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新华区体育南段城市改造评价结论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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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评价结论和建议13.1评价结论13.1.1工程概况新华区体育路南段区域城市改造A01、A02地块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中段,北至建设路、西至公园北街、南至继红路(启蒙路)、东至体育路。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112.92m2,总建筑面积334756.4m2,分2个地块进行建设,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7769.9m2,地下建筑面积66986.5m2。项目由1栋19层办公楼,2栋21层办公楼,5栋33层住宅楼,及配套24层商业裙房组成。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平顶山市整体形象,进而提高平顶山市的综合承载能力。13.1.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与结论本项目属于房

2、地产开发项目,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故属“允许类“),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相关产业有关经济技术指标。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13.1.3选址合理与规划可行性分析与结论根据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分局出具的土地证明,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中段,北至建设路、西至公园北街,南至继红路,东至体育路,占地40112.92m2,符合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文件(【2013】19号),该项目规划用地

3、性质A-01地块为商业用地,A-02地块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项目区域具有优越的建设条件,对外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同时,项目的建设获得了周边公众支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分析,本项目选址可行。13.1.4环境可行性分析与结论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处的大气环境中各监测因子SO2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 、PM10超标,超标原因是平顶山市属于工业城市,各大电厂分布在市区,且市区范围内房地产活动开发频繁,致使NO2 、PM10超标。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最近水体西杨村河和受纳水体湛河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

4、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说明该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3、地下水质量现状项目区域附近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说明该区域地下水质量较好。4、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全市平均等效声级,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基本稳定,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13.1.5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结论1、施工期(1)大气污染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旧房拆除作业粉尘,施工区裸露地表在大风气象条件下易形成风蚀扬尘,以及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物产生的风蚀扬尘和水泥粉尘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河

5、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014】83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平政【2014】24号)、平顶山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综合整治方案中的相关规定,防治施工扬尘,并在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全过程监控施工扬尘。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对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要做到目标责任制,具体到个人,并在施工场外,周围居民点内设置施工期环保管理体制标识,标明

6、负责人,一旦发现有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环境问题,责任人应第一时间进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保证施工期扬尘等大气污染不会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会有燃油废气排放,因施工范围较广,为非连续排放,通过当地风力扩散后,其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建筑物装饰装修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遵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并应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国家现行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装修阶段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是暂时性的。饮食油烟:施工场地食堂采用石油液化气为燃料,污染物产生量较少,通过

7、在食堂内安装抽油烟机将饮食油烟及燃料废气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经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湛河。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冲洗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可重复使用。施工期产生的废水采取合理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方应对各高噪声设备安装吸声、消声、减振等装置,使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白天施工时应避开居民的午休时间,并要求夜间不允许高噪声设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机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要求在周围居民区设置环保管理制度标识,责任落实到个人,一旦发

8、现有噪声扰民现象应及时解决,保证不会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大的影响,将影响减小到合理的范围内,与周围小区和居民点和谐相处。通过采取合理的措施后,施工期各噪声均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拆除垃圾、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部分土石方用于回填场地,其余运送到指定地点存放,不得在施工场地内长期堆存;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可以重复利用,其余运送到平顶山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不大。(5)生态环境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开挖大量土方,若不及时得到

9、合理处置,雨季较易形成水土流失现象,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方采取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堰,及时将雨水排出,并清理剩余土方,尽可能做到边施工边恢复,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6)景观影响施工期因场地平整,建筑材料堆放造成场地内混乱,因此应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栏,使施工现场与周围隔离;同时在施工期结束后,要尽快清理场地,进行绿化,使之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2、运营期(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及燃料废气,地上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垃圾收集装置恶臭等。燃料废气:项目运营后采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少量的燃料废气,同食堂油烟一起经专

10、用管道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饮食油烟:由于居民厨房油烟浓度低,且污染点源分散,不易集中净化处理,建议居民在厨房内安装抽油烟机,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汽车尾气:地上停车位分散布置于小区内,对地上停车场四周种植绿色植被,可有效的吸附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加强机械通风换气,高峰期增加换气次数,将废气通过专用排烟管道排放。采取合理措施后,排入大气的汽车废气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垃圾收集装置恶臭:垃圾转运站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做到垃圾袋装化,防止随意散落,采取措施后,可以消除避免垃圾收集点的恶臭气体的产生。公厕恶臭:公厕

11、配备有专职清洁工,确保每日对厕所进行清洁,同时在厕所内安装抽风机排风,厕所恶臭经过机械排风,绿化带吸附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运营后,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雨水收集口收集,通过室外雨水管排向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小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湛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小区特殊废水卫生站污水需经消毒后方能排入化粪池。(3)噪声项目运营后,噪声设备主要来源于水泵机房、电梯机房、车库通风设施、配电室变压器,抽烟机油风机、分体空调等设备,以及小区内车辆交通噪声、地下车库出入口等

12、。建设单位采用声学材料护围屏蔽噪声,其隔声量能达到20dB(A)以上。本项目各噪声设备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噪声影响值较小,同时在设计时应与居民楼有一定的距离。通过距离衰减到达各边界处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规定要求。且项目运营后作为敏感保护目标,本身噪声对小区居民及外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商业店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其处理原则为“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建设单位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尽可能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对固体废物中可回收的部分,如包装材料(包装箱、泡沫包装材料)、废塑料、橡胶、废金属、玻

13、璃等,收集后集中交废品回收部门处理,使资源得到再利用;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要做到袋装化,并由当地环卫部门日清日运,统一处置;废弃电器设专门收集站点,由物业管理公司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5)采光影响分析根据本项目日照设计分析,本区的每套住宅至少一个居住空间大寒日连续日照1h,满足国家日照标准,不会对入住居民采光造成影响。13.1.6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及结论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中段,北至建设路、西至公园北街、南至继红路(启蒙路)、东至体育路,属市区范围,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要求施工单位对临路一

14、侧住户采用吸声材料作为墙体,同时安装隔声门窗。交通噪声通过距离、空间、隔声构件等措施的实施,可大大降低对小区的影响,对入住居民生活环境影响不大。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处在可接受的范围内。13.1.7景观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对原有景观结构和功能有一定影响。由于开挖土石方,平整场地等施工活动,造成地表裸露、水土流失等,破坏景观的连续、和谐,在一定时段和一定范围内造成景观美感的丧失,影响景观质量。必须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生态补救措施,可以通过在场界处种植竹子、树立美观巨型广告牌等方式,将项目建设对自然景观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项目建成后可以优化城市建筑排列方式,改善城市景观,提升成城市品位。13

15、.1.8生态环境适宜度分析结论通过对本项目生态满意度各项指标的分析,均达到相关要求,项目建成后,区内各种公共设施齐全,交通方便,室内居住条件良好,提高了所在地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同时也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13.1.9清洁生产水平及总量控制(1)清洁生产本项目采用清洁能源、设备,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和控制,从清洁生产各方面来看,本项目技术装备先进,资源能源利用率较高,注重全过程的“三废”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较小。因此,本项目满足清洁生产基本要求。(2)总量控制建议总量控制目标:COD:13.64t/a,NH3-N:1.36t/a。13.1.10公众参与

16、本次评价采用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征询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对本项目的意见。本次调查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203份,回收有效调查表200份,回收率达98.5%。调查结果表明,当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具有充分认识,全部被调查者均支持项目建设,无人持反对意见。13.1.11项目选址及可行性结论本评价通过对项目选址地理位置、原有土地状况、周边区域环境概况、基本建设条件、土地与规划相容性以及环境承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确定项目选址合适。13.2评价建议(1)该项目建设方应重视环境保护重要性,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和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项环保投资落实到位,以切实有效控制各类污染

17、问题,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质量。(2)该项目建设单位应重视周围住宅区居民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管理,并做好施工公告工作,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和理解。同时必须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施工人员产生的“三废”要集中收集,进行必要的处理和处置;禁止夜间进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妥善处置弃土及建筑垃圾,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禁止随意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及清除建筑垃圾,恢复土地原有功能等。(3)针对外环境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应在项目小区四周修建不少于15m的绿化隔离带,并重点在周边有居民的一侧设防,并种植高大乔木,同时临路一侧建筑墙体应采用吸声材料,同时安

18、装隔声门窗,将卧室避开临路侧设计;通过采取合理的吸声、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大大减小交通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4)该项目建成后物业管理应汇同当地街道、居委会等管理部门,积极加强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并倡导居民绿色消费行为,节约资源,减少废物排放,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环保活动,创建“绿色社区”。(5)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和建筑物外装饰等应委托专业的资质单位按国家规范施工建设,确保在强风状态下的安全。(6)根据环保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7)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

19、技术规范(HJ554-2010)的相关规定,新建住宅楼内不宜设置饮食业单位,现有住宅楼内不宜新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为保证入住居民的生活质量,高层住宅楼底商不能设置KTV、金属机械加工等高噪声单位,避免对入住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入驻商业用房的企业需根据具体经营内容及规模做各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阐明各个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及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且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底层临街商铺入驻餐饮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大气污染严重、噪声影响大的项目。13.3环评总结论综上所述,新华区体育路南段区域城市改造项目符合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建设方在施工期、运营期应当在执行“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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