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正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正文.doc(8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正文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鄂恒绩评字 第44号 项目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主管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 评价机构: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10月目 录报告摘要.3报告正文.8前 言.8一、项目基本情况.9(一)项目概况.91.项目立项背景.102.项目实施情况.133.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9(二) 项目绩效目标.22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23(一)绩效评价目的.23(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31.评价准备.242.评价工作组织.24(三)绩效评价指标框架.251.评价原则.252.评价依据.263.评价
2、指标体系.274.绩效标准.305.评价方法.306.评价结果.31(四)证据收集方法.31(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33三、绩效评价分析.36(一)投入.36(二)过程.40(三)产出.45(四)效果.53四、评价结论.571.评分结果.572.主要结论.61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62(一)主要经验及做法.62(二)存在的问题.67(三)建议和改进举措.69六、其它需说明的问题.71七、附件.72 报告摘要l 概述针对新时期中国高校已进入内涵式发展的新形势,国务院在高等教育系统启动第三项国家工程“ 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这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又
3、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该项计划是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 5月7日该项战略工程正式启动。为落实国家相关工程规划,省政府给予高度重视, 9月正式启动“湖北省 计划”,作为推动高校改革发展、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 12月,经“湖北省 计划”领导小组同意,批准建设 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40个(其中认定类19个、培育类21个),由省内本科高校牵头建设的中心39个、由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牵头建设的中心1个(只给予政策支持,不给予经费资助); 5月新增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16个认定类中
4、心项目,截止 末高校协同中心建设项目总数增至56个,其中由高校牵头实施的中心建设项目55个、由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牵头建设的中心1个。 12月- 12月31日省财政共计拨付中心建设项目专项支持资金共计93,096.04万元,其中 39个项目专项拨款10,300万元、 39个项目专项拨款31,740.78万元、 54个项目专项拨款24,955.26万元、 54个项目专项拨款26,100万元。l 绩效评价对象本次评价对象为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2月首批实施的“水资源安全保障”等39个省内本科高校牵头实施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l 绩效评价目的 1.经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省协同
5、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完善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等决策提供依据。 2.经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核查了解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各项目建设单位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是否符合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管理原则和使用要求,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3.经过绩效评价工作,能够全面综合了解项目建设与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的实施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促使项目单位树立绩效管理意识、风险责任意识,有利于项目预算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
6、,促进项目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及资金使用绩效的进一步提高。l 评价结论1.评分结果我们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设定的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框架及指标评价标准及评分原则,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对 - 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首批实施的39个具体项目进行绩效综合评价。按项目的各项指标评价要点分析综合评价得分结果为92分(指标评价得分83.5分,附加指标分8.5分),对照评分结果级别分档划分情况规定,对应的评价结果级别为“优”。 2.主要结论 首批立项实施的“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39个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提出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 计划”)精神,是国家科技
7、创新体系框架构建和湖北省区域科技发展的需求,为我省现代化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财政专项支持资金的投入发挥了资金的政策支持和推动作用,为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1)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设计合理。(2)项目管理规范有效,资金使用合理合规。(3)工作任务明确,绩效产出效果明显。l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政策指引,统筹安排,合理发展。2.制度健全,管理规范。3.加强体制改革,灵活用人机制。4.纵横联合,协同创新,共同发展。5.深度融入区域发展,建立协同联盟。(二)存在的问题绩效评价工作组经过案卷综合研析,实地
8、调研,结合单位自评,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绩效管理上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尚待完善和改进。 1.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尚待进一步全面完整。2.项目资金规范管理与使用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3. 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工作不到位。 4.国家级领军人才引进培育有待加强。5. 国家级创新团队及科研平台建设工作力度不够。6.体制机制建设不太均衡,身份认同需加强。7.绩效管理意识欠缺,规范性管理需提高。(三)建议和改进举措针对该项目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绩效评价工作组提出以下建议:1.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2.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3.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4.积极推进科技成果效益转化,提高高校科技创新服务能力。5.强化淘汰机制,助推双一流建设。6.鼓励制度创新,激发人员活力。7.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可持续发展。(特别提示:以上内容摘自项目评价报告原文,欲了解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报告全文)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10月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鄂恒绩评字 第44号前 言针对新时期中国高校已进入内涵式发展的新形势,国务院在高等教育系统启动第三项国家工程“ 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这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该项计划是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分为面向科学前沿、
10、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 5月7日该项战略工程正式启动。为落实国家相关工程规划,省政府给予高度重视, 9月正式启动“湖北省 计划”,作为推动高校改革发展、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 12月,经“湖北省 计划”领导小组同意,批准建设 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项目40个(其中认定类19个、培育类21个),由省内本科高校牵头建设的中心39个、由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牵头建设的中心1个(只给予政策支持,不给予经费资助); 5月新增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16个认定类中心项目,截止 末高校协同中心建设项目总数增至56个,其中由高校牵头实施的中心建设项目
11、55个、由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牵头建设的中心1个。 12月- 12月31日省财政共计拨付中心建设项目专项支持资金共计93,096.04万元,其中 39个项目专项拨款10,300万元、 39个项目专项拨款31,740.78万元、 54个项目专项拨款24,955.26万元、 54个项目专项拨款26,100万元。为全面了解“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专项”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一步地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完善项目资金的审批、核准、管理、使用等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 9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 5号文件)、
12、 省级财政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 376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函 21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湖北省财政厅组织了 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接受省财政厅的委托,结合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教发 81号)的要求,在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秉承第三方机构评价应遵循的客观、公平、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财政资金绩效实施了充分、必要的评价程序,进而作出了比较
13、客观、公允的评价结论,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1)高校科研及创新现状高校不同于科研院所,也不同于企业,在开展科学研究、产出原创性成果之后,还要把知识条理化、规范化,丰富原有学科或者创立形成新的学科,在培养人才、服务社会中实现知识创新的价值。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长期以来,在科研管理中,往往把论文、专利、著作这些科研工作的表现形式,当成科研工作最终目标,并以此来评价教师和科研工作者。这种方式虽有一定道理,但很不全面、很不深刻,很难把科研工作者的精力聚焦到“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科研目标上来,很难鼓励教师潜心研
14、究,去追求解决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重大问题。必须改变单纯以项目、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要以注重原始创新质量,注重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贡献度贡献率来评价科学研究。 (2)政策导向 4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发表讲话时提出了“推动协同创新”的理念和要求。为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5月7日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召开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也就是“ 计划”。“ 计划”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实施该项目,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举措,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
15、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全国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加快建设高教强省,进一步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9月20日,省政府提出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 77号),将“大力提升高校协同创新能力”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计划”)的总体要求,以及省政府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湖北“ 计划”)的精神,面向全省各高等学校,提出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
16、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鄂教科 6号),明确计划实施的指导思想:按照“国家急需、国内一流”的要求,面向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推进协同创新,提升我省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促进教育、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服务湖北科学发展。以“需求导向、协同创新、改革驱动、特色发展”为基本原则,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向导,鼓励高校围绕产业链持创新发展的各个环节,与重点企业加强深度合作。大力推进科研管理体制、人事管理制度、评价机制、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改革,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聚集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创新成果,促进做大做强“湖北制
17、造”、打造“湖北原产”、壮大“湖北创造”、发展“湖北设计”。“ 计划”的核心目标: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工作重点:第一,构建协同创新中心。依托高校,广泛协同,在科技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领域开展协同创新。第二,建立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从组织管理、人事管理、科研评价、资源配制、创新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文化环境等多方面进行体制机制改革,采取多种模式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 (3)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实施“ 计划”,对于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都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第一,实施“ 计划”,是贯彻
18、落实中央指示的战略举措。教育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 计划”,就是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校“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之路,促进内部资源和外部创新力量的有机融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第二,实施“ 计划”,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中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了更加注重内涵式提升新的发展阶段,要求高校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需求,在质量、特色和结构上下功夫。实施“ 计划”,紧紧抓住创新能力这个根本,抓住出创新成果出创新人才这个关键,必将有力推动高
19、校把更多的心思、更多的精力、更多的资源用于提高质量上,坚定不移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第三,实施“ 计划”,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行动。高校科研经费增长很快,为提高科技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传统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就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最主要因素。“ 计划”所提出的坚持“三个面向”,打破分散封闭、加强协同创新、促进科教结合和产学研用结合等发展理念,必将对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4)项目立项依据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计划”);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 6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
20、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 77号);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鄂教科 6号);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试行)。2.项目实施情况(1)项目立项为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5月7日国家正式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也就是“ 计划”。 9月20日,省政府提出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 77号),将“大力提升高校协同创新能力”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面向全省各高等学校,提出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鄂教科 6号),并报请省政府
21、同意, 12月正式启动实施“湖北 计划”, 12月27日,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湖北省 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函评和论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批准建设“水资源安全保障”等18个认定类及“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等21个培育类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属于本次的评价对象及范围),同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面向省内各高等学校下发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批准建设 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认定类:鄂教科函 55号;培育类:鄂教科函 56号)。根据各高校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预算提交省财政厅并呈报省人大同意即时拨付资金。 5月新增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16个认定类中心项目,截止
22、末高校协同中心建设项目总数增至56个(其中1个无牵头高校)。 12月- 12月31日省财政共计拨付中心建设项目专项支持资金共计93,096.04万元,其中 39个项目专项拨款10,300万元、 39个项目专项拨款31,740.78万元、 54个项目专项拨款24,955.26万元、 54个项目专项拨款26,100万元。 (2)项目及资金性质特点项目属于政策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项目类别省直专项,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项目类型属于常年性项目。 (3)项目的实施周期与地点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本次评价的项目实施周期为 12月- 12月31日,全省 12月首批实施的包括武
23、汉大学等全省39所部属省属及民办高校39个具体中心建设项目。详见报告16页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具体项目一览表)。 (4)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湖北“ 计划”)、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坚持重点建设与培育引导相结合,按认定、培育两个层次,每年择优遴选一批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引领高校特色发展,重点突破,解决重大需求,做出实质性贡献。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周期为4年。 (5)项目资金主要投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含培育)建设。经费投入主要用于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协同创新活动和协同创新管理运行直接相关的开支,主要
24、包括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国内交流、日常运行管理等。 (6)项目实施主要工作任务项目实施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解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推动湖北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深度合作,构建一批政、产、学、研、用等参与的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多要素集成的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争取若干协同创新中心进入国家“ 协同创新中心”。中心建设面向科学技术前沿、面向行业产业、面向区域发展、面向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等四大方面。 (7)项目实施单位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单位为湖北省教育厅,项目实施单位为包括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39所省内具体承担项目建设的部属省属及民办高校。截止 末全省3
25、9所高校已实施达56个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具体项目一览表牵头高校中心名称 立项的首批40个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类(19个)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药物与疫苗武汉大学水资源安全保障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装备华中师范大学城乡发展一体化武汉理工大学汽车零部件技术中国地质大学紧缺矿产资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城乡社区社会管理华中农业大学淡水水产健康养殖中南民族大学催化材料湖北大学有机化工新材料武汉科技大学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三峡大学三峡地区地质灾害与生态环境长江大学非常规油气湖北工业大学工业发酵武汉工程大学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开发利用武汉纺织大学纺织产业链共性技术湖北中医药大学老年病中药新产
26、品武汉轻工大学农产品加工湖北科技学院非动力核技术培育类21个湖北工程学院生物质废弃物转化利用湖北文理学院汽车零部件制造装备数字化江汉大学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理工学院矿区重金属污染防治与资源化荆楚理工学院靶向抗肿瘤药物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节能技术湖北医药学院武当山区道地药材产业化关键技术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基础教育信息技术服务湖北民族学院武陵山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湖北经济学院碳排放权交易湖北师范学院稀有金属化学黄冈师范学院大别山特色资源开发湖北警官学院电子取证及可信应用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装备湖北美术学院城市公共空间艺术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创作武汉东湖学院农业电子商务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现代物流与商务武昌理工学
27、院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汉口学院过程控制与先进装备制造武昌工学院绿色风机制造 立项的16个认定类省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武汉大学宏观质量管理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技术华中师范大学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武汉理工大学安全预警与应急联动技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 华中农业大学生猪健康养殖湖北大学生物资源绿色转化武汉科技大学钒资源高效利用三峡大学新能源微电网长江大学主要粮食作物产业化湖北工业大学太阳能高效利用武汉工程大学乙烯工程下游产品开发及过程强化武汉纺织大学生态苎麻产业关键技术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治未病武汉轻工大学动物营养与饲料安全截止 末无牵头高校的项目有2个:药物与疫
28、苗(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武汉大学 实施武汉大学)。实际实施项目为54个。 (8)项目的实施完成概况自 9月我省正式启动实施“湖北省 计划”以来,省教育厅给予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动高校改革发展、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 12月,经“湖北省 计划”领导小组同意,批准建设 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40个(其中认定类19个、培育类21个),由省内本科高校牵头建设的中心39个、由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牵头建设的中心1个(只给予政策支持,不给予经费资助); 5月新增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16个认定类中心项目,截止 末高校协同中心建设项目总数增至56个,
29、其中由高校牵头实施的中心建设项目55个、由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牵头建设的中心1个。 3.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财政预算专项支持资金;第二是学校配套项目资金;第三是学校其它自筹项目资金。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鄂教科 6号)的要求,省教育厅设立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牵头高校原则上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配套建设经费。根据全省各项目承担高校预算申请及省财政核定的预算拨付项目支持资金以及学校配套及自筹项目资金情况, - 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首批实施的39
30、个具体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及使用(投入)情况如下: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情况 - 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资金来源(39个中心项目)总计146,664.9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73,496.04万元,学校配套资金65,697.89万元,其它自筹资金7,471.01万元。情况如下表: - 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情况表年度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专项资金学校配套资金其它自筹资金 17,000.00 10,809.46 712.30 28,521.76 25,040.78 21,275.34 4,316.60 50,632.72 15,455.26 16,203.51 820.00 32,4
31、78.77 16,000.00 18,309.58 1,517.14 35,826.72 合 计 73,496.04 65,697.89 7,471.01 146,664.94 其中:部属高校8,400.00 9,738.40 0.00 18,138.40 省属高校61,696.04 52,559.49 6,845.62 121,101.15 民办高校3,400.00 3,400.00 625.39 7,425.39 各具体项目明细情况详见附件6-1: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情况一览表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 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9个中心项目)实际到位总计147,7
32、86.6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73,496.04万元,学校配套资金63,065.07万元,其它自筹资金11,225.54万元。情况如下表: - 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表年度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专项资金学校配套资金其它自筹资金 10,300.00 9,781.66 875.74 20,957.40 31,740.78 19,460.69 5,834.82 57,036.29 15,155.26 15,838.95 2,399.63 33,393.84 16,300.00 17,983.77 2,115.35 36,399.12 合 计 73,496.04 63,065.07
33、11,225.54 147,786.65 其中:部属高校 8,400.00 8,574.46 - 16,974.46 省属高校 61,696.04 51,821.87 10,655.22 124,173.13 民办高校 3,400.00 2,668.74 570.32 6,639.06 各具体项目明细情况详见附件6-2: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一览表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 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总预算资金(39个中心项目)到位率为100.76%,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为100%,学校配套资金到位率为95.99%,其它自筹资金到位率为150.25%。如下表:项目预算资金
34、到位率情况分析表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学校配套资金其它自筹资金合计1.总预算资金来源(万元) 73,496.04 65,697.89 7,471.01 146,664.94 其中:部属高校8,400.00 9,738.40 0.00 18,138.40 省属高校61,696.04 52,559.49 6,845.62 121,101.15 民办高校3,400.00 3,400.00 625.39 7,425.39 2.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73,496.04 63,065.07 11,225.54 147,786.65 其中:部属高校 8,400.00 8,574.46 - 16,974.46 省属
35、高校 61,696.04 51,821.87 10,655.22 124,173.13 民办高校 3,400.00 2,668.74 570.32 6,639.06 3.资金到位率%10095.99 150.25 100.76 其中:部属高校10088.05 93.58 省属高校10098.60 155.65 102.54 民办高校10078.49 91.19 89.41 各具体项目明细情况详见附件6: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2)项目资金使用(投入)情况 - 度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金(39个中心项目)支出总额为132,432.51万元,占支出比重大的支出项目为:团
36、队建设费用支出额为39,226.92万元,占总支出29.62%,设备购置费35,377.21万元,占总支出26.71%。详见下表: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支出项目支出总计占总支出比率%部属高校省属高校民办高校团队建设费 39,226.92 29.62 4,660.67 34,179.66 386.59 科学研究 7,590.33 5.73 465.38 6,419.75 705.20 人才引进与培养 17,667.33 13.34 2,874.04 12,478.14 2,315.15 学科建设 6,115.35 4.62 6,115.35 日常运行管理费 7,802.61 5.
37、89 610.48 6,543.71 648.41 设备购置费 35,377.21 26.71 1,055.53 32,555.38 1,766.30 国内外合作交流费 2,326.34 1.76 252.89 2,005.31 68.14 协作费 5,748.57 4.34 1,448.87 4,299.70 其它 10,577.86 7.99 78.00 10,443.82 56.04 合计132,432.51 100.00 11,445.86 115,040.82 5,945.83 各具体项目明细情况详见附件6-3: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根
38、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鄂教科 6号)以及省教育厅项目实施申报各年度预定计划目标内容,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绩效目标是: 1.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围绕科学前沿和湖北发展的重大需求,组织建设一批协同创新中心,逐步建设成为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主力阵营等平台,争取若干协同创新中心进入国家 计划,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一流的创新环境,聚集和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和团队,产出一流成果,建设一流的学科,推进高校特色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加快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人才,科技和文化支撑。 2.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39、(1) : 12月正式实施,当年度没有设定项目的年度目标; (2) :资助一批高校开展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3) :在全省本科高校建设56个(其中1个牵头单位是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4) :建设现有56个(其中1个牵头单位是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经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完善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等决策提供依据。 2.经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核查了解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各项目建设单位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是否符合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管理原则和使用要求,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