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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目 次1适用范围22相关文件23供货商要求34供货范围35通用条件46技术要求47检验与验收68铭牌79包装与运输710备件及专用工具811文件要求812服务与保证9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用于(工程名称)的旋风分离器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试验、运输、现场服务的最低要求。2 相关文件2.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150.4-2011压力容器GB/T229金属材料
2、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有冲击试验要求时GB713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3531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GB6479化肥设备用高压无缝钢管 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SY/T6883-2012 输气管道工程过滤分离设备规范HG/T2059220635-2009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JB/T4711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JB/T4712.14712.4-2007容器支座JB/T4730.14730.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08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NB/T47009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47015压力容器焊接规程2
3、.2 业主文件DDS-0400ME02-01旋风分离器数据表SPE-0400CC01-05设备、阀外涂层技术规格书2.3 优先顺序2.3.1 应遵照下列优先次序执行:l 数据表l 技术规格书l 相关的标准和规范2.3.2. 若技术规格书、数据表、图纸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出现矛盾时,应按最为严格的要求执行。3 供货商要求3.1 供货商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以及HSE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3.2供货商应具有与旋风分离器相匹配的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资格,并具有至少五年以上旋风分离器的设计业绩和制造经验。3.3 供货商应提供近五年来旋风分离器的实际应用业绩证明,
4、并证明其所提供的产品能够长期安全地运行。3.4 供货商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并具备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3.5 供货商若有与第2章所提及的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在其投标书中予以说明,若没有说明,则被认为完全符合上述文件所有要求。即使供货商符合本规格书的所有条款,也并不等于解除供货商对所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所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应当具有正确的设计,并且满足规定的设计和使用条件及当地有关的健康和安全法规。3.6 除非经业主批准,旋风分离器应完全依照技术规格书、数据表、其它相关文件及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技术文件中的任何遗漏都不能作为解脱供货商责任的依据,所有改动应提交给业主批准
5、。对于不能妥善解决的问题,供货商有责任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4 供货范围4.1 概述4.1.1 供货商应对旋风分离器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零部件的组装、检验与试验、图纸、资料的提供以及与各个分包商间的联络、协同负有全部责任。供货商还应对设备的性能、安装、调试负责。4.1.2 供货商所提供的旋风分离器应是供货合同签订以后生产的,在此之前生产的旋风分离器不应使用在本工程上。4.2 供货范围4.2.1 旋风分离器为立式结构,共计台。详见表1旋风分离器数量表:表1 旋风分离器数量表位置设备名称(位号)规格数量(台)旋风分离器()4.2.2 每台旋风分离器的供货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a) 旋风分离
6、器本体,包括:壳体、支座、吊耳、与外部连接的接管和法兰;b) 旋风子;c) 配套液位计(包括根阀、法兰、垫片、螺栓和螺母); d) 地脚螺栓及配套螺母;e) 铭牌;f) 操作平台和梯子(若需要);g) 试车和开车用备品备件;h) 2年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清单;i) 服务(现场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j) 相关文件。4.3 交接界限4.3.1 管道系统所有与旋风分离器连接的管道接口详见数据表,采用法兰连接的配对法兰由供货商提供(包括垫片、螺栓和螺母)。是否提供配对法兰由工艺专业确定4.3.2 基础供货商应提供旋风分离器支座与基础的连接方式。5 通用条件5.1 工作场所必要时,应说明设备安装在何省、
7、市及地区旋风分离器安装在室外,防爆区域等级:,地震设防烈度为度。5.2 环境条件应要求尽可能提供全面的环境数据 5.3 工作介质管道输送介质为天然气,天然气组分及物性见表2。表2天然气组分及物性组分含量 (%)6 技术要求6.1 设计要求6.1.1 旋风分离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应按照TSG R0004-2009和GB150.1150.4-2011的有关规定进行,还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图样的要求。6.1.2旋风分离器的工艺参数和设计数据要求详见旋风分离器数据表。6.1.3 旋风分离器宜采用轴流式或切流式旋风子。旋风子直径不应大于DN150mm,建议根据气体处理量及过滤精度要求选用DN150mm
8、或DN100mm规格。6.1.4 旋风子的排布应满足下列要求:a) 两旋风子的中心间距应不小于1.35倍旋风子外直径。b) 旋风子中心距旋风分离器内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0倍旋风子外直径。6.1.5 旋风分离器的主要功能是尽可能除去输送介质中携带的固液颗粒杂质,达到气固液分离,以保证管道及设备的正常运行。6.1.6 旋风分离器应达到的分离效果:根据工艺专业要求6.1.7 旋风分离器压力降控制应满足SY/T6883-2012的要求。6.1.8 旋风分离器上的所有开孔接管应采用整体补强结构。旋风分离器顶部和底部的接管、排污孔、清扫孔应与容器内壁齐平。6.1.9 旋风分离器筒体下部1/3需设电伴热并保
9、温。6.1.10 旋风分离器的设计必须考虑到设备能在给定的环境条件长期安全运行,其使用寿命应大于10年。6.2 材料要求6.2.1 旋风分离器所有选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及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供货商应保证所选材料适用于本旋风分离器的工作介质和工作环境。6.2.2 受压元件用钢应采用电炉或氧气转炉冶炼的镇静钢。6.2.3 对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证明书应确认,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复验。6.2.4 受压元件用钢冲击试验(夏比V型缺口)应符合如下规定:有冲击试验要求时a) 取样位置及检验批次:按相关标准和规范;b) 试验温度:;c) 冲击功:每组3个试样的冲击功平均值KV2J;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冲击
10、功值小于J,但不得小于J。6.2.5 受压元件材料的其他检验,热处理状态、无损检测等应符合TSG R0004-2009、GB150.1150.4-2011的规定。6.3 制造要求6.3.1 旋风分离器的制造应遵循本规格书及相关标准规范。6.3.2 焊接工艺应按NB/T47014要求进行评定。6.3.3 焊接程序应符合NB/T47015的规定。6.3.4 壳体上A、B和D类焊接接头应采用全焊透形式。6.3.5 角焊缝焊脚尺寸应等于两相焊件较薄件的厚度,且为连续焊。6.3.6 焊接接头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夏比(V形缺口)冲击试验:有冲击试验要求时a)取样位置及数量:取两组试样,每组3件;第1组试样缺口
11、开在焊缝金属上,第2组试样缺口开在热影响区上;b)试验温度:;c)冲击功:每组3个试样的冲击功平均值KV2J;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冲击功值小于J,但不得小于J。6.4 热处理当设备需进行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时,热处理后不允许再在设备上施焊。6.5 表面处理和涂漆过滤分离器的表面处理、防腐保护及涂漆应遵循SPE-0400CC01-05的规定和要求。6.6 组装组装前应对全部零件进行检验,合格后才允许组装。7 检验与验收7.1 一般要求7.1.1 旋风分离器的检验和试验要遵循本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7.1.2 业主有权指定检查人员进入工厂,作为生产期间有关检查和验收等事务的代表。7.1.3
12、 检验和测试的所有结果均应提交业主,业主有权验证检验和试验过程,并有权按要求接受或拒绝检验和试验结果。7.1.4 供货商应和业主一起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7.2 无损检测7.2.1 无损检测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能承担与资格证书的种类和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无损检测工作。7.2.2 焊接接头经形状尺寸及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无损检测。7.2.3 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按照JB/T4730.14730.6-2005规定的方法进行,A、B类焊接接头应进行100%射线检测,射线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AB级,合格级别不低于II 级;D类焊接接头表面应进行100%磁粉检测,I 级为合格。
13、7.3 耐压试验7.3.1 旋风分离器应在工厂内进行耐压试验,优先采用水压试验,试验程序按照GB150.4-2011的规定执行。7.3.2 水压试验前,旋风分离器的内、外表面应彻底清理干净,不得有焊渣、铁锈、污垢、砂粒、杂物等存在。7.3.3 水压试验完成后,旋风分离器里的水应立即排出,并进行空气吹干。7.4 制造公差旋风分离器的制造公差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8 铭牌每台旋风分离器应设置铭牌。铭牌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制成,并牢固的安装在设备的醒目之处。安装应采用支架和螺栓固定,不能直接焊到设备上。铭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l 产品名称;l 制造单位名称;l 制造单位许可证书编号和许可级别;l 产
14、品标准;l 主体材料;l 介质名称;l 设计温度;l 设计压力、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必要时);l 耐压试验压力;l 产品编号;l 设备代码;l 制造日期;l 容器净质量;l 容器类别l 容积。9 包装与运输9.1 运输包装要求9.1.1 设备及文件资料的运输包装按JB/T4711的规定,应适宜海运、铁路及公路运输。9.1.2 包装应考虑吊装、运输过程中整个设备元件不承受导致其变形的外力,且应避免海水和大气及其他外部介质的腐蚀。9.1.3 由供货商供货的所有仪表配件,运输时应独立包装,设备到现场后再安装。9.2 发货要求当所有的检验和试验已经全部完成,且产品已准备发运时,供货商应通知业主,并请求业
15、主采购部的授权人员签名下达放行指令。在收到业主指令前放行的产品,业主有权拒收。10 备件及专用工具10.1 供货商应提供用于现场安装、调试、开车等所需的备件,并提供备件清单。10.2 供货商应提供2年运行使用的备件推荐清单,并单独报价。清单内容应包括备件名称、数量、单价等。10.3 供货商提供的备件应单独包装,便于长期保存,同时备件上应有必要的标志,便于日后识别。10.4 供货商应提供设备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包括专用工具清单和单价。11 文件要求11.1 语言所有文件、图纸、计算书、技术资料等都应使用中文。11.2 单位供货商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图纸,包括计算公式的单位制应是SI单位。11.3 文
16、件要求供货商应提供表3规定的文件。表3 文件清单序号文件描述与标书一起提交的份数先期确认文件最终确认文件竣工文件份数时间份数时间份数时间份数时间1售后服务保证5P随报价2供货商质量体系、HSE体系证书5P随报价3供货商设计、制造资质证书5P随报价4供货商业绩清单5P随报价5供货商业绩证明5P随报价6分包商资格的详细资料5P随报价7供货范围详细描述5P随报价8设备技术描述5P随报价9安装、调试备品清单(附带价格)5P随报价3P+1E2 (c)10两年运行的备件清单(附带价格)5P随报价3P+1E2 (c)11特殊工具清单5P随报价3P+1E2 (c)12设计文件3P4 (a)3P2 (b)6P+
17、1E2 (c)13基础条件图3P2 (a)3P2 (b)6P+1E2 (c)14产品合格证书6P+1E2 (c)15质量证明文件6P+1E2 (c)16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6P+1E2 (c)17产品铭牌拓印件或复印件6P+1E2 (c)18调试大纲6P+1E2 (c)19操作、维修手册6P+1E2 (c)20包装清单6P+1E2 (c)21设备说明书6P+1E2 (c)注:1符号:P复印件(或蓝图),E电子文件;2符号(a)左侧的数字为中标后的周数;3符号(b)左侧的数字为供货商收到业主返回带审查意见的文件(在加盖的审查专用章中的“批准”或“修改后批准”栏前的方框内标有“”)后的周数;4
18、符号(c)左侧的数字为设备发运后的周数;5提供文件的数量、形式和时间以最终签定的合同要求为准。11.4 图纸和文件审批后,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果发生变更,供货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在得到业主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同时应把变更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交给业主。11.5 供货商提供的资料应全面、清晰和完整,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全责。12 服务与保证12.1 服务供货商提供的服务应包括:a)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及投产运行;b)现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c)使用后的维修指导等。当业主通知供货商需要提供服务时,供货商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必要时,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供货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提
19、供技术支持。12.2 保证12.2.1 供货商应对其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事项进行担保,确保设计、材料和制造无缺陷,完全满足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保证设备自到货之日起的18个月或该设备现场运行之日起的12个月内(以先到者为准)符合规定的性能要求。设备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供货商应该免费更换或修理,如因此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供货商应对其予以赔偿。若在保证期内有任何缺陷,供货商应提供必要的更换和维修,并赔偿各种费用。12.2.2 供货商购自第3方的产品应由业主批准。12.2.3 如果整套设备的全部或部分不满足担保要求,供货商应立即对设备中的缺陷进行修改、补救、改进或更换设备,直到设备满足规定的条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