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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GMP现场检查条款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修订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标准更加严格,在认证条款上也更加具体化,大幅提高了GMP认证标准和门槛。新修订的GMP认证标准将改革药品的GMP生产检查方式,更好地适应了当前药品监管的形势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药品GMP认证质量,也便于各地药监部门对通过认证的企业进行监管,对提高行业整体实力具有推动作用。 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修定的原因 1、试行版的评定标准1999年11月9日发布,已经不符合现在GMP发展形势需要。 2、国家仍处在药品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药品市场的混乱局面没有得到根本好转。
2、要解决这些问题,又要考虑到企业有一个过渡的过程,所以考虑重新修订。为新版GMP作铺垫。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修定的原因 3、老标准对于不同的检查员掌握的尺度也有一些问题,因为检查员的水平不一,操作不一,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4、近两年频发的药害事故,发现整个制药行业重硬件轻软件的情况较严重,GMP认证检查过程中存在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GMP标准修定的情况 2006年9月5日征求意见稿第一稿,2007年3月16日再次征求意见的第二稿, 到2007年10月24日修订定稿,定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历时一年多的时间。三次修订主要意见均集中在:GMP标准修定的情况 (1)对相关人员的素质要求,对人
3、员素质反映问题比较多的第一个就是认证检查员,第二个是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 (2)认证检查结果评定标准, (3)按照注册工艺生产。GMP标准修定的情况 对于条款的表述方式的改变,如取消了 “是否”的表述方式,改为“应”或“不得”等语言,进一步明确要求和确认描述。明确了原料药、制剂都按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 修订了结果评定方法。 今后的药品GMP检查,有可能逐步向品种认证过渡,以保证其产品生产与审批的一致性。现在做的工艺核查,对此作相应的铺垫。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一、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92项,一般项目167项。 二、药品GMP认证检查时,应根据
4、申请认证的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四、缺陷项目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 (一)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二)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新标准与原
5、标准结果评定上的主要区别 1、原标准-如果认证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项小于等于3条,可以限期整改后通过。新标准有一项严重缺陷项或一般缺陷项未经改正,不予通过GMP认证。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检查组应调查取证,详细记录。新标准与原标准结果评定上的主要区别 3、按申请认证的剂型或产品分别进行评定,发现的缺陷,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不得仅列入某个剂型或产品。如果某一严重缺陷项目在所有认证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则所有认证范围均不能通过GMP认证。同时申请多个剂型或产品认证的企业,可以有的剂型或产品通过GMP认证,有
6、的不通过GMP认证。(企业风险加大,因为一个企业如果有10个产品以上而缺陷项目同时出现,则不予通过GMP认证的可能性加大)一、机构与人员 【检查核心】 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对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受控至关重要; 适当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 人员的职责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 培训是实施药品GMP的重要环节。* 0301 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检查企业组织机构图。 2.组织机构图中能否体现企业各部门的设置、隶属关系、职责范围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其中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分别设置。 3.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受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
7、 4.是否明确各部门的名称及部门负责人。 5.是否制定各级领导岗位的岗位职责。 6.质量管理部门是否有独立的权限,能够对生产部门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和制约。 7.是否制定各岗位的岗位职责。 8.岗位责任的制定是否体现GMP的所有规定、权利,责任明确,无交叉,无空白。0302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工作能力,应能正确履行其职责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1检查生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一览表。 2企业是否配备了与生产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是否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能够履行其职责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4 以上人员均应
8、为全职人员,不能兼职或挂名。 *0401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应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1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的企业负责人应具有条款规定的教育和实践经验。 所接受的教育通常包括下列学科:化学(分析化学或有机化学)或生物化学;化学工程;药学;药理学和毒理学;生理学或其他有关学科。 2条款中要求的相应资历,从企业人员一览表的相关资料中确认。 3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0402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 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
9、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等),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其职责。*0403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中药专业知识。 检查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除药学专业外,其他相关专业者还需经中药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如: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草药植物化学、中药制剂学、中药炮制学等。*0501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 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1负责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的教育和实践经验
10、。 2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3通过查投诉处理、返工、退货、偏差处理等资料,看关键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是否能对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出科学的判断。* 0502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检查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命书。 检查实际运行情况是否与组织机构图相符。0601企业应建有对各级员工进行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岗位操作知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 1企业培训管理规程:规定企业负责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11、GMP教育、企业制订的相关文件、专业知识、技术、实际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培训对象、教材、聘请教员、培训方式、考核、培训小结、建培训卡及对人员的再培训等。 2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培训考核(考卷)。 3培训小结。 4上岗证的颁发(除电工、锅炉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外,企业有权自己通过培训和考核,决定发放本企业员工的上岗证,应查是否有适当的培训及考核材料)。 5检查中应结合对有关人员的考核、询问,对企业培训效果做出客观、实际的评价。 6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和药品质量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实际操作培训等。*0602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检查接受培训的内容
12、和记录。 以企业内部培训为主。 培训记录中有无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是否参加每年一次的安监工作会议。0603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应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后上岗,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MP教育、企业制订的相关文件、专业知识、技术、实际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 培训记录:培训对象、教材、聘请教员、培训方式、考核、培训小结;0604从事原料药生产的人员应接受原料药生产特定操作的有关知识培训。 1.与原料药生产特定操作的有关知识,包括化学反应的原理和操作要求、化学安全防护知识、发硣操作的要求、无菌原料药生产的特殊要求等; 2.应由有资质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内容
13、至少包括员工所从事的特定操作和与其职能有关的GMP知识; 3.培训纪录应归档,培训效果应定期评估。0605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通过相关知识的培训后上岗,具有识别药材真伪、优劣的技能。 1.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仓库负责验收人员上岗前是否通过相关知识的培训后上岗。 相关知识是指: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与本企业生产有关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观鉴别的内容培训; 2.如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则视为通过相关知识的培训。*0606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后上岗,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通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 经过药学相关中专专业学历学习可认定。 考核实际工作能力。06
14、07从事高生物活性人员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通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后上岗。0608从事生物制品制造的全体人员 (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均应根据其生产的制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要求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0609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 (包括维修、辅助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从卫生转来条款)0701应按本规范(GMP)要求对各级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效果) 1企业负责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MP教育、企业制订的相关文件、专业知识、技
15、术、实际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 2检查中应结合对有关人员的考核、询问,对企业培训效果做出客观、实际的评价。 3考核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和药品质量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实际操作能力等。 二、厂房与设施 【检查核心】 药品生产的厂房与设施是实施药品GMP的先决条件,其布局、设计和建造应有利于避免交叉污染、避免差错,并便于清洁及日常维护。0801企业的生产环境应整洁;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1厂房周边环境。 2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布局是否合理。 3相邻厂房的设置,如原料与制剂、中药前处理及脏器组织处理与制剂、有特殊要求的
16、厂房等是否符合规定。 4 危险品库、实验动物房的位置。 5污染源如:锅炉房的位置,煤堆、煤渣的放置、垃圾存放,明沟处理、闲置物资堆放等。 6环境是否整洁。检查地面、道路平整情况及减少露土、扬尘的措施。 7GMP并不包括生产人员安全、环境保护等国家其他法规规定的内容,GMP认证检查要突出药品生产与质量的安全。一般人员安全、环境保护问题可由政府其他部门去检查。 0901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 1厂房工艺布局:按生产剂型、品种、工艺、设备的要求,各生产工序衔接合理。 2厂房空气净化洁净度级别、布局应符合药品GMP中相应条款的规定。0902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和相邻
17、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1厂区总体布局图。 2厂房工艺布局图。 3生产工艺流程图。 4同一厂房设备间距应便于生产操作和清洁操作,物料的存放和物料的传递应合理。 5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是否设有相应的缓冲设施,人、物流走向是否合理。 6相邻厂房所处上、下风口的位置及进、排风口的设置。1001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设施。 1生产控制区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2有相应的书面规程,规定灭鼠、杀虫等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1101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现场观察,特别是送风口、回风口、灯具的连接部
18、位; 检查洁净区墙壁的光滑程度和是否有颗粒物脱落。1102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应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1厂房施工、验收文件,每步验收均应有记录。 2查厂房维护、保养文件,应有记录。 3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应为弧形,无菌操作区墙面间宜成弧形,便于清洁。 4检查洁净室(区)的气密性,包括窗户、天棚及进人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的密封情况。1103中药生产的非洁净厂房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洁,不易脱落,无霉迹。 检查洁净区地面、墙壁的光滑程度和是否有颗粒物脱落。 现场观察是否易于清洁,无霉迹。1201生产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
19、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避免差错和交叉污染。 厂房和设施应有足够空间,以便生产操作及设备和物料的有序放置,防止混淆和污染。 中转站面积、库房大小与生产规模是否相适应。1202中药材炮制中的蒸、炒、炙、煅等厂房应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并有良好的通风、除尘、除烟、降温等设施。 现场检查:蒸、炒、炙、煅等厂房应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如厂房是否拥挤,是否便于生产、设备清洗与维修等操作。是否有良好的通风、除尘、除烟、降温等设施。 是否便于物料的进出与存放,是否避免差错与交叉污染。 1203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等厂房应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并有良好的排风和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等设施。
20、该条款是将原1202条分解为2条。1204净选药材的厂房应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应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 现场检查1205净选药材的厂房应有必要的通风除尘设施。 现场检查其安装位置是否能起到作用。1206原料药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与生产环境有交叉影响时,其检验场所不应设置在该生产区域内。 主要考虑原料生产的特点。1207贮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于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避免差错和交叉污染。 现场检查存放物料、中间品的种类和数量。 调看生产记录。120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贮存的厂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机溶媒及化学危险品的存放,是否有排风和降温措施。
21、是否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在使用期限之内。*1209中药材的库房应分别设置原料库与净料库,毒性药材、贵细药材应分别设置专库或专柜。 现场检查实际设施,管理文件。 毒性药材的管理方式。1301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应易于清洁。 1查洁净室(区)内的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是否有难于清洁的部位。 2验收、检查记录。 3定期检查、维修记录。1401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应达到300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应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1有防爆要求的洁净车间,照明灯具和安装应符
22、合国家有关安全的规定。 2应有充足的照明,以便生产操作、清洗、设备维护保养等。 3注意检查防爆灯具的设置、清洁和维护、防止对产品造成污染。 4查厂房验证报告中照度检测数据及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及检测部位 (如灯检),看是否符合规定。* 1501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度级别。 1查厂房空气净化级区分布图,看布局的合理性。 2厂房空气净化送,回风管及风口位置示意图。 3根据所生产药品的要求,检查初、中、高效过滤器的设置。 4无菌洁净室的送、回风过滤器的框架不得采用易脱屑、产尘、长菌的材质。 1502洁净室(区)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
23、录存档。洁净室(区)在静态条件下检测的尘埃粒子数、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应符合规定 1检查定期监测的管理和操作文件。 2检查监控记录、过滤器完好性检查、压差检查及过滤器更换的记录。 3监测数据超过限度时(发生偏差时)的处理措施及记录。 4对定期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的资料。 1503非最终灭菌的无菌制剂应在百级区域下进行动态监测微生物数。 1根据空调净化系统送、回、排风图进行现场检查。如部分空气循环回到生产 操作区,应有适当措施控制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如设工艺除尘。 2检查产尘操作间气流方向。 3多品种、多粉尘作业区宜采用直排风方式,并设粉尘捕集装置。1504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
24、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检查方法同1502、1503条。 *1505产尘量大的洁净室(区)经捕尘处理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其空气净化系统不得利用回风。 现场检查; 尽量不采用使用时加挡板的办法。1506空气净化系统应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 现场检查是否有清洁维修保养记录。* 1601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应密封。 1洁净室(区)不得设可开启式窗户。 2现场检查,注意密封性。 3检查方法同1l0l、1102条。1602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区域)之间或规定保持相对负压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符合规定,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25、,并记录压差。 1查相应的管理文件。 2压差表的安装要根据实际需要,不需要在每个操作室及工艺走廊间都安装压差表。 3压差计或压差传感器装置的位置通常设在不同洁净区间人、物流缓冲室。 4压差计或压差传感器装置的位置,静压差检查标准: 41 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10Pa。 42 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5Pa。1603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区域内,产尘量大的操作室应保持相对负压。 现场通过压差计确定是否为负压。1604非创伤面外用中药制剂及其它特殊的中药制剂生产厂房门窗应能密闭,必要时有良好的除湿、排风、除尘、降温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洁净室(区)管理。 检查
26、生产厂房是否能密闭。 是否有除湿、除尘、降温等相应设施。1605用于直接入药的净药材和干膏的配料、粉碎、混合、过筛等厂房门窗应能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洁净室(区)管理。 检查生产厂房是否密闭。 检查是否有通风、除尘等设施。1701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 26,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 65%。 1查洁净室(区)温、湿度控制的管理文件。 2除有特殊要求(如口服固体制剂的干、湿度控制区、无菌药品分装时湿度的控制等)外,温度一般应控制在18 26,相对湿度在4565,应检查实际生产的温、湿度数据。 3
27、温、湿度计及传感器的测试位置是否恰当,是否设置在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点、房间的最具代表性位置,如胶囊充填点(湿度)、回风口(温度)等。 4温、湿度记录,现场读数。 5从记录中看出现偏差时的处理措施。* 1801洁净室(区)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100级洁净室(区)内不得设置地漏。 1查相应的管理文件及水池、地漏设置位置、区域、安装情况。 2地漏、水池下水有无液封装置,是否耐腐蚀。 3企业地漏的常见缺陷:水槽及盖杯过小、水封过浅甚至无法形成水封;下水管过细,排污水时溢至周围地面;设计加工为固定式,难以对地漏清洁、消毒等。 4现场检查,评价它们对药品生产是否有不良影响,是否采取了纠编措施。
28、 5无菌操作的100级洁净室(区)不得设置地漏,无菌操作的万级区应避免设置水池和地漏。1901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和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查平面布置图,看设计的合理性。 现场观察有无交叉现象。 * 1902 万级洁净室(区)使用的传输设备不得穿越空气洁净度较低级别区域。 1穿越较低级别区域的传输设备系指传输操作相连,但在万级及其相邻低级别区不能分段循环的传输设备。如传送设备在各级洁净区域内各自循环,不作缺陷项论处。 2应在现场检查中注意考察污染的实际风险。* 1903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应设置缓冲设施,洁净室(区)人流、物流走向应合理。 1查厂房
29、工艺布局图,考证人、物流走向。 2对进入不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区)内的人员和物料,布局是否保证其合理。 3进入不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区)内的人员和物料的洁净措施应有相应的文件规定。* 2001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应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分装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 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的特殊要求: 1厂房为独立的建筑物。 2独立的设施、空气净化系统。 3产品暴露操作间相对负压(压差计)。 4排出室外的废气、废物和废水的净化处理、设施及验证。 5检查室外排风口与其他空气净化系统进风口的距离、位置
30、,看污染风险。* 2002生产-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应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 1与其他类药品生产区域是否严格分开。如系多楼层的建筑,在同一生产层面与其他一般品种的生产线不得共用物料通道、人员通道、包装线等,防止产生交叉污染。 2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专用设备。 3检查方法同2001条中的3、4、5项。* 2101避孕药品生产厂房与其它药品生产厂房应分开,应装有独立的专用空气净化系统。生产性激素类避孕药品的空气净化系统的气体排放应经净化处理。 1与其他类药品生产厂房分开。 2专用的独立空气净化系统。 3生产性激素类避孕药品的空气净化系统的气体排放应经净化处理。
31、* 2102生产激素类、抗肿瘤类化学药品应避免与其他药品使用同一设备和空气净化系统;不能避免与其他药品交替使用同一设备和空气净化系统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清洁措施并进行必要的验证。 1检查方法同2002条。 2与其他药品使用的设备、空气净化系统分开。 3无法避免时,采取了什么防护措施。 4. 查有关验证报告。*2201*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2210*2221*2212 *2213 *2214 *2215*2216*2217 *2218 *2219*2220 2221 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
32、死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加工或灌装不得同时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2301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和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应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 现场检查2401厂房必要时应有防尘及捕尘设施。 1查空气净化送回、风管路图,是否利用了回风。 2查粉尘量大的洁净室(区)、工序的捕尘设施及效果。 3捕粉尘设施有无防止空气倒流的装置。 4产粉尘量大的洁净室(区)、:厂序,能否保持相对负压。 5压差指示装置。 6检查方法同150l-1503条。2402中药材的筛选、切制、粉碎等生产操作的厂房应安装捕尘设施。 检查中药材的筛选、切片、粉碎等
33、操作是否有除尘、排风设施,排风设施是否能防止昆虫、灰尘等进入。2501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1查这些公用设施的系统图及相应的管理和操作文件。 2凡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公用工程系统(如纯蒸汽、压缩空气、氮气等)都应通过验证,并按日常监控计划进行监控。2601仓储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应安装照明和通风设施。仓储区的温度、湿度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按规定定期监测。 1仓储区平面布局图。 2温、湿度汁的放置位置及温、湿度调控措施。 3照明、通风设施,温、湿度控制管理文件。 4“五防” 设施及管理文件。(防尘、防蚊、防蝇、防虫、防鼠) 5特殊储存条件及管理
34、文件。 6物料、成品储存管理文件。 7现场考察储存条件,必须满足物料、成品的储存要求。 8温、湿度定期监测及调控的记录。 9检查取样室设施位置、条件。2602如仓储区设物料取样室,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不在取样室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查空气洁净度级别检测数据,看是否与生产要求一致。 检查防止混淆和污染的规定。*2701根据药品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或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应有捕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1查空气洁净度级别检测数据,看是否与生产要求一致。 2有无捕尘设施,设施的效果(检查方法同1503条)。 3捕尘设施
35、有无防止空气倒流的设施。 2801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实验室、中药标本室、留样观察以及其他各类实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 1质量检验布局图。 2现场检查实验室、中药标本室、留样观察室是否与生产区分开。 3留样观察的条件与留样药品贮存条件是否一致。2802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检定等应分室进行。 1无菌检查室应按无菌操作区管理,至少应在万级背景的局部00级超净工作台内进行,不得与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查、污染菌鉴别和阳性对照试验使用同一实验室。 2无菌检查室与非无菌操作间共享人流通道时,有无相应的管理措施,如避免在同一时间同时做不同性质的试验;对检品外表面进行取样,看消毒是
36、否达到预期的效果等。 3微生物限度检查与污染菌鉴别和阳性对照试验应严格分室进行; 4细菌内毒素检查不需要无菌操作条件。 这些试验均应有书面规程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2901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应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1按仪器、仪表技术数据的要求安放。 2符合技术数据要求的设施。(指实验台、实验桌等)3001实验动物房应与其它区域严格分开,实验动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实验动物房布局图。 2实验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3实验动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4委托检验时被委托方的实验设施及实验动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5委托
37、协议书、委托检验的监控管理文件。 6检验和委托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3002用于生物制品生产的动物室、质量检定动物室应与制品生产区分开。 *3003生物制品所使用动物的饲养管理要求,应符合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三、设 备 【检查核心】 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有利于避免交叉污染、避免差错并便于清洁及日常维护。3101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应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应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应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1检查是否有竣工图,包括工艺设备和公用系统。 2生产设备应设计合理并有足够的大小,安装位置应方便使用、清洁、消毒和日常保养。 3现场检查并查阅设备验证文件,注意以下几点
38、: 31所选设备的材质。设备内表面不应脱屑、生锈、发霉、长虫,不得吸附和污染药品。 32清洗、消毒灭菌的方法和一般周期,不能移动的设备应有在线清洗的设施。 33安装应便于设备生产操作、清洗、消毒灭菌、维护、保养,需清洗和灭菌的零部件应易于拆装。 34工艺设备应在生产工艺规定的参数范围内运行。*3102无菌药品生产用灭菌柜应具有自动监测、记录装置,其能力应与生产批量相适应。 1根据灭菌柜的容量计算理论批次量和实际的生产批量,检查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灭菌。 2一天生产多个批号或一批需多次灭菌时,每批产品零头包装如何灭菌,如何处理。 3灭菌柜是否有自动监测和记录装置。 4自动监测记录是否纳入批生产
39、记录。3103生物制品生产使用的管道系统、阀门和通气过滤器应便于清洁和灭菌,封闭性容器(如发酵罐)应使用蒸汽灭菌。 3201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 1检查设备说明书中材质说明,是否适用于所生产的药品。 2设备内表面情况,是否便于清洁。 3检查方法同3101条。3202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颗粒性等物质脱落。 现场检查3203无菌药品生产中与药液接触的设备、容器具、管路、阀门、输送泵等应采用优质耐腐蚀材质,管路的安装应尽量减少连接或焊接。 检查相应的安装确认文件,确认与药液直接接触设备、容器具、管路、
40、阀门、输送泵的材料证明。 现场检查有无多余连接。*3204无菌药品生产中过滤器材不得吸附药液组份和释放异物,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过滤器材。 1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过滤器材。 2查滤材材质的证明书,过滤装置是否吸附药物组分、释放异物。 3查相应的管理文件和过滤系统的验证资料。3205生产过程中应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长霉器具;使用筛网时应有防止因筛网断裂而造成污染的措施。 1相应的管理文件。 2必要时可使用金属探测器。 3现场检查。3206原料药生产中难以清洁的特定类型的设备可专用于特定的中间产品、原料药的生产或贮存。 3207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表面应整洁、易清洗消毒、不易产生
41、脱落物。 现场检查3208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1相应的管理文件。 2设备的机械传动、运转所需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直接与产品接触。3301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1相应的管理文件。 2现场检查,标志方法是否醒目、准确。*3401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1检查纯化水系统运行监控的标准操作规程(SOP),看是否有了艺流程示意图,标明纯化水制备、储存和使用回路。规程应阐明系统运行控制参数范围、清洁消毒方法、取样点位置、编号及当系统运行超过设定范围时,采取什么纠偏措施等内容。 2注意检查系统清洁、消毒方法、频率
42、及日常监控结果。 3纯化水的储存及使用点之间应采用循环方式,并采用巴氏消毒器或采用具他适当的清洁、消毒方法。 4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疏水性过滤器,贮罐水位显示方式应能防止污染。 5按制水工艺流程示意图进行现场检查。 6检查系统验证报告或水质数据年度汇总报告。*3402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储存应采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保温循环。生物制品生产用注射用水应在制备后6小时内使用;制备后4小时内灭菌72小时内使用 1当个别使用点不得不使用软管时,软管不得积水,不得直接放在地面,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如软管不宜过
43、长,不接触地面,不用时挂起来,使用时应适当放水冲洗等。 2检查系统验证报告或水质数据年度汇总报告。*3403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应规定储罐和管道清洗、灭菌周期 1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质,应无毒,耐腐蚀,内壁光滑,不得对工艺用水造成污染。查安装确认资料中的材质证明文件。 2贮罐应有人工清洗口。 3使用回路不应出现死角、盲管等难于清洁的部位。注射用水总出水口不宜设除菌过滤器,如因产品工艺确实需要设置时,应靠近使用点并定期更换,更换频率根据验证结果确定。 4检查注射用水储罐出、回水的温度、压力、电导等控制仪表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5注射用水系统宜
44、设在线清洗、灭菌系统。 6检查系统取样点的标识与标准操作规程(SOP)小工艺流程图是否一致,查清洗、灭菌记录,查水质检查年度汇总报告。 7查系统工作日志,看出现偏差时采取什么纠偏措施。3404水处理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能确保供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 检查制水系统的验证报告。 企业应提供原水检验报告。 3501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应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应定期校验。 1查相关的计量技术资料和管理文件。用于保证药品质量的控制、称量、测量、监测和测试设备应按照书面程序和规定的周期校验。 2建立计量检测的台账、登记、档案,关键设备校
45、验的有效状态应有据可查。 3计量器具应有醒目的合格标识,检查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核对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验的合格证书。 4检查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校验。企业持证人员如自行校验,应使用可追溯的符合要求的标准量具,并应保存完好的校验记录。 5不得使用不符合校验标准的仪器。当出现不符合计量标准的仪器因疏忽被使用时,要查上次校验合格后至发现偏差期间,偏差对药品质量的影响。3601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1现场检查,标明主要设备中的内容物或清洁状态。 2车间长期闲置不用或因损坏不能使用的设备,应有附相应文字说明的醒目标示牌。 3运行、完好、维修、停用。3602生产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 1设备编号。 2设备档案。 3查相应的管理,操作文件及记录。 4是否设专人负责,规定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