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煤化工园区热力中心背压机组技改结论与建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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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结论与建议20.1 结论20.1.1 项目概况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公司注册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金贰亿陆仟伍佰万元整。本次技改项目评价内容包括热力中心锅炉+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规模为:23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375t/h(1台备用)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B6-3.43/1.27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本热电联产项目的主机选型遵循“以热定电”的原则,保持机炉间的合理匹配。热力中心四台锅炉总容量220t/h,两台75t/h锅炉(另外,一台75t/h备用)和两台35t/h锅炉,对外供1.27MPa工业蒸汽负荷约190t/h。考虑到机炉匹配

2、的原则,建设2台B6-3.43/1.27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单台机额定负荷进汽量约113.5t/h,两台机组同时运行时进汽量约227t/h;实现供热量163.44万t/a、供电量8640万kWh/a。20.1.2 项目建设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情况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鲁环函2012263号)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项目符合菏泽市巨野县总体规划。20.1.3 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厂址周围3km 范围内有村庄及居住区敏感点11个,最近敏感点为东侧1100m处的孙官屯村;地表水保护目标为巨龙河;地下水保护目标为厂址附近地下水

3、。20.1.4 工程污染因素、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1、废气项目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与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锅炉氮氧化物产生浓度控制在300mg/m3以下,综合脱氮效率85%;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效率98%、附带50%除尘效率;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和湿电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为99.99%,最终锅炉烟气通过一座120m高、出口内径3.2m的烟囱排放。经处理后SO2、烟尘、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相关要求。烟气中SO2排放量63.155t/a,烟尘排

4、放量5.7211t/a,NOx排放量89.16t/a,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006687t/a。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有煤场、干煤棚以及输煤系统、脱硫剂石灰石粉的贮存、灰渣和脱硫石膏储存运输中产生的扬尘。在上述粉尘无组织排放源处设置布袋除尘器,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大于99%,废气中粉尘浓度小于30mg/Nm3。2、废水项目所排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气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报了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污水以及脱硫除尘系统排水,生活污水主要是厂区洗漱和冲厕等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水质较好,除盐分较高外,其他污染物成分比较低,其中部分用于燃煤喷洒和灰库加湿,其余进入大泽化工污水处理站进

5、行处理;锅炉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的COD、氨氮,用于脱硫除尘系统补水,脱硫装置循环过程排出的脱硫废水(2.96m3/h)所受污染较重,成分复杂,本工程脱硫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SO42-、F-、溶解性总固体、COD和重金属,进入大泽化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至巨野第二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大泽化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巨野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中的一般保护区及修改单

6、标准后,排入巨龙河。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磨煤机、风机、给水泵、发电机、汽轮机、空压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对于排汽噪声和吹管噪声,将通过排汽口、吹管末端安装消声器,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废油和生活垃圾等。项目灰渣95847t/a、脱硫石膏4532.3t/a,共计100379.3吨,外售给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20.1.5 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本次环评所做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SO2、NO2小时

7、值、日均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但全部监测点位的PM10和PM2.5监测值均出现超标, PM10和PM2.5超标与北方天气干燥有关。地表水:评价断面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主要超标因子包括CODCr、BOD5、硫酸盐、氯化物、氨氮、全盐量和总氮。其中,水质超标原因主要与巨龙河接纳沿岸部分村庄和农田面源排污有关。地下水:项目厂址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已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要求,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根据该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分析,由于该地区中浅层地下水化学类型均

8、为:Mg2+、Na+、SO42-、Ca2+等,因此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影响。声环境: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较好,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 类标准要求。20.1.6 环境影响分析20.1.6.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1、工程对评价范围内SO2、NOx最大小时地面浓度贡献率分别为1.29%、4.55%;对评价范围内SO2、NOx、PM10、TSP最大日均地面浓度贡献率分别为0.81%、2.13%、1.29%、5.10%;对评价范围内SO2、NOx、PM10、TSP长期地面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38%、0.80%、0.56%、8.25%,满足环境空气

9、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2、工程对整个评价区内各个环境空气敏感目标贡献值均达标。3、考虑区域替代效应,工程SO2、NOx小时最大地面浓度叠加贡献率分别为24.08%、50.35%;工程 SO2、NOx、PM10日均最大地面叠加浓度贡献率分别为50.07%、76.13%、146.11%,除PM10外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PM10主要是现状超标造成。4、工程SO2、NOx、PM10浓度变化范围分布为-0.036mg/m30mg/m3、-0.022mg/m30mg/m3、-0.0038mg/m30.0002mg/m3,从图上可以

10、看出:区域地面浓度整体有所改善,SO2长期地面浓度最大改善60%, NOx长期地面浓度最大改善55%, PM10长期地面浓度最大改善5.42%。5、非正常工况下,工程TSP超标0.46倍,为防止污染物长时间浓度集聚影响周边群众健康,建议企业应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将第二类水污染物严重超标和空气严重污染纳入环境安全应急管理范围的规定要求,启动环境应急预案,立刻停止相关的工艺和系统操作,立即检修,避免长时间大气弥散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6、工程粉尘、氨气厂界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498mg/m31.0mg/m3、0.0098mg/m31.5mg/m3,均小于要求,厂界浓度达标。从大气环境影响

11、角度考虑,工程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即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该工程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区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村庄等环境敏感点。20.1.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首先考虑将各类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各用水单元,仅排放部分化水车间废水、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污水,全部排入巨野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中的一般保护区及修改单标准后,排入巨龙河,项目建设对区域内地表水体影响较小。20.1

12、.6.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所在的园区浅层孔隙水位埋深在2.884.38m之间,包气带岩性为粉土,防污性能为中,场区附近无居民饮用水取水点,项目建设对水源地及周围居民的饮水影响较小。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场区化粪池、排水管道及灰场、脱硫浆液池、罐区等采取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后,可以防止重大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及时污水泄漏等非正常工况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20.1.6.4 声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降噪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夜间噪声预测值除东厂界外,其余能够满足标准要求;在采取合理

13、的噪声控制措施后,其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20.1.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废油和生活垃圾等。项目灰渣95847t/a、脱硫石膏4532.3t/a,共计100379.3吨,外售给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产生固废全部得到合理处置。20.1.6.6 环境风险分析项目所用化学品无为重大危险源,本次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评价,主要事故类型为氨水罐、柴油罐与酸碱罐泄露。本项目具有一定的风险,在公司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值是可接受的。20.1

14、.7 清洁生产通过对项目在原材料、生产工艺与技术装备、资源与能源的消耗及污染物的排放等方面进行清洁生产方面的分析结果可知,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先进。20.1.8 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排入巨野第二污水处理厂,占用巨野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指标,不新增区域COD、氨氮排放量。项目SO2排放量63.155t/a,烟尘排放量5.7211t/a,NOx排放量89.16t/a,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006687t/a。项目符合菏泽市环保“十个一工程”要求,企业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十个一具体要求。20.1.9 风险事故影响评价只要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本项目可以在

15、设计年限内平稳安全地运行。从环境控制的角度来评价,经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如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其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以防范的。20.1.10 环境损益分析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采取环保措施,本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远大于项目带来的环境负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0.1.11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本项目投入运营后,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负责项目营运期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营、环保措施的落实及环境监测计划的完成。20.1.12 总结论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省巨野县煤化工园区热力中心背压机组技改项目属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

16、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以及供热专项规划和土地规划,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的达标排放,灰渣等固废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项目风险可以接受,风险预案和防止风险二次污染措施可行。公众支持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环境空气有改善效应,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20.2 建议20.12.1 环保措施一览表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把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并保证正常运行,具体措施见表20.12-1。

17、表20.12-1 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项目设备验收内容效果要求锅炉烟气高效袋式除尘+湿电除尘,湿法脱硫附带50%除尘效率,综合除尘效率99.99%达标排放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效率不低于98%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脱硝效率不低于85%采用脱硫、脱硝和除尘装置协同去除汞及其化合物,综合去除效率75%规范化的排放口标志烟气监测烟气连续监测装置与菏泽市环保局、山东省环保厅联网符合环保要求烟气排放烟囱套管烟囱、高120m,出口内径3.2m-输煤系统扬尘输煤

18、栈桥封闭;破碎楼、煤仓间等易产尘料点设除尘器有效防治扬尘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干煤棚防尘干煤棚采用封闭建设,并设有喷洒措施;干煤棚建设情况;干煤棚边界扬尘废水处理循环冷却排污水浓水、酸碱废水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厂房和油区冲洗及干煤棚喷洒和栈桥冲洗等环节,处理后的脱硫废水、含油废水回用于灰渣加湿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标准化水车间废水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隔油器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化粪池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灰库、渣仓新建灰库1座,设布袋除尘器、气力除灰;渣仓1座,机械除渣。灰渣全部综合利用灰渣库建设情况、灰库布袋除尘建设情况。全

19、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石膏脱硫设备间1座脱硫设备间建设情况噪声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的落实情况、高噪声源旁或主厂房等建筑外1m处噪声值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厂界达标其它监测监测仪器、设备具备厂方自我采样检测能力20.12.2 必须采取的措施1、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正式运行。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其中: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控制NOx的排放,脱硝效率不低于85%;烟气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湿电除尘器,且湿法脱硫有50%的除尘效率,

20、项目总除尘效率不得低于99.99%;项目燃用低硫煤,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脱硫效率不得低于98%,能保证SO2达标排放;采用脱硫、脱硝和除尘装置协同去除汞及其化合物,综合去除效率75%。4台锅炉合用一座120m高的烟囱,排放烟气可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及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相关要求。干煤棚封闭建设,内部安装喷淋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厂界无组织限值要求。3、实施清污分流、用污排清。废水经巨野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

21、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中的一般保护区及修改单标准后排入巨龙河。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对工程排汽口、吹管末端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环境管理,吹管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吹管前告知公众,吹管、排汽方向避开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等,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灰渣和脱硫石膏须全部用于建材生产。6、对罐区、事故水池、废水处设施、废水收集管网等设施采取严

22、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7、项目建成投产后,SO2、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量须分别控制在63.155t/a、89.16t/a、5.7211t/a以内。8、按规范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安装烟气SO2、烟尘、NOx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规范污水排放口,设置流量在线监测装置。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10、项目建成后,区域替代锅炉须立即关停。20.12.3 其他措施和建议1、要求企业严格管理,严格控制燃煤的煤质及燃煤量,控制燃煤量。2、制订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污的水平。3、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在脱硫系统设计及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462-2009)中4.2.4中规定的技术指标生产运行,以确保炉外脱硫效率稳定达到98%以上。4、项目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在脱硝系统设计及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及环发201010号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中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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