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纳雍县龙古煤矿30万t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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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雍县龙古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纳雍县龙古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建设地点位于纳雍县沙包乡,矿井设计可采储量1365.44万t,设计服务年限32.5a。目前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该报告书简本现已在本网公示,供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参阅。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项目的建设或相关环境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书信等将您对本报告书简本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告知我们。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联系电话:023-68725603E-mail:7643108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内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 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1)项目名称:纳雍县龙古煤矿;(2)建设规模:30万t/a;(3)建设地点:贵州省纳雍县沙包乡;(4)建设性质:新建;(5)产品方案:原煤销售至六盘水市钟山区富源洗煤厂。1.2 工程简况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等六厅局关于批复毕节地区毕节市等八县(市)煤矿整合、调整布局方案的请示(黔煤呈20073号)及其批复,纳雍县龙古煤矿由为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t/a。矿区面积1.28km2,开采深度+1450m+850m标高。煤矿设计开采16、27、29、32号共计4层煤,设计可采储量1365.44万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矿井服务年

3、限为12.6a。项目总投资8073.2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1098.04万元,占矿井建设总投资的13.60%。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设有三个井筒和一个工业场地,所有设施设备为新建。根据矿井划定开采标高、煤层的赋存条件及矿井开拓布置,设计全井田二个水平、四个采区开采,水平标高为+1315m和+1075m。矿井中部龙古背斜+1315m水平标高以上为一采区;矿井北部+1315m标高以下为二采区;矿区南部+1315m+1075m标高以内为三采区,+1075m标高至最低准采标高+850m为四采区。初期设计一采区,为平硐布置。主平硐井口标高+1315m,方位角175;在主平硐东侧30m间距平行布置副平硐

4、,井口标高+1322m,方位角175;在副平硐东侧30m间距平行布置回风平硐,井口标高+1322m,方位角175。三条平硐掘至煤层倾斜段,一采区利用三条平硐兼作一采区三条准备巷道。构成初期开拓系统。设计煤层群联合开采布置,开采全部煤层,采区内通过区段石门连接井筒与采面运输、回风巷。后期开采二、三、四采区时巷道向此方向延伸。工业场地配套地面生产系统、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行政福利设施等。原煤由汽车运至六盘水市钟山区富源洗煤厂,煤矸石销往纳雍县沙包乡小营村太堡砖厂用于制砖。矿井生产用水来自处理后的矿井水;生活用水取自工业场地东北方向约900m的S1泉水(标高+1485m),;工业场地前期

5、采用太阳能辅以电能对全矿采暖及供热,后期瓦斯抽放稳定后将建设瓦斯电站,待瓦斯电站运行稳定后,可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路引自郭家湾10kV变电所,二回路引自老场10kV变电所。通过污染物排放核算,项目建成后最终排放废水486.7m3/d,受纳水体为龙井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储煤场、原煤装车点、煤炭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等;主要噪声有矿井通风机噪声、坑木加工房噪声、机修车间噪声、绞车房噪声、空压机站噪声、瓦斯抽放站噪声、交通运输车辆噪声以及泵类产生的噪声等;主要固体废物有煤矸石、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2 环境质量现状2.1 生态环境耕地和林地在评价区内占有的比例最大,分别占

6、评价区土地总面积的78.48%和15.14%。旱地占耕地面积的82.48%,水田占耕地面积的17.52%;灌木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89.62%,有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10.38%。评价区域内的土壤类型主要为水稻土、紫色土、黄壤和石灰土。评价区内土壤侵蚀模数平均为1038t/km2a,评价范围内水土流失面积为轻度侵蚀以上(含轻度)面积501.48hm2,占总面积的65.21%,主要分布在一些地表裸露,无植被覆盖的陡坡地和陡坡耕地处。因此,总的来说区内水土流失情况为轻度,局部地区比较严重。井田内存在当地小煤窑开采的历史。老窑遍布煤层露头,小煤矿大多是当地居民冬春农闲时自采自用产生的,由于受水、通风等限

7、制,一般开采巷道不长,个别点可达100m,一般开采垂深不超过50m,形成一定的采空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在井田内小窑已关闭、炸毁。井田外,紧邻矿井北面为张家寨煤矿(9万t/a,新设矿权煤矿,目前正在建设中);西面直距700m有义中煤矿(45万t/a,为新设矿权矿井)2.2 地表水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龙井沟、义中大河以及扯瓜河上共设置7个监测断面,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2.3 地下水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评价范围内S1、S2及S3点共布设三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除总大肠菌群指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要

8、求,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由于项目区域农业灌溉造成的农业污染,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2.4 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工业场地中心及龙井沟居民点分别设置1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其大气环境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5 声环境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龙古煤矿工业场地东、南、西、北、东南各厂界外1m;工业场地附近居民点及运煤道路旁居民点等共布置9个噪声监测点位对区域内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目前工业场地各场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场界附近200m范围内龙古小学,宋家寨、下对门、大岩头及宋

9、家寨敏感点噪声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1 地表沉陷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沉陷预测采用由中国矿业大学开发的“开采沉陷预测软件MSPS”对本矿煤炭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进行了预测,龙古煤矿按照设计留设煤柱开采后,预测主要首采区开采后地表沉陷最大下沉值达到3.738m,影响范围约150.61hm2。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沉陷最大下沉值达到3.738m,影响范围约381.88hm2。由于本井田地处山区,相对高差较大,预计本矿开采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还是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

10、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边界上山的局部区域范围内。矿井首采区开采后大岩头(6户)、宋家寨(55户)、三叉沟(13户)、大坝田(2户)、杨家梁子(4户)、青杠寨(8户)、龙家寨(7户)居民点共95户居民房屋及龙古小学(298人)、大包包小学(237人)受III级破坏;同时首采区开采后86户居民受级破坏,需加强观测,出现房屋受损时需进行维修加固;首采区涉及范围内另有79户居民不受矿井开采地表沉陷影响。除首采区受影响采取搬迁安置居民外,全井田开采后仅新增下对门3户居民受级破坏,其他居民房屋均不在新增的开采沉陷影响区域内。需对受级破坏的大岩头(8户)、宋家寨(34户)

11、、三叉沟(5户)、上对门(3户)、大坝田(16户)、杨家梁子(4户)、兴发寨(4户)、青杠寨(7户)、龙家寨(5户)及下对门(3户)居民房屋加强观测,出现房屋受损是需进行维修加固。王家寨、郭家小院、大寨、龙井沟、小尖山、水淹塘位于开采区域外,不受矿井开采地表沉陷影响。由于井下开采的不确定因素,环评要求加强对位于井田各煤柱边界处居民房屋观测,必要时对可能出现影响的村寨房屋及建筑采取维修加固处理等措施。(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龙古煤矿总占地面积为6.02hm2,全部为新增占地。占地类型为水田、旱地及河流水域等,龙古煤矿的建设对整个评价区的耕地影响很小。建设占地减少的植被面积较小,对动物的生存环境的影

12、响也比较小,不会因矿井建设占地使物种减少,也不会使矿区植物群落的种类发生变化或造成某一种植物种的消失。龙古煤矿煤层开采引起的地面倾斜较小,地表裂缝也主要产生在开采边界的局部区域,且裂缝也较小,对地表耕地上的植物及产量影响也相对较小。煤层开采后,沉陷土地总面积为3.7978km2,开采后受中度破坏的耕地可以通过土地复垦来维持其原有的生产力。全井田开采后受重度破坏的耕地应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沉陷影响区内林地面积较少。煤矿开采产生的地表沉陷将对井田范围内的林木的生长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及时填充地表裂缝后,对其影响不大。对受轻度和中度影响的林地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生态恢复,基本能够迅速恢复其原有生产力;

13、但对受重度破坏的林地,建设单位则需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沉陷影响区植被以农田植被为主,其中农田植被占有整个土地面积的比例为74.71%。受人为干扰影响较大,井田范围内没有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也未发现有其栖息地和繁衍地。矿井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也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出现大面积的沉陷盆地和大面积的积水区域。基本不会改变井田范围内原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正常排放情况下,矿井污废水排入龙井沟,对河流水质影响不大,水质仍可达到类水质标准。非正常情况下,矿井污废水非正常排放造成龙井沟水体类别改变,造成严重污染。义中

14、大河与矿井污废水径污比较大,对义中大河水质的影响程度不明显,但仍使河流中污染物浓度上升。3.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从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总体导水状况来看,16煤层位于龙潭组的中段,导水裂隙带未发育到长兴组,对长兴组含水层造成影响较小。根据对评价区泉点的出露地层分析,矿井开采产生导水裂缝带对上覆含水层的影响分析可知,具备饮用功能的S1、S2、S3泉点受影响程度较大。龙古煤矿所在区域居民分布较多且零散,周围居民主要水源为S2、S3,小部分离Q(位于井田东北侧一处岩溶水,水量较大)水源较近居民自费修建水管引岩溶水作为生活水源。根据前面的分析结果可知,S1S3泉点均有饮用功能,受影响程度均较大。若矿井运

15、行期间泉点发生漏失影响周围居民取水时,矿方可考虑出资修建引水管道,引Q水源水作为本矿井及开采区域内受影响居民的生活水源,保证矿井及居民正常生活用水。井下防尘及消防用水全部取自处理后的矿井水,提高了矿井水利用率,以减少对水资源的进一步攫取,不会造成矿区内地下水资源的大量浪费。3.4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地平均风速较低(1.6m/s),降雨量较充沛,相对湿度较大,厂址地面风速大于5m/s的频率较小,储煤场和排矸场起尘几率小。干燥季节对煤矸石堆置场和储煤场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可有效控制扬尘,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在采取降低装煤落差

16、、设喷雾洒水装置后,原煤装车过程产生的装车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输道路为泥碎石路面,预计完成后车流量增加100110辆次/天,对道路进行硬化,并进行不定期洒水,可把运输扬尘的影响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3.5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工业场地高噪声设备未安装到位,从预测结果可见,在采取修建场地围墙和绿化,单独修建瓦斯抽放站围墙,坑木加工房夜间不运行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3.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煤矸石经轨道运输分层卸载、压实,排矸场周围进行绿化,减少矸石堆随风起尘;同时在排矸场外设置排水沟

17、,排矸场周边设雨水收集系统,设置挡矸坝,下游设淋溶水池。类比浸出试验表明煤矸石为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淋溶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运至纳雍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4 项目建设国家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4.1 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1)纳雍县龙古煤矿开采煤层硫分均低于3%,矿方与六盘水市钟山区富源洗煤厂签订了长期销售合同,原煤洗选后外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纳雍县龙古煤矿属新建项目,规模为30万t/a,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

18、规定。(2)龙古煤矿设计开采煤层含硫分低于3,属于产业政策允许开采的范围。矿井煤炭主要供应具有脱硫设施的六盘水市钟山区富源洗煤厂用于发电,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龙古煤矿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3.94%,瓦斯抽采率97.22%,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符合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的通知(黔发改能源20071144号)规定。4.2 选址可行性分析(1)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及场内设施全部为新建,新建工业场地所在为沟谷地带,但场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目前已取得征地使用手续,新增占地部分应采取耕地补偿措施。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

19、风景旅游点、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因素。区内生态环境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环境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二类区,地表水III类水域,地下水III类区,声学环境2类区。对项目的制约程度不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地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工业场地建设全部为新增占地,因此必须进行占地补偿。(2)排矸场:矿井排矸场布置在工业场地西北侧650m的山沟内,占地面积1.00hm2,库容大于15万t,服务年限大于5a。排矸场全部为新增占地,其中旱地为0.40hm2,水田为0.60hm2,主要占用耕地。因此排矸场建设对当地农业生产有一定的影响,需采取农用地补偿措施。同时排矸场建设时可将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并用于原有场地或沉陷区

20、土地复垦。排矸场内内无地下泉水点出露,出露地层为龙潭组(P3l),为相对隔水层,总体隔水性较好。排矸场选址不属于城市规划区。排矸场挡矸坝距下游义中大河285m;排矸场距下游麻窝田居民点325m,距下游周家寨居民点475m,距上游青杠寨60m,距南侧王家寨居民点300m。排矸场下游的义中大河、周家寨、麻窝田居民点不在溃坝范围内,基本不受排矸场溃坝影响。由于周家寨位于排矸场北侧、青杠寨位于排矸场上游、王家寨排矸场南侧,与排矸场均有一定距离、地理位置高差及山体阻隔,并且排矸场周围需种植绿化林带,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排矸场扬尘对以上居民点影响较小。义中大河位于排矸场下游坝址285m,在特大暴雨季节矸石溃坝

21、可能对义中大河产生威胁,要求加强排矸场坝体建设,保证其稳固性,采取严格的溃坝风险防范措施和防洪排洪措施。此外,排矸场内无溶洞等不良地质;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3)炸药库:目前龙古煤矿已新建炸药库一座,库址位于工业场地西侧的山坡处,距工业场地70m,与下对门居民点相距150m,与大岩头居民点相距60m,与龙古小学相距355m。总占地面积400m2,可堆存量为炸药3t,雷管50000发。5 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5.1 资源综合利用(1)瓦斯利用:瓦斯的利用途径主要是用作民用燃料、工业锅炉燃料和瓦斯发电,本项目将建设瓦斯电站。根据瓦斯抽采量计算,可建立5*500kW发电机组,年

22、发电收益可达775万元,龙古煤矿瓦斯利用方案技术、经济可行,抽采瓦斯利用率可达80%以上。(2)煤矸石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主要有发电、制砖、生产水泥、复垦、回填采空区和筑路等。根据煤矸石工业成分分析,建议龙古煤矿所产煤矸石用于制砖。5.2 清洁生产龙古煤矿矿井水全部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全部送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储煤场、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选用了能耗低、噪音小的设备;煤矸石后期将用于制砖,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设计采区回采率为80%,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项目的建设做到了能耗与物耗最小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根据

23、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HJ446-2008),龙古煤矿未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水平的要求。矿井生产规模为30万t/a,矿井采用高档普采工艺。本矿矿井机械化掘进比、生产水耗、产品灰分、土地资源占用、废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均处于三级水平以下,由此也说明矿井在掘进工艺、物耗、产品深加工和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仍有较大的潜力可挖。环评建议矿方在今后生产过程中,按照开采方案设计要求采用机械开采,尽量降低物耗,努力提高废水、煤矿瓦斯和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率,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体系,总体来说,本项目在采取机械化开采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后,基本上能满足清洁生产三级水平要求。5.3 总量控制本项目矿井水排水水质满足煤炭工

24、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Fe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表3中一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储煤场、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煤矸石外运制砖,煤泥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均符合相关要求,“三废”排放完全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确定本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排放COD:3.66t/a、NH3-N:0.46t/a。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可行性分析6.1 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

25、措施(1)沉陷区内村民搬迁与安置评价采取就近后靠安置方式,对矿井搬迁居民点采取分别搬迁的方式。首采区内受沉陷影响III级破坏的青杠寨、大坝田、杨家梁子居民分别采取后靠安置方式;大岩头6户居民搬迁至王家寨、三叉沟13户居民搬迁至兴发寨、宋家寨55户及龙家寨7户搬迁至青杠寨居民点。龙古小学及大包包小学的搬迁由矿方出资,安置点由当地政府及学校共同选址,重新选址建设时避开沉陷区域。矿区内有龙古小学及大包包小学两所小学,设计未针对开采区域内的龙古小学及大包包小学留设保护煤柱,为保证学校安全,因此评价要求对以上两所小学进行搬迁安置。搬迁安置需在正式开采前完成,选址由当地政府、拟搬迁学校共同决定,重新选址建

26、设时应该避开本矿及附近其他矿井沉陷区域。搬迁费由建设单位出资,根据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搬迁安置可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2)沉陷区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矿区地处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特点,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耕地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根据本矿土地破坏类型选择如下复垦工艺:轻度破坏:可由业主补偿少部分资金由土地使用者自己整修恢复使用;山林、植被则自然恢复,恢复到原土地使用状态。中度破坏:主要是针对被破坏的旱地和林地。对耕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人工就近取土石直接填堵、整平土地,恢复原有土地耕

27、种即可;对耕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交通不便处则以人工复垦为主;交通方便处可采取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工艺,沿地形等高线修筑成梯田,并略向内倾以拦水保墒,土地利用时可布局成农林(果)相间,以利水土保持。对林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就近取土填堵,平整林地,保证正常生长即可;对林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可沿等高线将林地整成水平阶、水平沟、反坡梯田或鱼鳞坑,选择适宜的树种,及时再植,以快速恢复植被及当地的生态环境。重度破坏:在采动影响活动期内,对可能产生崩塌或滑坡处可沿边缘做排水沟,减少降

28、水进入崩塌或滑坡体内,以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减缓崩塌或滑坡体的加剧。采动影响停止并稳定后,对崩塌或滑坡体进行以植物护坡为主、工程护坡为辅的综合治理措施。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水资源利用本矿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站采用中和调节+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工艺,COD去除率85%,SS去除率95%,Fe去除率80%,Mn去除率60%。出水水质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Fe符合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表3中一级标准,同时也符合资源化利用途径的相关水质标准。生活污水处理站采

29、用采用具有脱磷脱氮效果的二级生化工艺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净水器,COD去除率85%,BOD5去除率85%,SS去除率90%,NH3-N去除率50%,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矿井水处理后部分回用作井下防尘用水,使矿井水回用率达63.94。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工艺合理、可行,处理后水质符合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环评建议进一步优化和落实矿井水利用途径,提高矿井水回用率。6.3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储煤场采用喷雾洒水,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干旱天气矸石堆场周围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降低装载高度,控制装载量,在装载点设

30、喷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运煤汽车限载限速,装满物料后加盖篷布;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无积灰;干旱天气,道路每天洒水45次。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本项目产生的扬尘,且技术、经济可行。6.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合理布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分别对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绞车房、泵类、空压机、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等高噪声源采取了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运输道路采取白天运输10小时,夜间不运输的措施,并严禁经过村寨时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工业场噪声,且措施技术、经济可行。6.5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矸石经副平硐提出后,堆放在矸石周转场,再经汽车外运综合利用或运至排矸场堆弃。排矸场设置挡矸

31、坝下游设置淋溶水池对淋溶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干旱少雨季节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后期将矸石用于制砖,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污泥运至纳雍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采取以上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小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且措施从技术、经济上分析是可行的。7 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的重点应为对地面环境要素产生严重影响的源项,龙古煤矿建设及生产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有:排矸场溃坝、矿井事故排水、工业场地遭受洪灾及地面瓦斯综合利用系统爆炸等。环评对上述环境风险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排矸场发生溃坝时最大影响距离为237m,将对排矸场下游237m范围造成较为严重的泥石流危

32、害,矸石泥石流可能淹没下游耕地,将对下游的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排矸场挡矸坝距距下游麻窝田居民点325m,距下游周家寨居民点475m,不在排矸场的溃坝范围内,因此基本不受排矸场溃坝影响;此外,排矸场下游285m为义中大河,矸石泥石流对义中大河的威胁较小,但未避免溃坝义中大河堵塞,影响泄洪,同时造成义中大河和下游水体水质污染。因此,评价要求矿井严格规范建设挡矸坝,保证坝体质量,并减少矸石的堆存量,尽量外售综合利用,降低排矸场溃坝对下游耕地、居民点及义中大河淹没的威胁。矿井井井下正常涌水量为960m3/d,最大涌水量为2880m3/d,矿井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情况下,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880m

33、3/d,能够满足最大涌水量时处理需求,矿井水不会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龙井沟,此时矿井排水基本不会对龙井沟及下游河流水质产生污染影响。当矿井正常或最大涌水,而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行,未经处理的矿井水和生产、生活污水全部直接排入龙井沟,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可知,矿井污废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造成龙井沟污染因子浓度增大,地表水超过III类,因此环评应采取措施避免非正常排放。瓦斯综合利用管道发生爆炸时,管道内的CH4全部外泄,CH4的爆炸浓度范围为516,在这个浓度范围内遇火会发生燃烧爆炸,对瓦斯综合利用场地及周围的建筑物构成威胁。由于CH4密度较轻,外泄时在地面的浓度不大,主要向空中扩散,产生二次燃烧爆

34、炸对工业场地北侧170m宋家寨、南侧25m下对门、西侧10m大岩头居民点有一定影响(北侧180m的龙古小学将在首采区开采前进行搬迁,因此基本不受该风险影响)。山洪爆发,龙井沟河水漫过河床,淹没工业场地,将使工业场地内洒落的煤尘等进入龙井沟,使龙井沟河水水质受到煤尘污染,同时,受洪水浸泡淹没影响,对工业场地内建构筑物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纳雍县龙古煤矿建设后,环保基本建设总投资为1098.04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3.60%。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效益与费用之比为1.02,大于1;矿井环境代价为31.23万元/a,环境成本为1.02元/t煤。由此说明,由于采取

35、了各种相应的污染处理措施,使得本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因此,龙古煤矿的建设在环境经济上是可行的。9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显示:100的受访村民和受访单位支持本项目建设。公众顾虑较多的是煤炭开采对当地地下水(泉水)、生态、水土流失等环境的影响问题。环评提出了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如果发生居民用水困难,应由煤矿负责出资解决;如果发生居民房屋受损问题,应由煤矿负责出资进行维修或者搬迁。10 综合评价结论龙古煤矿改扩建符合国家的煤炭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该矿原煤为优质动力煤,送六盘水市钟山区富源洗煤厂;在开采方案设计和环评提出完善的污染防治、沉陷治理及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本身对环境的污染可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项目建设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11 建议(1)项目运行期间,应加强地表变形动态观测和矿区周边井泉的跟踪观测和监测。(2)结合当地实际,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建立起有效的生态综合整治机制与专门机构,负责矿区沉陷区的复垦治理和生态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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