾控中心,秦州区疾控中心甘谷县疾控中心武山县疾控中心,合作市疾控中心临潭县疾控中心夏河县疾控中心,武都区疾控中心成县疾控中心徽县疾控中心,陇南市疾控中心,甘南州疾控中心,监测对象:为监测点医院所接诊的全部就诊患者,重点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应当特别关注内科(如消化内科、肾内科和神经内科等)和儿科的就诊者。监测工具: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系统。,报告流程:(1)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
8、健康事件后,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2)监测点医院的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上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纸质报告卡并审核后,应当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包括临床、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领域的相关专家(必要时可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专家支援)进行会诊确认,专家组的决定为最终结果。(4)经专家组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由监测点医院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疑似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系统”填报电子报告卡并上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将信息反馈监测点医院。,(
9、5)(6)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分别向卫生部和省级卫生厅局进行报告,并且根据流调的规定确认是否应当启动流行病学调查,若需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应当通知监测点医院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网络上报;地市级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可视食源性疾病病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自行决定是否启动流行病学调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对监测点医院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新发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及其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信息通过网络上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整个报告过
10、程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合作。,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系统的机构组成及任务分工:在组织机构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落实监测经费、督导检查和管理协调;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主体为试点医院,报告系统的主体分为县(区)级、市(州)级、省级和国家级四个水平的疾控中心。医院及各级疾控中心的任务分工为:,试点医院1)培养医护人员对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报告意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是以医院为单位进行个案/事件的报告。试点医院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工作。医
11、院领导应高度重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重要性,并将监测的内容、意义、工作流程等传达到每一位医护人员,动员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当地疾控中心进行该项工作。要求参加监测的医务人员及时认真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报告卡。报告卡填写时字迹应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2)专人负责监测工作:试点医院指定专管人员负责试点医院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的搜集和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络等工作,并参加当地或上级疾控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其具体任务是:每日下班前向医院各科室了解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发生情况,重点关注儿科、神经内科、肾内科以及消化内科等科
12、室;如果发现有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报告,向当地疾控中心提交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3)及时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提交纸质报告卡。医疗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提交以下资料:纸质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4)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当所在地和上级疾控中心需要进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时,参加监测的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病例相关信息的调查,并且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各级疾控中心 省级疾控中心、市(州)级疾控中心和县(区)级疾控中心组成的信息报告网络,是疑似食源性
13、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数据传输、分析、必要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等工作。其具体任务分工是:,省疾控中心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并遵循国家的监测计划,起草本省监测工作方案;协助卫生行政部门选取试点医院;参加国家组织的报告卡填写、数据采集平台软件使用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内容的培训;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市(州)和县(区)级疾控中心的二级培训工作;组织试点医院所在地疾控中心开展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省级疾控中心在对试点医院所在地疾控中心通过数据采集平台上报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
14、件审核中,发现某个区(县)、地(市)或本省某些相似病例的发生数异常增加,达到附表2规定的启动流行病学调查标准,或接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启动流行病学调查通知时,应立即组织试点医院所在地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省级疾控中心需要对试点医院所在地疾控中心上报的新发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通过网络上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市(州)和县(市、区)疾控中心是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系统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任务分工为:执行本省制定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方案;参加省
15、级疾控中心组织的报告卡填写、数据采集平台软件使用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上报等培训;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试点医院报告卡填写、报告流程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接受试点医院提交的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后,负责对报告卡的内容进行审核,发现错误或问题及时纠正;流行病学调查。若所辖地区上报的病例/事件数达到启动流行病学调查的标准,或接到国家或省级疾控中心关于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通知后,市(州)和县(市、区)疾控中心应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填写和妥善保存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个案调查表,并将调查结果网络上报省疾控中心,并经过省级疾控中心审核后上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四、质量控制,为保
16、证监测质量,减少漏报和错报,2013年甘肃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将采取以下质量控制措施:提高医护人员对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发现能力 1.提高监测培训质量 通过编制详细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和培训课件,聘请长期从事食源性疾病监测、具有丰富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经验的专家授课培训,定期举办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研讨会等方式,加深医护人员和疾控机构工作人员对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理解,提高发现和甄别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能力,并加强医护人员对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报告意识。2.监测过程中双向互动 省级疾控中心利用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下级疾控中心反馈新上报
17、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相关信息、处置意见和下一步工作方案。试点医院所在地疾控中心应将该信息及时转告试点医院,并听取医院的意见和建议后及时反馈上级疾控中心。,降低漏报率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中最重要的问题是漏报,本次监测主要采用如下降低漏报的质量控制措施:1.多层次、多种形式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的强化培训,使各级疾控中心与试点医院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本次监测的主要目的、内容和意义,消除医护和疾控人员的顾虑,降低漏报率。,2.多种方式定期督导 为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的认识,规范其监测行为,各级疾控中心应采用现场督查、不定期电话交流、传真、网络沟通等形式逐级进行督导,以提
18、高其对本监测项目的重视程度。(1)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进行督导,每次督导前均应制定详细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目的、督导方式、需督导解决的问题、预期结果及拟采取措施等;(2)督导结束后需对督导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详细说明督导的对象、督导的时间、督导的结果、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必要措施,同时连同地方疾控中心对监测系统的新建议一并记录在案。,多级审核 1.试点医院自查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要求试点医院在向当地疾控中心提交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前,需对报告卡内容与病历内容进行逐一核实。2.试点医院所在地疾控中心进行二级审核 本监测项目建立上报材料多级审核的机制,即在网络提交报告卡前,县(市
19、、区)、市(州)疾控中心应对网络报告卡内容进行审核,发现有漏项和错项,应及时联系试点医院进行补充和修改。3.流行病学调查 当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发生数达到需要启动流行病学调查水平时,当地疾控中心应到试点医院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五、数据资料管理,数据资料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各种文件、通知、方案、培训资料、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检测检验报告、督导记录等纸质资料和网络直报资料,要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六、督导与考核,省卫生厅每年组织1-2次的现场督导,对工作实施进度实行季通报制度。市(州)卫生局每年要组织2次督导,并将督导报告报送省卫生厅。,2013甘肃省食源
20、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甘肃省CDC 食品安全科,监测内容:各地所有处置完毕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监测范围:全省14市(州)86县(区)。监测对象:全省14市(州)86县(区)卫生部门调查处置完毕的所有发病人数为2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流程:(1)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个案或事件,均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完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完毕后1周内,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录国家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数据采集
21、平台完成事件的报告。(3)省级和市级疾控中心每日登陆报告系统查看各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发生情况,并且完成季度、年度全国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分析报告并提交卫生厅。,报告体系机构组成及各部门的任务分工 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系统在组织机构上,涵盖了省、市(州)、县(区)的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落实监测经费、督导检查和管理协调。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的具体职责为:,1.医疗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章第七十一条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
22、报告。因此,医疗机构一旦发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病人,在对病人进行诊治的同时,应依法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2.各级疾控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章第七十四条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按照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省疾控中心 参加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系统信息上报、数据采集平台软件使用等内容的培训;负责起草本省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监测方案;组织和协调市(州)和县(区)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系统
23、数据采集平台软件使用的技术培训与指导;每日登陆报告系统查看各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发生情况,并且完成季度、年度全省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分析报告并提交卫生厅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市(州)和县(区)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系统的报告情况进行督导;,市(州)疾控中心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参加本省组织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数据采集平台软件使用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内容的二级培训;在对所辖区域直管单位内发生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或病例处置完毕后的一周内,进行信息的汇总并网络上报;每日登陆报告系统查看各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发生情况,并且完成季度、年度本市州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分析报告并于每季末提交省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县(市、区)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系统的报告情况进行督导。,县(区)疾控中心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本省组织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数据采集平台软件使用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内容的培训;在对所辖区域内发生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完毕后的一周内,进行信息的汇总并网络上报,并将事件的流调报告报省疾控中心。,祝大家春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